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春救助實施方案(精選20篇)
為了確保我們的努力取得實效,常常需要提前進行細致的方案準備工作,方案是闡明具體行動的時間,地點,目的,預期效果,預算及方法等的企劃案。那么你有了解過方案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冬春救助實施方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冬春救助實施方案 1
20xx年我縣遭受了雪災、風雹、生物災害、洪澇災害等自然災害,特別是經歷了歷史罕見的特大洪澇災害,共造成13.6萬余人受災,直接經濟損失2.29億元。為切實做好全縣今冬明春受災困難群眾生活救助工作,全力保障受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不受影響,根據《河南省應急管理廳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做好20xx-20xx年度全省受災困難群眾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豫應急〔20xx〕104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工作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政府主導、分級管理、社會互助、災民自救”的救災工作方針,以核準對象、分類救助為重點,堅持以資金救助為主,實物救助為輔,嚴格按照《河南省實施〈自然災害救助條例〉辦法》《河南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和相關工作規程,深入基層了解受災困難群眾期盼和訴求,提高工作的預見性和前瞻性,盡快部署安排,層層分解任務,完善工作方案,健全相關政策制度,細化具體救助措施,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二、救助對象
20xx年因災造成冬春期間生活困難,需政府實施口糧、衣被、取暖等救助的群眾。
各鎮要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認真對需救助對象進行分類,重點救助倒房重建戶、建檔立卡貧困戶、因災致貧返貧戶和受災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群體。
三、救助程序
各鎮要在前期摸底調查的基礎上,結合核定上報的需救助人口基數,再次組織人員深入村組和農戶家庭,開展需救助對象核查,全面、真實、準確掌握受災需救助人口數。在核準救助對象時,要嚴格按照“戶報、村評、鎮審、縣定”的`程序進行。
(一)縣應急管理局按照20xx年各鎮受災情況、自然災害系統內上報的受災人口及需救助人口,分配救災款物。
(二)各鎮根據縣應急管理局撥付救災款物數量,按照各村受災情況及各村評議上報需救助人數提出分配方案,各鎮領導會議研究無異議后行文下發各村。
(三)受災人員本人提出申請或者村(居)民小組提名,經村委會民主評議,符合救助條件的,在村(社區)范圍內公示無異議由村委會將評議意見和有關材料提交各鎮審批發放,各鎮政府承擔相應的審批責任。
四、救助標準
依據上級文件規定,冬春臨時生活困難救助用于幫助受災群眾解決冬令春荒期間的口糧、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問題。按照需救助時段,需救助數量,分類施救要求,救助標準原則上按“人均不低于100元不高于300元,戶均不低于100元,不高于xx元”落實。對于特別困難的受災貧困戶可以適當增加救助標準,但需要個人寫出證明,村鎮審核。要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原則,嚴禁按照受災人口、受災面積、受災家庭平均分配,要對各類冬春救助對象實行分類排隊,優先考慮倒房重建戶、建檔立卡貧困戶、因災致貧返貧戶和受災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救助,并視情提高救助標準,幫助解決實際困難。
五、資金發放形式
按照“專款專用、重點使用、公開透明”的原則,救災款物用于受災的困難群眾。本人申請或者村(居)民小組提名,經村委會民主評議、公示,無異議由村委會將受災群眾的申請、身份證復印件、一卡(折)通復印件、村評議記錄等相關材料提交鄉鎮審批發放。
六、強化督導檢查,確保工作成效
各鎮要牢固樹立群眾觀念,增強服務意識,認真履職,主動擔責,切實安排好今冬明春困難群眾的生活。縣應急、財政、督查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加強對冬春救助工作的指導和督查,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的問題和困難,全力保障冬春救助工作順利開展。
冬春救助實施方案 2
新春將至,為傳承優秀文化、弘揚新風正氣、烘托節日氣氛,激發社會各界愛心人士積極參與公益志愿服務行動,為困難群眾送去一份暖心關愛,錫市總工會、團市委、錫盟暖心協會籌備委員會擬于春節期間舉辦“新年送溫暖,春聯傳愛心”活動,具體事宜如下:
一、活動性質
公益性
二、活動組織
主辦:市總工會、團市委
承辦:錫盟暖心協會籌備委員會
協辦:盟書法家協會、市文聯、市老年體協
三、活動時間
(一)寫春聯。20xx年2月3日至9日書友、志愿者分散寫,7日、8日活動現場集中寫。共書寫8337副春聯,暗合自治區“8337”發展戰略。
(二)送春聯。20xx年2月11日依托蘇木鎮、街道辦事處、社區、基層工會、團青組織發到群眾手中。
四、服務對象
城鎮、牧區低保家庭,退休職工、困難職工、環衛工人,外來常住人口和進城務工人員,重點青少年群體。
五、活動流程
(一)現場書寫環節。
1、主辦方領導發言。
2、書法家代表發言。
3、出席活動盟、市主要領導講話。
4、與會人員與書法協會成員參與書寫春聯活動。
5、與會人員在宣傳條幅上簽名留念。
(二)贈送環節。
1、集中書寫活動現場向各蘇木鎮、街道辦事處、相關單位負責人和受贈群眾代表發放部分春聯。
2、活動結束后依托蘇木鎮、街道辦事處、社區、基層工會、團青組織發放到各界群眾手中。
冬春救助實施方案 3
20xx年,吳小街鎮遭受了不同程度自然災害。致使全鎮農業生產遭受一定損失,部分群眾生活面臨困難。為切實做好今冬明春災民生活救助工作,根據救災工作相關政策,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展理念。以穩步做好社會救助工作作為脫貧扶貧重要內容,堅持以解決災民生活為重點,切實安排好冬春期間受災群眾基本生產生活,努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救助對象和標準
困難群眾生活救助對象包括:因災造成生活困難且無自救能力的缺糧戶、低保戶、殘疾人家庭、大病重殘戶、困難優撫對象、孤兒(含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農村分散供養五保對象、建檔立卡貧困戶以及征遷拆違戶中的困難群體。各鎮(街道)在制訂冬春救助方案時,要優先照顧因災倒房重建戶、征遷戶、低保戶、大病重殘戶、五保戶、重點優撫對象等經濟比較困難的家庭。
三、救災資金、物資使用計劃
本次冬春救助資金使用主要配合區應急局、區財政局以發放現金為主,輔以物資救助。根據受災群眾困難的`程度,發放救助金500-1500元/每戶,共需打卡發放65萬元。
四、救助程序
救助對象的核定按以下程序進行:
(1)申請人所在的村召開村民代表會議進行評議,并張榜公布;
(2)各村(居)民委員會統一審查上報;
(3)鎮應急辦應聯合民政辦、財政所初審,并在各村(居)公示,建立臺賬上報區應急局;
(4)鎮上報的救助方案須由鎮政府主要負責人簽字。
五、工作要求
1、層層落實責任制。冬春救助困難群眾生活安排工作實行層層負責制,采取鎮干部包村(居),村(居)干部包戶的辦法,層層建立責任制,分片包干、分級負責,確保冬春救助落到實處。
2、組織群眾生產自救。一是因地制宜組織受災群眾發展蔬菜種植業和家庭養殖業,實行糧食損失副業補,主糧損失雜糧補;二是引導組織受災群眾外出務工、經商,增加農民收入。三是實行幫扶制度,鎮村兩級部門和單位包扶部分重災戶和特困戶。
3、嚴格發放程序和時間。本次冬春救助資金務必配合區應急局、區財政局在20xx年1月31日前全部通過“一卡通”發放到救助對象手中。
4、按時上報各種資料。吳小街鎮應急辦于20xx年1月25日前將發放花名冊、村公示材料、村評議記錄報區應急局審核后撥付資金。
冬春救助實施方案 4
根據市總工會、集團工會的部署,旗能公司工會決定于20xx年元旦春節期間,開展以“心系職工情,溫暖進萬家”為主題的送溫暖系列活動,活動的具體實施方案為:
一、指導思想
積極協助黨委、政府落實各項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通過走訪慰問、扶貧濟困、權益維護、精神關懷、強化服務等,對廣大職工群眾特別是困難職工群體和勞動模范開展送溫暖活動,切實在推動科學發展、幫扶困難職工群體,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服務廣大職工、促進職工隊伍穩定和社會穩定中發揮組織的重要作用,送溫暖幫扶實施方案。
二、活動時間
20xx年xx月上旬至20xx年春節前
三、覆蓋對象
面向困難群體,面向先進模范人物
四、實施步驟
1.深入開展調查研究,規劃方案。摸清困難職工數量、至困原因和利益需求,多渠道籌集送溫暖資金,為“兩節”送溫暖做好資金保障。
2.救助對象。重點做好以下3類對象的幫扶救助工作:
(1)因重大疾病、子女教育、意外災害等原因致困的`家庭;
(2)生活困難的先進模范家庭;
(3)元旦春節假期期間堅守崗位的職工。
3.加大對困難職工家庭的幫扶力度。對已經建立困難職工檔案的困難職工、困難勞模進行全面走訪慰問,努力做到“全覆蓋、不遺漏”;對因患大病、子女上學造成生活困難的職工家庭積極提供醫療和助學救助。
4.積極開展人文關懷及精神幫扶工作。對表現先進的人物,要通過崗位慰問、家庭走訪、宣傳報道、座談交流等方式營造關心、尊重、學習、弘揚精神的氛圍。
五、具體要求
1、制定計劃,做好統籌安排。按照走訪慰問與機制建設相聯動,救急濟難與深層次矛盾化解相協調,物質資助與人文關懷相結合的要求,提出有具體目標、有黨政支持、有人員落實、有資金保障、有機制規范、有措施保證的計劃實施方案,并落到工作實處。
2、開展幫扶服務,力求多措并舉。一是做好勞模生活困難補助金、特殊困難幫扶金和20xx年元旦、春節慰問金的發放工作,切實做到及時、準確。二是大力疏通困難群眾利益訴求渠道,有效開展低收入群眾的援助服務。
3、強化政策幫困,力爭無縫鏈接。廣泛開展惠民政策的宣傳活動。
4、營造輿論氛圍,擴大社會影響。各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和宣傳陣地,及時報道對活動的關心和支持,大力宣傳送溫暖活動的典型經驗、成功做法和主要成效,進一步擴大社會影響,努力營造全社會關愛困難職工、幫扶困難群眾的良好氛圍。
冬春救助實施方案 5
為弘揚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回饋社會,進一步做到“黨員干部受教育、科學發展上水平、人民群眾得實惠”,我街和匯豐銀行聯合開展“獻愛心、送溫暖”的中秋愛心月餅贈送活動,為轄內孤寡老人、困難低保人員和困難黨員送上中秋慰問品和節日的問候,踐行科學發展觀,具體活動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為動力,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為契機,在東風街轄區范圍內開展“獻愛心、送溫暖”的中秋愛心月餅贈送活動,為推進首善之區的建設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二、主辦單位
