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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醫藥費“總量控制,結構調整”實施細則
導語:關于醫藥費“總量控制,結構調整”實施細則,制定本細則。下面是小編收集的關于醫藥費“總量控制,結構調整”實施細則。歡迎閱讀。
一、控制醫藥費總量增長幅度,調整醫療收費結構
(一)控制醫藥費用總量增長幅度
自1997年7月份起,對本市各級、各類醫院內醫藥費收入總額(即醫療收入和藥品收入總額)進行控制,以1996年同期醫藥費收入總額為基數,將1997年的醫藥費收入增長幅度控制在20%以內,其中藥品收入的增長幅度控制在15%以內。醫療機構所承擔的公費醫療享受人員(含中央、市屬、區縣屬一般享受人員及醫療照顧人員、大專院校人員)的公費醫療經費實際支出總額(不含個人負擔部分)的增長幅度也控制在20%以內。以后每年根據醫院發展情況,物價上漲指數和公費醫療經費支出情況,由市物價局、財政局和衛生局商定醫藥費收入增幅控制比例并公布實施。在醫藥費用總量控制的前提下,考慮到調整收費結構,合理用藥等情況,建立兩項綜合考核指標:1.每門診人次平均費用增長幅度不超過20%,其中藥費增長幅度不超過l5%;2.每住院床日平均費用增長幅度不超過20%,其中藥費增長幅度不超過15%。
(二)調整醫療收費結構,加強藥品價格管理
自1997年7月份起,對醫療收費實行結構性調整,適當增設和逐步提高部分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服務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降低CT與磁共振檢查收費標準。貫徹執行國家計委《藥品價格管理辦法》(另文下達),執行《公費醫療、勞保醫療用藥報銷范圍》。
1.增設門診、住院診療費
門診診療費每人次 一級醫院2.50元
二級醫院3.00元
三級醫院4.00元
住院診療費每床日 一級醫院3.00元
二級醫院4.00元
三級醫院5.00元
2.調整部分收費項目
本市各級各類醫院普通住院床位負調整為14元。具體標準見《北京市統一醫療收費標準》門診、住院分冊(另文下達)手術費;在現行收費水平上平均提高100%,并加收20%一次性衛生材料費。具體標準見《北京市統一醫療收費標準》手術分冊(另文下達)。
3.CT、磁共振等大型設備檢查費降低10%,具體標準見《北京市統一醫療收費標難》檢查治療分冊(另文下達)。
(三)實行部分項目按醫院級別收費
一級及其以下醫療機構按調整后的《北京市統一醫療收費標準》收費。二、三級醫院住院床位費、護理費、手術費在調整后的《北京市統一醫療收費標準》基礎上加收,具體標準見《北京市統一醫療收費標準》門診、住院分冊(另文下達)
(四)實行新的醫療收費優惠辦法。兩種收費并軌后對本市正式戶口,城鄉居民中收入在最低生活費標準以下的特困戶和“五保戶”憑“北京市社會保障金領取”和“農村五保供養證書”及戶口本、身份證享受普通住院床位費50%的'優惠,基本手術費20%的優惠,CT、磁共振等大型設備檢查20%的優惠。
二、參加“總量控制,結構調整”(以下簡稱“總控”)改革的范圍,本市各級各類醫院共629個。其中三級醫院46個,二級醫院93個,一級醫院433個(包括社會辦醫),除下列情況外全部屬于實行醫藥費“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改革的范圍。
(1)中外合資、獨資醫療機構不列入“總控”改革范圍;
(2)個體診所不列人“總控”改革范圍;
(3)廠礦、高校以及部隊醫院中對內的醫療活動部分不列入“總控”考核范圍。
三、實施步驟和時間安排
按照全市推開、分步實施、逐步完成的原則,從7月份開始,陸續在已評審完的`三級醫院和二級醫院以及部分條件較好的?級醫院中實施。其余醫院年底安排。
四、成立“總控”改革臨時管理機構
在北京市“總控”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市衛生局、物價局、財政局及各區縣衛生局物價局、財政局成立“總控”辦公室,由衛生局牽頭負責組織實施并對各醫療機構的`改革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考核。各醫療機構要建立相應的辦公室,負責本單位“總控”的具體實施。
