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國際經濟法課程教學問題研究論文
[摘要]國際經濟法課程綜合性、實用性強,國際經濟法課程在高職院校開設和教學過程中依然存在很多不足和面臨很大困境。在分析其原因的同時,通過轉變觀念,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引入案例實訓教學方法提高高職院校國際經濟法教學質量。
[關鍵詞]高職院校;國際經濟法;教學;實訓
[中圖分類號]D996-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8-9438(2015)06-0109-04
一、國際經濟法課程概述
國際經濟法是調整自然人、法人、國家、國際組織相互之間國際(跨國)經濟關系的各種法律規范的總稱,是國內法和國際法的邊緣性綜合體,是法學的重要分支。目前,我國各大法學院校都普遍將國際經濟法作為法學專業領域課程中的必修課來開設。國際經濟法作為一個獨立的綜合性的法律類別,與其他部門法相比,具有以下特點。
(一)國際經濟法是一門交叉或綜合學科
它的研究對象十分廣泛,包括跨國際公法、國際私法、經濟法等相鄰學科,既涉及國際法、又涉及國內法。它的學科體系包括國際貿易法學、國際投資法學、國際貨幣金融法學、國際稅收法學、國際海商法學、國際經濟組織法學等相對獨立的分支學科。而且,國際經濟法包含多種法律規范,包括調整私人國際經濟交往的民商法規范、國家的政府管理對外經濟交往的規范、調整國家間經濟關系的國際法規范。
(二)國際經濟法具有典型的涉外性
國際經濟法以國際經濟關系,即個人、法人、國家與國際組織由于從事跨越國境的經濟活動所產生的各種關系為調整對象。國際經濟法的淵源不僅包括經濟方面的國際條約和國際慣例,還包括國際民間商務慣例和各國國內的涉外經濟法規。因此,國際經濟法無論是其主體、調整對象還是法律淵源等都具有典型的涉外性。
(三)國際經濟法是一門實踐性較強的應用學科
因為國際經濟關系錯綜復雜,因此對國際經濟法的研究和學習必須把法律和經濟密切結合起來,立足于本國的實際和國際經濟發展的需要。作為一門交叉學科,學好國際經濟法須以了解和掌握國際經濟貿易基本實務操作為前提。以國際經濟法的重要內容———國際貿易法律制度為例,要學習這部分知識就必須學習國際貿易實務,包括合同的洽商和訂立、國際貿易術語、國際貨物運輸及保險、國際貨款的收付等。只有熟悉這些實務環節,才能更好地從法律角度分析和解決問題。基于以上特點、較之于其他部門法的授課,我們若想在國際經濟法課程的教學上獲得良好效果就必須對教師、高校教學管理者和學生提出更高的要求。
第一,要求國際經濟法的授課老師必須要具備扎實的法學理論功底,不僅熟悉我國的國內法,還要對國際經貿等方面的國際條約、國際慣例等有較深入的了解和研究;熟悉國際經貿實務;有廣闊的國際視野、對國際政治、經濟形勢的發展有敏銳的洞察力;具備良好的外語能力。
第二,在高校課程設置方面,基于國際經濟法綜合性和交叉性的特點,要求高校要有針對性地、科學合理地安排授課課時以及開課時間。
第三,在學生方面,學好這門課除了要求學生具備法科學生的基本素質外,還要先學好國內法,在積累一定國內法基礎知識的同時還要具備較好的外語基礎。
二、高職院校國際經濟法教學的不足和困境
目前中國高校不少專業普遍處于就業率低、專業對口率低、就業質量不高的生存窘境。要解決這種就業結構性矛盾,今后國家將以建設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為突破口,對教育結構實施戰略性調整。和本科院校相比,我國的高職院校長期以來一直以培養適應生產、建設、管理、服務第一線需要,德、智、體、美等全面發展的高等技術應用型專門人才為己任。高職院校的法學類人才的培養也應服務于這一目標。高職院校國際經濟法課程設置的核心目標應在于培養學生較高的處理國際經濟糾紛的素質,重點關注提高學生的國際經濟法學理論水平和解決國際經濟法律問題的實踐能力;在理論教學的同時更注重加強職業技能的訓練,以適應社會發展的需求。