東風街黨工委、辦事處
三、承辦單位
匯豐銀行
四、協辦單位
東風街黨政辦、民政科、社區居委會等
五、活動內容
活動時間:9月22日下午4點
活動主題:“獻愛心、送溫暖” 中秋愛心月餅贈送活動
活動形式:辦事處首層會議室舉行“獻愛心、送溫暖”活動儀式。
六、活動要求
(一)街黨政辦將會把各社區慰問對象的'.名單通過oa形式發至各社區居委會賬號。
(二)各社區居委會積極配合本次活動,做好文字和照片資料的整理。待活動結束后,將活動開展情況報我街黨政辦賬號。
冬春救助實施方案 6
為確保特困勞模、特困職工度過一個歡樂、祥和的春節,根據盛通化市工會的統一要求和市委的總體部署,市總工會就做好xx年工會集中送溫暖活動,制定以下方案:
一、基本情況
為做好xx年工會集中送溫暖活動,市總工會按照“扶貧濟困解難事、溫暖和諧進萬家”的原則,精心組織,扎實推進,目前已經完成了活動的前期各項準備工作。
1、加強領導。為加強對集中送溫暖活動的組織領導,成立了集安市總工會xx年集中送溫暖活動領導小組。組長由市總工會主席劉太平擔任,副組長金鑫、于志強,成員李正姬、孫玉春、高奎娟。領導小組召開了專題會議研究部署集中送溫暖工作,保證了集中送溫暖活動的'順利開展。
2、調查摸底。xx年11月,市總工會轉發了《通化市總工會關于轉發<吉林省總工會關于在全省開展職工生活大檢查的通知>的通知》,安排全市各基層工會對職工生活情況進行了調查摸底,并對摸底情況進行了核實匯總,共確定困難職工447戶。
3、籌措資金。組織全市各級工會組織多方籌措資金,積極爭取有關部門的支持,保證今年集中送溫暖資金額度在往年基礎上有一定的提高。目前,已籌措送溫暖資金91,500元。其中:各級工會組織籌措20,000元;財政撥付送溫暖資金20,000元;民政部門專項支持20,000元;總工會經費安排31,500元。
4、確定標準。市總工會于20xx年1月4日召開了主席辦公會議,專題研究布署了xx年集中送溫暖活動。在去年一袋米、一袋面基礎上,確定今年每戶增加一桶油,金額達到200元。
二、活動安排
此次集中送溫暖活動分集中走訪困難企業、集中走訪特困職工兩階段。
(一) 集中走訪困難企業
動員大會后,集中走訪東方機械有限公司、正大養護公司、利源金礦和得利硼業等8戶企業,為這些企業送去慰問金,幫助企業解決籌集送溫暖資金困難,加大企業扶持困難職工力度,由企業按照每戶200元標準發放送溫暖物資,保證企業集中送溫暖活動的開展。
(二)集中走訪特困職工
1、召開動員大會。1月10日上午9時,召開由各有關系統工會主席參加的集中送溫暖活動動員大會,進行動員和具體布署,并向各系統工會統一發放米、面、油送溫暖物資。
2、市總工會與市主管領導一起走訪困難職工。請市委副書記李永杰、市政府副市長劉永福一起走訪2戶困難職工。每戶標準500元(300元現金、一袋米、一袋面、一桶油),比上年增加100元。
3、各系統工會組織走訪困難職工。會后,各系統工會組織按活動方案要求,立即組織開展集中送溫暖活動。
三、幾點要求
1、各工會組織要高度重視集中送溫暖活動,主席要親自抓,親自走訪慰問困難勞模和特困職工的走訪,傾聽困難職工的訴求,幫助解決生活中的實際困難,送去黨和政府的溫暖,使困難職工過上一個歡樂、祥和的節日。
2、各工會組織要統一時間、統一行動、統一內容,認真做好集中送溫暖活動。要深入基層了解情況,不漏掉一個需要幫助的困難職工,要保證在2月10日前將送溫暖物資發放到每一個困難職工手中,確保困難職工不因生活困難而發生意外。
3、各工會組織要加大送溫暖活動宣傳力度。要通過電臺、電視臺、簡報、板報等各種途徑廣泛宣傳,使全社會了解和支持工會開展的集中送溫暖活動,充分體現黨和政府的關懷和溫暖。
冬春救助實施方案 7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堅持以人為本,為民解困,改善民生,切實推動和諧社會建設,不斷提高區域經濟社會運行質量,深入開展扶貧幫困工作,現制定20xx年全區扶貧幫困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改善民生,促進經濟和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為重點,以實現城鄉貧困群眾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為目標,以統籌經濟和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統籌城鄉一體化建設、統籌各項社會保障事業的協調和持續發展為途徑,不斷提升扶貧幫困整體工作水平,使全區人民共享振興發展成果,為推進沈陽大工業區建設、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二、主要任務
(一)完善城鄉保障救助制度,提高保障救助標準
1、提高“兩節”臨時救濟標準。20xx年新年、春節期間,對全區低保戶、五保戶、重點優撫對象、特重災民和城市低保邊緣戶,每戶按800元的救濟標準發放款物(城市低保邊緣戶480元)。對其他特殊困難群眾由各街道(鄉)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適當救助。此項工作由區民政局、財政局和各街道(鄉)負責。
2、將城市低保標準從月人均收入260元提高到300元,將農村低保標準從年人均收入1500元提高到1800元。進一步落實分類救助政策,將重度殘疾人、學生、重病特病人員和老年人等特殊困難低保對象的保障標準上浮20%。此項工作由區民政局、財政局負責。
3、建立完善城鄉低保邊緣戶救助制度。提高城市低保邊緣戶救助標準,由月260—300調整到月300—340元。建立農村低保邊緣戶救助制度,救助標準為年人均收入1800—2200元。此項工作由區民政局、財政局負責。
4、提高農村五保供養標準。按照不低于當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則,分散供養標準由年人均xx元提高到2600元,集中供養標準由年人均4000元提高到5200元。要切實保障農村敬老院管理人員工資和公用經費,每個敬老院辦公經費每年由區財政撥付20000元。此項工作由區民政局、財政局和有關街道(鄉)負責。
5、提高90歲以上老人補助標準和百歲老人補助標準,由現在的月340元,提高到500元,為90歲以上老人提高補助標準,由現在的月100元提高到200元。此項工作由區民政局、財政局負責。
6、對低收入重度殘疾人實施專項救助。對人均生活水平低于社會平均消費水平的一級智力、一級精神、一級癱瘓肢體殘疾人實施特殊救助,城市對象每月補助100元,農村對象50元。此項工作由區殘聯、財政局負責。
(二)落實配套政策措施,健全保障救助體系
1、對全區五保戶、重點優撫對象每年進行一次免費體檢,標準為每人150元。此項工作由區民政局、衛生局、財政局負責。
2、實現扶貧超市鄉街全覆蓋。各街道(鄉)要建立1個以上扶貧超市,區投資50萬元為14個鄉街扶貧超市提供物資,為困難群眾提供更便捷的救助服務。此項工作由區民政局和各街道(鄉)負責。
3、深入開展助學活動。繼續落實“兩免一補”政策,對全區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和城市貧困家庭學生免收雜費(含信息技術教育費)和課本費,并對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家庭住宿學生每人每年給予300元的生活補助;對貧困家庭普通高中學生,按照統招公費生雜費標準減免;對考入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學籍的在校一年、二年級低保家庭的.學生,每人每年給予1500元資助;對當年考入大專全日制的低保戶家庭的學生,每人一次性給予4000元補助;對當年考入大學全日制的`低保戶家庭的學生,每人一次性給予6000元補助。各級工會組織開展以困難職工子女就學為重點的“金秋助學”活動。各級共青團組織開展“走進青年,關愛成長”系列活動,對貧困家庭子女提供就學援助,對貧困地區婦女實施脫貧致富技能培訓。此項工作由區教育局、財政局、總工會、團區委、區婦聯、殘聯負責。
4、進一步完善城鄉特困居民醫療救助制度。對城市低保戶、低保邊緣戶參加城市居民醫療保險給予參保補助。市區財政列支160萬元,對參保后仍有困難的對象給予醫療救助,最高救助限額是4000元,特殊情況可以實行第二次救助。門診救助每人80元并通過銀行直接發到個人帳戶。建立農村大病救助基金80萬元,作為農村特困居民醫療救助專項基金,對農村低保、五保、優撫對象參合后給予大病救助,最高限額分別是xx元、3000元和5000元,特殊情況可以實行第二次救助。門診救助費低保對象每人60元、五保對象每人120元、以及優撫對象每人300--500元分別通過銀行直接發到個人帳戶。進一步完善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相銜接的農村特困居民醫療救助制度,切實提高救助效果,進一步解決農村貧困居民醫療難問題。此項工作由區民政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區衛生局、財政局負責。
5、依法擴大社會保障覆蓋范圍,建立部門聯動機制,扎實推進新增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工作,使之解除養老后顧之憂。此項工作由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負責。
6、實施物價補貼。繼續對城市低保戶和低保邊緣戶實施每人每月25元物價補貼;對農村低保戶和五保戶在春節、元旦期間每人給予25元的一次性物價補貼。此項工作由區民政局、財政局和各街道(鄉)負責。
7、提高城鄉低保和低保邊緣戶非集中供暖的補貼標準。對城市非集中供暖的城市低保戶的供暖補貼標準由100--140元提高到500元,低保邊緣戶的供暖補貼標準300元。對農村低保戶的供暖補貼標準200元。此項工作由區房產局、民政局、財政局和各街道(鄉)負責。
8、做好救災救濟工作。根據我區受災情況,做好今冬明春期間災民的生活救濟工作,切實做到災民口糧、住房、燒柴、衣被和子女就學的“五個保障”。區和鄉(街道)兩級財政在20xx年財政預算中的救災科目中,設立救災應急儲備金100萬元。此項工作由區民政局、財政局和各街道(鄉)負責。
9、建立健全臨時救濟的長效機制。區財政按不低于上年度財政一般預算收入0.5%的比例,建立臨時救濟基金60萬元,并列入20xx年度財政預算,滾動使用,重點解決貧困群眾因意外災害和其他特殊情況造成的臨時困難。此項工作由區財政局、民政局負責。
冬春救助實施方案 8
根據懷遠縣減災救災委員會辦公室《懷遠縣20xx年度自然災害救災(冬春救助)實施方案》(懷減救辦〔20xx〕1號)文件通知,分配我鎮自然災害救災(冬春救助)資金19萬元;同時下撥我鎮冬春救助物資:棉被20床、毛毯20床、棉衣褲30套。經研究報鎮政府領導同意后,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嚴格救助程序,實施精準救助
(一)救助原則
1.堅持自力更生為主,政府救助為輔的原則。
2.互助互濟、社會捐助和對口幫扶的原則。
3.突出重點,分類施救的原則。
4.公正、公開、公平的原則。
(二)救助范圍。因災造成冬春口糧、衣被、住房、就醫、取暖等方面存在生活困難,需要政府給予救助的受災困難群眾,特別要優先做好倒房重建戶和受災的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特殊群體以及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等受災人員的救助。同時,要加強與民政救助資金的銜接,統籌做好特殊困難人群的'救助。
