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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專業本科畢業論文
金融學的基本問題是“金融資產定價問題”,下面是小編搜集整理的一篇探究行為金融學專業的畢業論文范文,供大家閱讀參考。
【金融專業本科畢業論文一】
摘要:本文旨在論證基于有限理性能力的金融資產預期定價,這是行為金融學的基本問題。
這里提供的論證,與以往發表的金融學和經濟學文獻不同,它遵循學術史的邏輯,首先界定經濟學、金融學和行為學的基本問題,其次界定行為金融學基本問題,最后討論行為金融學應當具有的研究框架。
關鍵詞:行為;金融學;基本問題
引言
一門學科為什么能夠獨立存在?基于常識的解答是,任一學科在人類社會里之所以產生,無非是出于好奇或實踐。
,最初以“提問”的方式(例如屈原《天問》),然后以“對話”的方式(例如柏拉圖《對話》),最后以“陳述”和“對陳述的檢驗”方式(近代科學實驗提供了這一方式的規范形態)。
知識各門類的演變路徑由什么樣的力量塑形?學術史和知識社會學能夠提供的視角大致就是法學家卡多佐(B.N.Cardozo)在解釋影響司法程序的四種力量時所采取的視角。
對初始問題的解答在人群之內達成共識(主體間客觀性)之后,便形成了“知識”,即柏拉圖在《泰阿泰德篇》里記錄的蘇格拉底對話所得的“知識”定義之一:“有根據的真確信”(justified true belief)。
這里所說的“根據”(being given an account of),是以共識為前提的(否則就難以解答“葛蒂亞問題”)。
達成共識的根據,為學科演變提供了“對話”(dialogue)的框架。
在后來的演變中,這一框架可能被外部力量和內部力量不斷重塑,并呈現為相當復雜的演化路徑。
例如,卡多佐指出的司法實踐的塑形力量,可劃分為“社會需要”和“道德習俗”――據此而來的司法判斷是沿著“社會學方法”和“傳統方法”的判斷。
此外還有司法實踐內部的塑形力量,稱為“法官信念”(acquired convictions)和“邏輯自洽”――據此而來的司法判斷是沿著“演化方法”和“哲學方法”的判斷。
注意,社會需要和道德習俗這類外部力量通常表現為政治格局對學術資源在各學科之間配置的影響,這種政治影響和由此呈現的學術嬗變,是知識社會學的研究主題。
知識各門類在上述演化中往往形成各自獨立的學科(學術傳統)。
這些學科可分為兩類:(1)由獨立的基本問題界定的學術研究范圍及方法。
(2)在不同基本問題界定的不同學科之間存在并由這些學科基本問題及方法派生的學術研究范圍及方法。
例如,經濟學是由基本問題“什么決定價格”和“價格決定什么”界定了研究范圍及方法的學科,它的核心理論被稱為“價格理論”。
又例如,金融學是由基本問題“什么決定金融資產價格”界定了研究范圍及方法的學科,它的各種理論通稱為“資產定價”理論。
經濟學和金融學的學術思想史,脈絡清晰,呈現了下列七個知識模塊:(1)關于“理性”假設。
(2)關于“科學解釋”。
(3)經濟學基本問題。
(4)金融學基本問題。
(5)行為學基本假設。
(6)行為經濟學及其基本問題。
(7)行為金融學基本問題。
作為專業化教育方法的必要補充,跨學科教育的基本方法是:(1)將全部知識視為相互聯系并演化的模塊,主要考察知識模塊之間的關系,這些關系如何依具體情境而改變以及這些改變意味著的學術演化趨勢。
(2)批判性的思考方式,旨在為每一知識模塊以及每一核心概念劃界,也是在“劃界”(demarcation)這一活動中體現著康德式的批判思考。
作為對比且與此互補的是被稱為“應試教育”的專業化教育方法的兩大特征:(1)局限在特定知識模塊內部的分析性知識。
(2)特定專業的學術傳統內部的權威性思考方式。
一、關于“理性”假設
經濟學的芝加哥主流學派關于理性的基本假設,被稱為“完備理性假設”。
與此相對立的,是所謂“有限理性假設”。
這兩大假設之間的對立及長期爭辯,清晰地呈現了界定理性假設的兩大要素:(1)個體對現象的令人信服的解釋。
注意,這一界說意味著,任何解釋,不論是否符合事實,只要令人信服就足以將待解釋的現象理性化了。
(2)主體客觀性(inter―subjectivity)。
這里需要解釋:假如筆者反復且感受強烈地夢見一位早已逝去的朋友,筆者可能確信那位朋友仍然健在。
不過,因為筆者的其他朋友不能如此確信,故筆者的確信缺乏主體間客觀性。
我們每一個人,只要清楚地描述了我們想象中的上述兩要素,就等價于界定了我們自己關于理性的假設。
假如筆者想象中的理性是“完備理性”,那么它等價于這樣的描述:首先,筆者相信每一個人對每一現象都有至少一種令人信服的解釋。
其次,筆者相信所有個體對每一現象所提供的令人信服的解釋的集合有非空的交集。
這就相當于假設個體行為永遠基于全體共享的知識,于是這就等價于假設沒有與所考慮的行動相關的私己知識。
又假如筆者相信的,是與完備理性假設對立的“有限理性”假設。
那么,筆者所信的,等價于這樣的描述:首先,筆者相信至少存在一個人,他不能相信關于等待解釋的現象的全部解釋。
其次,至少存在一個人,他不能共享與他相關的全體知識。
為凸顯這兩類理性假設之間的嚴重分歧,筆者構造一個例子:筆者見到一位老友正在若無其事地飲一杯葡萄酒并且筆者相信那是一杯毒酒。
那么,假如筆者關于他的行為有完備理性假設,筆者就應假設他知道那是一杯毒酒,所以筆者必須設想他試圖結束生命的各種理由,然后,筆者不會有所行動,因為筆者的干預很可能違背他的旨在謀求最大幸福的理性選擇。
另一方面,假如筆者關于他的行為有有限理性假設,筆者可以立即行動阻止他飲毒酒,因為筆者的行動很可能對他和筆者而言是一種帕累托改善。
類似地,關于中國的體制改革與經濟發展,在以往30年里,經濟學家們表現出兩類幾乎相反的立場。
其一可被稱為“泛自由市場”(筆者稱之為“簡單自由主義”)的立場,其二可被稱為“批判自由市場”(通常也冠以“新左派”)的立場。
如果不考慮經濟學家與他所堅持的立場之間的利益關系,那么,筆者相信,導致了如此嚴重分歧的,主要是他們關于中國大眾的各種行為的理性假設。
持完備理性假設的經濟學家,不同意對市場有任何政策干預。
因為,任何政策,歸根結底旨在幫助一些需要幫助的人。
