工程合同3篇(優)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工程合同3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工程合同 篇1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包工程概況(包括工程名稱、地點、內容、承包的范圍、開工和竣工日期、質量等級等內容)
第二條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標準和適用的法律(本條主要是用于涉外方面的)
第三條圖紙(寫明圖紙提供的日期、套數、保密要求以及圖紙的解釋等)
第四條甲乙雙方駐工地代表(寫明姓名、性別、年齡、在單位中的職務)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基礎工作。
第六條工程進度計劃。
第七條工程監督(包括隱蔽工程的中間驗收等)
第八條人事同價款及其調整
第九條工程預付款及工程價的支付方式和時間
第十條工程驗收
第十一條決算
第十二條保修
第十三條爭議處理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__份,當事人各執__份。
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寫明生效的時間或者條件)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發包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報掛號:
開戶銀行:
帳號:
郵政編碼:
年月日
承包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報掛號:
開戶銀行:
帳號:
郵政編碼:
年月日
鑒(公)證意見
經辦人:
鑒(公)證機關
(章)
年月日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鑒(公)證實行自愿原則〕
工程合同 篇2
(1)工程概況;應寫明工程項目名稱,工程地點。
工程名稱是合同雙方要進行建設的工程的稱號。工程名稱應以批準的設計文件所確定的名稱為準,不得擅自更改。
工程地點是指工程的建設地點。對于擴建或改建助工程項目,因主體結構已存在,所以,工程地點只要寫主體結構地即可。對于新建項目或外地工程,必須將建設項目所在的省、市、縣的具體地點標清,因為它涉及到施工條件、取費標準等問題。
(2)承包工程的范圍與內容,應附上工程項目一覽表及其工程量。
工程范圍和內容,主要包括棟數、結構、層數、面積、資金來源、投資總額以及工程的批準文號等。工程范圍是計算工程價款的重要依據,一般應按單項工程和單位工程分列或按承包單位的施工專業分列。在合同條款中,根據需要還可以附件形式將工程范圍內的明綱要求專利。
(3)開工與竣工日期(合同工期),及中間交工工程開工與竣工日期,應采用公元紀年法寫明上述日期。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頒發的《建筑安裝工程工期定額》文件,是確定工程工期的依據,是制定招標標底、投標標書和簽訂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的依據。在簽訂建設項目和單位工程較大的總包合同時,應明確規定開、竣工的總工期。簽訂分包合同時,應在保證總工期的前提下,具體規定單位工程的開、竣工日期,所謂中間交工工程。是指建設項目全部建成投產之前。其中一些可以獨立形成生產能力或發揮使用效益,先期交付使用的單項工程(分項、分部工程)。中間交工工程的開、竣工日期也必須在合同中寫明。工期一經確定,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改變。
(4)工程造價(合同價):工程造價,如為招標工程,則應以中標時確定的中標金額為準,如按初步設計總概算投資包干時,應以經審批的概算投資中與承包內容相應部分的'投資為工程價款;如按施工圖預算包干,則應以經審批的施工固總預算或綜合預算為難。合同條款中,應明確規定承包工程價款。如一時不能計算出工程價款,合同中也應明確規定工程價款的計算原則。
(5)工程價款的支付、結算及竣工驗收辦法。
工程價款的支付,一般分為預付款、中間結算和竣工決算三大部分。根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頒發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試行)》的規定,工程開工前,發包方應按施工工作量的一定比例預付工程備料款;工程開工后,憑“工程價款結算帳單”和“已完工程月報表”,并經建設銀行審查后支付,但連同備料款和工程款在內不得超過工程總造價的95%,其余5N尾款,待工程竣工驗收后,按竣工結算一次結清。由于工程更新而引起的增減價款,按變更協議辦簽證手續,并增減費用,于竣工時結算,并報送給經辦的建設銀行。
竣工工程的交工驗收,以國家頒發的《關于基本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工程施工及驗收規定》、《建筑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的竣工驗收規定及施工圖紙、說明書、施工技術文件為依據。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結構工程必須具有隱蔽驗收簽證和試壓、試水、抗滲等記錄。工程竣工質量經當地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后,發包方須及時辦理驗收簽證手續。竣工驗收后,發包方方可使用。
(6)工程質量保修期及保修條件:在履行合同中,建設單位必須提供按國家批準的設計任務書設計的施工圖,提供合乎要求的材料和設備,派代表暫駐施工現場監督工程質量。承包單位必須嚴格按施工圖與說明書進行施工。對工程質量的保修期及保護條件,應按原國家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1984年頒發的《建筑工程修保辦法(試行)》執行。
(7)承包方式,應根據雙方協議寫明采用下列幾種承包方式中的哪一種,按招標工程總費用包干;按建筑面積與平方米造價包干;按施工圖預算造價加系數包干;按施工圖預算或工程概算加簽證結算。
(8)設計文件及概算、預算與技術資料提供日期設計文件及概算,預算與技術資料由建設單位提供b這些文件和資料是進行建筑安裝的依據,一般應在建筑安裝工程準備協議書中成在施工準備階段完成。大中型建設項目應當提供上級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抄件),水文地質報告、地形圖、工廠區(規劃區)或小區豎向布置圖和總平面圖等(份效應在合同中明確)。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還應提供建筑物或構造物的軸線,標高和坐標控制點,才能開工。
擴建改建工程,施工單位在易燃、易爆、動力設備、高壓管通密封或防震車間附近施工時,必須采取嚴格的防護措施,建設單位負責提供技術資料和防震要求,并承擔措施費用,施工單位負責提出防護設施方案并搞好安全施工。
(9)物資供應方式,通常工程所用的設備和材料按下列方式辦理:a凡進口的設備和材料、特殊的材料、成品和半成品,以及國拔的三大材料,部管材料和二類機電產品等,均由建設單位供應,或實行全包料或半包料。
b.國撥三材由建設單位將某指標或現貨劃交給施工單位,現貨要要運至施工單位指定地點。
c.鋼門窗、成套設備和非標準設備,b建設單位負責申請、加工和定貨,如果鋼門窗等由建設單位委托施工單位加工定貨時。建設單位除了劃拔鋼材指標和資金外,還應付給施工單位按產品預算價格一定比例的委托費用。
