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除員工處理決定
開除員工處理決定1
集團各單位:
集團洪澤財務部財務主管孫立玲、出納程玲玲未按集團資金支付財務審批流程,在工作中出現將公司應付款項90萬實際支付了115萬的嚴重工作事故,這一工作嚴重失職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公司決定,根據《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第十一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及終止條款,即日起解除兩人與公司的勞動關系,此后其任何個人行為均與本公司無關。同時,公司將保留進一步追訴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利。鑒于以上處理決定,公司安排林琪英暫停在洪澤對孫立玲的財務工作交接,留崗待交。
集團副總裁徐韻,在此次洪澤財務人員嚴重工作事故中負有管理失察責任,公司決定,取消公司授予其的50萬期權作為處罰。
希集團財務人員要引以為戒,工作中不能麻痹大意,要嚴謹認真,思想上加強財務工作風險防范意識,從行動上加強對財務各項審批流程的學習和執行,避免出現類似事件。同時集團全體員工要以此進行深刻反思,在各自崗位上認真負責,加強學習,提高自己工作的職業化水平,在各項工作中嚴格遵守公司相關制度流程,以公司利益為重。
特此通告!
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二Oxx年五月十一日
開除員工處理決定2
各駕培機構:
近段時間來,針對我市駕培市場出現個別教練員自律規定,教學行為不規范等違規違紀現象,我處高度重視,通過調查核實,現對許等47名違規違紀教練員作出如下處理決定:
一、許等41名教練員(具體名單見附件一)存在不按規定計時刷卡培訓及不隨車教學等違規違紀行為。按照《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湖南省機動車駕駛培訓教練員管理辦法》的規定,對許等41名教練員通報批評,并脫產參加法律法規、職業道德培訓3天。
二、駕校教練員使用報廢車輛從事教學活動,按照《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湖南省機動車駕駛培訓教練員管理辦法》規定,暫停其教練員資格6個月,脫產參加法律法規、職業道德培訓三天,并抄告公安交警部門。
三、駕校教練員何、蘇駕校教練員侯存在不按教學大綱施教、不文明教學及亂收費等違規行為,引起學員反復投訴,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按照《湖南省機動車駕駛培訓教練員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六項之規定,報請省運管局同意注銷其教練員證件。
四、駕校教練員、,駕校教練員方存在收受學員過關好處費、參與考試舞弊等違法行為(具體情況見附件二),按照《湖南省機動車駕駛培訓教練員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七項之規定,報請省運管局同意注銷鄧、方教練員證件。
希望全體教練員引以為戒,切實提高法制觀念,增強法律意識,全面規范教學行為。全市各駕校要加強對所屬教練員的管理,嚴禁教練員違規違紀行為發生。今后,市處將不定期的對教練員教學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對在教學培訓過程中有不文明教學行為的,將根據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對情節嚴重的'查實后一律吊銷其教練員證,對學員投訴多、管理不力的駕校將予以停業整頓。
特此通報。
xx市道路運輸管理處
20xx年10月14日
開除員工處理決定3
公司各單位:
現將9月7日早晨勞動紀律檢查違紀行為處理如下:
一、違紀事實
9月7日早晨例行勞動紀律檢查發現:銷售公司計劃綜合科9月6日考勤無記錄;銷售公司員工辛世梅、財務部員工張紅娟吃早餐。
二、處理決定
(一)根據公司《20xx年經濟責任制考核方案》人力資源管理考核細則第一條第四項“紙質考勤填寫不規范,按照A類標準考核”之規定:
扣罰銷售公司200元。
(二)根據公司《員工工作時間行為規范》第一條第一項“遲到、早退、提前洗澡、提前用餐者,免當月工資200元”之規定:
扣罰銷售公司員工辛世梅、財務部員工張紅娟各200元。
三、公司要求
(一)考勤作為員工績效考核的主要依據,公司要求各單位每天下班前按時考勤,各單位在考勤時,必須做到嚴肅、認真,不得隨意考勤;各單位考勤員要認真履行職責,確保考勤的及時性、準確性和規范性。同時,各單位對公司考勤制度進行再宣傳、再落實。
(二)公司各單位要進一步加強內部管理,強化各項管理措施,嚴格執行公司各項規定。各級管理人員要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加強對本單位員工工作行為、勞動紀律的.檢查,對于各類違規違紀現象要嚴抓不懈,進一步提升工作執行力。
此決定
人力資源部
20xx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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