(三)資金救助標準。全鎮人均救助標準原則上不低于270元;根據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等因素,進行分類排隊、因戶施策。資金救助幅度:一般困難戶人均200-300元,重點困難戶人均300-600元,因特殊情況超幅度進行救助的,應履行單獨審批手續,由縣應急局審批。
(四)救助程序
1.受災群眾本人申請或者村民小組提名。
2.村委會組織村民代表會議或民主評議小組進行評議,確定擬救助對象。
3.鎮政府對各村委會提出的擬救助對象名單、申請材料、民主評議意見進行審核;并按照不低于擬救助對象10%的比例進行抽樣核查;
4.鎮、村委會利用政務公開欄,公開公示補助項目、補助對象、補助標準和補助金額和物資;設立舉報電話(xxx),接受群眾咨詢和監督;公示時間不少于5天,公示無異后,建立救助臺賬,在規定時限內將冬春救助資金和物資發放花名冊報縣應急局審核。
(五)救助時間和步驟
1.制定救助方案。鎮政府要在深入調查摸底的基礎上,結合各自實際,認真制定《受災困難群眾冬春救助實施方案》,于1月8日前將方案報縣應急局。
2.確定救助對象。各村委會按照“民主評議、登記造冊、張榜公布、公開發放”的工作規程,通過“戶報、村評、鄉鎮審、縣定”的程序上報擬救助對象;鎮政府對擬救助對象進行初審,1月12日前將電子版冬春救助資金和物資花名冊報至郵箱;1月15日前鎮政府要在一卡通系統造冊完成,同時將紙質材料經單位主要(分管)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報送至縣應急管理局應急救援和物資保障股。
3.發放救助資金和物資。1月18日前,縣應急局會同縣財政局通過涉農補貼資金“一卡通”將救助資金打卡到戶,并標注“冬春救助”字樣;各鄉鎮同步將救災物資發放至需救助群眾手中。
4.開展救助評估。鎮應急辦要做好冬春救助工作資料的匯總、歸檔工作,并對冬春救助工作落實情況和實施成效進行總結評估,形成專題報告,于3月31日前報縣應急局。
二、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村要充分認識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切實保障冬春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要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分級負責制,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真正把冬春救助工作落到實處,確保受災群眾安全溫暖過冬。
(二)專款專用,重點使用。嚴格執行救災款物“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的原則,根據家庭經濟情況、受災情況、缺糧情況、缺衣少被等情況,確定重點救助鄉鎮、村(居)、組及貧困戶,實施分類救助,嚴禁平均發放,杜絕優親厚友問題的發生。
(三)健全檔案,規范管理。要自下而上逐級建立臺賬,認真填寫相關表格,保存救助申請、公示圖片、審核文件等資料,建立完善救助檔案(永久檔),縣減救辦后續將會同相關部門組成督查組開展專項監督檢查。
(四)公平公正,加強督查。冬春救助工作要做到“公開、公平、公正”,使群眾滿意。要加強對救災款物發放工作的審計,確保救助工作及時、高效、規范,堅決杜絕違規紀問題的發生。對因審核把關不嚴導致救助對象不精準引發群眾上訪或造成惡劣影響的,或者將救災款物變相挪作他用的,將嚴肅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冬春救助實施方案 9
根據省應急管理廳、省財政廳《關于切實做好20xx—20xx年度全省受災群眾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鄂應急發〔20xx〕15號)文件精神,為切實做好我市20xx—20xx年度受災困難群眾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嚴格按照程序要求,準確核定救助對象,建立冬春救助臺賬,及時將冬春救助資金發放到戶,力爭不漏一戶,不掉一人,讓所有受災困難群眾都能溫暖過冬,溫馨過年。
二、救助原則
嚴格救助對象范圍,堅持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精準救助,切實把冬春期間基本生活面臨一定困難確需政府給予救助的受災人員納入冬春救助范圍,重點關注因災倒房重建戶、受災嚴重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戶和受災的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低保邊緣家庭、支出型困難家庭、防止返貧監測對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救助需求,不得用于與遭受自然災害無關的困難群眾生活救助等。
三、救助政策
(一)救助對象、標準
冬春臨時生活困難救助對象主要是因當年倒房恢復重建、因災重大傷病救治、農作物絕收或農產品損失嚴重等原因造成冬春臨時生活困難的家庭,救助標準由各地按照中央和省級下撥的冬春救助資金總額進行測算,但不能低于省級標準,即:一類410元/人、二類300元/人、三類150元/人,資金存在缺口的由縣級財政安排資金補齊,資金有剩余的適當提高救助標準,中央和省級下撥的冬春救助資金不能結余,不能采購物資。
(二)救助程序
在前期核實災情的.基礎上,按照“戶報、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進行救助。在確定救助對象的過程中引導受災群眾填寫《冬春臨時生活救助申請表》,壓實駐村干部、第一書記責任,積極參加村級評議會議。
四、實施步驟
(一)確定對象階段:村(居)民委員會組織民主評議小組根據本年度受災情況對申請對象進行民主評議,確定擬救助對象;村(居)民委員會將擬救助對象在村(居)民委員會公示欄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日;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經村(居)民委員會組織的民主評議確定異議不成立的,由村(居)民委員會將擬救助對象名單、申請的材料、民主評議意見及其他有關材料提交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及時完成審核工作,并對審核上報的名單予以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各級準確詳實填報《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人口一覽表》,于10月28日前上報市應急管理局備案,并通過國家自然災情管理系統上報;需上級財政資金補助支持的,同步報送資金補助申請(附需救助情況評估報告),其中需救助人員數據等應與系統上報臺賬數據一致。
(二)發放資金階段:收到中央和省級冬春救助資金后,各地及時按照已確定的救助對象范圍、分類救助標準,采用“一卡通”社會化方式一次性發放,健全完善告達機制,注明“冬春救助”字樣,并發送打款提示信息;冬春救助資金原則上以貨幣化形式直達到戶,確需實物救助的,可從本級分擔資金中安排,并按照標準程序采購發放,保證質量和時效,確保春節前冬春救助款物全部發放到受災群眾手中。要組織做好冬春救助款物發放情況公示,公示信息包括救助對象姓名、家庭住址、補助金額等內容,接受群眾監督。資金發放后及時將冬春已救助臺賬加蓋縣級應急管理部門公章,報市局存檔備案。實行實物救助的,要完善簽字手續,建好臺賬。
(三)督查檢查階段:市應急管理局將組織力量對各縣(市、區)冬春救助工作情況進行全過程督查檢查,并對各地下撥資金進度和本級資金安排情況進行通報。查看村級評議、公示情況,救助臺賬建立情況,確保市、縣、鄉、村四級臺賬一致;督促各縣(市、區)應急管理局及時將冬春救助資金發放到戶;入戶了解受災群眾冬春生活存在的實際困難和解決辦法。
五、有關要求
(一)核準對象,建好災害救助臺賬。各地要按照要求,建立完善“以縣級人民政府為責任主體、鄉鎮黨委政府統一組織、鄉鎮包村負責人和駐村干部分片負責、村組干部積極配合、應急管理部門重點抽查”的工作機制,實行“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制。縣級應急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冬春救助工作方案,及時組織力量下基層,指導鄉村兩級深入受災群眾家中調查核實受災情況和家庭實際困難,嚴格救助范圍,做好評議公示,逐級核定需救助對象和救助類別,準確詳實填報《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人口一覽表》,及時進行數據篩查,將身份證號碼錯誤、重復的對象及時進行調整改正,協調民政部門進行大數據比對,將存在問題的臺賬數據及時反饋鄉鎮、村進行核實調整,準確核定救助對象,做到程序嚴、底數清、對象準、臺賬實。
(二)加強協調,及時發放救災款物。冬春救助原則上實行現金救助,各地要主動會商財政等部門,簡化資金撥付手續和辦理程序,加快冬春資金撥付進度。中央和省級冬春救助資金要以貨幣形式,通過財政一卡通社會化方式一次性發放到戶,不得用于采購物資。本級配套資金確需采取實物救助的,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組織采購,確保物資質量安全。要特別關注交通不便和偏遠地區受災群眾的救助,把所有受災群眾生活安排工作部署到村,落實到戶,不漏一人。要加強與民政、鄉村振興等部門的協調聯動,推動冬春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困難幫扶等機制的有序銜接。
(三)加強督查,做好救助信息公開。冬春救助資金要專人負責、專賬管理,健全完善資金使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做到手續齊備、賬款相符,確保救助工作規范有序、資金使用安全高效。要主動配合本地財政、監察、審計等部門按照“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無償使用”的原則,加強監督檢查,切實管好用好冬春救助資金。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有關要求,認真組織落實冬春救助相關政策的公開公示,將救助對象民主評議結果、冬春救助補助標準、救助對象款物領取數量等情況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確保群眾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冬春救助實施方案 10
20xx年我市因災導致群眾生產生活受到影響,按照上級開展受災群眾冬春救助工作相關精神,為做好今冬明春全市受災困難群眾生活救助工作,保障受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認真學習法規政策,規范開展冬春救助工作