在經濟交往全球化的今天,國際經濟法作為教育部指定的十四門法學專業核心課程之一,高職院校開設這一課程對于完善法學專業學生的學科知識體系、提高學生國際法學的職業能力以及培養復合型法律人才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長期的教學實踐中,高職院校在國際經濟法授課方面還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第一,授課普遍采用講授式、以理論教學為主、方法單一。俗稱的“填鴨式”教學較為常見。即便現在很多高校已經逐步完善和更新了教學設備、教師也逐漸將電教引入課堂,但是單純通過PPT等教學工具的推廣和使用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第二,學生課堂參與度低。相較于民法、刑法、訴訟法等國內部門法,學生對國際經濟法課程的重視度不夠,缺乏正確認識。特別是由于國際經濟法案例較復雜、能引入課堂講解的案例較少,很多知識點離日常生活較遠、難度較大,因此學生學習普遍缺乏興趣和主動性。
第三,由于老師的單向講授和學生的被動接受的教學模式長期存在,課堂氣氛普遍比較沉悶,缺乏師生的互動,教學效果不理想。一方面老師在課堂上講授知識且完全占據了課堂的主導地位,很多老師往往是講滿整堂課時間,很辛苦。而另一方面學生又很消極地去接受知識,沒有能主動思考、積極參與到整個教學過程中。這最終導致學生通常應付完考試就把所學知識忘記了,理論知識非但沒有真正掌握,實踐和操作能力的提高更無從談起。
結合廣西政法管理干部學院(下稱我院)國際經濟法教學的實踐經驗,導致出現上述問題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幾點。
一是缺乏合適的教材。目前高職院校國際經濟法的授課基本都是使用本科教材。這些教材由于針對的教學對象是本科法學專業學生、人才培養目標和高職院校有一定的差異,因此更偏重理論知識,案例和實務操作等內容在教材中則較少。
二是缺乏經驗豐富的教師隊伍。現在高校的國際經濟法授課老師大多是來自國內外高校的國際法學專業畢業的碩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而且絕大多數是從大學畢業后就直接進入高校從事教學工作。“學校到學校”的學習和工作經歷導致教師隊伍普遍缺乏實務經驗,教師對國際經貿實務操作缺乏了解。而且,在長期的教學工作中很多教師缺乏求“新”和求“變”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沒能及時更新知識體系和改變教學方法無法很好地因材施教。
三是學生的綜合素質不高。由于近年來我國高校不斷擴招,錄取到高職院校的學生分數普遍不高,和本科院校相比,高職院校學生的學習能力、學習基礎和學習自覺性均較差。這也給國際經濟法這門專業程度較高、難度較大的課程教學帶來了不小的難度。
四是課程設置不合理。高職院校在開設國際經濟法課程時,偶有出現開設時間過早的問題。有些高校會在低年級學生還沒學過國內訴訟法等相關法律的情況下開設國際經濟法課程,這給老師的講授帶來很大的困難。
此外,專門的法學類高職院校中專業設置較細,但在針對不同的專業開設國際經濟法課程時往往缺乏對教學對象、人才培養目標、課時設置和授課模式等進行深入比較研究,未能有針對性地、有區別地進行課程設置。普遍存在不同法學專業在開設國際經濟法課程時,課時相同、教學模式相同、教學重點也相同等問題。
三、在創新和求“變”中走出高職院校國際經濟法的教學困境
要解決高職院校國際經濟法教學實踐中存在的以上問題和困惑,我們關鍵是要做到真正的“因材施教”,在努力創新和求“變”中尋求發展和突破。
(一)了解學生,根據教學對象來確定教學目標、教學計劃和教學方式
