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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積分入學條件
蘇州積分入學條件【1】
積分入學申請條件:
1、參加蘇州市積分管理的流動人口,
2、請僅限一所學校,且只能申請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的起始年級,即公辦小學一年級和公辦初中一年級。
申請時間:每年的1月1日至4月15日(節假日除外)
申請所需提供的材料:
申請子女就讀小學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證、嬰兒出生證原件;
2.居住證原件;
3.戶口簿或家庭關系證明;
4.原幼兒園(看護點)就讀證明或幼兒素質發展報告冊;
5.預防接種證原件。
申請子女就讀初中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證原件
;2.居住證原件;
3.戶口簿或家庭關系證明;
4.學籍卡或原學校就讀證明、小學生素質發展報告冊。
申請流程:
1、每年1月1日至4月15日(節假日除外),參加積分管理的流動人口根據公布的開放公辦學校和服務區域,向居住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社會事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提出子女入學申請,申請僅限一所學校,且只能申請起始年級,并填寫申請表格。
注意:申請人在提出申請后,若居住地發生跨鎮(街道)變化(以居住證為準)的,應于4月15日前持初次受理回執,至現居住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社會事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辦理手續,重新填寫申請表。
2、4月30日前,申請人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社會事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簽字確認積分分值。
3、各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資源分布情況和戶籍人口數量,科學預測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起始年級可提供給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就讀的空余學位數,于5月20日前上報區政府(管理委員會)和市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由市、區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公室于6月10日前統一向社會公布。
4、各區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公室分鎮(街道)按學校對申請人積分高低進行排名。由區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公室于6月15日前將符合積分入學分值要求的入學對象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
5、經公示無異議的申請人,于6月30日前到各區所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社會事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領取入學準入卡及入學告知書。
申請地點:所居住的社會事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
2016年蘇州積分入戶計分標準【2】
積分管理總積分=基礎分+附加分+扣減分
一基礎分: 個人基本情況、 參加社會保障情況、居住情況
個人基本情況積分
1. 年齡。
得分標準: 18 周歲以上至 40 周歲以下人員為 10 分。
2. 文化程度得分。
文化程度
得分標準
大專(高職) |
30分 |
大學本科 |
60分 |
碩士研究生 |
200分 |
博士研究生 |
400分 |
按最高學歷計分, 不累加計分。
3. 技能人才職業技能等級或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資格得分。
職稱
得分標準
職業技能等級五級(初級工) |
10分 |
職業技能等級四級(中級工)、專業技術資格初級職稱 |
30分 |
職業技能等級三級(高級工)、專業技術資格中級職稱 |
50分 |
職業技能等級二級(技師) |
100分 |
職業技能等級一級(高級技師)、專業技術資格副高及以上 |
300分 |
按最高職業技能等級或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計分, 不累加計分。
參加社會保障情況得分。
