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銀行轉賬新規定
【轉賬新規實行兩日 新詐騙手法已經出現!】據網警志愿者反映,近日某群眾在自助柜員機取完錢正準備離開時,突然湊上來兩名男性人員,向剛取完錢的群眾問道:“你好,因我的卡今日取現額度已用完,能不能幫個忙,我把錢轉給你,然后你再取現金給我”。
這一幕被路過的銀行工作人員看到后,立即上前詢問詳情。
因詐騙行徑敗露,兩名男性人員立即轉身離開。
2016年銀行轉賬新規定【2】
國慶長假前,央行發布《關于加強支付結算管理防范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旨在以支付為入口整治貽害民眾的電信詐騙,而其中幾項規定持續引發熱議,包括通過atm機轉賬24小時內可撤回、減少非活躍的銀行賬戶、支付機構和用戶約定轉賬限額和筆數、加強Ⅰ、Ⅱ、Ⅲ類賬戶管理等。
《通知》明確自今年12月1日起,個人通過自助柜員機轉賬的,在發卡行受理后24小時內,可向發卡行申請撤銷轉賬。
對于該項規定,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員董希淼表示,在電信詐騙高發、普通老百姓防范意識不強的情況下,對個人通過ATM向非同名賬戶轉賬的,采取資金24小時后到賬等非常規措施,雖然無奈,但是非常有針對性,是恰當的。
也有人士指出,該項規定會對一些個人正常業務產生影響,并加大銀行清算、審核等工作量。
董希淼認為,這種影響對大部分人而言比較小,該規定渠道上僅限ATM轉賬,并且僅針對非同名賬戶。
蘇寧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薛洪言表示,新規雖然需要銀行進行業務流程的調整和業務系統的改造,不過難度不大,不會影響政策的落地,也不會對用戶ATM轉賬操作體驗產生大的影響。
此外,對于《通知》要求的“支付機構在為單位和個人開立支付賬戶時,應當與單位和個人簽訂協議,約定支付賬戶與支付賬戶、支付賬戶與銀行賬戶之間的日累計轉賬限額和筆數,超出限額和筆數的,不得再辦理轉賬業務”,有人解讀為這是對于支付寶、微信支付的限制,不過,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央行并未規定具體的轉賬限額額筆數。
薛洪言表示,《通知》并未規定轉賬限額和筆數的具體數值,而是將主動權交到用戶的手上,用戶可以根據需要和支付機構進行具體約定,并可以隨時調整,這和銀行卡的支付轉賬限額的設置是相似的,不會對第三方支付機構帶來大的影響。
值得注意的是,央行在《通知》中,再次強調Ⅰ、Ⅱ、Ⅲ類賬戶的分類管理,并規定12月1日起,支付機構為個人開立支付賬戶的,同一個人在同一家支付機構只能開立一個Ⅲ類賬戶。
對此,薛洪言稱,與同一家銀行只能為一個客戶開立一個Ⅰ類賬戶的規定相似,監管機構的核心目的在于清理無效或低效賬戶,會影響支付機構的賬戶數量,但不會對支付交易的總額和客戶支付體驗帶來實質的影響,也不會對支付機構競爭格局和發展模式帶來影響。
不過,薛洪言也提到,賬戶分層機制的建立會加速行業分化。
他解釋,一方面,不同賬戶在支付限額上有著明顯的差異,對用戶的支付體驗有著直接的影響。
基本上,哪家機構開立的Ⅲ類賬戶越多,其競爭力也就越強。
而Ⅰ、Ⅱ、Ⅲ類賬戶的開立以賬戶實名制的落實和外部驗證渠道數量的達標為前提條件,在這一方面,大型支付機構占有明顯優勢。
總體而言,央行此次新規目的在防范電信詐騙,保障消費者資金安全。
“支付是整個銀行體系的基礎,而賬戶又是支付的基礎。
所以如果不從賬戶源頭進行管理,對于防范電信詐騙會困難很多。
央行的措施都是為了從源頭、技術、制度上,防范打擊犯罪分子,保護消費者的資金安全,特別是為金融知識較匱乏的消費者提供更好的保護。”董希淼補充道。
12月1日起多項銀行新規將實施【3】
1、ATM轉賬24小時內可以撤銷
目前,銀行普遍提供轉賬實時到賬服務,但也為通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分子和其他不法分子快速轉移資金提供了可乘之機。
《通知》要求從12月1日起,不管是在柜面辦理轉賬還是在網上銀行等電子渠道,都有實時到賬、普通到賬、次日到賬等多種轉賬方式可以選擇。
如果通過ATM轉賬,12月1日起就要24小時后轉賬資金才能到賬了。
到賬時間晚了1天,給大家創造了一次“后悔”的機會。
在轉賬后的24小時內,如果你意識到匯錯賬戶或者不想匯款了,可以到發卡行柜面申請撤銷這次轉賬。
2、取消同行異地存取款、轉賬手續費
為方便個人異地生活需要,自9月30日起,央行要求3個月內取消同行異地存取款、轉賬手續費。
