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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通行證辦理流程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經常接觸到通行證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港澳通行證辦理流程,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什么是港澳通行證
內地居民因私往來香港或澳門特別行政區旅游、探親、從事商務、培訓、就業等非公務活動,向戶口所在地的市、縣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簽發的往來港澳通行證及有效簽注前往。
內地居民前往香港或澳門特別行政區定居,向戶口所在地的市、縣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簽發的前往港澳通行證前往。
前往香港特別行政區定居的,持證人須于羅湖口岸、深圳灣口岸出境;前往澳門特別行政區定居的,持證人須于珠海拱北口岸出境。
從2015年10月份起,廣東本省戶籍居民持一年以上《居住證》將可以跨地市在居住地就近辦理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及個人旅游簽注、《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簽注;16周歲以下小孩和60周歲以上老人免交居住證,僅憑身份證即可跨地市辦理出入境證件;持本省簽發的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申請再次個人游簽注免交居住證。
往來港澳通行證未滿十六周歲的有效期為5年,成年人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有效期延長為10年,簽注分為探親簽注(T)、商務簽注(S)、團隊旅游簽注(L)、個人旅游簽注(G)、其他簽注(Q)和逗留簽注(D)。
持證人須在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有效期內,按照規定的次數和停留時限往來香港或者澳門。
港澳通行證辦理條件
依據《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受理、審批、簽發管理工作規范》第一條第二款:內地居民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探親。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就學或者就業的親屬。“親屬”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申請人的配偶、16周歲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可隨同申請。
2、商務。
(1)受單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門商務。“單位”是指:經國家工商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及其分支機構,或者在國家稅務部門辦理了稅務登記且有生產經營的單位以及境外企業常駐內地代表機構。申請3個月或者1年多次商務簽注,所在單位須事先向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2)個體工商戶經營者赴香港或者澳門商務。
(3)駕駛往返內地與香港或者澳門專用交通工具人員。
3、團隊旅游。參加國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組織的團隊赴香港或者澳門旅游。
4、個人旅游。經批準開辦常住居民個人赴香港或者澳門旅游。
5、其他。
(1)因治病、奔喪、訴訟、應試、處理產業、學術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
(2)在澳門就學、就業的內地居民申請赴香港。
6、逗留。經香港或者澳門有關部門批準在香港或者澳門就學、就業、培訓的人員及其親屬。
辦理港澳通行證材料
(一)內地居民單獨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應當按要求填寫申請表,回答有關詢問并提交下列材料:
1、提交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標準的申請人照片;
2、交驗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原件,申請人未滿16周歲,也可交驗居民戶口簿;軍人應交驗軍人身份證明。上述身份證件須留存復印件或者電子掃描圖片;
3、按規定提交或者核驗指紋信息;
4、按照公安部有關規定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的,還須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條件的證明;
5、軍人、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提交本人所屬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后出具的同意辦理出入境證件的函;
6、未實行按需申領護照地區的內地居民,還須按照有關規定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二)內地居民申請往來港澳簽注,應當按要求填寫申請表,回答有關詢問并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同時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的除外);
2、與申請事由相關的申請材料;
3、按照公安部有關規定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往來港澳簽注的,還須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條件的證明;
4、軍人、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提交本人所屬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后出具的同意辦理出入境證件的函;
5、未實行按需申領護照地區的內地居民,還須按照有關規定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內地居民同時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的,無須重復提交相關材料。
(三)申請人提交或者核驗指紋信息的具體規定如下:
1、申請人必須本人前往受理部門或者有關指定機構提交或者核驗指紋信息。
2、對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的十六周歲(含)以上的申請人均應當采集或者核驗指紋,因指紋缺失、損壞原因無法采集指紋除外;對十六周歲以下的,根據監護人的意見確定是否采集指紋。
3、對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留存過指紋信息的,無須再次采集指紋,但須進行指紋核驗;核驗未通過,經調查身份屬實的,重新采集指紋。
4、已持有往來港澳通行證和逗留簽注的申請人在港澳地區期間,申請換發或者補發往來港澳通行證,無須進行指紋核驗。
5、指紋采集工作參照《電子普通護照指紋采集操作規范(試行)》實施。
(四)各類事由申請條件及相關的申請材料
1、探親。
(1)申請條件: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長期居住、就學或者就業的親屬;申請人的配偶、未滿18周歲子女可隨同申請。“親屬”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孫子女;“隨同申請”是指與主申請人同時申請相同有效期和次數的探親簽注。
外交部駐香港或者澳門特派員公署、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或者澳門聯絡辦公室工作人員、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或者澳門部隊干部的內地親屬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探親,另行規定。
