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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學的主要內容
《土地管理學》是2007年8月中國農業(yè)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朱道林。本書重點介紹土地管理的基本知識、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并依據我國土地管理實踐的要求介紹土地管理的具體內容和方法,探索有效管理的途徑。下面為大家?guī)砹送恋毓芾韺W的主要內容,歡迎大家參考!
相似概念:
1、土地與土壤:土地—生產力,土壤—肥力
2、土地與國土:國土—是一國的版圖,包括資源與環(huán)境
3、土地與景觀:景觀—自然因素,土地—經濟和社會因素
特性:
1、土地是自然產物;
2、土地面積的有限性;
3、土地位置的固定性;
4、質量差異的普遍性;
5、土地利用的可持續(xù)性;
6、土地報酬遞減的可能性;
7、利用方向變更的困難性
功能:
1、負載功能,
2、養(yǎng)育功能,
3、倉儲功能
4、提供景觀的功能,
5、儲蓄和增值功能 我國土地資源開發(fā)利用的基本情況:
1)土地類型多樣
2)土地資源的絕對量大,人平均占有的相對量少
3)山地多,平地少,耕地、林地比重小 山地多,平地少,耕地、林地比重小
4)河川徑流總量大,但水土配合不協調 河川徑流總量大,但水土配合不協調 (資源地區(qū)匹配失衡)
5)耕地后備資源不足
二、土地管理及其發(fā)展
管理:
1、管理是管理者在一定的環(huán)境條件下,為有效的實現既定的目標,運用一定的方式和手段所進行的決策、計劃、組織、協調和控制的綜合性活動。
2、管理是管理者的一種主動、積極的、有計劃的活動,其運作受到外界環(huán)境的影響,主要受社會環(huán)境的影響,如社會制度、人口狀況、經濟體制與政策、文化水平、科學技術水平、法制狀況等。
3、管理是人類社會基本活動之一
土地管理:是國家在一定的環(huán)境條件下,綜合運用行政、經濟、法律、技術方法,為提高土地利用生態(tài)、經濟、社會效益,維護在社會中占統治地位的土地所有制,調整土地關系,監(jiān)督土地利用,而進行的計劃、組織、控制等綜合性活動。
土地管理的職能:地籍管理、土地權屬管理、土地利用管理、土地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的監(jiān)督檢查等。
土地管理的本質:國家在一定的環(huán)境條件下,綜合運用行政、經濟、法律、技術方法、為提高土地利用生態(tài)、經濟、社會效益,維護在社會中占統治地位的土地所有制,調整土地關系,監(jiān)督土地利用,而進行的決策、計劃、組織、協調和控制等綜合性活動。 我國土地管理的形成與發(fā)展:
建國后的土地管理:
1947年《中國土地法大綱》
1950年《中華全國土地改革法》
第一階段(1949—1978年)
a、初步建立新中國的土地使用制度
b、初步建立新的地權制度相適應的地籍管理體系
c、建立了新的土地稅、租體系
d、開始重視城市土地規(guī)劃和利用的管理
e、建立了土地由多部門管理的機構體系
第二階段:1979年改革開放以后的土地管理
a、 土地使用權管理改革
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給農戶,使集體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離。
城市:國有土地無償使用制改為有償使用,
b、 建立全國統一的土地管理機構
1986年,國家土地局成立
1998年,與礦產資源部合并為國地資源部
c、 制定、實施新的土地法規(guī)
198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 1998年修訂《土地管理法》 d、 建立了較為合理的土地稅費制度
e、 地籍管理由以地權登記為主轉向多目標的地籍管理體系
f、 地價管理體系已經建立
第三階段(1998—今)
1998年國家組建國土資源部,初步實現了從陸地到海洋,從土地到礦產的統一管理。地方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領導干部實行雙重管理體制。地方主管,上一級國土部門協助管理。 2004年以后,實行省級以下國土資源管理體制改革。完善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編制和審批管理,強化土地執(zhí)法檢察職能。
土地管理的特點:
(1)統一性
