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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積分入學評分規(guī)則
廈門積分入學評分規(guī)則:1
積分入學,指以積分排名方式安排外來流動人員入戶、子女入讀公校,進一步推動公共服務均等化。
積分由基礎分、附加分和扣減分等三部分組成。
基礎分指標包括個人素質、工作經驗和居住情況三項內容。
附加分指標包括個人基本情況、急需人才、專利創(chuàng)新、獎勵榮譽、慈善公益、投資納稅、計劃生育、衛(wèi)生防疫、登記管理、個人信用十項內容。
扣減分指標包括“違法犯罪”和“其他違法行為”兩項內容,要求流動人員遵紀守法、誠實守信。
2013年5月,東莞市教育局規(guī)定,2013年提供的公辦學位,有三成半是供給優(yōu)惠政策人才和企業(yè)人才子女的,也就是說他們可以無須積分,直接入學。
2015年廈門湖里區(qū)積分的計算方法如下:
積分項目 |
積分子項目 |
積分計算方法 |
基本分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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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隨遷子女父(母)近兩年(含兩年,即2013年9月-—2015年8月,下同)在廈門市連續(xù)暫住(中間間斷不能超過3個月),且目前在湖里區(qū)暫住。 2.隨遷子女父(母)近兩年在廈門市務工,且目前仍在廈門市務工。 3. 隨遷子女父(母)最近三年(2012年9月—2015年8月)在廈繳交社會保險的年限累計達到兩年(24個月,含24個月,補繳月份不納入累計)以上,并且社保繳交單位應與務工單位一致。 4.隨遷子女符合計劃生育政策,或者雖違反計劃生育政策,但已接受處理的。 同時滿足以上基本條件,得30分 |
實際工作生活積分 70分 |
暫住年限 12分 |
隨遷子女父(母)在廈門市暫住且務工超過積分入學基本條件規(guī)定的年限(兩年)的,每多1年(按天累計,365天/年)得2分,以此累計,但本項總分不超過12分。 計算公式:2013年8月起向前累計的有效天數÷365×2分 |
參保情況 24分 |
隨遷子女父(母)參加廈門市社會保險超過積分入學基本條件規(guī)定的年限(24個月)的,每多累計12個月得4分,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月份計算得分,以按時繳交的月份累計計算,補繳的月份不納入計算,本項總分不超過24分。 計算公式:(2015年8月起向前累計的有效月數-24個月)÷12×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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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情況 20分 |
隨遷子女父(母)在湖里區(qū)購置商品住房(房屋用途應為“住宅”,下同)并實際入住,且其父(母)所占房屋產權的比例合計超過50%(不含50%)的,得20分,擁有多套房產的僅按實際入住的一套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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務工暫住 情況 9分 |
隨遷子女父(母)近兩年(2013年9月-—2015年8月)暫住地與務工地均在湖里區(qū)的,得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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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生情況 5分 |
符合計生政策得5分(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已接受處理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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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分 10分 |
另一方累計 10分 |
隨遷子女父母雙方均在廈門暫住、務工和參加社會保險的,一方可作為主申請方計算積分,另一方可作為附加方申請附加分:附加方在廈暫住且務工按每多一年得1分、參加社會保險按每滿12個月得2分(以按時繳交的月份累計計算,補繳的月份不納入計算)計算積分,附加分總分不超過10分。 計算公式:(暫住累計天數÷365×1分)+(繳交社保累計月數÷12×2分) |
特別提醒:2015年家長網上預約登記成功后,在相關要件提交完整并通過審核的情況下,系統(tǒng)能夠自動幫助申請者算出積分,并且給出積分計算的明細,家長不僅能查到積分,還能看到“明細單”,一目了然,無需家長自己計算積分
廈門積分入學評分規(guī)則:2
2015思明區(qū)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政策細則
思明區(qū)公布了今年隨遷子女入學實施細則,和去年相比,今年思明區(qū)隨遷子女積分入學有幾個變化,具體如下:
變化一:基本條件中,社保的要求有所放寬
2014年,思明區(qū)積分入學政策規(guī)定,隨遷子女父(母)近2個年度在廈門連續(xù)繳交社會保險。
2015年思明區(qū)積分入學政策規(guī)定,隨遷子女父(母)最近3年在廈門繳交社會保險年限累計達到2年以上(含2年)。
變化二:基本條件中,暫住方面新增購房時間可抵暫住時間
2015年思明區(qū)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基本條件中,暫住方面的表達仍是“隨遷子女父(母)近2年在廈門連續(xù)暫住,且目前在思明區(qū)暫住”。
另外,新增一項規(guī)定:申請參加積分入學的隨遷子女父(母)已滿足積分入學基本條件規(guī)定的年齡、社保、務工、計生條件,僅因辦理暫住證年限不足而達不到積分入學基本條件的,若本人(或配偶)在思明區(qū)購置擁有50%以上(不含50%)產權房屋,可將房屋產權證登記備案時間與其辦理暫住證的時間合并計算在廈暫住時間,滿足近2年連續(xù)暫住的,可視為符合暫住年限的基本條件。
特別提醒:房屋產權證登記備案時間只適用于基本條件,超過2年的部分不再累計加分。
變化三:新增對購置新建商品房達到落戶條件但尚未辦理落戶的隨遷子女可統(tǒng)籌安排入學
對于已經在思明區(qū)購買產權超過50%(不含50%)的新建商品房并已在國土房產部門辦理備案登記手續(xù),其購買的商品房符合思明區(qū)購房落戶面積條件并已實際入住,但尚未辦理落戶的隨遷子女可由思明區(qū)教育局統(tǒng)籌安排入學。
變化四:預約登記時間提前,不再設置協(xié)助預約登記點
今年思明區(qū)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網上預約登記時間提前為4月16日至4月30日,申請人可自行網上預約登記,取消協(xié)助預約登記點。
提醒:由于今年將啟用新的積分入學報名登記系統(tǒng),具體現場報名時間和要求將在6月30日前,通過思明區(qū)教育網發(fā)布,申請人記得及時關注相關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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