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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設工程監理招標綜合評分實施細則
導語:為了遵循在評標過程中公正、合理的原則,北京市政府制定本細則。下面是小編收集的北京市建設工程監理招標綜合評分實施細則,歡迎閱讀。
第一條 為了遵循在評標過程中公正、合理的原則,根據《北京市工程建設監理招標投標實施辦法》,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實行監理招標的工程項目均按本辦法進行評標。
第三條 實行監理招標的工程項目應將本細則規定的方法和內容明確在招標文件中。
第四條 建設工程監理評標,采用綜合評分的方法,總分值為100分。
各項分值分配如下:
一、 監理大綱(25分)
質量控制 9分
進度控制 5分
造價控制 7分
合同和信息管理 4分
對質量、進度、造價等控制的方法科學、合理、具有先進性,措施有力,有針對性的得滿分;方法可行、措施一般的酌情扣分;措施不力、方法不合理的可不得分。
二、現場監理機構人員資質(30分)
(一)總監理工程師(9分)
資質符合北京市城鄉建設委員會有關規定的得6分;監理過類似規模工程的,有一個加1分;監理過獲得市級以上優質工程稱號的,有一個加1分。
該項的總分值不得超過9分。
(二)人員專業配套(6分)
專業工種配套基本齊全的得3分;專業工種完全配套,其中人員有明顯監理業績的得滿分。
(三)人員職稱年齡結構等(5分)
監理機構配備人員數量合理,以高、中級為主,老、中、青搭配合理得3分;全部為高、中級職稱、且年齡結構合理得5分。
(四)注冊監理工程師所占比例(10分)
30%以下 0分
30%-40%(不含40%) 6分
40%-50%(不含50%) 8分
50%以上 10分
監理機構中有一個未經培訓的扣1分。
三、監理取費(10分)
(一) 所報監理費的費率在規定的取費標準范圍以內的得7分。
(二)依據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按插入法求得的監理費為準,監理費每下浮0.1個百分點加1分;每上浮0.1個百分點減1分,加分最多不得超過3分。
四、檢測設備(10分)
(一)檢測設備的配置基本滿足工程檢測要求的得7分。
(二)檢測設備齊全,完全滿足工程檢測要求的得10分。
五、企業信譽(10分)
企業資質等級:
甲級資質 6分乙級資質 4分丙級資質和臨時資質 3分
企業獲得的榮譽:
獲國家級或市級榮譽稱號的加2分企業通過ISO9000質量體系認證的加2分。
六、監理業績(15分)
(一)監理過5個(含5個)以上同等級工程的得10分。
(二)監理過3個(含3個)以上同等級工程的得8分。
(三)監理過2個(含2個)以上同等級工程的得6分。
(四)監理過的工程獲得市級以上優質工程稱號的有一個加2分。
以上各項所得分數之和不得超過該項的總分值。
第五條 評分程序。評標委員會成員根據本細則規定 ,各自進行打分,并記錄在綜合評分表中,然后平均計算出各投標單位的得分值。
第六條 計算各投標單位的平均得分,應在全體評標小組成員在場的情況下公開進行,分值一經得出,并核對簽字無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第七條 招標單位應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證評標在嚴格保密的情況下進行。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影響評標過程和結果。
第八條 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后,應當向招標人提出書面評標報告,并推薦合格的中標候選人。
評標委員會也可接受招標單位委托按得分高低直接確定中標單位。
第九條 本細則由北京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十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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