d.地方材料、國內標準建筑配件及其半成品的加工、定貨、運輸和供應,由施工單位負責;如果必須帶料加工時,建設單位應供給施工單位原材料。
地方材料、國內標準建筑配件及其半成品的加工、定貨、運輸和供應,由施工單位負責;如果必須帶料加工時,建設單位應供給施工單位原材料。
e建設單位送到工地指定地點的設備,雙方應按裝箱單、說明書共同開箱交檢,并辦理移交手續;交接記錄要注明設備現狀,如有損壞,6責任單位負責;箱內附件、備件和工具等由建設單位保管;設備安裝時,如需特殊工具,建設單位應負責解決。
f.由建設單位供應的一切物資,均應明確送達時間與地點。
g.全部的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產品合格證”。如無此證,應及時辦理檢驗,檢驗費由供應單位承擔。
(10)施工準備工作分工,當工程準備工作較復雜時,應另外簽訂一份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11)工程變更及其經濟責任。
(12)施工及技術資料的供應。
(13)加工定貨有關規定。
(14)工程驗收,應以國家頒發的《關于基本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工程施工及驗收規定》、《建筑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的竣工驗收規定及施工圖紙和說明書,施工技術文件為依據。
(15)合理化建議的處理。
(16)停工及窩工的處理。
(17)臨時設施工程。
(18)保險應注明保險項目,國內保險一般為建筑工程一切險和安裝工程一切險。保險費用應列入項目的投資概算中。
(19)違約責任《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對違約責任作了規定,但對違約金末作具體規定,完全由當事人自行約定的。如《條例》中規定,承包方交付工程的時間不符合規定,或者發包方超過合同規定日期驗收,按合同中違約資任條款的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對于當事人在合同中的此種約定,應承認其為有效,但違約金的數額一般以不超過未履行部分的價金總額為限,對超出部分,則不予保護。
(20)獎勵規定在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中訂立獎勵條款,能促使當事人既快又好地履行合同。對于提前工期、保證質量、節約投資的工程項目,可以分別從節約的投資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獎金,獎給施工單位。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施工單位提出的修改設計合理化建設,經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同意以及施工單位采取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和就地取材等措施而節約投資的,都應從節約資金中提出適當比例的金領獎給施工單位。
(21)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22)合同份效、存留部分與生效方式。
(23)合同公證單位。
(24)簽約時間、地點、法人代表。
工程合同 篇3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甲乙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建設規模:工程量以實際驗收為準。
二、工期:總工期 天,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其總工期順延。
一、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二、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三、工程承包方式:
四、承包內容
甲方、監理、設計按實際情況調整認可的工作內容。
五、質量標準:
一、合格。
二、簽訂合同時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質量保證金 元,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退還。
六、工程價款結算及付款方式:按審計部門審定造價,下浮 %為乙方決算價。
七: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督促檢查工程的質量、安全、進度等工作,協助乙方處理工程施工中出現的問題。
二、甲方負責協助協調沿線單位房屋、電力、通訊及地下各種管網的拆遷等工作。
三、乙方需嚴格按國家頒布的施工及驗收技術規范以及設計文件中的要求組織施工,嚴格執行國務院(第279號)《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其他法律法規,保證工程施工質量、進度和安全。妥善記錄、整理和保管全部工程相關資料,按時限、要求上交各種報表和工程相關資料。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程任務。
四、乙方需嚴格按工程設計文件及甲方要求組織施工, 如需更改設計,必須經甲方、監理、設計三方同意后才能實施。
五、乙方在工程中要嚴格管理,精心組織,按時完成施工任務, 保證施工質量和進度,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組織施工人員認真學習安全業務知識及操作規程,服從指揮,文明施工,嚴禁野蠻施工,不得有損甲方的聲譽和形象。
六、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檢查。
七、乙方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工后,(包括全部工程量)必須經甲方、監理驗收簽證, 方能進入下一道工序。
八、工程若出現施工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返工,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九、乙方必須認真執行《勞動法》,按時、足額發放工人工資,不得拖欠、克扣工人工資,如有違反,造成的`全部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一十、乙方負責辦理直接施工人員的意外傷害保險,并承擔費用。工地上出現安全、傷亡事故由乙方負責。
十一、在施工過程中,如乙方損害施工范圍內的國防光纜、電信、郵電、市政等設施,均由乙方負責自行恢復,并由乙方承擔相應的一切責任。
十二、乙方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 年。
八、其他條款
一、如施工中發生重大傷亡事故除追究責任人刑事責任外,另給予經濟處罰。
二、甲方本工程項目負責人 電話 ,現場責任人: 電話 。
三、乙方本工程項目負責人 電話 ,現場責任人: 電話 。 。
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驗收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
項目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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