(2)申請材料:提交被探望親屬在香港或者在澳門定居、長期居住、就業、就學證明復印件,交驗親屬關系證明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親屬在香港定居的,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復印件,親屬是外國籍的,提交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外國護照復印件;
親屬在香港長期居住的,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證、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有效香港進入許可以及有效旅行證件復印件;
親屬在香港就業、就學的,提交相應香港進入許可復印件以及有效旅行證件復印件。
親屬在澳門定居的,提交澳門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復印件,親屬是外國籍的,提交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外國護照復印件;
親屬在澳門長期居住的,提交澳門居民身份證或者澳門特別逗留證、有效旅行證件復印件;
親屬在澳門就業的,提交澳門主管部門批準在澳門就業的證明文件復印件、有效旅行證件復印件;
親屬在澳門就學的,提交澳門高校錄取通知書或者在學證明書復印件、有效旅行證件復印件。
親屬關系證明包括:結婚證、出生證、載明親屬關系的戶口簿、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其他能夠證明親屬關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
兩年內再次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探望同一親屬(配偶和姻親除外)的,免交親屬關系證明。
2、商務。
(1)申請條件:企業機構人員、個體工商戶經營者赴香港、澳門從事商務活動的或者駕駛專用交通工具往返廣東省與香港或者澳門。“企業機構”是指經國家工商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在國家稅務部門辦理了稅務登記的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機構;境外企業常駐內地代表機構。
申請多次商務簽注的,企業機構須事先向所在地有審批權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備案。
(2)申請材料:交驗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者有關登記證書、稅務登記證書并提交復印件;企業機構人員還須提交企業機構為本人交納社會保險的憑證(申請多次商務簽注的,須連續6個月以上繳納社會保險)或者本人屬于該企業機構的有關證明文件;企業機構出具的赴港澳商務活動事由說明。
企業機構在備案時已提交過上述有關證明材料的,企業機構人員在備案有效期內申請商務簽注時無須重復提交有關證明材料。
3、團隊旅游。
(1)申請條件:參加國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組織的團隊赴香港或者澳門旅游。
(2)申請材料:免交與申請事由相關的申請材料。
4、個人旅游。
(1)申請條件:開辦個人赴港澳旅游業務城市的常住戶口居民,或者符合公安部規定條件的非常住戶口居民,申請個人赴香港或者澳門旅游。
(2)申請材料:免交與申請事由相關的申請材料。
5、逗留。
(1)申請條件:經香港有關部門批準赴香港隨任、就學、就業、居留、培訓以及作為受養人赴香港依親的;經澳門有關部門批準赴澳門隨任、就學、就業人員,經澳門有關部門批準赴澳門居留的就業人員親屬。
(2)申請材料:赴香港隨任、就學、就業、居留、培訓人員或者作為受養人赴香港依親的人員,須交驗香港入境事務處出具的相應進入許可原件,并提交復印件。通過勞務經營公司申請赴香港就業的,還須提交有關地方商務主管部門出具的《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勞務合作項目審核表》復印件。逗留簽注有效期屆滿,繼續申請逗留簽注的,交驗香港入境事務處出具的延期許可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赴澳門隨任,須提交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人事部出具的《駐澳門內派人員未成年子女隨任身份證明表》。
赴澳門就學,須交驗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出具的《確認錄取證明書》及澳門高等院校錄取通知書原件,并提交復印件;逗留簽注有效期屆滿,繼續申請逗留簽注的,提交澳門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學證明原件。
赴澳門就業,須交驗澳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出具的《“外地雇員逗留許可”名單》或者澳門人力資源辦公室、澳門社會文化司出具的有申請人姓名的批準文件原件,并提交復印件;通過勞務經營公司申請赴澳門就業,還須提交有關地方商務主管部門出具的《對澳門特別行政區勞務合作項目審核表》復印件;逗留簽注有效期屆滿,繼續申請逗留簽注的,提交澳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出具的有申請人姓名的續期名單表,或者交驗澳門人力資源辦公室、澳門社會文化司出具的有申請人姓名的批準文件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赴澳門就業人員的親屬,須交驗澳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出具的批準通知書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6、其他。
(1)申請條件:因治病、奔喪、探望危重病人、訴訟、應試、處理產業、學術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持逗留簽注在香港(澳門)期間,申請前往澳門(香港)的。
(2)申請材料:持逗留簽注在香港(澳門)期間申請赴澳門(香港)的,須交驗往來港澳通行證及逗留簽注原件,并提交復印件。因其他特殊事由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須交驗與申請事由相關的申請材料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港澳通行證辦理流程
1.提交申請
申請人可先在網上提前預約申請,或直接到現場提出申請,并按照規定填寫《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準備好需要提交的相關證明材料。
2.數碼照相
申請人需要提交本人數碼照片兩張,可直接在現場進行拍照(亦可在公安局認可的拍照點拍照,需領取照片回執)。
3.采集指紋
申請人在工作人員的指引下進行指紋采集或者核驗指紋(左右手大拇指),16周歲以下的申請人是否采集指紋根據其監護人的意見確定,采集后拿號等待辦理。
4.受理申請
工作人員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并出具繳費單給申請人(如果申請人希望使用免登記自助通關,應同時簽署《免登記使用港澳地區自助查驗通道聲明)。
5.繳納費用
申請人到指定窗口繳納辦證及簽注所需的費用,制證費用100元,簽注費用以簽注類型而定,并領取回執單。
6.證件制作
受理申請后,由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負責制作電子港澳通行證,并將制作好的證件送回接受申請的出入境管理機構。
7.發放證件
申請人在制證完成后,到辦理的出入境管理機構領取證件;若選擇快遞形式收件的話,只需等候快遞人員上門進行簽收即可。
辦證須知
1、您可通過本系統事先填寫并打印完整的護照申請表格,以提高您的辦證效率。
2、請您如實、正確填寫申請表的內容,必須使用中文簡體字,不能使用英文或中文繁體字。
3、您必須具有XX省常住戶籍,并且持有有效二代身份證。
4、請您在申請信息提交成功后10個工作日內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到常住戶籍地出入境接待窗口咨詢辦理。
5、您如果辦理商務簽注,須曾在戶籍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港澳商務登記備案,且在備案有效期之內。
6、如您屬于國家工作人員,請在申請數據預采集成功后,攜帶單位相關證明前往常住戶籍地出入境接待窗口咨詢辦理。
7、您預約成功后,申請表格請自行打印,且要求用A4紙正反雙面激光打印(勿用噴墨等其他打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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