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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作業安全合同范本
通信作業安全合同的簽訂是為了明確雙方權利與責任,規范通信機房施工作業程序。以下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的通信作業安全合同范本,歡迎大家閱讀。
第一篇:通信作業安全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工程項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相關條款的規定,為確保雙方利益,明確雙方權利與責任,規范通信機房施工作業程序,提高建設、施工單位施工作業安全意識,確保珠海市電信分公司通信網絡的安全暢通,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第一條 適用范圍
一、本安全協議書所稱施工作業是指在通信機房內進行的所有施工作業。
二、本安全協議書所指的安全是指:人身安全、電信設備(網絡)安全、防火防盜安全等。
第二條 雙方責任與權利
一、甲方責任與權利
1、甲方是本協議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部門,有責任和權利制止、糾正、處理任何乙方的違章、違規行為。
2、甲方不直接參與乙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對乙方生產施工過程中所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有義務和責任配合乙方對事故的調查工作。
3、甲方有權拒絕乙方進入甲方認定的要害部門。
4、甲方有權對乙方給甲方造成的任何損失要求賠償和追究相關責任。
5、在工程實施過程中,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甲方不得無故要求乙方停止施工。
二、乙方的責任與權利
1、乙方施工作業人員應嚴格執行機房作業須知。
2、乙方施工人員違反施工安全操作規程和不按安全生產有關規定施工,所造成的損失和責任,由乙方負責。
3、乙方有權了解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甲方不得對其進行打擊報復。
4、乙方對甲方的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安全檢查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阻撓。
5、乙方的生產活動必須保障甲方的設備安全。乙方如因人為因素造成對甲方的任何損失,必須進行賠償并承擔相關責任。
6、負責施工中施工人員車輛、場地安全及材料保管,做好場地防火、防盜、安全用電等工作。
7、乙方在施工前必須將施工作業聯系人、聯系電話、施工作業計劃內容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同時向甲方了解、調查作業現場的情況和注意事項。
8、乙方施工操作要嚴格按照電信工程施工規范和通信機房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進行,不得違章操作、野蠻施工。
9、乙方進場施工時,應通知甲方,甲方應派人員到現場隨工。
10、在工程施工中,甲方發現通信設備運行不穩定、或有其它危及通信設備穩定運行的情況時,有權力通知乙方停工。乙方接到口頭或書面通知后必須立即停工。
11、乙方應加強施工人員安全教育和施工現場的指揮監管,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實安全責任人。
12、乙方的施工作業涉及在用設備或電路的,必須報甲方相關維護部門批準,并做好安全措施,保證甲方在用設備或電路安全和通信安全。
13、乙方的施工作業涉及到設備、電源或電路割接時,必須向甲方相關維護部門提交割接申請報告,待批復后才能進行割接。乙方在割接通信設備側的電源時必須由甲方派技術人員配合督導,割接時須保證甲方的在用通信安全。否則,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第三條 協議的期限與終止
本協議有效期從2009年1月8日至2009年12月31日
第四條 其他約定
一、本協議的附屬文件,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通信作業安全合同范本
第一條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障通信設施、設備安全暢通和施工人員及其他有關人員的人身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運營商及甲方相關安全管理規定,甲乙雙方簽訂《施工現場安全協議書》。
第二條 本協議書適用于土建建設工程、通信管道、通信線路、通信設備安裝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活動。
第三條 乙方承諾,在按照通信運營商要求開展具體項目的施工建設工作時,將嚴格按照本協議規定承擔施工現場的安全責任。
第四條 甲方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進行監督,甲方項目及安全管理人員有權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乙方必須服從甲方項目及安全管理人員的管理和監督檢查,積極配合,并確保施工現場安全。
第五條 乙方的安全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確保設備、設施安全和人員安全。
第六條 乙方應當執行國家、行業有關標準、規范、規程。在具體項目施工現場并應遵守下述規定:
(一)土建施工現場應當設置醒目的警示標牌,包括:工程概況牌、安全生產責任牌、安全紀律牌、安全警示牌、安全技術措施牌、防火責任牌、文明施工措施牌、現場總平面圖。
(二)通信管道、線路施工現場,應特別重視并遵守下列要求:
1、必須設立警示信號標志,白天用紅旗,晚上用紅燈,以便引起行人和各種車輛的注意。必要時應設圍欄,并請交通民警協助,以保證安全。
2、施工區域,有平行與交越電力線纜,必須采取相應措施,避免發生人員傷亡事故。
3、施工人員進入人(手)孔作業,應先探明人(手)孔內有無有毒、易燃氣體,避免發生中毒事件。
4、進行登高作業的施工人員應取得相應資格證,上桿前應先檢查登高工具和保險裝備,避免發生摔傷事故。
5、現場施工用電源線架設高度,必須滿足安全要求,并須安裝警示紅燈。
(三)在通信機房內施工,應特別重視并遵守下列要求:
1、必須制定確保運行設備安全措施。
2、設備開箱后,包裝箱等易燃雜物應立即搬離現場。
3、施工時,不得將導線頭子遺留在設備內。每天下班前,必須清理施工現場。
4、施工期間確須進入通信系統,應辦理借用口令手續,用畢立即歸還。
5、施工期間布放線纜,拆除豎井、巷道防火封堵物,布放線纜完畢后,應立即重新封堵。
6、設備安裝完畢,必須經監理、督導、電力維護人員檢查、測試無誤后,方可接通電源。
第七條 乙方應當根據工程特點制定安全生產施工方案和專項技術措施,配置專(兼)職安全監督檢查人員。
第八條 乙方應當自開工之日起,在施工現場設置達到國家標準的安全防護設施,并對作業人員配備合格的個人防護用品。
第九條 施工現場的作業人員,必須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以及施工企業(乙方)組織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條 施工現場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安全、整潔、美觀,對甲方通信設施、設備應予有效保護。
(二)材料堆放整齊有序,不得影響甲方正常生產秩序和通信暢通。
(三)垃圾及時處理,不得就近亂堆亂倒。
(四)戶外施工原則上不得在夜間或雨天進行;因特殊情況確需夜間或雨天施工的.,乙方必須有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報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施工。需夜間在公路上施工的,要設立夜間警示燈和安全防護欄。
(五)符合衛生標準。
(六)作業人員應佩戴相關單位頒發的證明其身份的胸卡。
(七)搭建作業人員臨時宿舍,應牢固,通風,布放照明電線必須安全。
(八)阻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第十一條 除本協議書約定外,乙方并應當遵守下列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
(一)不得從高處向下拋扔工程材料、施工工具等。
(二)禁止在施工現場吸煙或嚴禁使用明火的地方用火,確因施工需要進行明火作業,應經安全保衛部門批準并辦理《動火證》。
(三)需進入生產機房進行施工的,乙方應到通信運營商或相關部門辦理出入通信要害部位介紹信,方可進入施工。
第十二條 違反本協議書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改正,并由乙方支付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違約金。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從其規定。
甲 方:
地 址:
郵 編:
聯系人:
電 話:
傳 真:
乙 方:
地 址:
郵 編:
聯系人:
電 話:
傳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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