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位轉讓協議書
車位即停車位,指停車的地方,包括露天場所及室內場所,車位自己不需要用到的時候可以轉讓給別人使用,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關于車位轉讓協議書,歡迎閱讀。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關于乙方向甲方購車庫事宜,雙方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其擁有獨立產權的位于盤錦市興隆臺區翠南小區17棟樓6號車庫(車庫所有權證編號,建筑面積平方米)以人民幣元整(¥xx)出售給乙方。
乙方愿意以上述價格向甲方認購該車庫。
二、甲方承諾:
1、向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車庫資料以備查核。
2、保證對出售的車庫擁有獨立產權。
3、保證該出售車庫未予出租。
4、自簽訂本協議起,保證將該車庫按約定價格售給乙方,期間不得反悔或將車庫出售給第三人。
5、按照前述業務的需要,及時簽訂各項合同文件和辦理各種手續。
6、在辦理產權過戶時,乙方把各種手續資料給甲方,甲方負責辦理產權過戶。
三、乙方承諾:
1、一次性按要求付清車庫款給甲方。
2、按國家要求不改變車庫的結構。
3、按照前述業務需要,及時簽訂各項合同文件和辦理各種手續,辦理產權過戶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拒絕將車庫出售給乙方,應向乙方賠償因此受到的損失。
2、乙方違約,沒有向甲方購買車庫,應向甲方賠償因此受到的損失。
五、協議的定立、履行、變更和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六、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七、協議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車位轉讓協議書范文【2】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見證方:
甲、乙雙方在真實、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 _ _ _停車位使用權轉讓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一、產權約定
本合同所指停車位(停車設施),系具有獨立使用功能的獨立建筑空間,并不屬于必要附屬設施,也未隨該建筑地上部分的房屋產權一并轉移。
上述獨立建筑空間并未計入業主公攤面積。
甲方保證對以上車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甲方確保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經濟和民事糾紛。
二、標的
本合同所指停車位,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地下負 層 號,具體停車位置,以平面圖確定為準。
三、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將上述停車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轉讓期限自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所屬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時止。
四、轉讓價款
1、本合同所指車位使用權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乙方付款方式為第 種:
(1)一次性付清全款。
乙方于本合同簽訂當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轉讓價款。
(2)分期支付款項。
乙方于簽訂本合同當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大寫) 元整,剩余款項在本合同簽訂后 日內全部付清。
2、乙方遲延付款,經甲方書面催告三日內仍未支付完畢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沒收定金,并將上述車位使用權另行轉讓給其他業主。
五、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分別向 公司發出權益轉讓通知書。
甲方須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上述車位的落名、產權登記等相關手續(稅費及規費由甲方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承擔)。
六、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未盡事項應協商解決。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契約收存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見證方三方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見證方: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車位轉讓協議書范文【3】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已購物業: 乙方聯系方式如下:
聯系電話: 電子郵件: 聯系地址: 郵編:
為了方便乙方在“ ”地下停車場停放車輛,甲方向作為業主的乙方有償提供地下停車場車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轉讓車位使用權簽訂本合同:
一、車位基本情況
乙方受讓使用的車位位于 地下停車場 層 1、機械停車位;2、非機械停車位;3、非機械式子母停車位】;車位容車尺寸: 、載重為: 。
二、計價方式與價款
雙方約定按個計算該車位使用權總款為: ( ),此價格中不包含停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和維保期結束后的維修維護費用。
三、付款方式。
乙方按以下第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簽訂本合同時即一次性將款項支付給甲方。
四、甲方權利
該地下停車場由甲方開發建設并投入使用,所有權歸甲方。
五、乙方權利
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情況下,乙方享有占有、使用、轉讓(受讓人僅限業主)、繼承使用的權利,乙方可根據自身情況將此車位使用權轉讓給本小區業主使用。
乙方將該車位轉讓給非業主的,甲方有權無條件通知收回該車位,且不承擔任何資金返還和賠償責任。
六、交付期限
1、甲方應于年月
行予以通知,屆時,乙方須自行前往甲方或本小區物業管理公司物業服務中心辦理車位接收手續。
乙方逾期未到場接收的,仍須在此交付時限屆滿之日開始承擔交納車位物業管理費和相應費用。
2、乙方本人或乙方委托人(持有效委托證明)憑本合同和繳費憑證到物業公司物業服務中心辦理車位移交手續,取得該車位的使用權。
七、車位使用約定
1、乙方所購使用權之車位僅作為乙方車輛停泊專用,不得另作他用。
乙方不得任意改變車位的性質、外觀及堆放雜物等,乙方應妥善管理車輛停放。
若損壞或由此產生的事故,乙方除應承擔恢復原狀外,還應賠償因此給甲方和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損失和法律后果。
2、乙方日常使用車位應遵守物業管理規約及停車場管理制度,并向物業服務公司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具體收費以物業管理公司規定為準。
3、乙方使用車位停放車輛時嚴禁占用公共通道和消防通道,若乙方不遵守停車場管理規定而由乙方引發的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
4、乙方所使用車位僅用于停放7座及7座以下適合此停車位停放的車輛。
5、乙方自行考慮所選擇的機械停車位或非機械停車位的停車尺寸;無論乙方選擇機械停車位、還是非機械停車位,甲方均不對乙方所選擇停車位是否能停放乙方車輛而承擔任何責任。
以下為機械車位使用條款——
6、若乙方選擇的車位為機械停車位的,則乙方或該車位使用人必須閱讀作為附件的《機械停車位設備使用說明手冊》,自行進行車輛停放或駛出;若乙方或該車位使用人不明白如何操作使用,則可先行咨詢本小區物業管理物業服務中心后才可操作使用。
7、乙方或該車位使用人自行承擔因操作不當而造成自身或他人人身、財產的損害或損失。
8、為避免操作原因或機械故障造成的損害或損失,甲方或物業公司建議乙方購買相應的保險。
八、車位使用年限
甲方所出讓的地下停車場車位系使用權出讓,故無法辦理產權證、土地證手續,但是乙方所受讓的車位享有與所購房屋同等年限的使用權;若國家法律政策對地下停車場使用權年限做出具體規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停車位使用年限按國家規定處理。
九、保修期限及保險責任
1.非機械停車位保修期限為算,保修期內的維保責任由甲方負責,但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壞,甲方不承擔責任;超過保修期的維護保養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以下條款適用于機械停車位——
2、乙方接收車位或視為接收車位后2年內由機械車位設備生產廠家提供維保,該維保期屆滿后的3年內由甲方對該車位進行維保【此維保期不因進行任何維修而重新計算】,該期限屆滿后,由乙方自行對該機械車位承擔維保責任【乙方亦可承擔維保費用,委托本小區物業公司進行維保,具體按物業公司維保要求進行】。
3、甲方承諾的維保期結束后此機械停車位的機械設備若需要更換維修等,乙方認可均與甲方或物業公司無關。
十、其他約定
1、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檢修、維護管道需要臨時使用乙方車位時,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
2、甲方有權先期委托物業服務企業對地下停車場車位進行管理服務,乙方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視為認可甲方之委托車位的管理服務方式。
甲方: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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