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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古建筑科學防火思維與對策論文
摘 要: 近些年來,我國古建筑火災頻繁發生,文物古建筑防火工作成為了全社會熱議的話題。本篇文章針對于古建筑防火工作的特殊性,結合實際調研結果為相關部門提出了專業性、實用性、有效性的防火工作思路,深入探討了古建筑防火的有效手段。
關鍵詞:文物古建筑 科學防火 思維
前言:古建筑文物作為不可再生的文化資源,是人類文明發展的重要鑒證,有其特有的參觀價值和科研價值,其消防安全保衛工作顯得極為重要。由于我國文物古建筑多由木材建造,其耐火能力較低,極易被火災損害。經過多年來國內外的古建筑防火研究和學術討論發現,雖然,基礎消防機構在古建筑防火方面重視程度不斷很高,但由于缺少正確的方向和思想指導工作,火災預防工作長期處于被動狀態,火災預防工作思路陳舊,缺乏行之有效的對策和辦法。
一、建立完善的火災消防體制
很多古建筑群屬于人員密集場所,特別是在旅游高峰期,人滿為患的場景屢見不鮮,空間擁擠,導致安全保衛任務繁重,成為了相關部門預防火災的一大隱患。根據文物古建筑“唯一性”的特點,其消防安全方案可以根據實際的火災危險系數、文物保護要求、地理條件與水利條件等,通過科學、系統、合理的分析討論進行制定和實施。一些特殊地區可以引進“消防技術專家評審機制”,在解決基層預防部門人員不足的問題同時,也可以實現對文物進行科學化、專業化的監督管理,從而形成與消防技術同步成長的古建筑火災預防機制。
二、科學劃分古建筑群消防安全區域
通過大量的文物古建筑消防管理經驗表明,在日常工作的過程中,相關消防機構的意識會陷入誤區,對文物古建筑群不加區分,籠統的按照文物古建筑群進行保護和預防,導致消防方案的設計與制定出現漏洞。針對于這種現象的正確做法是,對于真正的古建筑群,采取重點保護措施,作為重點安全區域進行火災設防。而古建筑周圍的配套設施,例如,酒店、賓館等仿古建筑和場所與古建筑文物之間的關系不大,消防人員必須認真加以區分,將其劃分成為獨立的建筑區域,相對于古建筑群來說,建筑區域可以適當降低火災危險評價系數和消防安全設防等級。
除此之外,在古建筑群、古城古鎮等古建筑密集區,例如:中國的平遙古城、西塘古鎮、五臺山風景區等也可根據建筑的使用功能、耐火等級、人員數目等,合理劃分不同的消防安全區域,明確對應的預防等級和預防措施。建立科學、合理、完善的消防安全體系,是實現現代科學消防管理的重要基礎[1]。
三、客觀評價文物古建筑火災危險系數
古建筑之所以能夠歷經風雨洗禮和歷史的變遷,遺留至今,其中必定蘊含著古人在建筑學上的智慧。很多古建筑都具備簡單、實用的防火功能,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馬頭墻的使用。建筑物高低起伏不定,土墻相對相接,將相鄰的建筑完全隔絕。其原理類似于現代防火單元的使用。
一些古建筑內尚未安裝照明設施,也沒有其他火源存在。所以,針對于這些古建筑,消防部門不應增加火災報警和自動滅火系統,其原因有兩個方面:(一)安裝自動報警系統等于人為為古建筑物增加了火源,間接的增加了火災發生的可能性;(二)根據文物價值保護原則,不允許隨意安裝非必要的外來設施和金屬管道等,不僅被破壞了文物原貌,其安全系數也比較低。因此,在評價古建筑火災危險系數時一定要客觀、真實,有針對性的對其進行評估論證,從而正確的制定消防安全保護方案。
四、有效控制關鍵火源,消除一切火災隱患
通過多年的工作實踐發現,許多基層消防單位都沒有意識到,火源控制是古建筑防火最有效、最實際、最可行的辦法。由于古建筑使用功能比較單一,所以火源較少,容易控制。通過實踐證明,有效控制關鍵火源,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火災的發生。
控制關鍵火源的具體方法有很多中,相關的火災消防人員可以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自行應用。例如,統一寺廟燃香地點,在寺廟的其他地區嚴禁出現明火,必要的情況下可以使用金屬、石料等不燃材料作燭臺,大殿內的香案表面用銅、鐵制品包裹嚴實。大殿內不設電氣照明,將所有的線路埋藏與地下。用最簡單的控制火源的辦法排除一切火災隱患[2]。
五、根據實際情況,及時更新火災預防機制
在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古建筑資源會被無節制的開發利用,很難與消防安全專業規劃和消防設施建設同步。其中剩余的空間資源被持續開發利用,建設了新的現代化建筑,這些建筑與古建筑融為一體,使區域防火安全形勢復雜化,火災危險系數極高。因此,地方在發展旅游行業的同時,必須對古建筑的安全負責。在區域內情況發生改變后,相關部門要對古建筑群進行專業的消防規劃、降低人員密度,設置火災監控體系,完善區域自救能力。對于新建設的建筑,可以通過地方立法的形式,提高建筑消防設計標準,對其進行嚴格的審批和監督[3]。
六、第一時間控制火災
對于文物古建筑的火災撲救工作,必須以快速反應為基礎,將火勢控制在初級階段。對于單獨存在的古建筑,一旦撲救反應時間過長,就已經喪失了撲救的可能和意義。所以,時間是古建筑火災撲救工作的第一敵人。在具體的實踐工作中,古建筑周圍要要安排專人24小輪流值守,定期檢查古建筑群內的火災監控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以及各類滅火器材是否能正常工作,避免使用時出現特殊狀況,延誤火災撲救工作。
總結:保護古建筑的最終目的是向后人展示中華民族悠久的歷史文化,合理的維修和利用古建筑文物是人類文明進步的標志,也是對子孫后代負責。而火災是古建筑保護的最大威脅,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消防部門所面臨的壓力劇增,尋求一條科學合理的火災預防道路,已經迫在眉睫。通過相關專家的研究得出,改善古建筑預防火災預防效果要從普及科學的防火思維入手,建立專業的消防隊伍,完善一系列的火災預防體系。
參考文獻
[1]陳輝.鳳凰古鎮古建筑群存在的消防安全問題及監管對策探討[J].消防技術與產品信息,2015,01(16):66-68.
[2]張霽.高校歷史建筑防火安全解析--以重慶大學工學院樓和文字齋為例[J]. 重慶建筑,2015,01(16):24-26.
[3]鄧穎芝.試論東莞可園古建筑的消防安全和防火對策[J].科技風,2015,04(16):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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