可是,這些人具有完備理性,所以,他們同意參與市場生活,這一事實本身就表明市場必定改善了而非降低了他們的福利。
另一方面,持有限理性假設的經濟學家往往提出干預市場的政策建議,因為他們相信這些政策可以改善一些人的福利。
現在,讓我們想象一位全心全意試圖幫助我們人類的火星人觀察地球上的市場生活時,如果這位火星人對地球人類的行為持有完備理性假設,它的立場必定就是簡單自由主義者目前所取的立場。
可是如果它假設人類行為基于有限理性,那么,它將干預我們的市場生活。
這一心智實驗表明,如果我們反對的是斯大林時代流行于蘇東社會主義各國的中央計劃體制,那么我們可以持有與這位火星人相近的理性假設。
如果我們努力要改善的是“市場生活”本身,那么我們應持的關于人類行為的基本
假設,必須是有限理性假設。
后者意味著不存在完美的市場生活,恰如不能假設完備理性一樣。
二、關于“科學解釋”
如前所述,為現象提供令人信服的解釋,也就是將現象予以理性化的過程。
由此不難看到,令人信服的解釋,可因解釋者和傾聽者所處的社會傳統和知識背景而有巨大差異。
例如,在中國傳統思想里居于主流的解釋體系是基于“歷史敘事”的,所謂“春秋以定名分”。
而在西方傳統思想里居于主流的解釋體系是基于“科學敘事”的,所謂“邏各斯中心主義”。
基于科學敘事的解釋可分為兩類:其一是因果關系的,其二是統計關系的。
因果關系,根據休謨的懷疑主義傳統,被認為是腦神經元網絡的一種聯想功能――“因果性聯想”。
古典的因果關系,猶如邏輯關系那樣,是確定性的。
現代的因果關系不再有這樣強烈的確定性,于是逐漸成為統計關系的特例。
基于統計關系的解釋,因統計的性質而成為最具主體間客觀性的科學解釋。
另一方面,統計關系的思想又源于因果性聯想。
如休謨所言,若事件甲和事件乙發生的時間或空間十分接近,就容易引發我們的因果性聯想并通過多次觀察確定這一聯想的因果方向(例如甲成為乙的原因或反之)。
休謨的這一經驗原理,可追溯至與他同時代或早于他的科學實踐中的“歸納”方法。
在現代之前的時代,比歸納方法更具說服力的,是基于邏輯的“演繹”方法。
康德論證說,基于邏輯的演繹方法及其命題的正確性不需要經驗的證明,所以,它們構成先驗知識的重要部分。
解釋者根據對現象的觀察,獲得統計關系,確立“特征事實”。
根據卡爾多的闡述,特征事實是基于廣泛觀察到的統計關系的抽象從而忽略了細節精確性之后得到的命題。
這些特征事實,成為經濟學建模和解釋的對象。
例如,基于市場經濟各類指標的波動,我們抽象出下列特征事實:存在5年和25年的經濟周期,存在投資的周期性波動,存在失業率的周期性波動,存在技術進步速率的周期性波動。
然后,我們可建立旨在解釋這些特征事實的增長模型。
建模是這樣一個過程:首先,從一些特征事實,我們假設一些因果關系并寫出這些關系的邏輯表達式。
例如投資周期與技術進步速率的周期之間可能呈現以5年為基準的同步波動,從這一統計關系,我們可假設存在從投資(常以“I”代表)到技術進步速率(常表示為“A”對時間“t”的導數)的單向因果關系。
其次,寫出這一因果鏈條的通常假設是線性的數學表達式(dA/dt)=a+bI。
最后,經濟學實證主義要求,任何有意義的數學模型,必須面對經驗世界的檢驗。
所以,上述因果關系的數學表達,與其它一些因果關系的數學表達一起,若可構成一套封閉可解的模型并可導出一些在一組工作假設下可檢驗的命題,就可獲得成為“經濟模型”的資格。
經濟模型可由各類數據加以檢驗,并依特定問題和數據由之產生的具體情境而被解釋者加以評價。
此時,“令人信服的解釋”可表達為統計推斷和假設檢驗。
三、經濟學基本問題
不同時期,形成了不同的主流經濟學。
芝加哥學派經濟學大約自1970年代之后成為“主流”。
根據芝加哥學派,全部經濟學研究的基本問題是定價問題,惟一的經濟學理論是價格理論。
“價格”(price),古典的漢語翻譯是“價”――依照信息不對稱性而有“私價”和“公價”之分別。
存在市場時,價表現為價格。
不存在市場時,仍有“成本”(cost),成本的正確翻譯是“代價”(沿用張五常教授的翻譯),意思是可用來代替市場價格的價。
本科生經濟學訓練的核心內容是學會從千差萬別的現象中辨別“價”的各種存在方式。
例如,排隊現象,其實是一種定價方式。
人情世故,也是一種定價方式。
研究生經濟學訓練的核心內容是學會從千差萬別的現象中辨別“租”(rent)的各種存在方式。
在經濟學思想史視角下,“租”是“價”的派生但卻遠比“價”更難懂。
租的存在方式之一是“利潤”――熊彼特定義的僅僅與企業家創新活動相聯系的利潤,又稱為“企業家利潤”。
與企業利潤相關的另一個“租”概念,由馬歇爾定義,稱為“準租”(quasi―rent),即任何一項投入品所得的報酬高于使這項投入品不退出生產過程的報酬的部分。
這一概念在教科書經濟學里的表示,就是由需求曲線與邊際成本曲線的交點所決定的競爭性價格高于平均成本曲線的部分(單位產品的租)。
“準租”概念運用于企業家才能時,可導致一些理論困惑,也因此導致關于企業家能力和產業組織理論的更細致的研究。
經濟學家的日常工作,如布坎南(J.Buchanan)指出的那樣,是在每一情境內辨別出那些進入成本的事物,包括以物的形態出現的成本和不以物的形態出現的成本(例如布坎南分析過的不道德行為的心理成本)。
更深刻一些,艾智仁(A.Alchian)曾指出,什么決定價格?這是一個遠比“什么是價格”更重要的問題。
在新政治經濟學討論中,筆者曾反復指出,“價格決定什么”比“什么決定價格”更重要。
因為,民眾可能不懂價格理論,也不明白價格是怎樣決定的,但由他們投票表決的經濟政策的實質是:他們對價格決定的那些后果是否滿意。
假如民眾投票的結果是對現行市場定價機制的否決,那么,根據布坎南在《自由的限度》里闡述的立場,民主投票的結果,不論多么糟糕,畢竟是真實的民主過程從而必須予以承認。
布坎南的老師――奈特(F.Knight)也曾指出,一個社會最終能夠達到的文明水平,取決于該社會的人民在多大程度上容忍個性的自由發展以及為此愿意支付怎樣的秩序成本。
四、金融學基本問題
金融學的基本問題是“金融資產定價問題”,這里關鍵是“金融資產”的定義。
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托賓(J.Tobin)為《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大辭典》撰寫的“金融工具”詞條,將金融資產定義為“可轉讓的IOU”(IOU是口語化的“我欠你”)。
