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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單位公車改革自查報告
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不超標準配備公務用車、用公款擅自購買公務用車。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提供的關于機關單位公車改革的自查報告,內容如下:
【機關單位公車改革自查報告一】
根據市委辦、市政府辦《關于做好公務用車管理問題整改工作的通知》(自委辦〔20**〕42號)的要求,我局對公務用車進行了認真的清理,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我局機關共有車輛4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為財政撥款購置;執法用車3輛,為省環保廳調撥。用車編制、標準、資金來源都符合規定。
二、自查情況
經自查,一是無違規借車現象,除財政撥款購置外,均為省環保廳調撥,未向企業和下屬事業單位借用車輛。二是無越野車使用準專車化現象。我局所有的越野車均為省環保調撥使用,均為環境執法、環境監管、巡查等工作需要時使用。三是未使用川cv號牌。四是不存在公車私掛、違規購車問題。我局所有購置的'車輛,用車編制、標準、資金來源都符合規定,且無公車私掛的現象。
三、專項治理采取的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教育
加強公務用車管理,規范領導干部用車行為,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執行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規定的需要,也是維護黨和政府形象和進一步密切黨群、干群關系的迫切要求。我局嚴格按照要求,在組織干部職工認真學習文件精神和有關廉潔自律要求的基礎上,對照有關規定,逐一排查在公車管理、執行公務用車規定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整改措施。要求領導干部充分認識加強公車管理、執行公務用車規定的重要性,在切實抓好公車管理的同時,要求領導干部帶頭執行好公務用車的有關規定,為干部職工做好榜樣。
(二)加強管理,嚴格紀律
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不超標準配備公務用車、用公款擅自購買公務用車。不向企業調換、借用車輛或攤派資金購買車輛,對公務用車不搞豪華裝修,特別是不搞高于原車配置設計進行裝修,增改與汽車行駛無關的設備。在公務用車管理方面,制訂《車輛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公車定點停放、定點加油、定點維修“三定”管理,健全完善專人負責、統一派車等制度。嚴格執行車輛派遣、駕駛、檢查等規定,堅決杜絕公車私用參與旅游、婚喪嫁娶、接送學生和學開車等與公務無關事宜。認真落實各項安全措施,不允許酒后開車,不準違章駕駛,不帶故障行車,不準以車謀私。在車輛維修方面,履行節約,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消耗,節省車輛費用開支。
【機關單位公車改革自查報告二】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泉州市洛江區委辦公室 泉州市洛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開展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泉洛委辦[20xx]53號)的文件精神,我局對照開展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任務,對本單位公務用車情況進了自查自糾。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強教育
為確保本次自查自糾專項治理工作有序推進,取得成效,我局按照通知要求,在組織領導干部職工認真學習文件精神的基礎上,對照通知重申有關規定,逐一排查在公車管理、執行公務用車規定方面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要求領導干部要充分認識加強公車管理、執行公務用車規定的重要性,在切實抓好我局辦公車管理的同時,帶頭執行好領導干部公務用車的有關規定,以自己的模范行動,為干部職工做好榜樣。進一步加強全體干部職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增強干部職工的法紀意識,充分認識到領導干部違規駕駛公車這一問題的嚴重性,切實做到從領導做起,從自身做起,杜絕違規駕駛公車行為。
二、認真開展自查自糾
我局自查自糾情況:(一)我局有6部公務車,嚴格按下達的編制數配備使用,沒有超編制自行購置配備公務用車。(二)沒有超標準配備使用公務車。(三)沒有違反規定換車、借車。(四)沒有攤派款項購車。(五)沒有豪華裝飾公務用車。(六)沒有違反規定使用越越野車、皮卡車或違反規定用途使用。(七)沒有使用軍隊、武警、公安車號牌。(八)沒有向管理服務對象借車。
三、加強管理,扎實開展治理
為進一步規范我局公務用車,我局對公務車輛的使用范圍、有關紀律等進行了明確規定,強化日常管理。同時,為保證安全、嚴格紀律,要求局領導干部做到“四個禁止”即禁止用公款和單位車輛學習駕駛技術、禁止醉駕、禁止違反公車規定用車、禁止豪華裝飾公務用車。切實做到在公務用車方面認真執行上級文件規定,嚴守紀律、嚴格管理、嚴格監督,杜絕違紀違規行為發生。
我局的公務用車管理工作由于領導重視,至目前為止未發生紕漏。今后,我局將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公車管理制度,加強對公務用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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