冬春救助是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有效遏制因災致貧、因災返貧的重要舉措,直接體現黨和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直接關系受災群眾的切身利益,涉及人口數量大,救助時間跨度長,社會各界關注度高。各鄉(鎮)要認真學習領會《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規程(修訂稿)》、《中央自然災害救災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建〔20xx〕245號)、《貴州省中央自然災害救災資金管理實施細則》(黔財工〔20xx〕230號)、《貴州省自然災害救災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黔財資環〔20xx〕48號)、《貴州省自然災害受災人員救助服務標準》(黔應急〔20xx〕25號)等法規和文件,進一步提高對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認識,強化地方主體責任意識,把冬春救助作為當前應急工作的重點任務組織好、開展好,統籌作出安排,切實抓好落實。各鄉(鎮)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提前謀劃部署,認真組織和規范做好冬春救助對象確定、方案制定、監督檢查等各項工作,扎實推進冬春救助工作有力有序有效開展。
二、嚴格實施精細化管理,細化實化救助工作方案
各鄉(鎮)要制定冬春救助工作方案,要注意甄別受災群眾的類型,把握好實施救助對象,并加強與已脫貧建檔立卡貧困戶、城鄉低保、臨時救助和農村醫療救助等制度及前期已實施災害救助措施相銜接,注重發揮各項救助制度和措施的整體效能,切實保障受災困難群眾冬春期間的基本生活。
三、成立清鎮市冬春救助工作領導小組
為保障冬春救助工作有序推進,成立清鎮市冬春救助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如下:
組長:(市應急管理局局長)
副組長:唐(市應急管理局副局長)
楊(市應急管理局副局長)
李(市應急管理局副局長)
廖(市應急管理局執法隊隊長)
成員:王(市應急管理局辦公室主任)
妍(市應急管理局應急科科長)
李(市應急管理局協調科負責人)
譚(市應急管理局基礎科科長)
周(市應急管理局危化科負責人)
四、救助方式及資金預算
(一)救助方式。20xx—2022年冬春救助方式以現金救助方式開展。
(二)資金預算。20xx—2022年冬春救助資金預算552.69萬元,其中:中央483萬元(黔財資環[20xx]109號),省級65萬元(黔財資環[20xx]110號),市級4.6萬元(筑財行〔20xx〕13號),本級匹配0.09萬元。
五、受災群眾冬春救助對象
1.因災住房倒損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難群眾。
2.因災農作物減產(絕收)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難群眾。
六、救助標準
救助標準為口糧補助每人150元。
七、救助申請及發放程序
按照“戶報、村評(核)、鄉審、縣定”的程序確定救助對象,發放救助資金。
1.戶報。受災人員向所在村(居)民委員會提出申請,或由村(居)民小組向所在村(居)民委員會提名。
2.村評(核)。村(居)民委員會組織對申請、提名對象民主評議(核實)后確定擬救助對象,并在村(居)民委員會公示不少于7個自然日。經公示無異議,或民主評議確定異議不成立的,由村(居)民委員會將擬救助對象名單、申請或者提名材料、民主評議(核實)意見、救助對象銀行賬戶等材料報鄉(鎮)人民政府。
3.鄉審。鄉(鎮)審核通過上報材料后,制定救助對象花名冊并公示不少于3個自然日。經公示無異議,將審核意見和村(居)民委員會提交材料報縣級應急管理部門。
4.縣定。清鎮市應急管理局審核確定后,應及時將對象審定、資金發放情況通報鄉(鎮),并在發放對象所在村(居)民委員會公示不少于7個自然日。救助資金通過“一卡通”發放到人到戶,并在銀行轉賬附言中備注資金用途為“受災救助補助”。
八、實施步驟
1.20xx年12月24日前完成鄉(鎮)救助工作方案;
2.20xx年12月30日前完成受災人員申請或村(居)民小組提名工作;
3.20xx年12月31日完成村級評議工作;
4.20xx年1月1日—20xx年1月7日完成村級公示工作;
5.20xx年1月9日前完成鄉(鎮)級審核工作;
6.20xx年1月10日—13日完成鄉(鎮)級公示工作;
7.20xx年1月15日完成縣級審核工作;
8.20xx年1月16日—22日完成縣審核情況村級公示工作;
9.20xx年1月23日—30日完成救助資金發放工作。
九、加強資金監管,提高冬春救助實效
要按照“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無償使用”的原則,切實管好用好冬春救災資金。要強化救助資金的管理,規范發放程序,做到賬目清楚、手續完備。積極配合財政、監察、審計等部門加強對冬春救助資金管理使用和發放情況的監督檢查。
冬春救助工作完成后,受災群眾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難的,應按規定及時納入相關社會救助制度安排,切實做好制度的有序銜接。
十、切實加強領導,確保工作進度
1.各鄉(鎮)要切實強化領導,按照相關要求,組織力量抓緊研究制定救助工作方案,立即啟動救助工作,確保春節前將冬春救助資金發放到人到戶。
2.各鄉(鎮)冬春救助工作結束后,要及時組織調查、核實、匯總本行政區域內受災人員冬春生活已救助情況,做好救助工作績效評估,于20xx年1月21日前將《貴州省20xx—20xx年度受災人員冬春生活已救助情況統計表》、工作圖片、工作簡報、工作總結報市應急管理局何松處。
3.建立健全冬春救助檔案。各鄉(鎮)要建立健全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臺賬,嚴格按照檔案管理相關規定實施管理。
冬春救助實施方案 11
為扎實做好我鎮20xx-20xx年冬春救助工作,確保冬春期間受災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嚴格按照“工作程序規范、救助對象精準、救助措施及時”的總要求,確保所有因災生活困難對象得到相應救助,維護社會安全穩定。
二、救助原則
要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的原則,對各類冬春救助對象實行分類排隊,加大救助力度,做到分戶施策,實施精準救助。
三、救助范圍
因災造成冬春期間家庭生活困難,需要給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災困難群眾。對倒房重建戶、建檔立卡貧困戶、受災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重度殘疾人家庭、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困難軍烈屬家庭等特殊人群給予重點救助。
四、救助款物的管理
(一)冬春救助標準
1、提高人均救助標準。全鎮救助標準原則上每戶不低于300元,且人均不低于90元。
2、實施分類救助、重點救助。根據受災困難家庭情況,進行分類排隊、因戶施策。救助幅度重點困難戶300-1500元/戶,一般困難戶300-500元/戶。
(二)嚴格救助款物的`管理
堅持“專款專用、無償使用,分級管理”的原則,加強冬春救助款物的使用管理。各村要嚴格按照安徽省財政廳 安徽省應急管理廳印發《安徽省自然災害救災管理實施細則》(皖財建〔20xx〕948號)規定要求,嚴禁優親厚友、“吃拿卡要”、平均發放,嚴禁以慰問金形式發放,嚴禁將救災資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經費支出,嚴禁擠占、截留、挪用和擅自擴大使用范圍,冬春救助款物必須于春節前一次性全部發放到戶,確保救助款物安排使用規范、透明、安全、有效。
五、工作步驟
(一)開展救助需求調查,全面摸清底數
行政村要迅速再次組織人員深入村組,走進受災農戶家中進行“拉網式”摸底排查,認真做好摸底排查工作,確保不漏一戶、不落一人。詳細調查了解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以及口糧、衣被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需求,自村到鄉鎮(經開區)逐級建立相關臺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對象準。鎮民政所將視情況組織人員深入村組戶進行實地抽查。
(二)嚴格救助程序,實施精準救助
1.抓緊時間研究分配救助款物。接到鎮級下撥款物后,各村要立即召開會議研究制定救災款物分配方案,督促各村(居)委會抓緊實施冬春救助工作,確保春節前將救助款物全部發放到戶。
2.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和擬救助數額。村委要嚴格按照民主評議、登記造冊、張榜公布的工作規程,通過“戶報、村評、鄉審、鎮定”的程序公開公平公正地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按照鎮冬春救助標準,制定本級救助工作方案。冬春擬救助對象和救助數額,要在村組進行公示不少于10日,公示內容包括救助對象戶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類型、救助數額及舉報電話(鄉鎮)等。
3.及時發放款物,注重救助實效。鎮財政所接到村上報人員審定名單后,將在5個工作日內通過涉農補貼資金“一卡(折)通”將救助資金打卡到戶,并標注與“救災”有關字樣。資金發放工作完成后,鎮黨政辦及時將救助相關情況在鎮政務公開網上進行公開。
六、相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
冬春救助是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幫助受災困難群眾溫暖過冬、安全過節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是一項民生兜底保障工作。各村委會要加強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把冬春救助工作作為當前工作的重點任務抓緊抓好。
(二)抓緊安排部署
各村委會要立即安排部署,嚴格落實責任,按照規定時序推進冬春救助工作規范開展,確保取得實效。
(三)強化監督檢查
各行政村要建立冬春救助工作臺賬,認真填寫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救助臺賬等相關表格,保存救助申請、評議、公示圖片等資料,建立完善救助檔案。要積極配合本鎮財政、監委、審計等部門適時開展監督檢查,主動公開相關信息,自覺接受社會公眾和新聞媒體監督。
鎮紀委將根據各村工作進展情況,組織有關部門開展專項督導。
冬春救助實施方案 12
為切實加強受災困難群眾生活救助工作,確保受災困難群眾安全溫暖過冬,根據《亳州市應急管理局亳州市民政局亳州市財政局亳州市扶貧局關于組織開展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譙城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以人為本、政府主導、分級負責、社會互助、災民自救”原則;
(二)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三)堅持“重點救助、分類救助、無償救助”原則;
(四)堅持救助資金“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無償使用”原則。
二、冬春救助工作目標
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冬春救助工作精神,堅持冬春救助工作原則,嚴格執行冬春救助規程,完善冬春救助措施,明確工作責任,合理確定救助時限、救助標準、救助范圍和需救助對象,建立受災困難群眾冬春助臺賬,規范管理使用款災資金,及時、有效開展冬春救助,確保困難群眾安全溫暖過冬。
