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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科學院網站信息發布規定(暫行)
導語:為規范中國科學院網站信息發布工作,特制定本規定。下面是小編收集的中國科學院網站信息發布規定(暫行),歡迎閱讀。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中國科學院網站(以下簡稱院網站)是中國科學院發布各類信息的.專設網站,也是介紹、宣傳、展示中國科學院對外形象的重要窗口。院網站分為中文版(www.cas.cn)和英文版(english.cas.cn)。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院網站信息發布。院屬各單位網站的信息發布可參照此規定執行。
第二章 工作機制
第三條 中國科學院宣傳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外簡稱新聞辦)為院宣傳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辦事機構,是院網站的`歸口管理部門,承擔對院網站的業務指導和網頁重要內容的審定。
第四條 新聞辦委托科學時報社進行院網站中文版的欄目建設、內容編輯和發布。
第五條 新聞辦委托政策所負責院網站英文版的欄目建設、內容編輯和發布。
第六條 新聞辦委托網絡中心負責院網站的技術支撐與維護。
第七條 院網站實行新聞辦領導下的院網站總編輯負責制,總編輯對網頁欄目的設置和發布的內容負責。
第三章 重要欄目及發布內容
第八條 院網站信息來源為媒體公開報道、新聞辦提供信息、機關各部門和院屬各單位報送信息,以及院網站采編信息。
第九條 中文版設有頭條新聞、要聞、專題、科學在線、科研進展等重要欄目;英文版設有頭條新聞、圖片新聞、專題報道、科研進展等重要欄目。
第十條 頭條新聞報道的內容包括:
(一)與科技教育有關的國家重大活動和事件;
(二)中央領導到中國科學院的重大視察活動;
(三)院黨組的重大舉措、重要活動和重要會議等;
(四)以中國科學院名義召開的重要會議;
(五)重大科研進展和科研成果;
(六)院長以及受院長委托的其他院領導的重要活動;
(七)院新聞發布會發布的新聞;
(八)院相關部門和院屬單位主辦的重大國際會議。
第十一條 要聞報道的內容包括:
(一)重要科研進展及成果;承擔國家重大科研項目和大科學工程進展情況;
(二)院領導的重要活動;
(三)省、部級領導的重要視察活動;
(四)學部重大咨詢活動;
(五)需要對外公布的院領導的人事變動;
(六)中央主流媒體對我院的報道;
(七)國內外重大科技新聞;
(八)新聞辦對外發布的新聞和指定發布的信息;
(九)中國科學院院士訃告。
第十二條 專題內容主要有:
(一)黨和國家的.重要會議;
(二)中央領導對我院的重大視察活動;
(三)院年度工作會議和院士大會等院級重大會議;
(四)院黨組的重大戰略決策;
(五)重大宣傳活動的集中報道;
(六)重要紀念活動和重大科普活動。
第十三條 下列信息禁止在院網站進行發布:
(一)國家明令禁止的宣傳報道內容;
(二)未經審批的院領導講話內容;
(三)境外媒體、網站對國家和我院失實的報道內容;
(四)出處不明和可信度不高的新聞信息;
(五)涉密信息。
第四章 審核及發布程序
第十四條 除媒體公開報道、新聞辦提供的材料,機關各部門和院屬各單位擬在院網站發布的所有信息均需主管領導核準后報送。
第十五條 頭條新聞和要聞除采用新華社通稿和新聞辦提供的稿件外,所有內容均須經院網站總編輯和新聞辦初審,再報新聞辦主任審定后發布。
第十六條 涉及到院長活動和講話的稿件,由活動主辦部門提供經院長秘書復核并經該部門主管領導審定的稿件,報送院網站,總編輯審閱后報送新聞辦初審,再報新聞辦主任審定后發布。
第十七條 涉及副院長和黨組成員以上院領導的`活動、講話內容的稿件,由活動主辦部門提供經院領導秘書復核并經該部門主管領導審定的稿件,報送院網站,總編輯審定后發布。
第十八條 涉及國防建設有關的科研進展和領導視察的內容,須經相關保密部門審核后報網站,履行審批程序后發布。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本規定由院宣傳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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