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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關于縣級預算執行審計報告
導語:預算執行審計工作報告是本級人大審查和批準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報告以及本級政府決算的依據。上一年度的預算執行審計工作報告又是本級人大審查下一年度本級預算草案和批準本級預算調整方案的依據。下面是小編為您收集整理的范文,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縣政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安徽省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監督暫行辦法》的規定,縣審計局按照縣政府批準的《黟縣2014年度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及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的工作方案》要求,對2014年度縣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主要審計了財政局組織縣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地稅局稅收征管情況,對縣人社局、財政局、科技局、縣科協等4個單位部門預算執行情況進行了審計,延伸審計(調查)了財政局經建股、行財股管理的部分專項資金,對美好鄉村建設資金、農村綜合改革項目實施情況進行了審計調查,對政府投資項目進行了審計,對貫徹落實穩增長等政策措施情況進行了跟蹤審計。
一、縣級財政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2014年度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縣財政、稅務等相關部門圍繞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繼續以“穩增長、調結構、促改革、惠民生、防風險”為工作主線,認真落實積極財政政策和縣委重大決策部署,強化財政收支管理,創新財政管理改革,全力服務經濟社會事業發展,圓滿完成了縣人大十六屆三次會議批準的全年預算任務。全縣一般預算總收入實際完成37073萬元(其中:中央級預算收入7897萬元,地方預算收入29176萬元),完成預算數的100.2% 。
穩增長、調結構,做大做強旅游企業,增加徽黃公司注冊資本金2200萬元;投入861萬元支持工業園區建設;加快新安江流域治理、保障性住房、文體中心等基礎設施建設、確保政府重點投資項目的順利實施;
促改革、惠民生,提高財政保障能力,加大支持民生、社會保障和三農發展力度,全縣民生工程十三大類項目共支出76820萬元,占全縣財政支出的81%。加快社會事業發展,改善民生,促進了公共服務均等化;
強化財政支出管理,深化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倡導厲行節約,嚴格行政性支出,控制“三公經費”等一般性支出規模,縣本級三公經費支出合計1445萬元,比年初預算1526萬元減少5.2%,比上年支出1790萬元下降19.3%;
公共財政預算收支情況:年初預計可用財力51797萬元,其中含提前下達轉移支付10295萬元。本年實際可用財力96999萬元,其中:本級一般預算收入29176萬元,返還性收入909萬元,一般性轉移支付35719萬元,專項轉移支付25761萬元,債務轉貸4061萬元,調入資金1274萬元,上年結余99萬元;全縣一般預算總支出96999萬元,其中:一般預算支出94799萬元,上解支出200萬元,債務支出1000萬元,安排預算穩定調節基金1000萬元。年終滾存結余為零。
政府性基金收支情況:年初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12430萬元,年度實際完成基金收入12474萬元,其中本級收入9567萬元,上年結余16萬元,上級補助收入2891萬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2546萬元,政府性基金上解上級支出-88萬元。政府性基金滾存結余16萬元。
社保基金收支情況:2014年社保基金收入完成6846萬元,與2013年實績6918元同比下降1%。社保基金支出6846萬元,當年收支平衡。
