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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金融生態環境及改善論文
我國金融生態環境及改善論文【1】
摘要:社會經濟的穩定健康發展離不開現代金融的支撐,而金融支持和促進經濟發展作用的充分發揮需要以一個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為前提。
但是,我國金融生態環境存在著金融立法落后、信用體系不健全、政府監管不力等一系列問題,大大阻礙了金融功能的發揮和社會經濟的發展。
所以金融生態環境的改善直接影響到金融機制的良好運行和社會經濟的和諧發展。
本文通過分析我國金融生態環境的現狀以及存在的問題,為改善金融生態環境提出建議。
關鍵詞:金融 金融生態環境 改善措施
一、 前言
自從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的開放與發展,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獲得了較大的成就,金融在促進經濟發展中的地位也得到了很大提升。
但是我國的金融生態環境卻存在較大的缺陷,金融的進一步發展缺乏良好的內部和外部環境的支持,嚴重影響了經濟社會的和諧穩定發展。
因此,對此進行研究并構建一個合理有序的金融生態環境對于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二、 金融生態環境的含義
金融生態這個概念最早是由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在2004年底提出的,他深刻的認識到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重要性和復雜性,并提出要通過各方努力優化我國的金融生態環境。
目前金融界對生態金融的概念并沒有一個統一的界定,大多數研究者對這個概念的解釋大致分為狹義和廣義兩種。
從狹義上來看,金融生態環境指的是微觀層面上的金融的外部環境,包括法律制度、信用體系、中介服務體系、會計和審計準則、政府的監管與干預等方面的內容[1]。
從廣義上來看,金融生態環境指的是金融賴以生存與發展的各種環境,不僅包括影響金融發展的政治、文化、經濟、法律以及信用環境等外部環境,還包含了金融市場、金融機構、金融產品價格以及金融工具等各種金融體制的內部因素。
三、我國金融生態環境存在的問題
(一)金融的法律法規不健全
我國金融法律體系的缺陷日益突出,現行的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規滯后于金融改革,難以適應金融發展的新形勢。
金融市場的法律缺陷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第一,在金融市場準入方面法律門檻較高,對所有制不同的金融主體市場采取歧視性的對待,尤其是對非公有制的金融主體進入有較為嚴格的限制,這就導致了金融市場上的金融主體種類缺乏多元化。
第二,在金融機構市場退出方面,在金融機構破產的執法過程中,金融機構破產的專門法規的執行常常受到《企業破產法》以及《民事訴訟法》中企業破產清償程序的約束,金融機構在難以為繼的時候無法及時退出市場。
第三,我國沒有正式確立法人人格否認制度,在司法實踐中難以運用法人人格否認制度來追究真正債務人的責任,所以大量的債務人借助“公司面紗”來逃避債務。
[2]第四,金融產權制度不完善,難以保障股東參與治理公司權力的行使,公司的所有者缺位、管理者越位的現象十分嚴重。
(二)社會信用體系不完善
我國信用體制建設方面的一直處于十分落后的狀態,對金融活動中的信用行為缺乏制度性的約束,導致了守信的成本高、而失信的成本低的局面。
信用體制的不完善具體體現在四個方面:第一,信用體系建設缺少法律制度的支撐,尤其在信用信息的搜集、發布、應用等方面都沒有法律制度的支持;第二,金融信用信息征集和評估系統的建設處于初始階段,無法完整的搜集和評估企業和個人的信用信息,標準化的信用認證、評級以及信息管理制度還未形成,所以騙貸、金融詐騙等現象屢屢發生,給金融機構帶來巨大的損失,也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金融資金供給不足和中小企業貸款難的局面。
第三,企業過期應收帳款以及銀行的不良資產大額增加。
第四,甚至有一些企業為了進行股權融資,串通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以及審計事務所虛構報表、夸大盈利、隱瞞債務,欺騙社會大眾,極大地擾亂了金融市場的秩序。
(三)政府行政干預過多
我國作為一個行政主導型國家,政府行為很大程度地影響金融生態環境的建設。
行政干預在是我國銀行的不良資產形成的很大一部分原因。
據調查,我國與政府行政行為有關的不良資產占總額的80%[3]。
在企業的改制過程中,政府只強調稅入和就業而不關注銀行債務,這就會造成大量銀行信貸資產的流失。
一些政府部門違反相關規定,對與銀行借貸有關的土地、設備、房產等的產權登記、變更以及抵押進行亂收費。
政府還通過職權便利干預信貸過程,導致信貸不公平現象的出現。
三、 改善我國金融生態環境的措施
(一)加強金融法制建設