這一定義切中要害。
可轉讓,意味著我現在欠你的金錢/人情/義務,可被你當作“權益”轉讓給第三方。
轉讓價格怎樣決定?這是一個問題。
金融學研究就是圍繞這一問題展開的。
第一個因素是“時間”。
在托賓定義的金融資產概念里,第二方將第一方承諾在未來必須支付的權益,轉讓給第三方并為此獲得相應的收益(價)。
這里,第二方和第三方關心的是,在怎樣的未來(時段/情況/環境),第一方對第二方承諾的權益可以兌現給第三方。
在經濟學里,“流動性”(liquidity)可定義為:在給定時段結束時轉讓一項資產所能夠實現的價值,與這項資產在這一時段開始時刻的價值之比。
這一比率越低,流動性也就越低。
時間因素還可以有另一形式的表述,就是金融經濟學家法馬(E.Fama)提出的“有效市場”假設,以及這一假設的弱形式和半強形式。
直觀地理解,一個市場是“弱式有效的” (weakly effi-cient),如果證券價格充分反映了以往全部公共信息從而市場參與者不可能借助公開信息獲得超額利潤。
一個市場是“半強有效的”(semi―strong efficient),如果它是弱有效的并且任一資產此刻的價格
變動已反映了全部新的公共信息。
一個市場是“強有效的”(strongly efficient),如果它是半強有效的并且任一資產此刻的價格已充分反映了以往全部的隱秘的或局內人的信息。
關于弱有效市場假設和半強有效市場假設的經驗研究表明,既有支持這兩種假設的數據,也有否證它們的數據。
另一方面,關于強有效市場假設的經驗研究,則多是否證性的。
時間因素的第三類研究來自主要由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史密斯(V.Smith)領導的實驗經濟學。
這里,“實驗市場”達到均衡時,這一均衡由預先界定的時段內保持無交易的狀態定義,實驗市場已經實現的效率與理論均衡的效率(即由供求曲線交點決定的供給者剩余和需求者剩余之和)的比率,通常是85%,也可以低至60%,測度了實驗市場的效率。
注意,當我們試圖測度現實市場的效率時,我們必須首先定義現實中哪些狀態可以稱為“均衡”狀態。
無套利條件(no―arbitrage condition)是最重要也是最常見的可觀測條件。
原籍智利的一位重要的女性數學家和經濟學家齊齊爾尼斯基(G Chichilnisky)曾證明,在一組足夠寬泛的關于社會選擇機制的假設下,有限套利(limited arbitrage)是一般均衡存在性的充分且必要條件,也是阿羅不可能性定理的充分且必要條件。
此處“有限”套利條件,十分接近“完全無套利”條件。
由此推測,一般均衡(或博弈均衡)的存在性,與無交易狀態有著某種深刻的聯系。
五、行為學基本假設
行為學家霍曼斯(G.Homans)將生物個體的行為模式概括為五項命題,表述為統計性的因果關系(統計性的因果關系被稱為“定律”而非“定理”)。
其中,第一命題概括的是基于生物的因果聯想能力的“成功”命題;第二命題概括的是基于生物對情境的適應能力的“刺激”命題;第三命題概括的是生物對行為與目的之間因果關系的強度判斷,所謂“價值”命題;第四命題的內容就是經濟學邊際效用遞減原理;第五命題概括的是生物個體因成功或失敗而產生的情緒模式。
有限理性假設,是行為理論的基本假設。
在心理學研究中,這一假設被視為當然從而通常不被提及。
例如上述諸命題,如果預先假設完備理性,它們就根本不可能被霍曼斯當作有意義的命題。
事實上,認真地比較了行為理論和經濟學理論之后,筆者認為,有限理性假設使行為學研究從一開始就本質地不同于經濟學研究。
行為經濟學領袖人物之一,泰勒教授,曾以“三重有限性”(the three limits)描述人類行為――有限的理性、有限的意志力和有限的自私程度。
由于有限的理性能力,“情緒”、“記憶”與“學習”,以及與此相關的“認知”、“偏見”與“判斷”等現象的心理學研究,在行為理論中占據重要位置。
由于有限的自私程度,“合作”不僅符合自利原理而且符合情感原理。
至于有限的意志力,這是一個基于值得爭議的概念的行為學假設(關于“意志”概念),此處不贅。
凡以有限理性假設為基本假設的理論,就可歸入“行為學”。
雖然,在學術演變過程的初期,受機械主義世界觀的影響,行為學未必能夠涵蓋如此廣泛的研究范圍。
在學術史傳統里,行為學是心理學的一個分支。
六、行為經濟學及其基本問題
根據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森(A.Sen)對社會選擇理論的思考,不論是個體選擇還是群體選擇,選擇的理性程度關鍵性地依賴于選擇者知道什么樣的以及知道多少信息。
換句話說,選擇的理性程度依賴于“信息基”。
我們知道,有限理性假設的兩項界定因素是有限的信息和有限的理解力。
這兩項因素之間,存在著一種有趣的關系,筆者稱之為“海納模型”――最初由經濟學家海納提出。
根據海納的模型,當決策環境充滿著不確定性而且決策主體的理性能力有限時,越是理性能力低下的生物個體,它的行為在旁觀者看來就越是可預期的。
反之,理性能力最高的生物個體理性選擇的結果,是它的行為在旁觀者看來完全不可預期。
觀察者根據有限的信息對被觀察的行為作出正確預期的能力,其實測度了他的理解力。
極端而言,具有最高理解力的生物,例如想象中來自“人馬座”阿爾法星的智慧生命,可以只知道對人類而言不可思議地微小的信息,便正確地預期人類在未來的任何行為。
所以,至少在海納模型里,有限信息與有限理解力是一枚硬幣的兩面。
其實,“你知道多少?”這一問句有兩個層次:(1)你知道多少。
(2)你的理解力允許你知道多少。
近20年發表的人類演化研究文獻表明,最初,人類祖先還沒有從“四足猿”演變為“兩足猿”的時候,他們必須與貓科(虎豹)和犬類(豺狼)競爭生存。
這兩類競爭者的體力和敏捷性,遠遠超過四足猿,卻最終不能如人類這樣廣泛繁衍并成為優勝物種。
究其原因,學者們指出,使人類在生存競爭中獲得優勝的,是人類合作的能力而不是人類個體的能力。
也因此,行為經濟學的基本問題,逐漸地從最初關于有限理性的研究轉變為關于合作問題的研究。
今天,這一基本問題被概括為:合作為何可能(How is cooperation possible)?