地方政府負債情況:2014年末全縣累計債務53127萬元(不含徽黃旅游集團公司債務13100萬元)。其中:縣本級51965萬元,鄉鎮1162萬元;債務類型分:政府債券、融資貸款等財政借款或金融機構貸款42882萬元,應付企業、個人工程款10245萬元;債務責任分: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49494萬元,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1544萬元,負有救助責任的債務2089萬元。
2014年縣財政局在本級預算執行中,強化財政職能,堅持依法理財,努力增收節支,著力規范管理,全力服務發展,預算管理水平進一步提高。但在審計中也發現一些需要改進問題。
(一)預算編制方面
1、預算編制不夠細化:政府批復的年度預算中,未納入部門預算支出占總預算支出比例較高:一般預算支出安排53215萬元中未納入部門預算支出23713萬元,占預算安排數的45%。
2、預算編制不夠合理 年初未納入部門預算支出中:“中小企業發展專項”安排編制工作經費100萬元,“其他節能環保支出”安排新安江流域經費100萬元;“其他支出”安排農村綜合改革工作經費100萬元, 至年底均未使用。
3、預算安排不夠科學 審計分析具有可比性的75個預算單位,賬面基本支出中,工資福利支出平均超預算約45%,個人和家庭支出平均超預算約41%,商品和服務支出平均超預算約516%;另這75個預算單位中有71個單位預算編制有項目支出,而實際只有25個單位決算列有項目支出,50個單位無項目支出,即67%單位無項目支出,且已列預算支出的單位項目支出與預算數相差甚遠,15%單位項目支出超預算200%以上,預決算無可比性。
(二)預算執行方面:
1、中央特設專戶利息收入掛賬暫存款35.86萬元未及時入庫。對此財政部門高度重視,審計期間已作出整改,補繳入庫。
2、虛列支出2837.7萬元:(1)總預算年末預提列支出1415.34萬元,其中:有關省市專項等資金預提列支499.66萬元。本級財力預提列支323.21萬元。基金預算支出年末預提列支出合計367.85萬元,中央特設專戶預提列支224.62萬元;(2)總預算在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文化支出和文物支出科目中分別列支1038.52萬元、383.84萬元撥至財政局預算股(預算周轉金賬戶)掛賬暫存款科目。
3、盤活財政存量資金:2014年底總預算暫存款金額為8242萬元,其中2012年度以前指標結余3027萬元。對于這些指標結余或不需要繼續支出的項目資金,應及時按照相關文件規定予以盤活,重新安排使用。
4、無依據進行預算科目調劑:2014年度黟縣公共財政支出預算變動及結余、結轉情況表反映:年初預算數53215萬元,變動項目合計41584萬元,其中專項轉移支付20877萬元,返還性收入4萬元,一般性轉移支付13843萬元,上年結轉99萬元,本年超、短收安排3426萬元,債券轉貸收入4061萬元,調入資金274萬元,安排預算穩定調節基金-1000萬元,調整預算數94799萬元,決算數94799萬元。在變動數中科目調劑金額較大調增調減數達7748萬元,占預算數的14.6%,其中其他支出減少5720萬元,占預算數的11%。
二、縣地稅局稅收征管情況
2014年度縣地稅局進一步克服營改增試點的擴大、主體稅源下降等政策影響,共計征收凈入庫稅費25385.80萬元,其中:稅收收入17427.7萬元(中央級1961.30萬元,省級490.30萬元,縣級14976.10萬元),占總入庫收入69%;社保基金收入6846.40萬元;非稅收入1111.7萬元。
審計中也發現了縣地稅局在稅源監控、杜絕稅收流失工作方面未能做到勤征細管,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需要進一步加以改進和糾正。
(一)存在新設立的企業和開業的個體工商戶未納入稅務登記管理現象。通過對2014年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工商登記信息與稅務登記信息比對核查,存在12戶新設立企業和310戶新開業個體工商戶未納入稅務登記管理,漏管戶分別占應納入稅務登記管理的13.3%和64.6%。
(二)新設立的企業和開業的個體工商戶應繳納的印花稅流失嚴重。2014年1月至11月底,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辦理登記的新設立的企業和開業的個體工商戶,未繳納印花稅分別為38戶和479戶,占新設立和開業的42%和99.8%,涉及注冊資金為18423萬元和5349.1萬元,漏征印花稅達12.14萬元(其中新設立的企業9.23萬元,新開業的個體工商2.91萬元)。