法律制度是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的核心,一個完善的法律制度對于規范金至關重要的融生態環境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改善金融法律環境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第一,產權,完善金融產權的法制建設,推動金融產權多元化的發展。
同時建立股東承擔金融機構經營破產責任的法律制度。
第二,融機構破產進行專門的立法,強化在企業破產清算中債權人的法律地位,使債權人可以主動申請負債超重的金融企業破產清償。
第三,出臺相關法律來規范發展會計事務所、審計事務所、評級機構等與金融活動密切相關的中介機構的行為,簡化中介手續,提高中介機構服務的規范性。
(二)完善社會信用體系
完善社會信用體系的前提就是加快誠信立法,形成有法可依的誠信金融環境。
工作的重點要放在個人和企業的征信系統的建設上,加快推進企業和個人誠信系統的建設,完善企業的銀行賬戶管理制度和社會信用搜集和評估體系,促進信用信息的有效共享。
逐步建立以政府信用為先導、企業信用為重點、個人信用為基礎的社會信用體系。
除此之外,需要再市場化的基礎上,逐步開放信用行業,鼓勵民營資本進入信用行業。
(三)加快建設金融中介服務體系
金融的發展離不開會計事務所、資產評估、信用評級機構等一系列中介服務機構的支持,通過推動和規范金融中介服務機構的發展,可為金融市場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從而金融機制運轉的效率。
這就需要規范金融中介機構按照市場化,提高中介機制運作,同時要加強監督和管理,通過立法來打擊中介機構提供虛假的信息、認證以及評估的行為,建立起高效、高質、公正的中介服務體系。
四、 總結
金融業的發展離不開金融生態環境的建設,我國金融生態環境存在著法制不健全、信用體系不完善、中介服務機構不規范、政府越位等等現象,所以金融生態環境的優化勢在必行。
必須充分發揮政府的作用,完善金融法制、社會信用體系和中介服務體系的建設,為金融和社會經濟的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和內部環境。
參考文獻:
[1]代金奎 滕春強 金融生態環境問題研究綜述 [J].濟南金融,2007
[2]趙洧平 我國金融生態環境問題的分析與思考[J].湖南城市學院學報,2007[3]趙振宇 金融生態環境問題研究[J].學習與探索,2009
我國金融生態環境的優化【2】
摘 要 金融生態是指對金融的生態特征和規律的系統性抽象,本質反映金融內外部各因素之間相互依存、相互制約的有機的價值關系。
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對維護金融業的穩定和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文章將分析我國金融生態環境的缺陷,并提出優化的建議。
關鍵詞 金融生態 缺陷 優化
一、我國金融生態概念的提出
金融生態這一概念在我國是由周小川博士(2004)最早將生態學概念系統地引申到金融領域,并強調用生態學的方法來考察金融發展問題。
自從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2004年提出金融生態的概念以后,引發了金融經濟界廣泛的討論。
他在2005年初的中國人民銀行2005年工作會議上強調指出,要進一步改善金融生態環境,把促進改善區域金融生態環境作為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為地方經濟發展服務的一項重要內容。
將生態概念引伸到金融領域,是金融理論研究的一項創造性成果,突出地體現了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的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
在金融和經濟工作中,人們在這一思想指導下,不斷探索金融生態的真諦,從生態的角度觀察和理解金融現象,尋求保護金融生態的思路和措施。
涓涓細流匯江河。
經過兩年多的大討論,金融生態思想日趨成熟,一些保護金融生態的措施和辦法不斷地被運用于中國的金融實踐,一個符合學發展觀的金融生態理論和實踐體系正在不斷地完善和形成。
二、我國金融生態環境中的缺陷
雖然我國的金融生態環境在不斷的改善,但是還是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缺乏公平競爭機制。
只發“出生證”,不發“死亡證”的國家信用擔保機制極大地破壞了優勝劣汰的生存競爭規則。
經營不善的乃至嚴重資不抵債的金融機構無法及時退出金融市場,惡化了金融生態體系,最終導致有問題類的金融機構影響了正常的金融機構。
影響了整個金融生態環境的正常運轉。
2.缺乏完善的信用制度。
我國信用制度的建設還不完善,金融生態主體作為理性的“經濟人”,他們進行活動的目的首先是追求利益的最大化。
但是在我國卻存在著“守信成本高、失信成本低”的現象,這就造成了類似劣幣驅逐良幣,失信行為不必支付過多的成本就能取得不錯的收益,而沒有制度性的約束,守信行為將逐步退出市場。
3.缺乏較強的防范風險的能力。
在經濟轉軌過程中,不同時期金融風險的表現形式有所不同,風險隱患的特征、重點都處在不斷轉移的過程中。