注意,即便如此,經濟學基本問題也不會消失。
在關于合作問題的經濟學研究中,我們最常遇到的行為經濟學問題是關于各種基于有限理性假設的行動策略的定價問題。
例如最初的這類研究,以“囚徒困境”多次博弈為范本。
這里,合作的策略為何可能無限持續下去?對這一問題的解答,往往需要探討在各種社會情境之內的合作策略的回報(定價)。
當且僅當這一回報高于不合作策略的回報時,合作可以持續下去。
回報可以是外部的,也可以是內部的。
例如,費爾(E.Fehr)領導的腦科學與經濟學(又譯“神經經濟學”)學派在最近10年提供的神經元網絡研究證據表明,人類腦內早已形成對合作策略的“鴉片回報”系統。
也就是說,合作行為(可能基于自利也可能基于利他),或更確切地說,單純利他的行為,在行為主體腦內是與一定程度的多巴胺水平增加聯系著的。
多巴胺是腦內已知最重要的一種激素,它的分泌水平增加,與哺乳動物“幸福感”的增加顯著地正相關。
這樣的統計關系,至少部分地解釋了人類合作秩序為何能夠如此長期存在。
行為經濟學基本問題引發的另一研究領域,是社會網絡的研究。
雖然社會學家早已關注社會網絡,但經濟學家研究的是社會網絡的結構如何影響各類策略的定價。
這一領域之所以更有希望成為主流,是因為與腦科學不同,社會網絡的實證研究和仿真研究,直接與演化社會理論密切相關。
在思想史視角下,這一理論源于馬克思在寫作《資本論》之前關于社會演化的思想。
這些思想,馬克思在諸如《德意志意識形態》和《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這樣的早期作品里有相當清晰的表述。
另一方面,幾乎可以確定,從斯密的“交換正義”觀念,經過馬克思關于社會演化的論述,形成了布勞(P.Blau)關于“社會交換”的社會理論,再進一步發展為格蘭諾維特(M.Granovetter)關于信息在社會網絡之內傳播的“弱紐帶”理論。
行為經濟學研究社會網絡的演化過程,假設人與人之間的紐帶關系是內生于社會網絡而不是外在
地給定的。
于是,社會網絡可以從一群原本毫無聯系的個體的利益交往和利益紐帶的定價演化而來,并逐漸形成穩定的網絡結構――對應著馬克思所說的“生產關系”。
這些結構不同的社會網絡,往往對應著現實世界里被觀察到的具有不同文化傳統和權力結構的人類社會。
我們知道,由齊美爾(G.Simmel)在大約一百年前提出的“社會理論基本問題”被表述為:社會為何可能?對于這一問題,今天研究社會網絡的學者大致能夠回答說:社會因個體之間的交往而成為可能。
于是,我們進一步詢問:個體之間的交往何以可能?這一詢問,應可追溯至斯密在《原富》第一冊里指出的事實:人與人之間進行交換的傾向,必是一種“天性”,因為我們從未見過兩條狗互換它們啃著的肉骨。
在MIT的公開課件系列里,行為經濟學家加拜克斯(x.Gabaix)2003年春季的課程“金融的行為經濟學”概要(behavioral economics of finance)十分清楚地表現了當代行為經濟學研究的主題。
這些主題被劃分為13個授課單元:第1和第2單元介紹“前景理論”(prospect theory)――為此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的是心理學家卡尼曼(D.Kahnemann);第3單元介紹“啟發式”與“偏見”――生物由于有限理性而必須掌握一些快速適應環境變化的行為規則;第4單元介紹“不確定性”與“噪聲”;第5單元介紹競爭、市場不確定性、混沌與秩序;第6單元介紹有限理性及其模型;第7單元,關于“干中學”和“玩中學”;第8單元介紹“腦科學和經濟學”及關于“幸福”的研究;第9和第10單元介紹上述各原理應用于消費行為的研究;第11單元,“公平”;第12單元,“習慣”與“效率”;第13單元,猜想與困惑,以及未來的研究方向。
這些主題,其實可分為兩大類:其一是“認知與決策”――即第1--7單元的內容,其二是“評價與判斷”――即第8和第11單元的內容。
就人類而言,幸福感有三重來源――物質生活的、社會生活的和精神生活的。
來自這些方面的幸福感由特定的一套神經元網絡加以匯總,這些集結了的信號之間常存在沖突,反映在我們的意識里,稱為“情感沖突”,反映在我們的詞語里,是諸如“愛恨交加”、“悲喜交加”和“苦澀的甜蜜”這樣的復雜感受。
大致而言,今天的腦科學研究表明,人類通常有三種原情感(primary feelings)――懼怕、悲哀和快樂。
可能從這三種基本情感派生并復合的,是許許多多“次級情感”(secondary feel,ings)――內疚、羨慕、希望、失望、慚愧、嫉妒、悔恨……,以及上述的各種矛盾情感――被稱為“第三級情感”。
個體的選擇,旨在增進幸福感,并以是否增進了幸福感為最終的評價標準。
所以,我們賦予任何個體行為的理性化解釋,不能回避幸福感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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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感的三重來源之一“社會生活”或許是中國人最主要的幸福感來源。
這是因為孔子之后,中國文化逐漸確立了“無神的”傳統(可參閱梁漱溟《中國文化要義》、《人心與人生》和更早期的作品《東西文化及其哲學》)。
孔子之前,我們知道,殷人信神,周人祭祖。
若不是孔子對我們文化基因所做的天才轉化,我們或許仍保留殷人的神的傳統。
在無神的文化傳統里,倫理和家庭逐漸成為生活的核心,梁漱溟稱之為“倫理本位”的社會。
費孝通先生說,中國人的倫理關系如同水波形成的一層層嵌套的同心圓,每一個人是圓心,由此及彼,遠近親疏,而許多個人便有許多同心圓體系,相互糾纏著,是中國人的社會關系。
在社會生活中占據主導位置的是“公平”問題,或更一般地,“正義”問題。
公平的相反,是強權。
弱肉強食的社會生活,很難產生大量的幸福感。
所以我們說,對于市場生活的評價,最重要的問題不是價格被什么決定而是價格決定了什么,這是政治經濟學基本問題。
假如我們絕大多數人對價格決定的整體后果很不滿意并通過社會選擇過程將我們的不滿表達為政治決議,那么,很可能,目前的定價機制(資源配置機制)就會被廢止或代之以其它類型的定價機制。
20世紀延續幾乎一百年的中國革命及社會動蕩,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要解決“公理”與“強權”的關系問題,是中國人民為求解這一問題而支付的代價。
那么,西方人的幸福感是否和中國人一樣主要地源于社會生活呢?未必。