實行全國土地統一管理是我國人多地少的國情決定的;實行全國土地、城鄉(xiāng)地政統一管理是我國建國50多年來的土地管理實踐的必然選擇;實行全國土地統一管理,是我國法律規(guī)定的,體現了國家意志。
(2)全面性
土地管理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包括土地開發(fā)、利 用、整治和保護四個環(huán)節(jié)的全部過程:既有生產過程中的土地管理,也有流通過程的土地管理;既包括靜態(tài)的規(guī)劃等內容,也包括動態(tài)的監(jiān)測。
(3)科學性
土地管理的核心內容是用先進的科學管理理論和方法以及科學技術手段實施土地利用管理,從而不斷提高土地管理績效,在生產力高度發(fā)達的今天顯得尤為重要。 由于土地管理歸根到底是為了組織生產力、促進生產力的發(fā)展,所以要充分認識各種自然規(guī)律、經濟規(guī)律并在土地管理工作中主動加以運用。遵循經濟規(guī)律,科學利用土地。運用現代化的科學管理方法和手段實施土地管理活動。
(4)法制性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是我國的三大基本國策之一。
(5)服務性
土地管理服務于社會生產,追求土地利用的最佳綜合效益,最終服務于國民經濟建設。 土地管理的作用:
(1)土地管理是協調社會矛盾的重要手段
(2)土地管理是實現社會可持續(xù)發(fā)展的基本保障
(3)土地管理是社會穩(wěn)定的根本保證
土地管理學學科性質:土地管理學是一門古老而年輕的學科。
古老:幾乎與人類社會同時產生。
年輕:土地的永恒性及持續(xù)利用性,賦予它永遠年輕的生命,社會經濟越發(fā)展、土地管理學的生命力就越旺盛。
土地管理學的發(fā)展趨勢:
(1)以地權管理為中心逐漸向地用管理方向發(fā)展社會制度更替和土地管理體系建立初期,以權屬管理為主。
(2)地籍管理的基礎地位日趨加強,并向兩個方向發(fā)展、
(3)土地整理或土地重劃已成為主要國家土地管理事業(yè)的新內容、
土地管理的方法:
(一)行政方法
1、特點: 依靠權利,具有權威性、強制性、直接性、單一性和無償性特點
2、具體表現:a行政方法能使管理系統達到高度的集中統一,充分依靠行政機關和領導者的權威,通過行政層次和行政手段,對下屬管理機構和土地利用等方面進行組織、指揮、協調、控制;b科學的行政方法要以科學決策為依據,作出的指令,既有利于整體目標的實現,又要協調好各部分的關系。
3、局限性
a管理效果受領導水平的限制;
b信息傳遞遲緩,有時嚴重失真;
c行政層次多,手續(xù)復雜,影響工作效率。
(二)經濟方法
1、 地租地價杠桿
●實行土地有償使用,使土地所有權在經濟上得以實現; ●利用地租、地價調整土地供需矛盾;
●指導土地的合理分配和利用,優(yōu)化土地利用結構; ●鼓勵對土地的投入,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約度。
2、財政杠桿: 通過財政撥款來體現國家對土地利用的宏觀控制,如國家對土地整理、興修大型水利工程、城市建設等的投資。
3、金融杠桿: 金融機構通過銀行信貸向用地單位提供貸款,刺激用地單位對土地的投資。用地單位也可以通過金融市場,發(fā)行土地股票、債卷,籌集土地資金。
4、稅收杠桿: 國家通過不同的稅種(耕地占用稅等)、稅率,指導土地開發(fā)利用。例如,為了穩(wěn)定耕地面積,國家通過征收耕地占用稅這一經濟杠桿來控制非農建設占用耕地或用作開發(fā)土地、改造低產田等,作為對耕地被占用的補償。
(三)法律方法
1、涵義: 法律方法是管理者通過貫徹、執(zhí)行有關土地的法規(guī),調整人們在土地開發(fā)、利用、保護、整治過程中所發(fā)生的各種土地關系,規(guī)定人們行動必須遵守的準則來進行管理的方法。
2、特點: 主要運用立法和司法手段,來鞏固和調整各方面的土地關系; 比行政方法具有更大的強制性、嚴肅性和權威性。
(四)技術方法
運用科技手段(如3S技術、系統工程、土地規(guī)劃 等),來執(zhí)行管理職能的方法
三、土地管理的一般過程
市場失靈
原因:
①公有土地資源和公共產品的存在;
②土地利用的外部性;
③不完全競爭和不完全信息;
④不確定性;
⑤土地投機行為。
政府失靈
1、表現:
a短缺或過剩
b信息不足
c官僚主義
d缺乏市場激勵
e政策頻繁變化
2、政府失靈的原因:
①公共決策失誤
②政府龐大行政機構運行的低效率和“內部效應”
③尋租活動
土地管理中政府失靈
1、表現—以農用地為例:
a政府無法控制土地市場,土地供給失控
b政府無法保護農民在土地征用中的利益
2、原因:
a 政府作為土地產權代表和社會管理者的角色錯位
b政府和農民之間缺乏勢力平衡機制
c政府干預缺乏公眾參與和監(jiān)督
2、政府失靈的對策:
①強化政府對土地的公共管理職能
②加強公共決策科學化、民主化
③建政府在土地管理中的行為模式是什么?
