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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積分入戶個人辦理流程
深圳積分入戶個人辦理流程,辦理深圳積分入戶要清楚它的辦理流程哦,以下的深圳積分入戶個人辦理流程作為參考哦。
深圳積分入戶個人辦理流程【1】
辦理流程
(一)個人測評及簽訂委托代理協議
申請人登錄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官方的網站(www.szhrss.gov.cn),進入“網上辦事”--“網上申辦”--“深圳市人才引進(畢業生、在職人才引進)測評與申報系統”,注冊個人賬戶,注冊成功后通過個人用戶登錄系統選擇 “在職人才引進”,根據系統提示填寫個人信息,進行個人測評,如積分分值達到100分或符合《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即可與市人力資源保障局認可的人力資源代理機構簽訂個人申辦委托辦理協議,委托其辦理人才引進手續。
(二)確認身份及辦理方式
在網上成功提交前,申請人及人力資源代理機構根據前述重要說明第(二)、(三)項判斷本人干部或工人身份及辦理方式(調干、調工、招工)。
(三)網上信息填報和提交
可由個人填報信息后經代理機構提交(建議選擇此方式);如個人無法完成在人才引進業務系統個人測評環節,也可由代理機構填報個人信息后提交。
個人填報信息后經代理機構提交
申請人校核個人測評信息,選擇本人身份(干部或工人)及辦理方式(調干、調工、招工),填報完成后,選擇委托的代理機構后保存。信息填報后,需與受托的代理機構聯系,經代理機構審核后,由代理機構在系統提交。
代理機構進入系統后點擊“業務申報”--點擊“在職人才引進”,系統將顯示本機構代理的擬引進人員個人測評信息。單位經辦人應對個人測評信息進行校核后測評并提交。
代理機構填報信息并提交
代理機構登錄市人力資源保障局網站(www.szhrss.gov.cn),進入“網上辦事”--“網上申辦”--“深圳市人才引進(畢業生、在職人才引進)測評與申報系統”。
進入申報界面點擊代理“個人信息業務申報”——“在職人才引進申報”——“新增人員”,輸入姓名、身份證,點擊“下一步”,根據系統提示填寫個人信息,選擇申請人身份(干部或工人)及辦理方式(調干、調工、招工)。填報完成后,點擊“保存”--點擊“按當前填報信息測評”。
系統依據所填信息測評打分,如積分分值達到100分或符合《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選擇“測評并提交”。
無檔案保管權的代理機構如申報調干、調工須委托有檔案保管權的代理機構商調檔案并由該代理機構向市人力資源部門呈報申報材料。
信息填報注意事項:
1.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規定,居民的第一代身份證自2013年1月1日停止使用。系統申報時必須填寫18位的身份證號碼。如在我市社保部門參保身份證號碼與當前二代身份證號碼不一致,且屬非正常升位的,須先到市社保部門變更參保身份證號后,再進行系統申報。
2.如果當前婚姻狀況是離異或夫妻雙方曾經有過婚史的,必須填寫完整婚姻歷史信息和各個婚姻階段的子女信息(含夫妻雙方)。“子女數”欄,子女數包括本人親生子女(含合法收養)和本人重組家庭的繼子女(含合法收養)。
3.如 “畢業院校”、“專業”、“專業技術資格”及“職業(執業)資格”名稱未在系統已列出范圍之內,可系統選擇“其它”后,自行編輯錄入。
4.“調出單位名稱”及“檔案保管權調出審批(主管)部門”須與公章完全一致。
5.申報信息須由代理機構成功提交后方為有效信息。
6.代理機構及擬引進入戶人員本人須認真校核已申報信息,如因信息填報錯誤導致無法正常辦理人才引進業務的,責任由本人和代理機構承擔。
(四)信息預審公示
1.對系統申報積分分值達到100分以上(含100分)人員,人力資源保障局將按照申報情況每月分兩批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網址:www.szhrss.gov.cn)。公示期間,系統顯示為“已鎖定待預審”
代理機構可登錄人才引進業務申報系統,進入“進度反饋”欄目,通過該申報人員條目的“辦理狀態”查看公示結果。如通過可根據系統提示打印材料清單和相關表格,并按要求準備書面申報材料。
公示不通過的,“辦理狀態”將顯示為“公示不通過”,點擊后可查看原因。
2.對于系統申報符合《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人員,信息成功提交后,點擊選擇人員姓名,根據提示打印材料清單和相關表格,并按要求準備書面申報材料。
(五)提交書面申報材料
代理機構須按照人才引進業務系統生成的材料清單,按照本指南的要求準備申報材料。所有材料須用A4紙整理清晰,并按材料清單所列順序裝訂。
