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補償協議書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協議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協議對雙方的事務履行起到積極作用。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寫好協議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死亡補償協議書,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死亡補償協議書1
甲方(單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乙方(死者直系親屬)
身份證號碼:
乙方父親(死者)
(身份證號碼 )
于xxxx年xx月xx日入職甲方,并于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下班時間)突發疾病死亡,雙方就死者非因工死亡的相關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本協議:
一、乙方確認:
1、死者發病及死亡不在上班時間和上班地點,亦非工作原因,屬于非因工死亡;
2、甲方在事發第一時間通知了乙方,并支付了搶救費及乙方等人的食宿費 余元;
3、乙方屬于死者的全部第一順序繼承人,除此之外沒有其他第一順序繼承人;
4、死者在甲方工作的.工資、福利已經發放完畢。
二、甲方另外向乙方支付一次性非因工死亡補償款(包括但不限于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金、喪葬費、一次性撫恤金等所有有可能需要甲方承擔的款項)人民幣_____元。
三、乙方指定如下收款方式:
1、現金;
2、銀行轉賬:
戶名:
賬號:
開戶行:
四、乙方收到上述款項后,甲乙雙方因死者非因工死亡所有事宜一次性處理終結,乙方不得再以任何形式通過任何途徑追究甲方的任何責任。
五、若存在除乙方之外的其他第一順序繼承人主張權利,則乙方應當從已收補償款中依法分配給權利主張者,確保其不向甲方主張權利,否則乙方應退還補償款并承擔違約責任。
六、乙方應對本協議事項內容保密。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甲方簽章、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蓋章) xxx
乙方(簽字)xxx
xxxx年xx月xx日
死亡補償協議書2
甲方:馬宗果家屬()
乙方:溧陽申菱電梯工程有限公司
丙方:
馬宗果(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系乙方職員,于20xx年9月4日非因工死亡(醫院診斷為腦疝形成珠網膜下腦出血經搶救無效死亡)。為妥善解決馬宗果死亡善后事宜,甲、乙雙方結合國家相關法律規定,本著平等協商、互諒互讓的原則,經協商達成如下補償協議:
一、喪葬事宜:甲方負責處理死者喪葬的全部事宜(從太平間起到死者安葬完畢為止)。
二、補償金額:
1、太平間尸體存放及相關費用5400元(伍仟肆佰元整);火化及骨灰盒費用3080元;運尸費2300元(從神木縣醫院太平間到榆林殯儀館)。
2、喪葬費:員工所在單位平均工資3個月的補助(3個月*1876元/月=5628元)。
3、一次性困難補助費:員工所在單位平均工資12個月的補助(12月*1876元/月=22512元)。
4、家屬來回車費補貼:10580元(壹萬零伍佰捌拾元整)。
5、家屬電話費補貼:500元(伍佰元整)。
6、發放未領月工資,金額為:
三、乙方已代付全部醫院費用、安排家屬賓館食宿費用,該款由乙方全部承擔(如甲方違反本協議,乙方有保留追討之權利)。
四、付款方式: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現金元。
五、違約責任:1、乙方遲延付款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一次性支付余款,并有權要求乙方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的兩倍支付利息。
2、因任何一方違約而導致訴訟、仲裁或申請強制執行的,應當向對方支付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調查取證費、交通、通訊費、誤工費、公證費、律師費。
六、見證條款:丙方見證雙方全面實際地履行補償協議
七、甲方負責補償款項合理分配,如由此引發爭議,概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八、協議簽訂執行后,雙方再無其他任何爭議,任何一方不得反悔,不得以任何理由就馬宗果非因工死亡事件對乙方提起訴訟、仲裁,如甲方
跟非乙方提起訴訟、仲裁,乙方會積極配合甲方進行訴訟、仲裁。
九、本協議一式陸份,甲乙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簽名及手印):乙方(簽名及手印):
丙方(簽名及手印):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死亡補償協議書3
甲方:××公司××項目部
乙方(李某配偶):盧某
丙方(李某兒子):李男
丁方(李某女兒):李女
戊方(李某父親):李父
己方(李某母親):青某
見證單位(見證人):
甲方雇員李某,于20xx年XX月XX日,在××××施工時因交通事故,搶救無效死亡。經其直系親屬提議,自愿與項目部雙方進行協商,解決李某因工傷死亡補償事宜,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各方確認如下事實:
1、李某,男,漢族,現年XX歲,身份證號:。
配偶姓名:盧某,女,壯族,現年XX歲,身份證號:;兩人育有一兒子和一女兒,
兒子姓名:李男 ,現年XX周歲,身份證號:;
女兒姓名:李女 ,現年XX周歲,身份證號:;
父親姓名:李父,現年XX周歲,身份證號:;
母親姓名:青某,現年XX周歲,身份證號:。
2、雙方確認李某因交通事故,搶救無效死亡。
二、協議各方經過充分磋商,完全理解并同意按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和 XX省(區)政府有關工傷補償標準進行一次性補償;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反悔。