三、冬春救助時限和標準
(一)根據國家規定,冬春救助時限自20xx年12月1日到20xx年5月31日,時間6個月。
(二)冬春救助標準。
嚴格執行“重點救助、分類救助”原則,在調查摸排基礎上,嚴格界定一般救助對象和重點救助對象范圍,對重點救助對象給予政策和資金上的照顧,原則上一般救助對象救助標準不低于300元/戶;重點教助對象救助標準不低于500元/戶,最高不超過1000元。
四、冬春救助范圍及重點救助對象
(一)救助范圍:20xx年因災造成生活困難的.群眾。
(二)重點救助對象:因災絕收戶;因災倒房戶;因災造成生活因難低保戶、分散供養五保戶殘病家庭及建檔立卡貧困戶。針對重點救助對象要落實分戶施策、精準救助。
五、冬春救助工作實施步驟
(一)全面開展困難群眾冬春救助摸底排查,準確把握冬春需救助實情(9月15日-9月22日)。
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認真貫徹冬春救助工作精神,加強冬春救助工作領導、落實工作職責、完善工作措施,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隊伍,深入到村、到戶,對本轄區因災造成生活困難群眾基本生活,需救助人口、數量、需救助口糧、衣被及自救能力等方面情況開展“拉網式”摸底排查,建立需救助人口臺賬,準確掌握需救助基本情況,為冬春救助工作打好基礎。
(二)全面完成困難群眾需救助對象建檔造冊工作,建立冬春需救助人口臺賬(9月22日-12月20日)。
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嚴格執行救災資金管理使用原則,貫徹落實救災資金使用“戶申請、村評議、鄉鎮(街道)核實、區審批”規程,認真摸排、掌握實性、全面評議、健全救助對象檔案,規范編制救助對象臺賬(格式見附表),于12月20日前將電子版和紙質版同時報送區應急局救災減災股
(三)全面實施冬春救助(20xx年12月20日-20xx年2月6日)。
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在調查摸底,掌握實情,建立臺賬的基礎上,規范填報《冬春救助資金統計表》,形成自然災評估報告和冬春救助資金申請報告,報送區應急局救災減災辦,救災減災辦對上報的《統計表》和資金申請報告進行匯總上報領導審核,并結合鄉鎮(街道)受災實際及受災人口數量,合理確定冬春救災資金指標。區應急部門在接到上級冬春助資金后,商請財政部門5個工作日內通過“農補一卡通”及時發放到戶。
六、冬春救助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冬春救助工作是救災工作的重要內容,是民生保障兜底工作。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提高思想認識和政治站位,切實加強冬春救助工作的領導,周密安排部署,把冬春救助工作抓實、抓細、抓好,做到精準救助,確保救助實效。
(二)嚴格把控救助資金使用范圍。
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貫徹落實救助資金管理使用原則,把控使用范圍,嚴禁救災資金用于臨時救助,用于化解信訪矛盾;嚴禁優親厚友,平均發放,確保專款專用,公平公正
(三)嚴格救助規程。
冬春救助資金使用要嚴格執行“戶申請、村評議、鄉鎮(街道)核實,區審批”規程和“三榜公示”制度。受災困難群眾申請政府冬春救助資金,要以戶為單位向村(居)民委員會提交救助申請,村(居)民委員會接到村(居)民申請,要組織召開村(居)民大會或村(居)民代表會議對申請對象進行評議,并將評議結果在擬補助的對象居住的自然村、社區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10日,接受群眾監督,公示無異議,將擬救助對象報鄉鎮(街道)核實。鄉鎮(街道)接到所轄區村(居)民委員會報送材料后組織人員對報審對象逐戶進行核實,并將核實后符合救助條件對象,在申請對象所在自然村進行公示10日,公示無異議,上報區應急管理部門審批,區應急部門審批結果應在申請對象所在自然村公示10日,冬春救助工作流程應保存工作資料備查。
(四)把握序時進度。
冬春救助工作具有很強的實效性,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把握好救助工作序時進度,按《方案》規定時間節點,按時報送相關材料。遲報將影響全區冬春救助工作進度,影響受災困難群眾的生活,給社會穩定帶來不穩定因素。應切實引起黨委、政府高度重視,顧大局、講效率、求實效,扎實推進冬春救助工作按時完成任務。
(五)嚴明工作紀律,壓實工作職責。
各鄉鎮、街道黨委、政府要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廉政工作制度,切實擔負冬春救助工作廉政職責,加強監督。要嚴明工作紀律,壓實工作職責,跟蹤問效,堅決杜絕違規、違紀、違法行為,要完善監督檢查制度,強化責任追究,對違紀、違規行為要從重、從快、從嚴給予相關責任人政紀處分;對違法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冬春救助實施方案 13
一、工作目標
要圍繞“確保受災群眾安全、溫暖過冬”的工作目標,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妥善安排好受災困難群眾冬春期間基本生活,確保受災困難群眾得到及時有效救助。
二、救助原則
(一)確保生活,統籌兼顧
保障基本生活需要,兼顧衣被、取暖、住房、就醫、就學等其他實際困難,確保受災困難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能取暖、有房住,基本生活不出問題。
(二)分類救助、重點救助
會商財政部門,結合本地實際,堅持“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的原則,對需救助人員實行分類排隊,優先做好倒房重建戶和受災的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特殊群體以及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等受災人員的救助,做到分戶施策,實施精準救助。
(三)嚴格程序、規范透明
各鄉鎮(開發區)要嚴格按照“戶報(或小組提名)、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冬春需救助對象和擬救助金額要進行公示,做到救助公開、公平、公正。
(四)加強監管、注重實效
堅持“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無償使用”的原則,加強冬春救助款物監督管理,不得優親厚友,不得平均發放,嚴禁資金截留挪用、發放遲緩或沉淀不用,嚴禁以慰問金形式發放,嚴禁將冬春救助資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經費支出或平衡預算,冬春救助資金必須于春節前發放到戶。
三、救助范圍
因災造成冬春期間家庭生活困難,需要給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災困難群眾。對倒房重建戶和受災的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特殊群體以及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等受災人員給予重點救助。
四、救助資金籌措使用和管理
(一)統籌安排資金
要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擔”的原則,認真落實災害救助工作的主體責任,落實救災資金按比例分擔的.機制,積極會商有關部門優先加大安排落實好冬春救助資金。
(二)嚴格資金管理
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切實規范資金管理,確保專款專用,及時撥付和發放。冬春救助資金原則上通過 “一卡(折)通”方式發放,注明“冬春救助資金”字樣,并發送打款提示信息,最晚春節前將冬春救助資金全部發放到救助對象手中。加強冬春救助工作督促指導和績效評估,按時填報《受災人員冬春生活已救助情況統計表》,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三)縣級冬春救助指導標準
1、擬定人均救助標準。全縣人均救助標準原則上不低于300元。
2、實施分類救助、重點救助。根據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等因素,進行分類排隊、因戶施策。救助幅度重點困難戶人均350-1000元,一般困難戶人均200-300元。
3、因特殊情況每人超過600元進行救助的,應履行單獨審批手續,由鄉鎮(開發區)政府報縣級應急管理部門審批同意。
五、工作步驟
(一)開展救助需求調查,全面摸清底數
時間:10月8日前
各鄉鎮(開發區)應組織財政、民政、鄉村振興等有關部門人員走村入戶進行“拉網式”摸底排查,確保不漏一戶、不漏一人。要詳細調查了解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以及口糧、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需求,自下而上逐級建立相關臺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數據準。
各鄉鎮(開發區)匯總調查情況后,規范準確填報《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覽表》和《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統計表》,于10月8日前報縣應急管理局。
(二)嚴格救助程序,實施精準救助
時間:20xx年12月上旬至春節前
1.制定縣級冬春救助實施標準。縣應急管理部門會同縣財政部門抓緊推進縣級冬春救助實施標準的制定工作,根據上級下撥和本級籌集的冬春救助資金總量,結合需救助情況、分類排隊情況、自救能力等因素,參考市級冬春救助指導標準,合理制定縣級冬春救助實施標準。
2.及時分配下撥救助資金。接到上級下撥資金后,縣應急管理局要抓緊會同有關部門及時制定資金分配方案,加快冬春救助資金下撥進度,督促鄉鎮(街道、園區)抓緊實施冬春救助工作,確保春節前將救助資金全部發放到戶。
3.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和擬救助金額。各地要嚴格按照“戶報(或小組提名)、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堅持“專款專用、重點使用、分類救助”的原則,將需救助人員分類排隊,對特殊困難人員予以優先考慮,并根據家庭情況,按照縣級冬春救助實施標準,制定救助方案,做到分戶施策。鄉鎮、村居社區要對冬春救助對象和救助金額嚴格把關,要在村組進行公示5天,公示內容包括救助對象戶主姓名、家庭救助人數、救助類別、救助金額及縣及鄉鎮舉報電話等。
4.及時發放資金,注重救助實效。縣級應急管理部門應在接到上級下撥資金后,15個工作日內將冬春救助資金落實到救助對象手中。村組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縣級應急管理部門應在5個工作日內通過涉農補貼資金“一卡(折)通”將救助資金打卡到戶,并標注“冬春救助資金”字樣。資金發放工作完成后,及時將救助相關情況在網上進行公開。
(三)開展救助情況調查評估
時間:20xx年3月