辦理調干及調工:具有人事保管權的代理機構人事經辦人持本人社保卡及身份證到市人力資源保障局業務受理窗口提交書面申報材料(含人事檔案)。不具有人事檔案保管權的代理機構須委托有檔案保管權的代理機構商調人事檔案,并將書面申報材料報送受委托的人力資源代理機構,由該代理機構統一報送市人力資源保障局業務受理窗口。
辦理招工:申報材料直接由受托代理機構人事經辦人持本人社保卡及身份證到市人力資源保障局業務受理窗口提交。
所有須提供的書面申報材料(含在受理、審核、審批過程中須補正的材料)應在規定時限(調干為公示通過后120日內,招調工為公示通過后90日內)內報送人力資源部門,逾期不予受理、審核、審批。
(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受理
市人力資源保障局業務部門根據代理機構的預約時間安排,對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上門審核(調干及調工審核人事檔案),對于材料真實、準確、齊全、形式符合規定,身份(干部或工人身份)及辦理方式(調干、調工、招工)填報準確,分值核算達到100分以上(含100分)或符合《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受理書面申報材料,受理當日為受理申請之日。
對于分值核算后未達到100分且不符合《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不予受理申報材料。
對于申報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身份(干部或工人身份)及辦理方式(調干、調工、招工)填寫不準確的,當場告知需要更正的內容并退回申報材料,代理機構按照要求更正相關材料后可再次報送市人力資源保障局,業務受理窗口工作人員經審核給予受理的,則受理當日為受理申請之日。
對于更正信息后分值不足100分且不符合《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不再受理申報材料。
對于更正信息后其申報年齡超出《辦法》規定最高年齡的,不予受理申報材料。
提供虛假或偽造申報材料的,扣留相關材料,并根據《辦法》第二十、第二十二條及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對書面申報材料進行審批,并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如在審批過程中存在需要進一步核查的事項,審批時限可適當延長,但最長不超過30個工作日。
(八)申報信息修改
1、已在系統成功提交信息未公示的,呈報單位需登錄系統,點擊“進度反饋”——“在職人才引進”,選擇需作信息修改的人員,點擊“撤回信息”撤回申報信息,經修改重新提交后,等待公示。
2、公示期間系統已鎖定信息,不能撤回修改。公示通過但市人力資源保障局未受理書面申報材料的,如修改關鍵信息(呈報單位、本人或配偶或子女的姓名及身份證號、所有與積分項相關的信息),或修改非關鍵信息但超出《深圳市在職人才引進呈報表》所列材料受理截止日期的,在系統重新提交后須再次納入公示。
如修改非關鍵信息,且在本人《深圳市在職人才引進呈報表》所列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之前的,呈報單位登錄系統,點擊“進度反饋”——“在職人才引進”,選擇需作信息修改的人員,點擊“撤回信息”撤回申報信息,經修改后,積分仍達100分以上的,可重新經系統填報信息并提交(無須再次公示),并根據系統提示重新打印呈報表格。
3、已經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審批通過的,如需修改或撤消(終止)申報信息,可提出申請,經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審批后辦理修改或撤銷。
修改信息:信息修改范圍僅限招調通知及入戶人員信息卡上的部分非關鍵信息,本人、配偶或隨遷子女的姓名及身份證號不能更改。如本人、配偶或隨遷子女的姓名及身份證號填錯的,只能撤消(終止)后重報。
進入人才引進業務申報系統,點擊“業務進度查詢”——選擇“人才引進業務進度”——選擇人員——點擊“變更申請”,輸入變更內容,保存并提交。
呈報單位打印信息變更申請表,退回所有原招調通知及入戶人員信息卡并提供相關書面證明材料報送市人力資源保障局業務受理窗口,經人力資源部門審批同意后,系統“辦理狀態”為“審批通過”時,呈報單位重新領取招調通知及入戶人員信息卡。
撤消(終止)信息:因本人、配偶、子女的姓名或身份證信息填報錯誤需撤銷重報的,或根據法律法規規定確需撤銷的,由呈報單位提交申請報告并退回原招調通知及入戶人員信息卡到市人力資源保障局配置處,審批通過后,可撤銷該筆申報業務。
注:信息撤銷或修改后重新申報的,按重新申報時業務年度的人才引進政策和業務指南辦理。
(九)查詢進度
代理機構查詢:信息提交后,代理機構登錄人才引進業務申報系統,在“綜合管理”欄目內點擊“進度反饋”——選擇“在職人才引進”——選擇人員,查詢已經提交的業務辦理進度。申請信息修改的可點擊“信息變更進度”查詢辦理進度。
