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農村宅基地建房轉讓規定
農村宅基地建房轉讓規定有哪些?在我國農村大多數地區,宅基地就是一家一戶的農民居住生活的庭院用地,宅基地使用權的申請要滿足什么條件?請看下面:
農村村民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使用宅基地【1】
(1)居住擁擠,宅基地面積少于規定的限額標準的;
(2)因結婚等原因,確需建新房分戶的;
(3)原住宅影響村鎮規劃需要搬遷的;
(4)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回原籍落戶,農村確無住房的:包括批準回鄉定居的職工、離退休干部、復員退伍軍人、回鄉定居的華僑、港澳臺同胞等非農業人口;
(5)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農村宅基地建房規定【2】
宅基地是農村集體組織按照一定標準無償分配給本集體成員的,用于建設住宅和廚房、廁所等設施的土地及庭院用地。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建過房屋但已無上蓋物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準備建房用的規劃地三種類型。農村宅基地建房規定是怎么樣的?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由此可見,城市居民到農村購買農民宅基地或租用農民宅基地是違法的,一旦發生產權糾紛,理所當然不受法律保護。
宅基地作為與房屋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是指專門用于建造房屋(住宅)為目的的那部分土地。也就是說,宅基地是指建了房屋、建過房屋或決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建過房屋但已無上蓋物、不能居住的土地及準備建房屋用的規劃地三種類型。
根據我國農民的長期生活習慣,農村居民宅基地一般包括居住生活用地,如住房、廚房、牲畜房、倉庫、農機房、廁所用地;
四旁綠化用地,如房前屋后的竹林、林木、花圃用地;
其他生活服務實施用地,如水井、地窖、沼氣池用地等幾部分。
在我國農村大多數地區,宅基地就是一家一戶的農民居住生活的庭院用地。農村居民宅基地的所有權依照法律規定歸集體所有,農民對宅基地依法只享有使用權,農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權是農民群眾的一項重要的財產權利。
【農村宅基地建房轉讓規定】相關文章:
農村宅基地建房合同07-24
針對宅基地轉讓的法律規定06-25
農村自建房轉讓合同03-08
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以及政策如何規定08-23
農村宅基地轉讓協議01-08
農村宅基地轉讓熱門合同01-14
宅基地建房合同09-04
農村宅基地轉讓協議書09-13
農村宅基地轉讓合同 15篇12-01
農村宅基地轉讓合同15篇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