縣級應急管理部門著手調查、核實、匯總本行政區域內受災困難人員冬春已救助情況,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實際救助效果進行績效評估。4月10日前將《受災人員冬春生活已救助情況統計表》、績效評估報告報市應急管理局。
六、相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冬春救助工作作為踐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貫徹落實省市有關決策部署的實際行動。冬春救助是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幫助受災困難群眾安全溫暖過冬、維護災區和諧穩定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是一項民生兜底保障工作,各地務必將冬春救助工作作為重點任務抓緊抓實抓好。
(二)抓緊安排部署
要盡快安排部署,切實加強領導,嚴格落實責任,按照規定時序推進冬春救助工作規范開展。要主動向黨委、政府匯報災區實際困難并積極爭取支持,加強與財政、民政、鄉村振興等相關部門的協調聯動和工作銜接,健全完善工作通報、信息共享等工作機制。強化資金政策統籌協調,切實做好冬春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等幫扶機制和政策有序銜接,確保冬春救助工作取得實效。
(三)強化監督檢查
要自下而上逐級建立臺賬,認真填寫《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覽表》等相關表格,保存救助申請、公示圖片等資料,建立完善救助檔案。要按照信息公開的要求,及時向社會公布有關工作情況,加強冬春救助新聞宣傳,主動接受群眾監督和社會監督。同時,采取抽樣調查、實地調研等方式檢查款物分配、發放等情況,配合財政、紀檢監察、審計等部門加強監督檢查,并及時向社會公布監督檢查結果。縣減災救災委員會將根據各地工作進展情況,協調有關部門組成指導組赴各地開展專項督查指導。
冬春救助實施方案 14
為積極穩妥安排好我鎮今冬明春受災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確保受災群眾安全、溫暖過冬,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和原則。
冬春救助工作嚴格按照“政府主導、分級管理、社會互助、生產自救”的方針實施,管好用好救災款物,做到“程序規范、對象精準、措施及時”,確保所有因災生活困難對象得到相應救助,切實幫助困難群眾度過難關,維護社會穩定。原則上每戶救助按照不低于300元、不高于2000元的標準執行。
二、救助重點對象、時段以及救助方式。
根據“統籌兼顧,突出重點”的原則,把分散供養五保戶、低保戶、建檔立卡貧困戶,以及自救能力較差的困難戶、絕收戶、倒損房戶和其他戶列為冬春救助的`重點。
救助主要以資金為主。冬春救助資金主要用于20xx年度受災群眾和20xx-20xx年度冬令春荒期間(20xx年12月至20xx年5月)困難群眾的生活救助。
三、實施步驟。
(一)調查摸底階段。各村、社區積極組織開展摸底排查,詳細調查了解今年冬季和下年春季本行政區內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以及口糧、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需求,建立《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工作臺賬》,填報《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統計表》。
(二)嚴格救助程序,實施精準救助(20xx年12月下旬至20xx年春節前)
1.制定鎮級冬春救助工作方案和資金分配方案(20xx年元月10日前)。根據省、市、縣相關文件要求,鎮制訂實施方案和資金分配方案,督促各村、社區抓緊實施,確保元月20日前將救助資金全部發放到戶。
2.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和擬救助金額(20xx年元月10日前)。要堅持“專款專用、重點使用、分類救助”的原則,將需救助人員分類排隊,對特殊困難人員予以優先考慮,并根據家庭情況,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做到分戶施策。各村、社區按照“民主評議、登記造冊、張榜公布、公開發放”的工作規程,通過“戶報、村評、鎮審、縣定”等程序,公開公平公正確定救助對象和救助金額。
3.及時發放資金,注重救助實效(20xx年元月20日前)。各村、社區上報的資金發放花名冊經鎮審核后,上報縣應急管理局。鎮財政分局通過一卡(折)通”將救助資金打卡到戶,并標注“冬春救助”字樣。
(三)開展救助情況調查評估(20xx年3月30日前)。各村、社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實際救助效果要進行績效評估,同時,鎮政府將會同縣應急管理部門不定期對各村、社區開展救助情況進行檢查評估,救助相關情況及評估報告將在政務公開網上進行公開。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壓實責任。開展冬春救助工作,體現了黨和政府對困難群眾的關懷,對于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有效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村、社區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增強底線思維和憂患意識,切實強化責任擔當,加強組織領導,把冬春救助作為當前重要工作任務組織好、開展好, 把黨和政府的溫暖送達千家萬戶,確保困難群眾安全過冬、溫暖過冬。
(二)嚴格程序,精準救助。要對照《安徽省自然災害救災資金管理實施細則》,嚴格按照民主評議、登記造冊、張榜公布、公開發放的工作規程,確定救助對象。各村、社區要結合實際,做到分戶施策,杜絕平均發放,重點幫助困難群眾解決實際困難。對于冬春救助政策落實后、受災群眾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難的,應按規定及時納入低保、臨時救助等相關社會救助。
(三)加強監管,確保實效。冬春救助資金直接安排用于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補助,是受災群眾的“救命錢”“保命錢”,要堅持“專款專用、公正使用”的原則,通過“一卡通”直接打卡發放到困難群眾手中。在資金分配使用中,不得優親厚友,不得預留資金,不得違規用于工作補貼,不得以春節慰問金的形式發放。各村、社區接到分配計劃后,要迅速組織評議并于元月13日前上報相關材料表格,鎮匯總審核后上報縣相關部門,并于元月20日前將資金及時、足額撥付到戶、發放到人,堅決杜絕資金截留、發放遲緩或沉淀不用等現象。
冬春救助實施方案 15
為規范全縣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根據《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廣東省受災群眾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規程》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救助對象和救助時段
冬春生活救助(以下簡稱“冬春救助”)是各鎮政府對20xx年入冬以來因自然災害造成冬春期間存在口糧、飲水、衣被、取暖、醫療等基本生活困難的受災人員所給予的生活救助。冬春生活救助分冬令和春荒生活救助,冬令救助時段為當年的12月至次年的2月,春荒救助時段為次年的3月至5月。
二、救助原則和救助標準
各鎮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的工作原則,綜合分析救助資金總量、受災人員困難類型、需救助總戶數和家庭人口數等因素,在省級人均150元補助標準基礎上,增加到每人200元救助標準,受災較重及特別困難群眾的救助標準可適當提升。可針對以下五類受災人員困難類型,科學合理制定不同的救助標準,實施分類救助:一是因災倒損房屋;二是因災農作物減產絕收;三是因災家庭人員死亡(失蹤);四是因災家庭人員致傷;五是因災家庭人員致病。
三、主要措施和時間要求
(一)組織調查工作。
各鎮認真組織冬春生活需救助對象的摸底統計工作,組織力量深入轄區、村(居)委,調查20xx年度災害損失情況,受災困難群眾家庭基本情況、自救能力及口糧、飲水、衣被、醫療等方面的困難和需求等,填寫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統計表。
完成時間:9月25日前
(二)制定救助方案。
各鎮根據本行政區域內農業人口,財政收入,當年自然災害情況,受災人員需救助情況及分析,本級地方財政投入及可解決的問題,存在的資金缺口等情況制定本級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方案,明確救助原則,救助范圍和對象、救助標準和程序等各項工作要求。
完成時間:9月25日前
(三)落實救助資金。
各鎮結合本行政區域內當年自然災害程度、受災人員實際困難等情況,按照已制定的本級冬春生活救助方案,爭取本級財政資金,幫助解決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期間的生活困難,確有困難的可向上級申請資金補助。
完成時間:9月25日前
(四)上報需救助情況
各鎮把《20xx-20xx年度陽西縣各鎮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統計表》和《20xx-20xx年度陽西縣各鎮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臺賬明細表》,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報告,本級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方案,資金申請報告等報縣應急管理局。
完成時間:9月25日前
(五)確定救助對象。
各鎮認真確定需救助對象,由受災人員本人申請或者村(居)民小組提名,經村(居)民委員會民主評議,對符合救助條件的在村(社區)范圍內公告;無異議或者經村(居)民委員會評議不能成立的,由村(居)民委員會將評議意見和有關材料提交鎮政府審核;鎮政府調查審核后報縣應急管理局審定。
完成時間:10月18日前
(六)建立工作臺賬。
鎮政府應以戶為單位建立受災人員冬春救助工作臺賬,并報縣應急管理局備案。受災人員冬春救助工作臺賬由縣應急管理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印制,其主要內容包括:戶主姓名、身份證號碼、家庭類型、家庭人口、需救助情況(人數、時段、總量)、救災款物發放情況、聯系電話等。
完成時間:10月28日前
(七)發放救助資金。鎮政府根據上級下撥的.冬春救助資金和本級資金安排情況,完善冬春救助方案,確定實際的救助對象和救助標準。救助資金嚴格按照社會化發放要求,各鎮要在接到上級撥款文件后15個工作日內將冬春救助資金通過“一卡(折)通”發放到救助對象手中。實行實物救助的,要訂制統一的物資發放管理規定,完善發放領取手續,保證物資發放到戶到人;要保證物資質量,并盡量對采購的物資統一標識,以便監督檢查。救助資金物資發放情況要在鎮、村公示公開,主動接受監督。
完成時間:資金到位后,在15日內發放到救助對象手中!