繼承了古代希臘和古代希伯來文明的西方社會,它的演化路徑十分不同于中國社會。
例如,我們從羅馬帝國后期流行的斯多亞學派的思想記錄,以奧勒留皇帝的日記為例,可以看出,對神和神定的世界秩序保持虔敬態度,這是獲取人生幸福的幾乎惟一重要的事情。
斯多亞學派對諸如哈奇森和斯密這樣的18世紀蘇格蘭啟蒙思想家產生了主導性的影響,顯著地反映在斯密的《道德情操論》論述中。
斯密深切感受到人類的有限理性并對神的先定和諧秩序始終保持虔敬態度,以致他在《原富》的論述中,極少甚至從未想到要提出任何普遍主義命題。
他的全部陳述,都只局限于他的觀察和體驗。
我們從斯密的生活經歷可以推測;他堅持這樣的文字風格,是因為他相信,只有創造了先定和諧秩序的神,才可能提出普遍主義命題。
斯密指出,人,只可以“管窺”這一和諧秩序。
這一虔敬態度,后來被哈耶克表述為一個基本命題:人類只可發現秩序。
這一命題的意思是,人類不可狂妄地試圖發明秩序。
在“印度一歐羅巴”文化系統內,在現代社會之前的漫長時代里,精神生活曾是幸福感的重要來源。
即便在現代西方社會,諸如克里希那穆提這樣的精神領袖,也依然主要從精神生活獲取幸福。
筆者試圖描述精神生活這一維度的“幸福增加方向”的涵義,在極大方向那里,就是“完全自足”的狀態。
在這一狀態里,個體不再有向外求索的欲望,它完全滿足于那一精神境界。
一般而言,我們每一個人,在我們生活的社會里的幸福,取決于這樣一種匹配過程:首先是個體因不能選擇出生而發生的偶然性,其次是社會因不能選擇路徑而發生的偶然性。
這兩方面的偶然性,女性哲學家海勒(A.Heller)稱之為“雙重歷史性”。
請注意,歷史性和偶然性密切相關,而不是如唯物主義者常常宣傳的那樣,歷史與必然密切相關。
筆者曾寫過一篇關于《黑天鵝》的相當長的書評。
歷史為何由一連串偶然構成?我提供了一些晚近科學研究的論證。
每一個人的幸福,取決于上述的偶然性之間的匹配過程。
這一匹配過程遠比經濟學家研究的例如婚姻市場或勞動市場里的匹配過程更復雜,不過,這些過程是可以類比的。
一個普通人的生命演化路徑,典型地,白誕生開始,沿著物質生活的維度發展一段時間,然后轉入社會生活的維度,在物質和社會這一平面內的發展,越是后期,就越是伴隨著他的精神生活的發展,所以,我們可以想象幸福感的三維空間,每一個人的生活對應著一條軌跡,如圖1所示。
一個人追求幸福的過程就是他與社會相互匹配的過程,由此而有的,就是這條生命軌跡,早期比較貼近“物的維度”,中期比較貼近“社會維度”,后期比較貼近“心的維度”,尤其是,如果他追隨某一位精神領袖,那么他就可能激烈改變自己的人生路徑。
七、行為金融學基本問題
如“摘要”所述,這一基本問題是基于有限理性的金融資產預期定價問題。
首先,它兼有經濟學特征(定價問題)和行為學特征(有限理性假設)。
其次,它是金融學問題,因為這里關注的定價是金融資產的定價。
最后,它不僅關注定價而且關注“預期定價”,從而成為基本問題。
例如,讓我們想象,大部分基金經理預期上證指數會在4 000點水平遭遇賣壓,這是一階預期。
基于這一預期的理性選擇是在4 000點之前賣出一部分股票,這是二階預期。
基于二階預期的理性選擇是在更低的水平賣出自己的股票,這是三階預期。
如此推演,一個問題是,為什么現實世界里很少見到高于三階預期的行為?凱莫羅(c.Camerer)提供了一個解釋:參與競爭的多數人只具備有限理性,他們的決策通常只考慮二階預期或三階預期。
那些最聰明的人或許曾有過高于三階的預期和決策,但由于他們是少數,假設市場權力均等,高階預期的決策必定會因虧損而被淘汰――因為權力均等的市場相當于競猜平均值的游戲。
演化的結果,大多數市場參與者的二階預期或三階預期被市場確立為是“正確的”并引導市場參與者的未來決策。
這也就是索羅斯原理:金融市場不僅可能扭曲真實經濟活動而且可能誘致真實經濟活動與扭曲了的市場信號相符合,從而導致更加扭曲的市場信號與經濟活動。
這一原理,可用來解釋金融市場“泡沫”的發生和崩潰。
索羅斯是波普的學生,深受波普“開放社會”思想的影響,并為此撰寫了一系列文章――伴隨著他在中歐和東歐的一系列政治活動,主旨是批判日益僵化從而喪失了開放性思維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資本主義社會――伴隨著的,是他在這些日益僵化的金融市場里的顛覆性投機活動。
金融投機和思維開放,可能使索羅斯從資本家手中挽救資本主義社會。
究其實質,以金融衍生工具為載體的投機活動必須基于預期,而且往往必須基于對多數人高階預期的預期。
為指導這樣的活動,古典金融學確立了下列四項知識模塊:(1)技術分析。
(2)財務報告分析。
(3)宏觀金融分析。
(4)微觀金融分析。
在這一基礎上發展起來的現代金融學,又增加了另外兩項知識模塊。
(5)社會心理分析。
(6)市場微結構分析。
預期定價是怎樣一個決策過程呢?大致而言,個體理性是記憶力和理解力的函數。
記憶力隨年齡而下降,理解力隨年齡而增強,所以,個體的理性思考能力是一條“彩虹”形的曲線,在大約0--25歲的階段,記憶力占主導而理解力較低。
古希臘人認為,青年人的理性思考能力隨理解力的增加而增加,在大約45歲時達到高峰。
現代的觀察,在大約65歲達到高峰,然后,在大約90歲以后,記憶力降低至某一閾值,老年人的理性思考能力下降或(如果發生老年癡呆癥)迅速下降。
圖2顯示了這一過程:
個體理性有三重來源:(1)習俗。
這是一個遠比金融活動更緩慢的演化著的傳統,這些習俗也包括市場參與者的共同知識,例如以上述六項模塊為主體的金融學知識、經濟學和社會心理學等方面的知識。
共同知識往往誘致共同的預期和高階預期。
(2)獨立探索。
在金融市場里,這一探索尤其要包括研發部門的數據收集與分析工作。
(3)對成功決策的模仿。
這一策略,因為節約了獨立探索的成本,對多數市場參與者來說,最具誘惑力。
不過,科學研究表明,在充滿不確定性的決策環境里,假設只有兩種生存策略一獨立探索和模仿成功,那么,任一群體的平均生存概率,隨著模仿者在群體總人口中所占比例的增加,先是增加,至某一閾值后,便迅速下降,甚至可導致人口崩潰(即群體的消亡)。
現在可以討論市場有效性假設的涵義。
我們知道,弱有效性、半強有效性和強有效性,這些假設都是關于信息在個體之間不對稱分布的假設。
市場機制的功能在于,任一完全私人的信息,只要可能帶來利潤(租),就可能誘致信息持有者的套利活動。
市場機制的本質特征是“允許套利”,這就等價于允許一部分市場參與者為了分享可獲利的私人信息而向私人信息的分享者付費。
均衡,如前所述,等價于套利活動的終止。
這就等價于一切可能獲利的私人信息已經完全共享了。
