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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蘿崗積分入學申請條件
由于蘿崗區已經劃入廣州市黃浦區,現在政策沿用《黃埔區積分入學》標準!由于2017年積分入學文件還未公布,讓我們看看往年黃埔積分入學條件吧!
黃埔區積分入學申請條件(2016年)【1】
1、來穗務工人員及其隨遷適齡子女的戶籍不在廣州市(含12區、市)、適齡子女至2015年8月31日止,年滿6周歲,沒有入學記錄,要求入讀小學一年級;或當年在讀小學六年級,有全國學籍系統學籍號的學生要求升讀初中一年級;
2、申請入讀的適齡兒童屬政策內生育,符合計劃生育政策;
3、申請人必須持有效的《廣東省居住證》,在黃埔區累計居住滿3年或以上,目前仍在黃埔區居住;
4、申請人在黃埔區或蘿崗區合法就業累計滿3年或以上,目前仍在黃埔區或蘿崗區就業;
5、申請人目前在廣州市參加社保,且2015年3月31日前在廣州市參加社保(以基本養老保險為準)累計滿3年或以上。
駐區廣東省屬企業(在省社保局參加養老保險)的,社保年限以廣州市失業保險為準。
黃埔區積分入學申請流程【2】
每年3月28日前,區教育局將可提供給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讀的學位數向社會公布
區教育局根據就近居住地學校的招生地段范圍為原則,以積分計算結果由高至低排序,確定當年可入讀公辦學校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名單,并向社會公示10個工作日
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可申報1個志愿學校,以就近居住地有招收積分入學學生任務的學校為原則進行報名和錄取。
黃埔區教育信息網:http://www.hpedu.gov.cn/
報名官方的網站:http://yezs.gzluogang.edu.cn/
黃埔區積分入學注意事項【3】
1.戶籍不在廣州市(含11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至2016年8月31日止年滿6周歲且未滿7周歲,沒有入學記錄,要求入讀小學一年級,或當年小學畢業要求升讀初中一年級;
2. 來穗人員至2016年4月30日已申報有效的居住登記,持本區有效《廣東省居住證》,并在本區辦理《廣東省居住證》連續滿1年或以上;
3. 來穗人員在2016年5月1日前已辦理含2015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合同期內在黃埔區就業登記連續滿1年或以上,且合同期內仍在黃埔區注冊企業就業或在黃埔區注冊的個體戶/企業法人經營連續滿1年或以上;
4. 來穗人員至2016年4月30日在廣州市繳納社會保險費(以養老保險為準)或省直社保(以失業保險為準)連續滿1年或以上;
未能同時符合以上四項必備條件者,不能參與“積分申請”。
以上必備條件中“連續滿1年”的時間節點為2015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本方案中的“黃埔區”含原蘿崗區和原黃埔區。
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時間安排【4】
1、4月15日
發布《廣州市黃埔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實施辦法》(簡稱“積分入學”)
2、5月20日
發布黃埔區2016年來穗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招生計劃
3、5月23-31日
積分入學網上報名(廣州市黃埔區義務教育及學前教育招生報名管理系統 積分入學平臺登錄入口,網址:http://yezs.gzluogang.edu.cn/)
4、6月1-10日
各職能局完成積分入學初審
5、6月11-17日
查詢積分結果,有疑問申訴重審
6、6月24-25日
第一志愿學,F場確認簽名
7、7月1日前
公布黃埔區2016年來穗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錄取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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