在專門的法學高職院校,專業都劃分的很細。以我院為例,我們就設置有貿易法律、涉外法律、東盟法律、律師助理等法律實務專業。這些專業都將國際經濟法列為必修課程。此外,司法警察專業、刑事執行等法律類專業,為了完善法學知識體系和實現培養復合型專業人才的目標,也有必要將國際經濟法列為必修或選修課程。但是針對不同的專業,由于教學目標和對象不同,我們必須在課時數的安排上加以區分。例如:貿易法律專業由于具有較強涉外性,因此需將國際經濟法課程設置為必修課,一般都開設80個以上課時。而司法警察專業培養目標不同,國際經濟法課程可開設為選修課、安排20或40個課時。而且司法警察專業不要求對國際經濟法有深入的研究和理解,再加之課時有限,我們還可以考慮以講座等較靈活方式來進行講授。而做到這些則需要我們高校的教學管理部門對每個專業做細致深入的調研、收集教師意見、合理科學地制定教學計劃。
(二)明確課程在專業課程體系中的重要地位,培養學生的職業技能
要引導學生正確認識國際經濟法課程,改變學生認為國際經濟法不重要、不實用等錯誤心態。通過設置教學重點、選用教學方法等途徑將課程內容“化難為簡”、貼近生活,真正提升學生的學習興趣和自覺性。要實現這一目標,我們不能僅僅依賴口頭的表述,更要在教學內容上抓住國際經濟法課程和我們日常生活的連接點,讓學生感受到這門課程是和我們今后的就業密切相關的,是有用的而且是有趣的。以廣西為例,我們既沿海又沿邊,毗鄰東南亞,是中國—東盟自貿區的橋頭堡、前沿陣地,我們的畢業生大多都會留在本地區就業。我們在備課時就應該有意識地把重點放在國際貿易法這一部分。尤其是廣西和東盟國家海陸相通、擁有天然優良港口,因此要尤其突出國際商貿合同談判簽訂、國際貿易支付、國際貨物運輸、國際貨運保險等章節的講授。將理論實踐緊密結合,通過有效的教學方法重點提升學生在這些領域的職業能力。此外,基于近些年中國對東南亞國家直接投資的增多,國際經濟法課程中的國際投資法部分也可作為授課的重點。而國際金融法等內容,由于教學對象、教學目標和課時等方面的限制,我們可以相對縮短這部分的課時、采用更靈活的授課方法。總而言之,國際經濟法課程要和地區經濟發展緊密結合、和學生的就業方向緊密結合、和用人單位需求緊密結合。在教學中做到重點層次分明,不同章節教學方法區分有別,只有這樣才能使這門課程真正成為一門實用的學科。
(三)要重視教師隊伍建設
一方面,在高校領導層面首先要端正對國際經濟法課程的認識和態度。在高職院校,不少教師和領導依然存有“國際經濟法無用”的想法,這種態度會導致對這門學科教師隊伍建設的忽視。另一方面,從教師本身而言,應該積極主動地在教學實踐中提升自己的理論水平、尤其是實務操作能力;避免工作惰性,通過進修、學術會議、律師實務等途徑,及時更新學科知識、積極探索新的教學方法。另外,針對目前國際經濟法教材實踐性不足的問題,授課老師在教學過程中應避免照本宣科,在完成教學任務的前提下主動完善案例素材、及時總結教學經驗、深入了解學生需求、有效提高教學質量。
四、引入案例實訓教學方法,提高國際經濟法教學質量
以我院為例,目前我院各系都已基本建立實訓室,很多學科的實訓教學體系已經初步建成并積累了一定經驗。在法律類專業方面就專門開設有律師執業技能實訓課程、刑事法綜合實訓課程、行政執法與行政訴訟綜合實訓課程和司法警察警務訓練課程。其中學院專門為律師專業技能實訓課程設置了108個課時。這門課主要針對高職律師助理專業的學生。整個授課過程包含學生模擬操作環節、評價與總結環節以及“診所式”實訓環節。教師在授課過程中主要采用要領歸納法、課堂演示法和實戰觀摩法。模擬操作環節包括書面設計、單項模擬、綜合模擬等內容,由教師選定案例資料,學生按律師辦案要求設計、制作各類法律文件,并分別扮演各類角色,直接進行案件辦理的模擬操作。目的是通過本課程的學習,使學生初步具備律師的基本職業能力和律師的實際操作能力,為學生未來從事律師職業打下實戰基礎。經過多年的實踐,該實訓課已獲得較好的教學效果,也深受學生的喜愛。相對而言,國際經濟法課程和其他課程頗多相通之處,具有較強的實踐性和操作性。因此,在傳統講授教學方法的基礎上,我們也可以將實訓教學方法借鑒到國際經濟法的教學過程中。但是,在備課時我們也應注意到這門課的特點,切勿照本宣科。