(八)報送工作報告。
各鎮應及時收集冬春救助工作開展情況,填報《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情況統計表》,定期報送縣應急管理局。
完成時間:當年12月至次年5月間的每月15日前
四、有關工作要求
(一)規范救助工作程序。冬春救助工作要按照《廣東省受災群眾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規程》等有關文件要求開展,做到政策公開、對象公開、標準公開、數量公開,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救助公開、公平、公正。救助對象的確定,要嚴格按照“戶報、村評、鎮審、縣定”的程序進行。
(二)嚴格救助款物管理。各鎮要堅持專款專用、重點使用、分類救助的原則,冬春救助資金要嚴格實行社會化發放,及時、足額發放到受災群眾的手中。資金和物資管理要切實做到手續完備、專賬管理、專人負責、賬款相符、賬目清楚。
(三)認真做好績效評估。要按照有關規定,采取抽樣調查等方式,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實際救助效果進行績效評估,認真總結經驗,分析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撰寫評估報告報送縣應急管理局。
(四)加強工作監督檢查。縣應急管理局要聯合有關部門就冬春救助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堅決防止截留、擠占、挪用、套取、貪污救災款物,優親厚友、虛報冒領、私分救災款物以及其他違規違法行為發生,切實維護受災群眾利益。
冬春救助實施方案 16
20xx年,我鎮遭受了以洪澇災害為主的多種自然災害,造成了較大經濟損失,部分受災群眾面臨生活困難。為有效保障受災群眾在今冬明春期間的基本生活,確保他們溫暖過冬、歡樂過節、平安度荒,根據《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貴州省自然災害防范與救助管理辦法》《貴州省自然災害應急預案》《龍溪鎮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和有關規程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加強組織領導,精心安排布置,落實工作責任,確保冬春救助工作規范有序開展,切實保障每一位受災群眾在冬春期間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工作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堅持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的原則,堅持救災款物重點使用、無償使用的原則,堅持以現金救助為主、實物救助為輔的原則。
三、目標任務
對存在生活困難的受災群眾,給予口糧、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救助,確保他們安全度過冬寒和春荒困難時期。
四、救助辦法及時間安排
(一)救助范圍
20xx-20xx年冬春期間存在基本生活困難需政府救助的受災群眾。
(二)救助程序
1、戶主申請。由戶主向居住地村(社區)民委員會提出申請或由村(社區)民小組調查提名。
2、村(社區)評議。各村(社區)民委員會對申請對象和村(社區)民小組調查提名的對象進行民主評議或經村(社區)、支、監“三委”集體研究,初步確定救助對象,公示三日無異議后報鎮安監站。
3、鎮級審核。鎮安監站匯總各村(社區)初步確定的救助對象名單,并隨機抽取10%以上的擬救助對象進行復查、核實后,集體研究并審核確定救助對象名單和救助金額。
4、縣級審批。縣應急管理局對鎮上報情況,對相關材料進行審核、審批后,通過“一卡通”直接發放救助資金。救助完畢,各村(社區)民委員會及時公布救助情況。
(三)救助標準
嚴格執行《貴州省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指導標準(暫行)》,對冬春期間存在生活困難的受災群眾實施分類救助。
1、需口糧救助的,按照每人每天1斤口糧的標準,救助1至6個月。根據救助對象困難程度和實際缺糧月份確定救助數量,按2.5元/斤測算,給予現金救助。
2、需衣被救助的,按照每戶1至2床棉被、每人1件棉衣的標準救助。根據救助對象缺衣少被實際情況確定救助數量,棉被按150元/床測算、棉衣按100元/件測算,給予現金救助。
3、需取暖救助的,按照每戶每月200元的標準,救助1至5個月。根據救助對象困難程度和實際需要救助月份確定救助金額,給予現金救助。
(四)時間安排
20xx-20xx年受災群眾冬春生活救助共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20xx年12月):制定工作方案,安排布置冬春生活救助工作。
第二階段(20xx年1月):按程序確定冬救助對象和救助金額,發放冬春救助資金。
第三階段(20xx年2月):全面檢查救助措施落實情況,整理歸檔冬春救助資料。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了以鎮長任組長,鎮紀委書紀和分管副鎮長任副組長,各村(社區)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冬春救助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全鎮冬春救助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
(二)落實工作責任
村(社區)要落實責任,確保受災群眾在冬春期間的生活得到有效保障。鎮安監站牽頭做好受災群眾冬春救助工作的組織實施和救助對象審批管理,鎮財政所負責及時安排和監督使用冬春救助資金,鎮紀委負責冬春救助紀檢監察,鎮社會事務辦、鎮扶貧辦負責做好冬春救助與社會救助和幫扶措施的有序銜接,冬春救助完成后受災群眾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難,將符合條件的及時納入相關社會救助和幫扶制度安排;各村(社區)具體負責救助對象審核和救助資金發放工作;認真做好救助對象的管理服務和冬春救助日常工作。
(三)嚴格工作程序
各村(社區)要嚴格執行“戶報、村評、鎮審、縣定”的程序和“四公開一監督”的要求,認真做好各個環節的工作。要根據受災情況、家庭經濟情況和自救能力大小確定救助對象和救助數量,嚴格實施重點救助、分類救助;嚴禁層層分配指標到片、到組,嚴禁平均發放;要以戶為單位實施救助,不能只救助家庭中的某一類人員。堅決杜絕滯留、擠占、挪用、貪污、私分救助資金和優親厚友、不按程序操作等違規違紀違法現象發生。
(四)強化監督檢查
鎮紀委將對冬春救助工作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對各村(社區)冬春救助工作進行專項督查,并及時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通報。督查中,發現因工作不力而致使受災群眾生活無保障或存在違紀違規現象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各村(社區)要成立相應督查組織機構,對本村(社區)冬春救助工作進行兩次以上的專項督查,發現問題及時研究解決,確保各項救助措施落到實處。
冬春救助實施方案 17
根據《施秉縣應急局關于印發<施秉縣20xx-20xx年冬春救助工作實施方案>的函》(施應急函〔20xx〕40號)文件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嚴格按照“工作程序規范、救助對象精準、救助措施及時”的總體要求,確保所有因災生活困難對象得到相應救助,切實幫助群眾渡過難關,維護社會穩定。
二、救助原則
(一)確保生活,統籌兼顧。保障基本生活需要,兼顧衣被、取暖、住房、就醫、就學等其他實際困難,確保受災困難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能取暖、有房住,基本生活不出問題。
(二)分類救助、重點救助。堅持“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的原則,對需救助人員按因災造成住房倒塌損壞、農作物減產絕收、致傷致殘、致貧返貧等情況實行分類排隊,優先考慮因災倒房重建戶、因災建檔立卡貧困戶、因災致貧返貧戶和受災低保對象、因災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救助,做到分戶施策,實施精準救助。
(三)嚴格程序、規范透明。要嚴格按照“戶報、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冬春需救助對象和擬救助金額要進行公示,做到救助公開、公平、公正。
(四)加強監管、注重實效。堅持“專款專用、無償使用,分級管理”的原則,加強冬春救助資金使用管理。嚴禁優親厚友、平均發放,嚴禁以慰問金形式發放,嚴禁將救災資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經費支出,冬春救助資金必須于春節前發放到戶。
三、救助范圍
20xx年初以來遭受過自然災害造成冬春期間家庭生活困難,需要給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災困難群眾。對倒房重建戶、建檔立卡貧困戶、因災致貧返貧戶和受災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給予重點救助。
四、救助資金管理
(一)嚴格資金管理。嚴禁優親厚友、平均發放,嚴禁以慰問金形式發放,嚴禁將救災資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經費支出。撥付資金應通過“一卡(折)通”發放到戶,必須春節前全部發放完畢。
(二)冬春救助標準。按照《貴州省自然災害受災人員救助服務標準》,按口糧補助每人150元測算分配冬春救助補助資金。
五、工作步驟
(一)入戶調查階段。20xx年1月7日至20xx年1月14日,由安監站在前期調查上報數據的'基礎上,再次深入村、組,走進受災農戶家中進行“拉網式”摸底排查,再次核實確認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認真開展核實統計,確保不落一戶、不漏一人。要詳細調查了解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以及口糧、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需求,建立相關臺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對象準。
(二)確定救助對象階段。20xx年1月15日至1月19日,各村要嚴格按照“戶報、村評、鄉審、縣定”(即:受災人員本人申請(或小組提名)、村民(社區)委員會民主評議、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縣應急局審批)的程序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堅持“專款專用、重點使用、分類救助”的原則,將需救助人員分類排隊,對特殊困難人員予以優先考慮,并根據家庭情況,按照縣冬春救助實施標準,制定救助方案,做到分戶施策。冬春救助對象和救助金額,應在村組進行公示5天,公示內容包括救助對象戶主姓名、家庭救助人數、救助類別、救助金額及舉報聯系電話等,收集好需現金救助人員(信用社)存折賬號(一折通),建立救助臺賬。
(三)實施救助階段。20xx年1月20日前,將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的冬春救助人員名單報縣應急局,并在1月25日前由鎮財政所通過農村信用社“一卡(折)通”將救助資金打款到戶,并標注與“冬春救助”有關字樣。
六、相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冬春救助是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幫助受災困難群眾安全溫暖過冬、維護災區和諧穩定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是一項民生保障工作。各村要加強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把冬春救助工作作為當前應急管理工作的重點任務抓緊抓好。
(二)抓緊安排部署。各村要盡快安排部署,切實加強領導,層層分解任務,嚴格落實責任,按照規定時序推進冬春救助工作規范開展。各村要主動調查摸底本行政區域內實際受災困難戶,并積極開展冬春救助工作,確保取得實效。
冬春救助實施方案 18