三、李某在事故發生后的住院醫療期間,所有的醫療費用根據醫院出具的憑證,由甲方據實承擔,共計×××元。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工亡應當補償范圍包括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分別計算如下:
根據XX省(區)統計局統計數字,XX省(區)20xx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XXX元整,協議各方同意李某本人的月平均工資也參照本數額確定。
1、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據此,喪葬補助金為6×XXX=XXX元。
2、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為48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據此,一次性工亡補助金XXX元。
3、甲方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已支付的`尸體冷藏、火化及其他費用××元,應從應當支付的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中扣除。
4、供養親屬撫恤金: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范圍規定》規定,父親、母親、兒子、女兒屬于李某供養的親屬。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各方同意一次性給付,父親支付5年,母親支付8年,兒子支付4年,女子支付2年。
據此,撫恤金分別計算如下:父親為5×12×1288×30%=23184元,母親為8×12×1288×30%=37094.4元,兒子為4×12×1288×30%=18547.2元。女兒為2×12×1288×30%=9273.6元。合計:88099.2元。
5、以上各項總計 157651.2 元。(大寫:壹拾伍萬柒仟陸佰伍拾壹元貳角零分元)
五、根據法律規定,上述補償的款額應當進行合理分配,并直接向相應的直系親屬支付。
喪葬補助金由承辦喪事人取得(系由父母承辦);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參照法定繼承分配;供養親屬撫恤金各自取得。
由于丙方李男和丁方李女系未成年人,應由其的母親盧某(監護人)代行其權利和義務,并且只能為被監護人的利益處理上述款項。
據此,上述補償款按以下方式分配和領取:
六、甲方在本協議簽訂前已以向戊、己方(即父母)支付了××元。協議簽訂后,甲方應向其它各方按第五條支付剩余款項。
七、本協議未涉及的其他費用,由本協議各方各自承擔。其它無爭議。
八、本協議一式八份,效力相同。甲方二份,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己方、見證方各一份。
本協議簽訂地點: ×× ××,簽訂時間:×× ××。
協議各方簽字蓋章:
死亡補償協議書4
甲方:
乙方:
見證人:
甲方單位職工 (姓名)于 年 月參加工作, 年 月 2日下午 因 (原因)跳樓自殺死亡。
基于上述事實及相關的法律規定,甲、乙雙方自愿放棄工傷認定申請,已共同確定為非工傷死亡,乙方確認并保證 (姓名)生前僅有如下供養親屬:
父親: ,男,漢族, 年 月 日出生,居住: ,身份證號碼:
母親: ,女,漢族, 年 月 日出生,居住: ,身份證號碼:
為妥善處理 (姓名)死亡的善后事宜,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及甲方以人道主義精神為本,甲方一次性補償乙方死亡補助金、供養親屬補助金、喪葬補助金、交通費、住宿費等費用共計人民幣 萬元整(¥: 元)。
二、甲、乙雙方結算確認甲方一次性支付 (姓名)死亡之前未付工資、獎金及經濟補償金等合計人民幣 萬元整,(¥: 元)。
三、乙方領取上述各項費用合計人民幣 萬元后,甲方已履行了補償給付義務。
四、乙方自愿放棄就甲方補償后所享有仲裁、訴訟的權利。
五、乙方補償款項在供養親屬人數之間合理分配,如由此引發爭議,概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六、乙方承諾沒有第三方就 (姓名)非工傷死亡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要求,否則乙方在上述人民幣 萬元內向第三方分配。
七、協議簽訂后,雙方再無其他爭議,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八、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協議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見證人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見證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死亡補償協議書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親屬_____(身份證號碼)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進入甲方單位工作,其間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發生工傷過世。現工傷處理達成如下協議:
1.補償金計算:喪葬補助金,按照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____個月的標準計發;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工亡職工本人工資____個月的金額。供養直系親屬撫恤金。
2.補償金額:經雙方協商,甲方一次性補助乙方及乙方家屬人民幣____萬元。
3.支付時間:在本協議簽訂當天,由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乙方父母,配偶和成年子女均需在收款單上簽字確認。
4.其他責任:甲方支付上述款項后乙方無其他的.義務,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5.協議文本: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 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死亡補償協議書6
甲方(單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乙方(死者直系親屬):
