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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后如何領取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金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下面由小編為大家介紹失業后如何領取失業保險金,希望對您有幫助
1、辦理條件
· 失業保險繳費已滿一年。
· 非本人意愿終止勞動合同的。(注:正常失業人員包括:被征地、合同到期、被單位解聘、辭退、除名或開除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依法辦理失業登記、求職登記。
· 失業期60天以內辦理。
2、申請材料
1.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合同)證明原件;
2.完整的職工檔案材料;
3.《失業登記表》(一試兩份,可在威海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的下載中心欄目下載,由單位蓋章,本人簽字);
4.一寸彩色照片3張。
5.一個年度內,裁員20人以上,或占企業職工總數10%以上的,應報提裁員方案,經備案后辦理。
3、領取期限
根據其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規定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計算。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每滿1年領取3個月的失業保險金;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領取期限最長為18個月;繳費時間滿10年以上,領取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最長不超過2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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