本人查詢:登錄市人力資源保障局網站(www.szhrss.gov.cn)——“便民服務”——“人才引進辦理狀態查詢”輸入姓名和身份證號碼進行查詢,也可用個人注冊賬號登錄人才引進業務系統查詢。
(十)辦理結果
對于已經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審批通過的人員(農業戶籍人員待市發改部門批準“農轉非”后),系統顯示狀態為“待打印招、調通知” 代理機構進入人才引進系統自行打印《招、調用員工通知》、《深圳市入戶人員信息卡》、《“農轉非”入戶人員信息卡》(農業戶籍人員)。
(十一)后續事項
1.擬引進人員憑《招、調用員工通知》、《深圳市入戶人員信息卡》(《深圳市“農轉非”人口入戶人員信息卡》)本人及隨遷子女的戶口本、本人婚育證明材料(已婚、已孕、已育的人員提供)等到我市擬入戶地公安分局戶籍窗口辦理《戶籍準予遷入證明》。
2.擬引進人員憑《招、調用員工通知》、《深圳市入戶人員信息卡》和《戶籍準予遷入證明》(第二聯)到戶籍地公安部門及工作單位辦理工作及檔案關系轉移、戶口遷移等手續,領取《戶口遷移證》。
3.擬引進人員持戶籍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遷移證》及《深圳市入戶人員信息卡》(背面附有《入戶告知書》)、《深圳市“農轉非”人口入戶人員信息卡》(農業戶籍性質人員)、《準予遷入證明》(第三聯)等相關材料到擬入戶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申請人需在《深圳市入戶人員信息卡》備注入戶時間內辦理入戶手續。
4.擬引進人員黨團組織關系的轉移應由遷出地相關組織部門出具轉移介紹信到我市相應組織部門進行轉接。
個人辦理深圳積分入戶流程【2】
步驟一:確定個人符合辦理深圳積分入戶條件
步驟二:深圳積分入戶個人測評及簽訂委托代理協議
步驟三:確認身份及辦理方式
步驟四:深圳積分入戶辦理網上申報
步驟五:信息預審公示
步驟六:提交書面深圳積分入戶申報材料
步驟七: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受理
步驟八: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步驟九:深圳積分入戶申報信息修改
步驟十:深圳積分入戶辦理進度查詢
步驟十一:深圳積分入戶辦理結果
步驟十二:深圳積分入戶辦理后續事項
深圳積分入戶辦理流程【3】
深圳積分入戶條件
1、年齡在18周歲以上,48周歲以下(本辦法另有規定除外);
2、身體健康;
3、已在我市辦理居住證和繳納社保(符合本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人員除外);
4、符合《深圳經濟特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
5、未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及活動,無刑事犯罪記錄。
6、人才引進核準分值設定為100分
深圳積分入戶申請材料
一、基本材料
1、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
2、戶口簿(本人及配偶的都要)及首頁(復印件,戶口簿首頁和本人頁印在一起,驗原件),
二、準備資料
1、辦理個人信用報告(職介中心一樓就可以辦理,費用100元)
2、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備2寸照片一張,空腹,并說明是積分入戶體檢.區級以上的醫院都可以辦理.(費用大約200-300元之間)
3、辦理學歷認證(羅湖人才大市場,費用100元)
三、提交資料
按照積分入戶測評和審查表的要求提交個人相關資料.
1、積分入戶材料清單
2、深圳市人才引進呈報表(積分入戶)表一(原件)(貼照片,簽字)
3、深圳市人才引進呈報表(積分入戶)表二(原件)(簽字)
4、深圳市人才引進審查表(積分入戶)(這個表要寄回老家要政府蓋章的)
5、學歷證書(驗原件,收復印件)
6、學歷認證證明(收復印件,驗原件)
7、學籍檔案(如果在老家的也是需要家人幫忙去辦理的)
深圳積分入戶流程
1、確定個人符合辦理深圳積分入戶條件
2、深圳積分入戶個人測評及簽訂委托代理協議
3、確認身份及辦理方式
4、深圳積分入戶辦理網上申報
5、信息預審公示
6、提交書面深圳積分入戶申報材料
7、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受理
8、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9、深圳積分入戶申報信息修改
10、深圳積分入戶辦理進度查詢
11、深圳積分入戶辦理結果
12、深圳積分入戶辦理后續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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