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2017年上海市“博雅計劃”招生簡章
導語:2017年北京大學決定在上海市實施“博雅計劃”招生,實行基于高考的綜合評價錄取模式,探索建立科學的具有北京大學特色的人才評價和人才選拔機制。 下面是小編收集的北京大學2017年上海市“博雅計劃”招生簡章,歡迎閱讀。
一、機構與原則
我校“博雅計劃”招生工作在北京大學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由北京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北京大學2017年“博雅計劃”招生工作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程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
二、招生對象
綜合素質全面、學業成績突出、志向遠大、具備發展潛能、社會責任感強,通過上海市各科目高中學業水平測試(無不合格科目),符合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的高中畢業生。
三、招生計劃和招生專業
北京大學2017年上海市“博雅計劃”招生專業組(專業類)見下表。招生計劃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考生須符合報考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科目要求見文末“閱讀原文”)。
四、報名方式
2017年5月13日至5月18日,請考生登錄網上報名平臺:
http://gaokao.chsi.com.cn/zhpjbm/
(長按復制)
按網上要求注冊、填寫各項申請信息、上傳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打印、蓋章并掃描上傳申請表。
本次報名無需郵寄申請材料,考生在上傳申請材料時須確保電子文件清晰可讀。
五、選拔程序
1.初審
根據考生報名材料,北京大學本科招生專家委員會將組織專家進行初審評價,初審評價結果分為A+、A、B、C四檔。
初審評價結果為“A+”的考生可直接進入面試環節,筆試成績以滿分計;
初審評價結果為“A”的考生同時獲得筆試資格和面試資格,筆試成績計入最終綜合成績;
初審評價結果為“B”的考生獲得筆試資格,筆試合格者進入面試環節,筆試成績計入最終總成績,筆試不合格者不再參加后續的選拔環節;
初審評價結果為“C”的考生不再參加后續的選拔環節。入選考生將按教育部相關規定進行公示。
我校將于5月26日左右確定獲得參加我校測試資格的考生名單。
2.測試
獲得測試資格的考生根據網上報名系統內的測試通知要求,參加我校組織的測試。
1)筆試
時間:2017年6月11日左右
地點:北京大學或上海市內(具體地點以網上報名系統內通知為準,考生可任選一個考點);
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五門,其中必考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三門科目,選考科目為“物理、歷史、化學、政治”四個科目中任選二門,要求“物理”和“歷史”二門科目中至少選擇一門。
筆試滿分:40分
筆試成績賦分方法:
單科標準分=單科卷面分÷單科最高分×8
筆試成績=5門科目單科標準分之和
成績公布:測試結束后3天左右,考生可查詢筆試結果。
2)面試
筆試成績公布后,北京大學本科招生專家委員會將組織專家組在北京大學進行面試,通過筆試獲得面試資格和初審評價結果為“A+”或“A”的考生根據通知要求,參加我校組織的面試。參加面試的考生規模約為“博雅計劃”招生計劃數的4倍。
面試科類:面試分為“科類Ⅰ面試”和“科類Ⅱ面試”。在筆試環節選考“物理”的考生在面試環節參加“科類Ⅰ面試”,選考“歷史”的.考生在面試環節參加“科類Ⅱ面試”,同時選考物理和歷史的考生可自主選擇參加“科類Ⅰ面試”或“科類Ⅱ面試”,若選擇參加“科類Ⅱ面試”,則只能填報人文、社科、經管相關專業。
面試滿分:60分
時間:2017年6月16日左右
地點:北京大學(具體地點以后續通知為準)。
3.入選資格考生確認
我校將根據學生在北京大學的測試成績(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之和)按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1:4確定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將按有關規定公示,考生可同步在報名系統內查詢。同時入選多所高校的學生須于6月22日前與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確認是否參加我校錄取。
4.錄取標準
1)根據考生高考投檔成績與我校組織的測試成績構成的綜合成績擇優錄取,且高考投檔成績須達到上海市自主招生控制分數線。
2)“博雅計劃”綜合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高考投檔成績(折算成百分制)占總成績的70%;我校組織的測試成績(折算成百分制)占30%。
3)我校組織的測試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30%,滿分為30分。
4)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我校組織的測試成績、高考投檔成績(同分考生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的投檔順序為準)。
5)經與上海市商定,“博雅計劃”入選資格考生零志愿批次僅能填報我校統招計劃或進行“博雅計劃”志愿確認。學生可在其他志愿批次填報其他學校專業志愿。
六、監督與公開機制
1)北京大學“博雅計劃”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測試過程全程錄像。北京大學招生監督電話:(010) 62755622(紀委辦公室—監察室)。
2)北京大學將按照教育部的要求進行公示。
3)相關中學應按教育部要求公示所有經確認推薦的考生名單及相關材料。
七、附則
1)考生申請材料應當清晰、真實、完整。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按教育部和北京大學相關規定處理。
2)我校“博雅計劃”招生報名及測試不收取任何費用,考生因家庭經濟原因參加“博雅計劃”招生測試存在困難的,可以書面向我校申請資助。
3)本簡章由北京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八、聯系方式
地址:北京大學老化學樓120室
北京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100871
電話:(010) 62751407、(010)62755074
傳真:(010) 62554332
郵件:bdzsb@pku.edu.cn
北大招生網:http://www.gotopku.cn
北大主頁:http://www.pku.edu.cn
北京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7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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