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公司審計報告范本
導語:審計機關出具審計意見和決定,其目的是揭露和反映企業資產、負債和盈虧的真實情況。下面是小編收集的有關公司審計報告范本,歡迎參考。
有關公司審計報告范本(一)
根據總公司的安排,我們對你單位2014年4月--2015年3月的財務收支進行了內部審計,現將審計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你單位現有在職員工8人(實際在崗5人)。2014年4月起至2015年3月期間,購進稻谷2,167 噸,其中早秈稻1,725 噸,晚秈稻442噸。銷售菜油33,735公斤(較上年同期增加3,375公斤),實現人均月工資收入2,088元(較上年同期的1,842元增加246元)。2015年3月末經費結余29.77元。
二、財務收支情況
(一)、收入合計177,138元。
總公司下撥的各項經費計176,138元(其中工資性經費127,986元);收河北廠日常搞衛生收入1,000元。
(二)、經費開支總計177,362.50元(其中工資性支出123,468元,占工資性經費收入的96.47%,較上年高1.3%)。用于職工工資117,255元;差旅費1,560元;過節費3,525元;升溢返回1,128元;裝卸搬運費2,944元;玉米運費、裝車費22,014元;招待費19,270.50元(含春節走訪2,540元。占總支出的10.86%,較上年同期的招待費18,287.50元增加983元);電費1,350元;電話費293元;包干電話費1,260元;包干手機費1,200元;報紙膠帶等零星開支1,198元;薰蒸費、營養費2,270元;掃帚畚斗等1,000元;翻漏520元;購編織袋100元;防暑藥品89;其他零星辦公費386元。
三、存在的問題和建議
審計情況表明,你單位財務制度健全,財務開支趨向合理,帳務處理操作也較規范,發票審批手續齊全,每一張發票都有經手人、證明人簽字和領導審批。但是你單位仍存在一些問題,為此提出如下建議:
1、還存在少許招待費的發票只有經辦和證明人的簽名,但未注明開支用途。按要求每一張發票都要注明開支用途,希望在下一個年度里能得到改正。
2、存在有些發票內容的'填寫不規范。按規定發票(包括代發票)上的內容應寫明名稱、數量、單價和金額。對于非農副產品的出售,可以取得原始發票的,嚴禁貪圖便利以自制發票替代,以保持原始發票的真實性。希望所領導能引起重視,新的年度里不再有類此情況出現。
3、你單位的招待費開支過大。2014年度的招待費比上年度增加的金額雖然不多,但占費用總支出的比重很大,達10.86%,平均每月達1,605多元,希望在新年度里嚴格控制不必要的招待,壓縮不合理的開支,降低招待費支出。
有關公司審計報告范本(二)
公司是我集團水泥及熟料綜合型生產企業,擁有年產100萬噸的熟料生產線一條,年產50萬噸的水泥磨各一臺。廠區占地面積200余畝,擁有從業人員近200人。
公司實收資本4146萬元,其中山東山水水泥集團有限公司投入資本3946萬元,占95.18%;雙鴨山新時代水泥公司投入資本200萬元,占4.82%。 此次內部審計的依據是《山東山水水泥集團有限公司會計政策、財務管理制度及財務核算管理規范》(報批稿)及集團相關制度規定,并參照2015年1月1日起執行的企業會計準則、《企業財務通則》,以及相關法規制度等進行的。
二、 審計中發現的問題
(一)貨幣資金循環
1、2015年5月17日進點并立即進行現金盤點。盤點時,現金賬面余額11,306.94元,未入賬收入單據318,772.16元,未入賬支出單據289,490元,經調整后賬面應存余額40,589.10元。盤點實有現金19,090.70元,與賬面數差額21,498.4元,其中,白條抵庫21,500元。盤盈現金1.6元,經詢問系出納人員換崗交接時遺留差額及平時現金收付零頭所致。
2、在貨幣資金控制流程方面存有不相容崗位職務未分離的情況,出納人員負責收付款、制單、記賬。
3、銀行印鑒與支票未分離,或分離形同虛設。審計中發現,出納人員填制好銀行支票后直接在主管會計的抽屜中提取并加蓋銀行印鑒。支票未
經主管會計審核程序,印鑒分離形同虛設。
4、銀行余額調節表編制人為出納人員本身,形成“自賬自調”,不符合內部控制規范。
5、在現金管理方面不規范,存在白條抵庫現象,如貨款退票未及時進行賬務處理等。