這就好比手機運營商取消“漫游費”,一張卡可以跑遍全國,再也沒有異地取款收取手續費了。
3、非柜面渠道轉賬筆數、額度要約定
非柜面渠道轉賬是指通過網上銀行、手機銀行、電話銀行、第三方支付機構網站等渠道進行的轉賬匯款業務。
從12月1日起,如果你在銀行要求開通非柜面渠道轉賬業務,銀行工作人員會拿出一份協議讓你簽,約定今后在這些渠道轉賬時的日累計限額、筆數和年累計限額等。
這么一來,如果你經常逛淘寶或者使用微信掃碼支付,那么在簽約時就需要多留一份心了,最好根據平時交易習慣,約定適合自己的限額和筆數,否則一旦限額或者筆數超標,今后的轉賬匯款業務就需要去銀行柜面辦理了。
在辦理非柜面轉賬業務時(同行轉賬除外),單日累計金額超過5萬元的,銀行會采用數字證書或電子簽名等安全可靠的支付指令驗證方式。
數字證書也就是U盾,電子簽名也很常見,比如通過平板電腦進行確認。
《通知》還規定,個人銀行賬戶非柜面轉賬日累計超過30萬元的,銀行應當進行大額交易提醒,個人確認后才可以轉賬。
周經理說,對于經常要大額匯款的人來說,可能會麻煩一點,每次都需要確認,建議還是直接去銀行更方便。
4、一個人在一家銀行只能辦一張借記卡
《通知》規定,從12月1日起,同一個人在同一家銀行只能開立一個Ⅰ類戶,已開立Ⅰ類戶,再新開戶的,應當開立Ⅱ類戶或Ⅲ類戶,在同一家支付機構只能開立一個Ⅲ類戶。
Ⅰ類戶、Ⅱ類戶、Ⅲ類戶是什么?這么理解吧,Ⅰ類戶好比“老婆的賬戶”,是資金進出的“總龍頭”,一般是借記卡,具有存取現金、理財、轉賬、繳費支付等全部功能,消費和轉賬支付沒有額度限制。
、蝾悜艨梢钥闯“老公的賬戶”,可存款但不能取,且只能轉給“老婆的賬戶”(Ⅰ類賬戶)。
雖然不能對外轉賬,但是理財和替老婆清空購物車的功能還是有的,因為可以在支付平臺上消費,只是單日支付限額1萬元。
Ⅲ類戶是“孩子的賬戶”,只能用于網絡支付、線下手機支付等小額消費,賬戶余額不能超過1000元。
那么在2016年12月1日前已經開立的多個Ⅰ類戶怎么辦?會不會受到此次規定影響?周經理讓大家放心,之前開立的Ⅰ類戶不受此次規定影響,仍然保持正常使用。
不過,《通知》要求銀行對12月1日前同一個人開立多個Ⅰ類戶的情況進行排查,核實個人開立多個賬戶的合理性。
個人開戶數量較多的,銀行會要求個人作出相應說明。
個人無法說明合理性的,銀行會引導個人歸并多余的賬戶,或者將一些主要用于網絡支付或小額高頻支付的賬戶降為Ⅱ類或Ⅲ類戶。
支付寶、微信轉賬12月起將限筆數
《通知》對支付寶、微信支付等支付機構的個人支付賬戶進行了約束。
與對銀行的要求類似,自12月1日起,非銀行支付機構為個人開立支付賬戶的,同一個人在同一家支付機構只能開立一個全功能支付賬戶。
同時要求,支付機構自12月1日起,在為單位和個人開立支付賬戶時,應當與單位和個人簽訂協議,約定支付賬戶與支付賬戶、支付賬戶與銀行賬戶之間的日累計轉賬限額和筆數,超出限額和筆數的,不得再辦理轉賬業務。
12月1號新規還涉及到的內容
1、賬戶6個月內無活動將暫停使用
通知要求,銀行和支付機構應當加強賬戶交易活動監測,對開戶之日起6個月內無交易記錄的賬戶,銀行應當暫停其非柜面業務,支付機構應當暫停其所有業務,銀行和支付機構向單位和個人重新核實身份后,可以恢復其業務。
2、個人網銀轉賬超30萬,需再次確認
新規要求,除向本人同行賬戶轉賬外,銀行為個人辦理非柜面轉賬業務,單日累計金額超過5萬元的,應當采用數字證書或者電子簽名等安全可靠的支付指令驗證方式。
單位、個人銀行賬戶非柜面轉賬單日累計金額分別超過100萬元、30萬元的,銀行應當進行大額交易提醒,單位、個人確認后方可轉賬。
3、同一手機號對應同一身份證
身份證號碼與聯系電話號碼一一對應。
針對同一電話對應多個賬戶的情況,銀行與支付機構需要與當事人進行確認。
對于未成年人或老年人使用成年人預留手機號的情況,由當事人出具說明后可保持不變。
這一規定主要是防止不法分子以同一手機號操縱多個銀行賬戶。
4、買賣賬戶、假冒開戶將面臨嚴重處罰
根據新規,買賣賬戶、假冒開戶的將面臨嚴重處罰:5年內停止其銀行賬戶非柜面業務、支付賬戶所有業務,3年內不得為其新開立賬戶。
更多【銀行轉賬新規定】閱讀:
【銀行轉賬新規定】相關文章:
關于淘寶新規定06-26
2017農村彩禮新規定06-26
2016貨車報廢年限新規定06-28
學習、貫徹新《學生管理規定》的總結10-08
2016駕駛證新規定「全文」06-26
2016黃標車新規定「江蘇」06-28
新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05-23
私家車報廢年限新規定06-20
2017退休工齡工資新規定06-25
退休工齡工資新規定(2017)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