圖3所示的,是一種最小信息的市場情境,這一情境的參與者,他們只知道一個點(對應著橫軸上的時間和縱軸上的資產價格),以此為決策信息,可能形成的價格預期,不難劃分為三類――向上、向下和持平。
每一參與者將如何利用自己的私人信息來套利呢?根據前述“科學解釋”和“行為金融學”的知識模塊,我們知道,市場參與者可以利用技術分析(technical analysis)或基礎分析(fundamental analysis)從已經占有的數據中獲取關于未來價格的信息。
來自基礎分析的信息,例如微觀金融層面的企業資產和經營狀況、會計和統計指標變動,和宏觀金融層面的政策與法律變動、國民經濟指標變動、國際關系重大事件……,這些數據分析,主旨不是要揭示已經發生的事情而是要預期將要發生的事情。
類似地,來自技術分析的信息,往往包含著遠比基礎分析更廣泛的社會、經濟、政治、歷史、文化等結構變化的難以量化的可能性。
當我們不能以任何指標來描述潛藏著并決定了現象的因素時,我們的注意力只能集中于現象本身。
筆者認為,這才是作為一種基于統計關系的理性化解釋的技術分析的實質。
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威廉姆森(O.Williamson)曾將決策者面對的不確定性劃分為兩類:環境不確定性(environmental uncertainty)和行為不確定性(behavioral uncertainty)。
上述的數據分析方法,目的在于降低決策者在預期定價中面對的這兩類不確定性。
最后,理性的市場參與者還必須將他想象中的其他市場參與者的上述的決策行為,從個體的集結為群體的,借助于例如“前景理論”或統稱為“決策與判斷”的各種理論,并在此基礎上形成二階的和三階的判斷。
以上的預期定價過程,從旁觀者角度看,是一個博弈過程。
最終,仍是金融市場的競爭性和公平性產生“優勝劣汰”的結果。
行為主體則據此修正自己在未來競爭中的決策與判斷。
【金融專業本科畢業論文二】
在我國,解決環境污染問題需要大規模的資金投入,而資金來源和有效的投融資機制一直都是困擾環境保護的最大難題之一,下面是小編搜集整理的一篇探究構建我國環境金融戰略的論文范文,供大家閱讀參考。
摘要:金融創新具有十分鮮明的時代特征。
進入21世紀,金融創新活躍在與環境相關的金融領域,主要是圍繞“氣候變化”而形成碳排放市場并進而演進成碳金融和環境金融。
環境金融的要義在于通過創新金融制度和金融工具,降低氣候變化和環境污染帶來的成本、轉移氣候和環境風險及不確定性。
當前我國經濟正面臨向低碳化、生態化和循環化的轉型,構建環境金融,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不僅大有必要,而且大有可為。
本文從國家、金融業和國際參與等層面探討了構建我國環境金融的可行戰略與可選路徑。
關鍵詞:氣候變化;金融創新;環境金融
從20世紀60年代以規避管制為主,到70一80年代以避險為主,再到90年代以后以衍生工具為主,金融創新具有十分鮮明的時代特征。
進入21世紀,金融創新活躍在與環境相關的金融領域,主要是圍繞“氣候變化”而形成碳排放市場并進而演進成碳金融和環境金融。
環境金融的要義在于通過創新金融制度和金融工具,降低氣候變化和環境污染帶來的成本、轉移氣候和環境風險及不確定性。
在我國,解決環境污染問題需要大規模的資金投入,而資金來源和有效的投融資機制一直都是困擾環境保護的最大難題之一。
數據顯示,從2001--2005年,我國環保領域的政府撥款已經達到850億美元,利用外資的總額60億美元。
但還沒有形成一個清晰的面向環境的金融體系。
如何協調不同投資主體、如何帶動和開辟新的資金渠道、如何降低項目和資本之間的交易成本、如何通過投融資機制設計提高投資效率等,都是環境與資本共同關注的主題。
所以,構建環境金融,通過金融創新,促進經濟向低碳化、生態化和循環化的轉型,實現可持續發展,是我國金融業及相關部門面臨的一個重要使命。
鑒于有關氣候變化和金融創新已有不少研究,因此,本文重點探討我國構建環境金融的可行戰略與可選路徑。
一、建立氣候交易所。
形成國內碳金融市場
在國際上,無論是減排義務國還是非義務國都紛紛在其國內設立了氣候交易所,全球溫室氣體減排交易逐漸形成了多層次的碳金融市場。
目前我國雖然沒有減排義務,但我國已經制定了“節能減排”的國家戰略,只是缺少一個減排成本的價格發現機制和交易市場。
我國是國際碳金融市場上碳信用的主要供給方,歐盟排放交易體系是目前核證減排量(CER)需求的最大來源,碳信用定價權由國外需求方決定,碳信用額市場價格波動大。
如果我們不搭建市場平臺,就會受制于人。
因此,借鑒國際經驗,開發國內碳金融市場這一平臺,成為環境金融戰略構建的當務之急 在我國,建立氣候交易所早有動議。
北京產權交易所將建氣候交易所,該所作為試點是很好的思路,但更應從國家戰略的角度來規劃氣候交易所,其重要意義不亞于當前我國的兩大證券交易所、三大期貨交易所。
同時,我國氣候交易所應該是一個國際化的市場,對接國際上包括京都機制和自愿交易等碳金融市場。
二、引導和促進商業銀行開展環境金融業務
1 參與國際碳金融市場
國際碳市場的興起為金融業帶來了更多的機遇。
《京都議定書》規定的三個二氧化碳減排履約機制使碳信用成為一種有價值可交換的商品。
《京都議定書》簽訂以來,碳排放信用之類的環保衍生品逐漸成為西方機構投資者熱衷的新興交易品種。
大量金融資本的流入催生出碳期貨期權市場。
全球最大的實物商品期貨期權交易所――紐約商品交易所(NYMEX),將與摩根士丹利、美林、都鐸投資等9家公司合伙籌建全球最大的環保衍生品交易所“Green Exchange”,以嘗試用市場方式促進全球性環保問題的解決。
新交易所在2008年開始交易,并在2009年接受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rc)的監管,計劃上市溫室氣體排放權期貨產品。
這意味著,綠色交易所(Green Exchange)上市的環保期貨、期貨、互換(swap)合約,將廣泛涉及包括碳排放物、可再生能源等在內的各類環保市場。
其初始交易品種,有歐盟排放交易計劃下發放的EUAs、聯合國按清潔發展機制(CDM)發放的碳排放信用(CERs),及通過美國Green―e認證發放的可再生能源許可額度(RECs)。
歐洲天氣交易所是全球主要的減排量交易所之一。
該交易所也在2008年推出碳減排權的期貨產品。
期貨市場的推出將形成世界上第一個真正全球性的“碳貨幣”。
在這個期貨市場上,交易的是標準格式的碳減排合同,全世界的投資者都可以在這個市場上進行交易。
國際許多大金融機構參與跨國碳交易。