身份證號碼:
乙方父親(死者) (身份證號碼 )于XXXX年XX月XX日入職甲方,并于20xx年5月5日凌晨(下班時間)突發疾病死亡,雙方就死者非因工死亡的相關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本協議:
一、乙方確認:1、死者發病及死亡不在上班時間和上班地點,亦非工作原因,屬于非因工死亡;2、甲方在事發第一時間通知了乙方,并支付了搶救費及乙方等人的食宿費 余元;3、乙方屬于死者的全部第一順序繼承人,除此之外沒有其他第一順序繼承人;4、死者在甲方工作的工資、福利已經發放完畢。
二、甲方另外向乙方支付一次性非因工死亡補償款(包括但不限于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金、喪葬費、一次性撫恤金等所有有可能需要甲方承擔的.款項)人民幣 元。
三、乙方指定如下第 收款方式:
1、現金;
2、銀行轉賬:
戶名:
賬號:
開戶行:
四、乙方收到上述款項后,甲乙雙方因死者非因工死亡所有事宜一次性處理終結,乙方不得再以任何形式通過任何途徑追究甲方的任何責任。
五、若存在除乙方之外的其他第一順序繼承人主張權利,則乙方應當從已收補償款中依法分配給權利主張者,確保其不向甲方主張權利,否則乙方應退還補償款并承擔違約責任。
六、乙方應對本協議事項內容保密。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甲方簽章、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蓋章): XXX乙方(簽字):XXX
XXXX年XX月XX日簽訂于
死亡補償協議書7
甲方:
乙方:
性別:
名族:
身份證號碼:
___,于__年__月__日夜晚在寶塔石化能源公司動力站建筑工地三標段職工宿舍休息,3月5日凌晨經工友發現此人呼吸微弱,送至醫院搶救無效,屬突發疾病正常死亡。(當日已在派出所備案為證)
___于__年__月日出生,家庭住址:__。
為妥善處理李俊輝死亡的善后事宜,甲乙雙方就補償問題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雙方本著互讓互諒的原則,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在此協議簽訂之前,甲方已承擔乙方家屬到此的接待費用、死亡者停尸費及穿戴費用,共計__元。
二、甲方愿一次性補償給乙方喪葬費,__元人民幣。
三、乙方保證于__年__月__日前將李俊輝遺體運回老家安葬。
四、甲方履行補償付款后,乙方就此事保證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李俊輝死亡一事再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費用。
五、甲方履行補償付款后,此事的處理即告終結,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及形式向甲方主張權利,以后因此事衍生的結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對此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六、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之結果,是雙方意思真實表示,且公平、合理。
七、本協議甲乙雙方已全文閱讀并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本協議所涉及結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八、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協議簽訂后,雙方再無其他爭議。
九、本協議書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與當地執法機關備案,經雙方協議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委托代理人:
日期:__年__月__日
日期:__年__月__日
死亡補償協議書8
甲方:××××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
乙方:×××、,系死亡人×××之父母。
乙方×××供養的全體親屬處理×××死亡的相關善后事宜。
甲方單位職工×××20xx年5月日參加工作,于20xx年6月××日18點下班后在宿舍內休息因患有××××疾病,起床后感覺眩暈隨經同公司工友送往衡水市第五人民醫院救治,因病情嚴重后轉到衡水市哈勵遜國際和平醫院住院治療,經搶救無效死亡。基于上述事實及相關的法律規定,甲、乙雙方自愿放棄工傷認定申請,已共同確定×××為非工傷死亡。×××于××××年××月××日出生,供養親屬情況:
父親:姓名 年齡 出生日期 職業 家庭住址
母親:姓名 年齡 出生日期 職業 家庭住址
為妥善處理×××死亡的`善后事宜,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法實施條例》非因工死亡職工的喪葬補助金為本企業職工2個月的平均工資20xx元、供養親屬補助金供養人為2人的為本企業職工9個月的平均工資9000元。
二、甲方以人道主義精神發展為本,衡水市第五人民醫院、哈勵遜國際和平醫院關于×××的住院救護費12000元,停尸費3500元由甲方承擔。除法律規定之外,甲方另外再一次性補償乙方死亡補助金、供養親屬補助金、喪葬補助金、六個月的平均工資等費用共計39000元整。
三、乙方領取上述各項費用后,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甲方已履行了補償給付義務。
四、乙方自愿放棄就甲方補償后所享有仲裁、訴訟的權利。
五、乙方補償款項在供養親屬人數及合理分配,如由此引發爭議,概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六、協議簽訂后,雙方再無其他爭議,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七、本協議的最終解釋權歸甲方。
八、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協議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蓋印)
委托代理人:
乙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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