為有效保障受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確保受災困難群眾溫暖安全過冬,根據《遵義市播州區減輕自然災害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20xx—20xx年度受災群眾冬春生活救助方案的通知》(播減辦通[20xx]60號)文件要求,結合街道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做好基本民生保障的要求,認真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關于做好20xx-20xx年受災困難群眾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批示精神,以妥善安排好受災群眾冬春期間基本生活為目的,切實加強領導,精心安排部署,全力減災救災,確保受災困難群眾溫暖過冬、安全過冬,促進社會穩定和諧。
二、成立冬春救助領導小組
成立南白街道冬春救助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社會事務辦,李俊偉同志任辦公室主任,王登輝具體負責冬春救助常規工作。
三、工作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堅持分類救助、重點救助原則;堅持救災款物重點使用、無償使用原則;堅持資金救助為主、實物救助為輔原則。
四、救助范圍、程序、標準及時間安排
(一)救助范圍
20xx—20xx年冬春期間存在基本生活困難需政府救助的受災困難群眾。(因災倒房重建戶、因災致貧戶和因災低保對象、因災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因災散居孤兒、因災留守老人、因災留守兒童及因災殘疾人等為重點救助對象)。
(二)救助對象確定程序
按照救災工作“四公開一監督”(即:政策公開、對象公開、標準公開、數量公開,接受社會監督)的`總體要求,嚴格遵循“三榜公示”(即:確定對象一榜公示,確定數量二榜公示,發放款物三榜公示)的程序,廣泛接受社會各界和群眾監督。對張榜公示后,群眾有異議的,要盡快組織人員復核,確實不符合救助條件的不能納入救助范圍,并做好解釋說明工作。救助對象的核定按以下程序進行:
1.救助時間:20xx年12月—20xx年5月(冬寒:20xx年12月—20xx年2月,春荒為20xx年3月—5月)。分三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20xx年12月—20xx年2月):制定工作方案,安排布置冬春生活救助工作。于20xx年春節前全部發放救助資金、物資,確保受災群眾溫暖過冬、歡樂過年。
第二階段(20xx年3月—4月):對第一階段救助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第三階段(20xx年5月):全面檢查所有冬春救助資金、物資救助落實情況,對本年度的冬春救助工作進行總結和績效評估,整理歸檔冬春救助資料。
2.救助程序:
①由居民向居住地社區居委會提出申請或由社區居民小組調查提名。
②各社區居委會對申請對象進行民主評議,初步確定救助對象,并進行張榜公示。
③社會事務辦匯總各社區公示確定的救助對象名單,嚴格按照重災重補、輕災輕補、無災不補的原則,逐家逐戶調查核實,審核確定救助對象,建立相應冬春災民需救助人口臺賬報區應急局審批。
(三)救助標準
嚴格執行受貴州省受災困難群眾冬春生活救助指導標準(暫行)。
1.口糧救助,按照每人每天1斤口糧的標準,救助1至6個月。根據救助對象實際缺糧月份確定救助數量,按2.5-3元/斤測算,給予現金或口糧救助。
2.衣被救助,按照每戶1至2床棉被、每人1件棉衣的標準救助。根據救助對象缺衣少被實際情況確定救助數量,棉被按150元/床測算、棉衣按100元/件測算,給予現金或衣被救助。
3.取暖救助,按照每戶每月200元的標準,救助1至5個月。根據救助對象實際需要救助月份確定救助金額,給予資金救助。
冬春救助實施方案 19
今年我縣發生風雹、低溫冷凍、洪澇等災害6次,尤其是7月份以來干旱、洪澇較為嚴重,全縣多數鄉鎮農作物受災,農業設施受損,給受災群眾生產生活造成較大影響。為保障我縣20xx-20xx年度冬春期間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冬春救助工作有關政策及規程,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執行“政府主導、分級管理、社會互助、生產自救”的救災方針,有計劃、有重點、分階段地實施救助;依照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規程》《社會救助辦法》《甘肅省自然災害救助資金管理辦法》等法規要求,加大受災困難群眾排查力度,組織好冬春救助需求的調查評估,準確掌握需救助人員的數量、需救助時段、救助資金和物資需求數量等,并按照“戶報、村評、鄉審、縣定”及三榜公示的程序核準救助對象,切實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不斷增強受災困難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則
一是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冬春救助對象的確定、救災款物的發放實施陽光操作,確保救助對象準確無誤,防止優親厚友、弄虛作假等現象的'發生。
二是堅持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的原則。對冬春救助對象按照因災造成住房倒塌嚴重損壞、農作物減產絕收、家庭財產損傷等情況,優先考慮倒房重建戶和受災的低保戶等特殊困難人員的救助,幫助解決實際困難。
三是堅持救災款物專項使用、重點使用的原則。根據受災程度,分清輕重緩急,合理分配救災款物,最大限度地發揮救災款物的使用效益。
三、救助對象、程序和標準
(一)救助對象。冬春生活救助的重點是解決受災人員冬春期間口糧、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難。對象是受災的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低保戶、脫貧不穩定戶、困難優撫對象、留守老人、兒童、殘疾人等特群體,確定為需救助對象。
(二)救助程序。各鄉鎮根據今年自然災害情況制定鄉鎮冬春救助工作方案,具體程序如下:
1、受災人員本人申請或者村(居)民小組提名。
2、所在的村民委員會民主評議,會議確定并張榜公示。
3、鄉鎮要逐戶調查,掌握受災困難群眾生活困難情況,對公示后確認的救助對象進行審核,并報縣應急管理局審批。
4、縣應急管理局審批,正式確定受救助人員。
5、發放救助金。冬春救助實行現金救助,由鄉鎮工作人員登記造冊錄入系統,縣市應急管理局審核后,通過涉農資金“一卡(折)通”發放。
6、建立臺賬。各鄉鎮以人為單位建立自然災害冬春救助資金工作臺賬,并報縣應急管理局備案。
(三)救助標準。參照甘肅省民政廳關于印發《甘肅省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指導標準》,實際發放中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低保戶、困難優撫對象、殘疾困難戶等特困群眾救助,可以適當放寬,不得超過最高救助標準。
對有自救能力和可以通過親戚鄰里互助互濟的受災群眾,原則上采取生產自救和親戚鄰里幫助的辦法自行解決;對缺錢、缺糧又無自救能力的受災困難群眾由政府救助,具體參照甘肅省民政廳制定的冬春救助指導標準,實際發放中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低保戶、建檔立卡貧困戶、困難優撫對象、殘疾困難戶等特困群眾救助金可以適當放寬。各鄉鎮要結合上級下撥和本級籌集的救災款物總量、受災人員困難程度、需救助總人數和需救助家庭人口數等因素,制定本地受災人員冬春救助實施標準。
四、救助形式和資金安排
20xx-20xx年度冬春生活救助形式以現金發放為主,資金來源主要是上級下撥的冬春生活救助補助資金。
五、救助時間與步驟
(一)摸底調查階段。20xx年9月上旬開始,受災鄉鎮根據年內受災情況,對本轄區內因災困難人口需救助情況進行摸排,通過個人申請、村上評議、鄉鎮審核、公示等程序確定救助對象,并填寫《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政府救助人口臺賬》和《受災人員冬春需救助情況統計表》,制定冬春救助實施方案、資金申請報告、冬春救助評估報告,于9月20日前以文件形式(含電子版)上報縣應急管理局312室。
(二)復核抽查階段。縣應急管理局組織人員對各鄉鎮受災人員上報名單進行復核抽查,于20xx年12月20日前完成冬春需政府救助對象的審核、公示。
(三)資金審批發放階段。20xx年1月,縣應急管理局在接到上級撥款通知后,及時擬定資金分配方案。鄉鎮進行資金到戶分配、審核,10個工作日完成公示后上報審批。縣應急管理局聯合行文,采用社會化發放形式,通過惠農戶“一折通”發放,5個工作日內直接發放到受災需救助群眾手中。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冬春救助是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各鄉鎮要盡快安排部署,切實加強領導,層層分解任務,嚴格落實責任,按照規定時序推進冬春救助工作規范開展。黨委、政府要加強工作統籌,主動調查摸底本行政區域內實際困難戶,并積極開展冬春救助工作,確保取得實效。縣應急管理局將根據各單位工作進展情況適時開展專項指導。
(二)健全檔案管理工作。按照“逐級履行手續、層層落實檔案”的要求,鄉鎮要建立《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政府救助人口臺賬》,制定受災群眾救助花名冊,切實把好“三關”,即村民主評議關、張榜公布關、救災款物發放關,確保救災款物及時足額發放到受災群眾手中。
(三)做好輿論宣傳工作。各單位要廣泛宣傳災區群眾自力更生、生產自救的情況,廣泛宣傳冬春救助政策和黨委、政府對災區群眾的關心,廣泛宣傳冬春救助工作進展和社會參與情況。要密切關注輿情動態,及時研究解決媒體反映的有關問題,為冬春救助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四)加強監督檢查工作。縣應急管理局將協調有關單位加強對冬春救助工作的監督檢查,狠抓程序到位、資料歸檔等關鍵環節,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做到“公開、公平、公正”,群眾滿意。同時,加強對救災款物發放工作的監督審計,確保受災群眾救助工作及時、高效、規范,杜絕違規違紀問題的發生。
冬春救助實施方案 20
為進一步做好全鎮冬春救助工作,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確保受災群眾安全溫暖過冬過節,經鎮20xx年12月25日黨政聯席會議研究決定,同意城北鎮20xx-20xx年冬春救助資金分配方案。
一、基本情況
城北鎮今年汛期普降大雨,發生洪澇自然災害,轄區13個行政村受到不同程度的災害影響,造成群眾生活困難。根據城北鎮前期各村上報摸底受災人口總臺賬,縣應急局下撥城北鎮共計22萬元,用來解決城北鎮冬春期間群眾困難生活問題,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原則,結合各村上報鎮的冬春救助摸底數,堅持公開、公正、透明原則,城北鎮把救助資金全額分配到村。
二、分配原則
根據利減災辦〔20xx〕5號文件精神,堅持“以人為本、政府主導、分級負責、社會互助、災民自救”原則;堅持“公平、公正”原則;堅持“重點救助、分類救助、無償救助”原則;堅持救助資金“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無償使用”原則。
三、分配方案
根據各村前期上報鎮的摸底臺賬為依據,按照縣應急局下發的`文件要求,重點困難戶人均300-500元,每戶不超過1500元:一般困難戶人均:200-300元,每戶不超過1000元;各村資金分配額如下:
鎮南社區:11900元、劉染村:8000元、大管社區:5000元、陳營村:7000元、侯寨村:12600元、徐田社區:15000元、翟腰樓村:21900元、劉北社區:20400元、三和村:14400元、陸樓村:12600元、陸店村:14800元、陸小營村:41500元、陸桃園村:34900元。
四、嚴明紀律
各村(社區)要切實負起冬春救助的廉政職責,加強監督,杜絕違規、違紀、違法行為,嚴禁優親厚友,否則將進行責任追究,情節嚴重的移送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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