簡述政府對土地實施宏觀管理的必要性行為模式:
①保障土地市場的正常運行,糾正市場失靈
②對社會提供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
③消除土地利用的外部性
④協調土地使用者之間的利益,保障土地配置的公平和效率。
必要性:
①土地是稀缺資源(特性)
②公有制的存在
③土地利用外部性的存在
④土地市場存在失靈現象
土地參與宏觀調控的手段
土地規(guī)劃,地租地價,土地供給量,土地收益分配
土地管理的基本任務
(1)堅持“一要吃飯,二要建設”的方針,努力實現土地,特別是耕地供求的動態(tài)平衡;
(2)控制“土地供給閘門”,參與宏觀經濟調控;
(3)加強土地資源的調查評價和科學規(guī)劃;
(4)加強土地資源信息系統建設,實現信息服務社會化
(5)深化改革,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管理新體制,新機制;
(6)健全法制,依法行政,實現土地管理秩序的根本好轉。 (我國土地管理的基本任務是維護社會主義土地所有制及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保護、開發(fā)、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促進社會經濟的可持續(xù)發(fā)展。)
四、土地權屬管理
土地權利的概念:指權利人按照法律規(guī)定直接支配土地的權利
土地權利的四項基本權能:
1、 占有:指對土地進行實際支配和控制的權利
2、 使用: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對土地進行實際利用和取得收益的權利
3、 收益: 依據法律和契約取得土地所產生的經濟利益的權利(土地所有權標志)
4、 處分: 土地所有人依法處置土地的權利(土地所有權的核心)
A事實上處分:對土地進行實質性的變形如平整B法律上處分:如使用權轉讓,抵押等 土地所有權 國家所有
集體所有
土地產權體系 土地使用權 國家土地使用權
集體土地使用權
土地他項權利 土地抵押權 、、、土地租賃權
土地產權的基本特征
(1)具有排他性;
(2)土地產權客體必須具備可占用性和價值性;
(3)土地產權必須經過登記,才能 得到法律的承認和保護;
(4)土地產權的相對性。
土地權屬管理的內容
a依法確認土地權屬——土地申報、調查、審批、登記
b 依法管理土地權屬變更——土地所有權變更(征用集體土地);土地使用權變更(劃撥、出讓、轉讓、贈與、繼承等)
c 依法調查、處理土地權屬糾紛
d 依法查處土地權屬方面的違法行為 土地所有權
1、概念:土地所有權是土地所有制的核心,是土地所有制的法律表現形式,是指土地所有者擁有 的、受國家法律保護和限制的排他性的專有權利
2、內容:
A土地占有權
B土地使用權
C土地收益權
D土地處分權
3、特征:
A土地所有權是一項專有權
B排他性
C具有追及力
土地他項權
1、 抵押權
2、 租賃權
3、 相鄰權
土地使用權
1、 概念:土地使用權是指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在法律所允許的范圍內對依法交由其使用的國有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以及依法部分處分的權利
2、 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客體是國家依法提供給單位和個人使用的國有土地,內容是國有土地使用權主體在依法行使土地使用權過程中形成的權利和義務
3、 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的客體是使用權主體依法取得的承包地、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和農村建設用地,內容是集體土地使用權主體在行使土地使用權過程中依法形成的權利和義務
4、 土地使用權的法律特征:
①主體廣泛
②穩(wěn)定性
③土地使用權不涉及礦產,文物,埋藏物 確定土地權屬
1、 概念:狹義的指國家依法對土地所有權,使用權,他項權利的歸屬廣義的不僅包括主體還包括客體和內容
2、 意義:
①維護社會主義公有制
②維護土地權利人合法權益
③促進社會經濟發(fā)展
④促進土地合理利用
⑤維護社會穩(wěn)定
3、 內容:依法確認土地所有權,使用權,他項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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