世界主要金融機構的新型碳產品和服務都在快速發展,各類對沖基金、匯豐銀行、巴克萊、蘇格蘭皇家銀行、勞埃德TSB集團、愛爾蘭銀行、荷蘭國際集團、富通、瑞銀、德意志銀行、渣打銀行、摩根士丹利、美林、美聯銀行、花旗、摩根大通、高盛等等在碳金融市場上都非常活躍。
摩根士丹利已計劃未來五年用30億美元從事碳交易。
目前,我國金融業參與到碳減排交易還很少,且主要是通過CDM機制參與國際碳減排。
實際上,在全球氣候變化的背景下,我國商業銀行和金融機構首先建立應對氣候變化等環境風險的戰略機制,并且可以通過下述途徑參與到國際碳金融市場中,并獲得相應收益和經驗:
第一,可以為CDM項目進行項目識別、開發,參與制作項目設計文件等項目咨詢活動。
第二,可以建立國際碳金融市場的信息報價體系,為客戶提供減排或投資再生能源的咨詢服務。
第三,商業銀行可以直接參與國際CDM項目融資安排,如CDM項目過程中的結算安排,成為國際銀團貸款的參與者甚或是組織者,為項目設計融資。
碳金融的一個特征是有項目支持,而商業銀行在項目貸款時積累了大量項目管理、風險控制等多方面的經驗,有成熟的項目團隊,有遍布全國的網點,并且熟悉中國的項目市場。
第四,碳已經成為一種資產,碳管理成為公司決策管理的主要內容。
各類環境資產和管理也日新月異地被開發出來,碳金融和環境金融能以市場化的工具來規避風險并達到環境目標。
商業銀行雖然自身沒有減排任務和壓力,但可以作為投資者,參與國際碳金融市場交易。
其參與的市場除了京都機制下的規制市場,還可以涉入自愿交易市場等不同類型的市場,使之成為銀行資產管理的一部分,并進行碳敞口風險管理。
或者作為受托人為客戶進行理財投資。
譬如,在CDM項目和市場信用上存在價差,可以做套期保值交易,為客戶進行組合投資風險管理。
另外,銀行金融機構有廣泛的投資領域,從股票投資到復雜的衍生證券,可以設立專門的氣候變化基金,通過投資參與到減排項目中。
第五,商業銀行運用其“智力資本”,可以為國際國內碳市場開發結構性碳金融交易工具,對沖氣候變化和環境風險。
天氣對能源和農產品等商品的價格影響顯著,這種交互影響下的價格波動性加強創造了新的風險和機會。
天氣和商品交易工具可以為保險公司、對沖基金、銀行和能源公司提供了獨特的收入流。
碳金融是一種大氣與環境金融學的創新,迫切需要金融業開發關于碳商品的結構化金融安排并提高金融服務水平,為排放權的實際需求方減少減排費用規劃減排資產項目組合。
我國的一些金融機構已經開始行動起來,中國銀行和深圳發展銀行已經推出了“與二氧化碳排放額度掛鉤的期貨價”的理財產品,為碳暴露風險的企業設計對沖工具,進行全球對沖安排,并創造結算工具。
第六,設計各類碳指數和能源環境指數,創造新的流動性和透明度從而使得天氣市場和商品市場加深聯系。
新能源、環保指數將成為環境金融主要的交易工具之一,如新能源財經公司參與開發了世界上第一支全球股票市場清潔能源上市公司指數,任何投資者都能夠通過路透社、彭博通訊社、雅虎等查到它的最新行情。
這些舉措,都可以借鑒。
另外,因為氣候變化而逐漸增多的極端天氣也導致各種與氣象相關的指數在國際上推出。
雪指數(snowfall index)就是被創新出來的金融工具之一。
第七,參與我國氣候交易所或碳交易所的建立,為減排信用創造一個市場平臺。
第八,為環境金融市場提供清算機制,通過為各類環境合約提供清算,構建市場存在的基礎。
清算機制是金融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銀行在為市場提供清算服務上有豐富的經驗,為環境金融市場上各種交易工具提供了保障。
2 在金融業務中,采納環境標準
國際社會已經開始關注中國背景的銀行在國內或國外貸款的項目的環境問題,這在一定層面上影響到這些銀行在國際上的聲譽。
目前,我國僅有兩家政策性銀行(國家開發銀行和進出口銀行)要求客戶遵守環境法,采納環境融資標準。
但我國已經出臺了與金融機構貸款相關的環境要求。
“十一五規劃”對環境友好項目的要求可能會體現在銀行監管的融資規范當中,如在信貸程序上,用較高標準的環境融資標準來審貸。
第一,通過綠色信貸,使銀行和環保建立起初步的合作。
充分借鑒國際上比較成熟的環保信貸準則――國際金融公司提出的“赤道原則”及其主要行業的環境、健康和安全指南,制定出適合我國國情的綠色信貸指導目錄、污染行業信貸指南,既引導銀行投資環境友好的產業和項目,又限制對污染環境破壞生態項目的信貸。
同時,要劃分企業環境違法和環境風險等級,更好地為銀行評貸審貸提供支持。
第二,引導資金投向低碳產業中的新技術和新市場。
資金流向決定了新行業的擴張和新技術的開發,而金融業對整個經濟的運行起到杠桿作用,決定著資金的經濟效率和社會效益。
因此,在積極尋求環境定價機制,落實社會和環境責任方面,金融業承擔著非同尋常的角色。
一個具有社會責任的金融機構不僅自己要在日常運行中要環境友好,在其運用資金推動環境保護方面也要有所作為。
這已經成為全球社會的共識,也是全球金融業發展的主流。
在承擔責任的同時,還要把可能增加的成本和風險通過創新機制進行規避和轉移。
目前我國的“綠色信貸”制度剛剛起步,只能用限制貸款這種單一途徑,因此,需要大力開發環境相關的金融產品,高層次地實踐社會責任。
不能只盯在國內金融市場上,還需要具有更開闊的視野,在社會和環境責任方面引導企業的投資行為。
第三,學會像跨國大銀行一樣去思考和應對氣候變化的機遇與挑戰。
以美洲銀行為例,該銀行在發展環境金融方面走在世界各銀行前列。
美洲銀行積極參與全球碳交易市場,計劃3年內購買芝加哥氣候交易所發行的50萬噸二氧化碳當量的溫室氣體排放權。
美洲銀行又是芝加哥氣候交易所(CCX)的會員,并將加入芝加哥氣候期貨交易所(CCFE)和歐洲氣候交易所(ECX)。
它與芝加哥氣候交易所和歐洲氣候交易所的控股股東――氣候交易公司(CLE)成立了一家合資機構,以戰略投資者身份入股該公司,開發與碳排放權相關的金融產品和服務。
美洲銀行還擴展其現有的溫室氣體減排目標,向芝加哥氣候交易所、歐洲氣候交易所和芝加哥氣候期貨交易所3家機構提供流動性支持,形成合作共贏的戰略合作。
美洲銀行向參與排放物凈化市場、發展節能、低碳或低排放技術的公司提供貸款和咨詢服務;提高碳信用交易能力,幫助客戶通過現有市場機制和新興市場機制增強獲取碳排放的能力;對創造和應用可持續環保產品、服務和技術的公司給予優先貸款。
銀行每年為致力于土地保護和碳截存的非盈利環保組織捐款,
美洲銀行還對購物時注重環保效益的個人客戶,推出環保信用卡等新產品。
這種信用卡加入了環保激勵措施,將刷卡消費收入用于資助投資溫室氣體減排工程的環保組織;鼓勵現有持卡個人將積分獎勵捐贈給投資溫室氣體減排的環保組織,或使用積分購買環保商品。
