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支出審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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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山區20XX年度公務支出公款消費專項審計結果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十六條規定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健全公務支出公款消費審計制度的意見》(浙委辦發〔201X〕83號)精神,自2015年1月29日起,蕭山區審計局組織實施了20XX年度公務支出公款消費專項審計,F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況及評價意見
本次納入審計對象為74家一級預算單位、117家下屬單位,審計重點抽查了24家一級預算單位。經審計,24家單位2014年度出國(境)經費74.56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1053.08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884.63萬元、公務接待費259.01萬元、會議費134.39萬元、培訓費361.49萬元,與上年同口徑相比,分別下降了49.91%、13.81%、11.29%、71.76%、47.85%和41.57%。
審計情況表明,2014年度區級機關各部門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省委“28條辦法”和“六項禁令”,公務支出公款消費日趨規范。
一是領導高度重視,建立公務支出公款消費管理機制。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公務支出公款消費各項工作,成立了蕭山區實施中央“八項規定”執行情況督促檢查工作機制,明確了分工負責、情況收集、實地督查、協作會商、匯總報告、情況通報、調查問責等七大工作機制;各單位按照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將“三公”經費管理的各項職責分解落實,責任到人,形成了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是制度日益完善,提升公務支出公款消費管理水平。2014年區委區政府出臺了《蕭山區區級機關會議、活動和培訓管理規定》、《蕭山區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辦法》等制度,對會議、培訓、公務接待、公務考察等事項作出了明確規定,逐步建立完善了規范公務支出公款消費制度體系。
三是管控監督有力,公務支出公款消費制度執行到位。財政部門強化了公務支出公款消費的管控力度,統一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大力推行公務卡使用;區紀委監察局等相關部門對“三公”經費情況也加大了明查暗訪和查處問責力度。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部分政策執行尚有一定偏差。
部分單位對會議研討、學習交流等差旅活動報銷費用的標準把握不準,公雜費、伙食補助費等存在可報銷未報銷情況。
(二)公務支出公款消費管理不夠規范。
一是部分支出手續不夠規范。部分單位存在公務接待費用報銷缺少派出單位公函現象;部分單位接待費支出未附明細清單;部分租車發票存在發票開具單位與收款人不一致、時間不一致等情況。
二是部分費用支出存在超標準情況。部分單位存在會議費支出超預算現象;有2家單位公務用車運行費超區財政核定指標。
三是財務管理不夠規范。部分單位存在費用支出未用公務卡支付情況;部分單位存在專項經費及其他科目中列支公務接待費情況。
(三)房產出租管理有待規范。
一是1家單位由于通惠路、火車南站改造等原因,截止審計日尚未收繳房產出租租金557.25萬元。
二是1家下屬單位2014年收取租金收入34.69萬元未按照“收支兩條線”規定上繳財政。
三、審計建議
審計從制度有待完善、單位內部控制有待加強等方面對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原因剖析,并提出了以下建議:
(一)加強監督問責。監察、財政、審計等部門要積極履行監督職能,進一步建立健全聯合督查、信息共享和傳遞預警機制,注重把解決問題與建章立制有機結合起來,建立健全“三公”經費管理長效機制。
(二)健全完善制度。財政等相關部門要進一步完善公務支出相關管理制度,盡快出臺車輛定點維修等管理辦法;財政局、機關事務局等管理部門要加強對行政事業單位辦公用房和經營性用房的管理,健全完善辦公用房配置、維修等管理和經營性用房出租管理等制度。
(三)加強內部管理。各單位要及時修訂完善公務支出管理規定,嚴肅規章制度的執行,嚴格執行公務卡制度,確保財政資金使用的安全和完整。
(四)加強宣傳培訓。各相關部門要加強對“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資產管理等政策法規的宣傳與培訓工作,單位主要領導也要加強對政策法規的學習,營造廉政勤政氛圍。
四、審計發現主要問題的`整改情況
根據各單位在公務支出公款消費審計中發現的問題,蕭山區審計局向15家單位下發了審計整改意見函,目前,15家單位均及時上報了整改報告,相關問題在區級層面及有關單位得到了整改。
一是出臺相關制度。2015年區委區政府辦相繼出臺了《關于加強區級機關事業單位經營用房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蕭委辦〔2015〕5號)和《關于加強區級機關事業單位辦公用房統一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蕭委辦〔2015〕6號),規范了區級機關事業單位經營用房管理,建立健全了辦公用房統一權屬登記、統一調配管理、統一維修改造、統一規范使用、統一規劃建設等方面的制度;2015年7月蕭山區招管辦、蕭山區財政局聯合出臺了《關于公布2015-2016年度蕭山區公務車輛定點維修(保養)企業名單及有關事項的通知》(蕭招管辦[2015]17號),對公務用車定點維修進行了明確規定。
二是上繳財政房租收入。兩家單位已經將房產出租收入予以催繳并上繳財政。
三是加強內部管理。公務接待支出未附公函或支出未附明細清單已經補充完整,并明確推行公務卡使用全覆蓋;相關單位針對公務用車費用較大問題更新完善了《公務用車管理辦法》,加強公務用車審核和分配管理,并實行了單車核算。
安吉縣審計局三項舉措促使“公務支出公款消費”審計縱向延伸
日前,安吉縣審計局積極采取措施,推進“公務支出公款消費”審計向鄉鎮、行政村、社區延伸。
一是將“公務支出公款消費”審計作為鄉鎮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重要實施內容。將分散在審計實施方案中與“公務支出公款消費”相關內容進行梳理歸類,專門設立“公務支出公款消費”審計實施條款,實施條款中加入必須延伸審計不少于3個行政村、社區的“公務支出公款消費”審計內容;審計報告中必須對該單位“公務支出公款消費”執行情況進行審計評價。
二是將“公務支出公款消費”審計作為縣內部審計協會年度重點工作。各單位在實施內部審計時必須同步開展“公務支出公款消費”審計,縣內部審計協會在下屬會員單位實施“公務支出公款消費”審計時要做好業務指導工作,各內部審計協會會員單位年終將本年度實施“公務支出公款消費”審計情況形成專項審計報告報縣審計局。
三是將“公務支出公款消費”執行情況作為縣審計局配合縣委開展鄉鎮巡查工作的重要抓手。縣審計局要充分發揮本單位的業務優勢,將“公務支出公款消費”執行情況作為配合縣委開展鄉鎮巡查工作的重要工作內容,同時延伸3個行政村、社區“公務支出公款消費”執行情況,全面分析鄉鎮“公務支出公款消費”執行力度。
(安吉縣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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