三、縣級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經對預算單位賬面支出情況大數據綜合分析,縣本級單位部門三公經費支出合計144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費(含其他交通費用)718萬元較預算698萬元增支3%;公務接待費701萬元較預算805萬元減少13%。
本次四部門預算執行審計結果表明,預算執行情況總體較好,預算管理水平不斷提高。但少數單位會計基礎工作薄弱,需進一步加強和提高,審計中也發現一些需要糾正問題。
(一)非稅收入征繳不規范。縣財政局收取政府非稅收入15.4萬元,會計中心賬應交利息收入38.77萬元,以及縣科技局2014年收取企業科技評審費14萬元,未及時解繳;縣人社局2013至2014年應收黃山凱波電器有限公司租金18萬元和履約保證金3萬元未收繳及解繳。
(二)經費支出擠占專項資金。縣科技局經常性經費支出擠占了專項資金7.4萬元。縣科協收科普設施建設配套費5萬元作為辦公經費使用。
(三)部分財政撥款當年預算執行率偏低。縣人社局2014年12月財政追加工資軟件信息化建設資金撥款26萬元,未完成招標采購;12月財政撥款創業培訓教室網絡建設經費19.3萬元,以及9月財政撥款扶持公共就業服務經費40萬元中21.9萬元信息系統設備未實施采購完成支出。
(四)固定資產登記管理不規范,少記固定資產1400余萬元。縣人社局辦公大樓、電梯、電動門、監控設備及購置辦公用設備資產等712.68萬元;五東殿農民工創業園工程257.71萬元;黟縣漁亭眾幫就業園工程及配套附屬工程449萬元;賬面固定資產少記車輛1輛。
(五)個別單位經費支出管控不足,審核不嚴,厲行節約做得不夠。縣科協2014年度差旅費支出1.81萬元,其中出租車費1.61萬元:存在用客車票代替出租車費用;到縣政府、碧陽鎮(社區)、縣財政等單位辦事都報銷出租車車票現象。
(六)財政貨幣資金管理不規范。2014年底會計結算中心統管的結余資金中還保存有:2005年縣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自動轉存的中行定期存單330萬元,2008年中行6個月自動轉存定期存單400萬元,截止2014年末存款本金730萬元的累計滾存利息未在賬面體現。對此會計結算中心已于審計期間及時進行了整改,將應繳的非稅收入—利息收入235.7萬元及時解繳入庫。
(七)預算編制不科學、不合理、不規范。如:縣人社局支出超預算支出390.06萬元超預算55.8%,其中定額公用支出和項目支出141.75萬元超預算137.7%。科協支出76.15萬元超預算21%。多口徑編制預算。縣財政局除按人員經費、公用經費正常編制單位預算外,另行安排如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經費20萬元,鄉鎮預算管理經費30萬元等專項經費。
對于上述部門預算執行審計發現問題,相關部門都高度重視,正在積極整改。
四、專項資金管理方面
1、美好鄉村專項資金結余:我縣美好鄉村建設2013年度項目已經黃山市美好鄉村建設領導組考核驗收通過,由于該項目我縣是采取多項財政資金整合配套實施。2013年度美好鄉村專項專戶尚結余的1151.37萬元項目資金,建議及時盤活該部分的財政存量資金。
2、農村綜合改革資金:(1)未能事前全面安排農村綜改資金,致使大量資金閑置,資金使用率低。2014年全年使用資金364.64萬元僅占撥入資金的12.6%。2014年末專項資金結余2520.25萬元,資金結余較大。(2)資金未按計劃撥付使用。根據縣政府《關于印發黟縣2014年蠶桑茶葉香榧蔬菜黃山黑雞和皖南花豬等特色種養殖業扶持政策的通知》(政辦[2014]7號)文件,縣財政設立2014年黃山黑雞和皖南花豬特色養殖業扶持專項資金520萬元,實際特色產業扶持支出只有76.64萬元。
3、專項資金使用進度緩慢,在經建股管理的基建專戶中如:城市污水管網建設年末結余1450萬元,其中上年結余1230萬元;遺產保護專項資金年末結余1567萬元,其中上年結余1108.85萬元;病險水庫除險加固資金年末結余511萬元,其中上年結余415萬元。
4、應收賬款未及時清理回收,基建專戶暫付款1240萬元全年未清理收回,其中:自來水廠120萬,翼然路改造90萬元 ,土地營運中心200萬元,交通局10萬元,交通建設公司820萬元。
五、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情況
(一)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