得分標準: 在蘇州大市范圍內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并繳納社會保險費每滿 1 個月, 加 5 分; 累計總分不超過 500 分。
繳納住房公積金每滿一年加 5 分, 累計總分不超過 50 分。
居住情況積分
1. 房產情況。
房產面積
得分標準
擁有且居住房產面積>=75 |
60分 |
超過75的 |
每增加25 加20分 |
2. 辦理居住證年限。
得分標準: 在蘇州市區連續居住時間每滿 1 年加 30 分, 最高分限 300 分。
二附加分:計劃生育情況、發明創造、表彰獎勵、社會貢獻、投資納稅、公共衛生
計劃生育情況
得分標準: 申請人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并出具有效證明的, 加100 分。
發明創造
發明創造
得分標準
|
|
發明專利獲得授權并計入蘇州市授權數據內的第一發明人 |
30分/件(可累計計分) |
申請積分管理當年度獲得授權并計入我市授權數據內的實用新型專利(以證書授權公告日為準)的第一發明人 |
10分/件,累計最高不超過60分 |
表彰獎勵
獎勵方式
得分標準
獲得區黨委、政府及區部、委、辦、局表彰獎勵 |
10分/次 |
獲得市委、市政府及市部、委、辦、局表彰嘉獎或授予榮譽稱號 |
20分/次 |
獲得地級以上黨委、政府或廳級以上部門表彰嘉獎或授予榮譽稱號 |
40分/次 |
在蘇州市有見義勇為行為 |
獎勵每滿200元,加5分 |
獲得國家級比賽前3名獎勵 |
加100分 |
獲得全國前8名、江蘇省級比賽前3名獎勵 |
40分/次 |
全國前16名和江蘇省級前8名 |
30分/次 |
獲得蘇州市級比賽前3名獎勵 |
20分/次 |
獲得蘇州市區級比賽前3名獎勵 |
10分 |
社會貢獻
得分標準: 近五年內從事社會服務的, 按以下標準計分:
社會服務
得分標準
在蘇州市區參加志愿服務組織成為注冊志愿者,且服務時間滿24小時 |
5分(一星級10分,二星級20分,三星級30分,四星級40分,五星級50分) |
個人在蘇州市區捐贈每滿2000元 |
5分 |
在蘇州市參加無償獻血,每捐獻全血200毫升 |
5分 |
在蘇州市實現造血干細胞采樣 |
10分 |
在蘇州市實現捐獻遺體(或器官、角膜),由其直系親屬申請(僅限一人) |
80分 |
在蘇州市區從事環境衛生等特殊公益性崗位 |
30分 |
在蘇州市區參加義警 |
10分 |
投資納稅
投資納稅
得分標準
|
|
在蘇州市區投資設立個體工商戶 |
20分 |
投資設立個人獨資、合伙企業、有限公司 |
30分 |
個人在蘇州市區累計繳納工薪所得個人所得稅款每滿1000元 |
5分 |
在蘇州市區承租合法出租房屋的租賃戶,按年提供承租房承租合同和全年發票 |
每年度加10分 |
公共衛生
公共衛生
得分標準
學齡前隨遷子女持有兒童預防接種證,并納入蘇州市區所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兒童預防接種管理 |
10分 |
~6歲兒童及其母親在蘇州市區接受孕產婦和兒童健康管理保健服務,并持有蘇州市母嬰保健卡 |
10分 |
在蘇州市區建立居民健康檔案 |
5分 |
按申請積分管理時崗位要求辦理從業健康證 |
5分 |
三扣減分:違反計劃生育政策、違法犯罪、失信行為
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減分標準: 本人或配偶從事非法為他人施行計劃生育手術、利用超聲技術和其他技術手段為他人進行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或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的, 扣 50 分。
違法犯罪
違法犯罪
扣分標準
|
|
近五年內受過刑事處罰的、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 |
每次扣200分 |
近五年內受過限制人身自由行政處罰 |
每次扣100分 |
一年內在蘇州市因違反城市管理、非法行醫、違反食品藥品安全法、勞動保障、文化、衛生、工商、稅收、住房公積金等法律法規受到行政處罰的行為人或個體戶、企業的投資人及法定代表人 |
每次扣50分 |
失信行為
減分標準: 未受到刑事或行政處罰, 但存在失信行為的, 按以下標準扣分。
失信行為
減分標準
有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失信行為 |
每次扣50分 |
一年內在蘇州市區因稅收違法違規行為,經責令限期整改仍未改正 |
每起扣30分 |
在本市存在醫保費用違規行為,納入醫保失信人員名單的,每次違規扣30分;因違反規定被取消醫療保險定點資格 |
法人代表扣50分 |
在本市存在住房公積金違規提取、違規貸款、惡意拖欠貸款等行為,納入住房公積金失信人員名單 |
每次違規扣30分 |
單位欠繳、少繳職工住房公積金 |
法人代表扣30分 |
單位不繳職工住房公積金 |
法人代表扣30分 |
單位一年內因住房公積金違法違規行為,經責令限期整改仍未改正 |
法人代表扣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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