此外,美洲銀行還設計了綠色購房按揭項目。
美洲銀行為林業投資提供解決方案。
推出符合權威機構規定的森林保護標準的專項投資管理解決方案,重點考慮再造林工程、野生動物管理、碳截存系統開發和支持等項目等。
第四,把環境責任作為發展戰略內容。
當國際社會已經承認金融的環境和社會責任時,若游離于主流之外,將會隨時面臨投資門檻,給資金運營帶來風險;而當眾多的金融機構已經率先進入責任機制下的新利益增長市場后,未進入的金融機構將丟失市場、錯過機遇而給未來的資金效率帶來風險。
隨著中國企業和與之相伴的資金走向國際市場,中國的金融業正面臨越來越大的壓力。
更加環保的投資方向,更加綠色的自身管理,既是國際社會的主流,也是自身發展的必然要求。
正是認識到這一點,我國一些銀行已經走出了有益的一步。
如中國民生銀行與9個國家的24個金融機構一起簽署了《有心者勝――連接金融市場與變化中的世界》報告。
上海銀行也將保護環境寫入了自己的公司章程。
三、在證券市場上加強環境信息披露和投資評估
上市公司的經濟總量和環境影響越來越大,決定著資本市場能否發揮推動節能減排的經濟杠桿的作用,也決定著整個環境經濟政策體系建設的進度。
但目前中國的資本市場的環境準入機制剛開始建設,上市公司缺乏環保監管,在一定程度上把環境風險轉嫁給了投資者,如2006年的上市公司年報中,僅有50%的公司進行了環境信息披露,且絕大多數披露都是定性描述,有用的環境信息量小。
一些受到環境行政處罰的信息也未及時披露,無法滿足投資者的需求。
2008年,國家環保總局發布了《關于加強上市公司環保監管工作的指導意見》,該意見以上市公司環保核查制度和環境信息披露制度為主要內容。
中國證監會也于2008年出臺了《關于重污
染行業生產經營公司IPO申請申報文件的通知》,規定環保核查意見將成為證監會受理申請的必備條件之一。
上市公司環保審核制度也已基本成型,將加大公司上市后的環境監管,促進上市公司的環境信息披露。
我國環保總局還將聯合證監會探索建立上市公司環境監管的協調與信息通報機制,拓寬公眾參與環境監督的途徑。
將選擇比較成熟的板塊或行業開展上市公司環境績效評估,編制并發布中國證券市場環境績效指數及排名,這將為投資者對上市公司進行合理估值,有效規避上市公司環境風險,以及管理者有效監管上市公司環境風險提供有效的環境績效信息。
上述政策的變化向證券市場傳遞了重估上市公司價值的信號,“綠色投資”行為將逐步建立,并且通過證券市場向未上市公司傳遞了強烈的環境政策信息,對我國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有不可估量的作用。
四、推進“綠色保險”
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是國際上普遍采用的制度,它是企業就可能發生的環境事故風險在保險公司投保,由保險公司對污染受害者進行賠償。
利用費率杠桿機制促使企業加強環境風險管理,提升環境管理水平。
2007年,國家環保總局和中國保監會聯合發布《關于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指導意見》,正式確立建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的路線圖。
環境保險的收費與企業污染程度成正比。
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的環境風險進行預防和控制,這種市場機制的監督作用將迫使企業降低污染程度。
企業參加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一旦發生事故,由保險公司及時給被害者提供賠償,企業避免了破產,政府又減輕了財政負擔,這符合三方的共同利益。
國際經驗證明,一個成熟的綠色保險制度,是一項經濟和環境“雙贏”的制度,也是一個能更大范圍調動市場力量加強環境監管的手段。
中國保險業應加大與其它金融機構的合作,探討開發碳金融和環境金融的各種金融衍生產品,從而可以通過各種投資、交易實現資產風險對沖,保值增值,如保險連帶證券架通了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創造了更廣闊的固定收益證券組合。
五、成立環境產業基金
產業基金作為投資基金的一種形式,是以個別產業為投資對象,以追求長期收益為目標,屬成長及收益型投資基金。
具體來講,它是按照共同投資、共享收益、共擔風險的基本原則,運用現代信托關系的機制,以信托基金方式將各個投資者彼此分散的資金集中起來以實現預期投資目的的投資組織制度。
我國學術界對產業基金已有豐富的研究成果,國內已經有了產業投資基金的法律草案,并且有了實際運作的試點產業基金,這些都為我國環境產業基金設立準備了有利條件。
在環境產業基金設計結構中,環境產業基金的發起人認購部分基金份額,其他基金份額由其它投資者認購,其中普通投資者為優先受益人,獲得固定收益,基金發起人為一般受益人,獲得股權分紅。
受托人將把環境產業基金的資金運用于收購認可的未上市環境產業公司的股權,取得控股地位,并通過其他融資方式,如銀行貸款、引進戰略投資者等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
其他還包括發展環境對沖基金和環境風險投資,參與多邊國際基金的環境融資安排,等等。
總之,作為一個負責任的大國,中國有義務以其智慧和努力,與國際社會一起解決環境問題。
而構建環境金融,正是這些智慧和努力中非常重要的一種。
傳統金融對環保的支持,其要義在于把環保視為一種為了改善環境,實現可持續發展而不得不做出的犧牲、不得不付出的成本。
因此,傳統金融重在對這種犧牲和成本予以補償,如給予環保產業或注重環保的企業以條件優厚的貸款等等。
而環境金融,則是把環保視為一種盈利機會,通過設計創新型的金融產品和金融制度,充分利用人的利己心,以利益激勵人們減少碳排放,實現環保目標。
相對于金融參與環保的傳統方式而言,這是思維方式和商業模式的根本變化,是不折不扣的金融創新。
環境金融的構建意味著金融業及其機構需要從環境和社會公共利益出發來行事,促進環境的恢復和保護,推動經濟向低碳化、生態化和循環化轉型。
特別是,這些原則應該內化在它們提供金融產品和服務的整個業務過程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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