2014年度,完成標前預審項目50個,送審金額23538萬元,調整事項760項,調整金額1931萬元;完成工程造價審計項目70個,送審金額33543萬元,審計核減3973萬元,核減率11.8%。通過審計,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1、圖紙設計的缺陷及質量問題:未做深化設計或未經圖審便進行招標,直接影響到標前審計工程量清單及控制價的準確性。
2、項目業主前期準備工作不充分,耽擱時間太長,一旦送審,即要求出具預審結果。有的項目在標前審計報告已完成的情況下,又要修改重新審計。
3、招標代理單位本身技術力量不夠或責任心不足,依賴性強,編制工程量清單及控制價時有利于施工方,或過分依賴于標前審計單位,硬湊數字,導致送審工程量清單及控制價混亂。
4、最低價中標,導致施工方在施工過程中,偷工減料,不按規定施工;監理不負責任,導致簽證工程量大于實際工程量;如遇工程變更,不按招標文件和合同規定同比例下浮計價,要求重新組價。
5、施工管理不規范問題依然存在。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現場人員責任心不強,工程簽證不規范,導致新增工程造價。
6、項目竣工驗收后遲遲不送決算審計,有的甚至拖兩三年不送,造成無法勘驗現場,給決算審計帶來困難。
(二)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
自2014年8月起,我局持續開展對我縣貫徹落實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政策措施情況進行了跟蹤審計調查。截止目前為止,審計局已連續開展了三個季度的審計,重點對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加快棚戶區改造、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及運營等重大項目及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進行了審計,具體包括:1、加快推進重大項目建設方面;2、促進實體經濟發展方面:(1)實行電價改革(電價格降低0.0276元每千瓦時);(2)小微企業享受有關政府性基金和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優惠政策;(3)暫免征收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所得稅優惠政策。抽查了3個政府部門、8個單位、1個重點項目,涉及財政資金2230萬元。我縣能夠積極采取措施,加大力度推進有關政策措施落實。
六、加強預算管理的意見
1、嚴格預算管理。加強對預算編制的管理,按照新《預算法》規定編制預算,提高預決算編制科學性,健全基本支出定員定額和項目支出標準體系,進一步細化預算,年初預算要細化到單位、細化到項目、細化到績效;規范政府收支行為,要堅持未列入預算不得支出原則,提高預算編制的準確性,加強對預算的管理和監督。
2、盤活財政存量資金。要加快支出進度,提前謀劃項目,對于已經確定的支出項目,及早做好文件傳遞、預算下達、資金撥付等,確保資金安全,高效撥付。加強對財政存量資金的管理。規范總預算暫存款科目核算,強化專戶管理的專項資金管理,在用好財政增量資金的同時,著力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健全規章制度,不斷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3、加強稅收征管力度。加強新設立的企業和開業的個體工商戶稅務登記管理工作。要嚴格稅務登記管理制度,繼續加強對漏征漏管戶的清理工作,切實強化稅源控管。進一步對納稅人戶籍清理,通過戶籍信息的核查和漏征漏管戶的實地清理,摸清底數,健全戶籍檔案,鞏固管理基礎工作,加強與各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實現依法征稅,應收盡收,有效杜絕國家稅收流失。
4、關注并控制政府債務風險。關注債務余額較大的單位資金運行情況,如縣國投公司31612萬元、縣財政局9269萬元、縣房管局3883萬元。地方政府舉借債務應當有償還計劃和穩定的償還資金來源,經審計調查2014-2016年僅國投公司和財政地方債券兩部分舉借債務的還本付息分別為7247萬元(其中本4980萬元、息2267萬元)、8752萬元(其中本6560萬元、息2192萬元)、8952萬元(其中本6760萬元、息2192萬元),應加快建立債務風險評估和預警機制,防范債務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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