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房產糾紛起訴狀優選范文
引導語:房產糾紛起訴狀是指涉及房產訴訟時,原告向法院提供的起訴書。今天,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幾篇關于房產糾紛起訴狀優選范文,希望對你有幫助。
范文一:
原告:***,女,19******生,漢,身份證號:4425119******
通訊地址:廣州市天河區華穗路263號雙城國際東塔14層(李國偉)
電話:13922199227,020-62608000
原告:***,女,1977******生,漢,身份證號:4413021977******
聯系方式同上。
原告:***,女,1977******生,漢,身份證號:4413021977******
聯系方式同上。
原告:***,男,1982******生,漢,身份證號:4413021982******
聯系方式同上。
被告1:******
住所:惠州市南壇******樓
電話:
被告2:******
住所:惠州市惠城區******
電話:0752-***
訴訟請求
1、請求判決被告1向四位原告賠償返還定金10萬元。
2、請求判決被告向原告支付違約金59.6萬元。
3、請求判決被告向原告支付原告產生的律師費1萬元。以上三項合計70.6萬元。
4、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
事實和理由
原被告雙方于2010年4月11日簽訂《購房合同》,買賣位于廣州市番禺區******室的房屋,總樓價298萬元。合同第三條約定“買賣雙方須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計10天內前往銀行遞交申請借款所需的全部資料,逾期視為違約。” 合同簽訂后,原告依約支付了10萬元的定金,而被告以各種理由拖延辦理銀行的提前還款及原告的借款手續,經原告多次催促,被告仍不理會。
原告為了全面履行合同,于2010年11月1日向被告發出《催促辦理銀行提前還貸的通知函》,催促履行合同。
***于2010年12月1日明確表示不將物業售予原告,而***于2010年12月30日以自己的行為表示不將物業售予原告,原告便于2011年1月1日發出《通知函》確認相關事實。于2011年1月7日發出《再次通知函》再次確認相關事實。
***于2011年1月9日明確表示:如果要繼續履行合同,則必須將房價總款從298萬元提高到350萬元,原告便于2011年1月11日發出《通知函(第四次)》確認相關事實。
被告對原告發出的四封函件至今未有任何回復或對上述相關事實提出異議。
被告收取定金后不依合同條款將物業售予原告,已嚴重違反合同。根據合同第11條約定,被告除返還定金外,還需按總樓價的20%支付違約金。以及第13條約定,支付原告產生的律師費。
綜上所述,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現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如所請。
此致
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xx年 xx月 xx日
范文二:
原告:李XX,男,漢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XXX,電話:XXXX。
被告:張XX,男,漢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XXX,電話:XXXX。
訴訟請求:
1、請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為原告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2、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逾期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違約金;
3、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原、被告雙方于XX年XX月XX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約定被告應當于XX年XX月XX日之前為原告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然而直到XX年XX月XX日過后六個月,被告仍然未為原告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經原告多次催告,被告仍以各種理由推脫其責任,被告的行為嚴重損害的了原告的利益。 為此,原告為維護自身合法利益,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望貴院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XX人民法院
具狀人:xxx
xx年 xx月 xx日
【房產糾紛起訴狀優選】相關文章:
房產糾紛起訴狀范文05-20
【優選】民事起訴狀11-11
欠款起訴狀(優選)10-07
(優選)民事起訴狀11-26
民事起訴狀[優選]10-20
(優選)民事起訴狀10-13
【優選】民事起訴狀范文10-26
(優選)民事起訴狀范文10-27
交通起訴狀11篇(優選)10-24
起訴狀模板優選(15篇)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