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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人口信息管理工作方案范文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我縣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水平,依據省、市對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的相關要求,制定本督查方案。
一、督查內容
對各鎮流入地、流出地流動人口信息通報、反饋,流動人口和全員人口業務建檔,監控管理和工作信息專報等情況進行督查。
二、督查方法
(一)采取各鎮互查的方式
檢查分為二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為核查階段,第二階段為復核階段。
(二)對各鎮數據抽取的量和方法
1、流出人口。每個月初隨機抽查上個月每個鎮10條省內孕環檢信息,2條跨省避孕節育報告單接收信息,2條跨省一孩生育通報接收信息,5條跨省本地接收協查信息,省內其他信息交流和本地接收協查信息中10條懷孕信息、10條出生信息,上述不足量的全查。核對流出地信息接收、核實、反饋以及流出、全員人口業務建檔等情況。
2、流入人口。每季度第三個月中旬隨機抽查每個鎮和開發區本季度20個流入人口孕環檢對象,10個流入地一方未建檔名單(其中與流出地本人電話核實3條),10個在孕對象,10個期內出生(人工流產)對象,上述不足量的全查。核查流入地孕環檢信息質量和交驗,懷孕、出生(人工流產)信息通報,流入建檔等情況。
3、監控管理。每季度末根據監控報表管理匯總孕環檢未參檢,反饋信息一致、不一致、情況屬實未建檔,身份證號碼未登記、不規范和校驗位錯誤,流入(流出)地重卡,流入(流出)地一方未建檔,流入(流出)地地址未登記到鄉鎮(街道)數。根據工作信息提示匯總流入(流出)一方未建檔未發信數。根據跨省協查報表匯總反饋不及時數。
4、工作信息專報。每季度末匯總每個鎮在流動人口網絡化協作平臺工作信息專報區的工作信息被市推薦、省發布篇數。
三、結果運用
平臺督查情況按季度通報,督查結果納入縣級人口計生目標責任制考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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