五、設立首都醫學發展科研基金
增設的門診診療費和住院診療費收人中的10%為首都醫學發展科研基金,用于促進本市醫學科技發展,醫療臨床技術進步,國內外醫學領先的重點學科和特色專業建設,以及人才培養項目。實行‘‘總控”的各醫療機構,必須將增設的門診診療費和住院診療費收入中的10%交北京市衛生局集中用于全市重點學科的發展和科技成果的推廣使用。此項基金按照《預算法》及國發(1996)29號文件規定,納人財政預算管理,專戶存儲,專款專用。由政府有關部門和專家組成的基金委員會負責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對不交納科研基金的單位停止其執行“總控”改革,收費標準仍按改革前的標準執行;對不按時交納科研基金的'單位停止收取門診、住院診療費。并同時予以通報批評及必要的處罰,并對其評上的領先學科不予撥付科研基金。首都醫學發展科研基金的具體使用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六、考核及超標處罰辦法
1.考核對象是各級、各類實行“總控”改革的醫院。“總控”單位必須按月及時將本單位醫藥費收入情況、公費醫療經費支出情況報送同級“總控”辦公室,各區縣“總控”辦公室及時將各醫療單位季度總控執行情況審核匯總報市“總控”辦公室,全市匯總后報市“總控”領導小組、及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總控”辦公室要做好月審核及季度審核匯總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向“總控”辦公室匯報。
2.全市各類三級醫院及區縣“總控”辦公室必須按時向市衛生局“總控”辦公室報送“總控”報表和年度財務收支決算。
3.1992年己實行醫療服務收費放開的醫科院整形醫院、北京博愛醫院、北醫口腔醫院、北京口腔醫院以及崇文區口腔醫院實行“總量控制,價格備案”制。
4.對總收入和藥品收入超過規定增長幅度的單位和弄虛作假、隱瞞收入者,取消其精神文明單位申報資格,降低醫院等級資格并由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市、區縣衛生局)在行業內部通報批評,沒收其超標收入,并視情節輕重處以超標收人5一l0倍罰款,違紀收入及罰款上繳同級財政部門,用于解決公費醫療經費支出增長幅度超過20%部分。
5.各醫療單位為承擔的公費醫療享受人員建立個人支出臺帳。并出市衛生局按照公費醫療屬地管理的.原則,將控制指標逐級分解分別落實。對不認真履行職責,違反公費醫療管理規定,公費醫療經費支出增長幅度超過20%的,對超標單位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情節嚴重者,取消其參與“總控”資格及承擔公費醫療任務的資格。
七、與改革一并出臺的配套措施
各級、各類醫院必須認真貫徹執行衛生部有關要求及《首都醫務人員行為規范》、《北京地區醫院文明服務規范》和市衛生局《關于加強醫院門急診醫療質量的通知》精神,不斷提高醫療質量,改善服務態度和服務條件,為病人提供優質服務,更好地滿足群眾日益增長的醫療保健需求,加強財務、物價管理,按時報送“總控”辦公室及財政部門分別制定的《“總控”月報表》、《“總控”季報表》和《年度財務收支決算》;加強公費醫療、勞保醫療管理,推行《公費醫療、勞保醫療用藥報銷范圍》。認真執行《關于實行“總量控制,結構調整”的'改革,加強醫院公費醫療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等有關規定。
八、簽定責任書
市“總控”辦公室與三級醫院及區縣等“總控”辦公室簽定“總控”責任書,責任書由各“總控”單位法人簽章。各區縣“總控”辦公室與所轄范圍內各“總控”單位簽定責任書,責任書由各“總控”單位法人簽章。其責任書一式兩份,由“總控”單位、市(區縣)“總控”辦公室各留存一份,以備考核。
九、本細則自1997年7月10日起實施。
十、本細則由北京市衛生局、物價局、財政局在各自的職權范圍內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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