6、部分付現業務未及時進行賬務處理,借款用途不清晰。
7、現金賬實不符,且原因可追溯至出納人員崗位交接時,現金長短款未及時進行相應處理。
(二)銷售與收款循環
1、從隨機抽查的21份水泥買賣合同中發現,有合同簽訂不規范的.情況:
(1)均沒有填寫合同編號;
(2)有17份合同沒有填寫數量;
(3)按集團規定水泥銷售不得賒欠,但在簽訂的銷售合同上有“貨到付款”或“延期付款”的條款。經詢問,系業務員為拓展業務先墊資,再收款。表面上將風險轉嫁到業務員身上,其實不然。因合同主體仍為公司本身,且業務員與客戶形成單線聯系,大筆貨款資金經轉個人之手,很容易牽涉訴訟事項,形成潛在風險,并在財務對賬環節造成混亂。
(三)采購與付款循環
由不良資產中“預付賬款”審計內容可以看出,公司采購業務員與供應商單線聯系,采購部門對供應商信息沒有建立相應信息臺賬,導致業務員離職后,與供應商無法聯系,已付款或發票無法取得。同時,容易形成糾紛,構成潛在訴訟風險。
(四)生產循環
公司成本核算方法采用分步法與品種法相結合。共分碎石、生料、熟料、水泥、包裝五個工段。產品主要有熟料、水泥。
經審核,輔助生產成本主要有供料和電修,其成本費用通過“生產成本-輔助生產成本”歸集,化驗室費用通過“制造費用”歸集。上述費用均按固定比例(熟料60%,水泥40%)分配計入熟料及水泥工段基本生產成本。電耗成本按各車間抄表數分配,供電局與抄表總數之間差異,在“管理費用”中核算,不再進行分配。
關于輔助生產、化驗費用及電費的分配,集團各子公司所采用的分配方法不盡一致,缺乏科學且令人信服的依據,同時也造成集團內部各子公司之間成本費用不是在一條起跑線上的對比,從而失去合理性。
材料核算,目前采用實際成本法。月底材料進行暫估入庫核算,下月紅字沖回。大宗材料基本按固定單價計算暫估金額。經抽查5種單價較高或耗用量較大的大宗材料,其暫估核算基本遵循一貫性,但暫估單價的確定依據為固定單價,未按合同價或采購價等進行調整,暫估產生的不合理價差因素由當期成本承擔。
經抽查盤點2015年5月22日消耗性材料,存在倉庫部門與財務部門賬面金額不一致現象。差異的原因主要系暫估單價有誤、材料串庫或憑據傳遞失誤等。經詢問,目前倉庫并行兩套系統和一套手工賬,倉庫工作人員過少(僅三人),工作量較大,加上為集團上市準備審計用資料,所以對賬環節被忽視。
從2015年度大宗材料平均采購價格看,總體呈漲價趨勢,粉煤灰、礦渣、石灰石、原煤等幾種材料尤為明顯,其中:粉煤灰上漲80%、礦渣上漲14.2%、石灰石上漲25.68%、原煤上漲5.1%。其次,2015年度的大修費用增多,也是成本上升的一方面原因。而從2015年與2015年的水泥及熟料的銷售價格對比看,整體上略有下降。
大宗原燃材料的消耗量確定,采用實地盤存制 “以存擠耗”,盤點方法采用目測尺量等,盤點結果參考化驗室提供的配比結果做相應調整。經抽查7月和12月的配比化驗結果并測算,與相應料耗核對一致。
采用實地盤存制以存擠耗,計量準確性較低,數據可調,成本控制不嚴,掩蓋了生產及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使成本分析和考核數據失真。此次“畢馬威”審計質疑的重點,并且為之付出了極大的成本。
這個問題擬在今后審計工作中做進一步研究。
(五)長期投資
截至2015年12月31日,長期投資余額為2900萬元。經了解,該投資系集團公司的直接劃款與調整安排行為,2003年分別以投資濰坊山水公司500萬元和投資青島黃島山水公司2400萬元的名義劃款2900萬元,創新公司未見相關投資協議及合同,對該投資不清楚,造成創新公司長期投資“名存實無”的虛賬。
在集團即將上市的大環境下,應理清各項資產權益關系,避免不必要的外部審計的質疑。
(六)固定資產
1、管理和使用該項資產的部門未建立固定資產臺賬,無固定資產卡片,未對資產進行編號管理。
2、資產使用部門未明確固定資產責任人。
3、未按規定進行固定資產年度盤點,無年度固定資產盤點記錄,無月度固定資產抽盤記錄。
4、部分固定資產分類不合理,并影響計提折舊的合理性。按照集團規定辦公設備應按5年計提折舊,創新公司卻有部分辦公設備歸屬于電氣設備,并按電氣設備類的折舊年限10年計提折舊。公司擬在2015年進行相應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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