首先,專門針對國際經濟法開設一門單獨的實訓課程并不現實。畢竟受到高職院校三年學制、教學層次較低等方面因素的限制,我們只能將實訓環節融入到課程教學過程中。
其次,國際經濟法是由多個部門法組成的一門綜合性學科,學科構成較為復雜。其中國際貿易法、國際投資法、國際金融法、國際稅法等又相對獨立。因此,它很難像刑法、訴訟法等學科,通過一兩個案件的實訓教學就能把課程所學的大部分內容串聯起來對學生進行學科綜合的職業能力培訓。
再次,國際經濟法中的部分內容具有較強的實踐性,但有些理論方面的內容也較為高深、操作性較弱,如國際金融法。因此,針對高職院校的學生,并不是所有的國際經濟法內容都適合作為實訓教學的素材。而且相較于國內法,國際經濟法適用于實訓教學的案例素材也較少。因此要對這門課開展實訓,需要教師對教學形式、教學內容、課程安排等方面做更深入的研究和計劃。
總而言之,為了更好地在高職院校開展國際經濟法的實訓教學,我們應該注意以下問題。
首先,國際經濟法課程的實訓依舊離不開案例教學。傳統教學中,我們主要是依靠老師在講授理論知識的同時穿插講解案例,或者通過布置課堂練習和課后作業來讓學生復習、鞏固所學知識。雖然這些教學方法的效果有限,但這些傳統方法依舊是我們國際經濟法實訓教學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其次,為彌補傳統案例教學法的不足(如學生參與度低等情況),我們可以考慮在課堂授課過程中引入情景教學、分組討論教學等形式(尤其是針對部分實踐性較強的章節)。以國際貿易法部分為例,我們可以選擇合適的案例將國際貿易法涉及的主要環節(貿易談判、合同簽訂、合同內容、合同履行、運輸與保險、國際貿易支付、貿易爭議解決等)都串聯起來,專門設置幾個課時來開展實訓。在實訓前先給學生設置情境,分配角色和任務,提前預習和準備。在實訓過程中,讓學生主導整個實訓環節。教師通過提問、評論或點評等方式來引導學生突出重點和回歸重點。
最后,要真正提高學生的學習主動性和積極性、提高教學質量,除了改變教學方法、引入實訓教學法之外,我們還要將實訓教學環節學生的表現、參與度實實在在反映和落實到學生的學科成績中。通常情況下,學生的學科成績是由平時成績和考試卷面成績兩部分構成。如果開設實訓環節,建議高職院校應當把實訓環節的成績納入為學科成績評定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甚至可以考慮將實訓成績和平時成績、考試卷面成績獨立設置,三部分成績共同構成學生的學科最終成績。而且,要將實訓環節的成績評定和培養目標、要求等結合起來,成績評定標準要客觀、規范。這就需要我們在深入研究、設計實訓教學環節的同時,還要謹慎制定和落實科學、客觀的成績評定標準。只有將兩者相結合,才能更好地發揮實訓環節的作用,獲得更好的教學效果。
[參考文獻]
[1]劉冰.實例教學法在法學教學中的探索與應用———以國際法學科教學為視角[J].海峽法學,2014(3):110-115.
[2]王臘梅.國際經濟法教學模式重構和拓展———建立以學生為中心的自主探究式教學模式[J].法制與社會,2014(9月下):226-226.
[3]王臘梅,李旭鵬,張真真.多元法律文化下國際經濟法教學芻議[J].吉林省教育學院學報,2015(1):62-63.
[4]胡宏雁.芻議國際經濟法診所式法律教育模式[J].黑龍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14(2):141-142.
【國際經濟法課程教學問題研究論文】相關文章:
經濟法課程考核模式改革研究論文10-11
經濟法的可訴性問題研究分析論文10-10
基于旅游管理課程教學中的問題研究論文10-09
淺談國際經濟法中的識別問題論文10-10
淺談研究生國際化的課程創建論文10-09
國際經濟法中的可持續發展原則研究論文10-10
國際貿易中合同欺詐問題的研究論文10-12
小學數學教學問題及對策研究論文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