這些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制約著金融生態環境的改善和優化。
4.缺乏市場化的金融監管體系。
目前,我國金融業的監管體制已形成了“一行三會”的基本格局,有關金融監管的目標、主張、方法、手段也在發生積極的變化,對維護我國的金融穩定,促進我國金融業的健康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但我國目前還未形成市場化的金融監管體系,在制定防范金融風險的措施和化解手段上,均處于較初級的水平。
三、關于優化我國金融生態環境的建議
基于我國金融生態環境的缺陷,我國可以從以下幾方面進行優化改進。
1.優化金融信用環境。
可以從兩個方面入手:一是完善信用評價機制、體系和方法。
建立以政府為主導、市場化運作、社會化服務的信用評價機構,人民銀行要加強信貸征信管理,充分發揮征信系統識別和揭示風險的作用,實現征信系統的信息共享。
公安、法院、工商、稅務等部門也要在本職范圍內探索建立相關信用評價體系,加強各類信息的聯網,建立社會公眾信息庫,實現信息共享。
二是做好信用文化的宣傳工作。
加強宣傳教育,強化信用意識,提高全民的誠信水平。
力爭在全社會實現講誠信的良好風氣,實現傳統誠信文化與“經濟人”理性追求利潤最大化理念的完美融合。
2.引入獎優懲劣的正向激勵機制。
對誠實守信的客戶優惠貸款,在利率、手續、額度上進行傾斜;對誠信度差的客戶在銀行融資方面實行高門檻,對惡意逃廢銀行債務的客戶進行聯合制裁,采取不貸款,媒體暴光等措施;在黨政領導干部和公職人員中實行誠信考核機制,對確有不良信用紀錄的公職人員實行不晉升、不調動、不評先評優,促使黨政公職人員首先講誠信、帶頭講誠信。
3.完善金融生態的相關法律建設。
以健全的法制為支撐,加快出臺有關金融機構破產等法律。
必須盡快出臺《金融機構破產法》,以保護金融機構債權人利益,督促金融機構更穩健經營。
金融機構破產要建立在市場原則基礎上,破產的成本要由失敗金融機構的股東及其相關利益人來承擔,而不能再由國家財政來處置金融機構的破產。
4.完善金融監管體系。
實現對金融機構的有效監管,主要應做好:(1)監管方式逐步由事后性監管、行政審批性監管向風險預警性監管轉變,建立金融風險監控預警系統;(2)發揮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三大監管機構監管職能的同時,中國人民銀行繼續加大金融監督檢查力度;(3)監管機構及政府部門加強聯系合作,建立金融穩定協調機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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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齊越梅.我國金融生態環境分析及改進對策探析.商業文化(學術版).2008(09).
我國金融生態環境現狀及優化路徑【3】
摘要:金融生態環境是借用生態學的概念對金融內外部運行環境的形象描述。
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是金融業存在和發展的基礎,它不僅有利于促進金融業的健康發展,而且也是整個社會經濟發展的強大動力和新的增長點。
本文擬就我國金融生態環境的現狀和優化金融生態環境的路徑作深入探究,為進一步改善我國金融生態環境提供借鑒。
關鍵詞:金融生態環境 現狀 優化路徑
金融生態環境概念的提出及其內涵
(一)金融生態環境概念的提出
金融生態環境是一個具有中國特色的創新概念,這一概念的提出有著深厚的理論基礎和緊迫的實踐訴求。
1.從理論層面分析,它是以科學發展觀為理論指導的。
科學發展觀是指導發展的世界觀和方法論的集中體現,是運用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方法認識和分析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豐富實踐,深化對經濟社會發展一般規律認識的成果,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指針。
科學發展觀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就是要全面推進經濟、政治、文化建設,實現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推進經濟、政治、文化建設的各個環節,各個方面相協調;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實現經濟發展和人口、資源、環境相協調,堅持走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
金融產業的發展同樣要遵循全面協調可持續的方針。
因此,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總結我國金融發展的實踐經驗,就提出了金融生態和金融生態環境這一科學概念。
從實踐層面分析,從20世紀末到21世紀初,全球范圍爆發了不同程度的金融危機。
人們在探究其形成原因時,最初目光都集中在金融行業本身。
然而隨著研究的深入,人們逐漸認識到,由于金融是現代經濟運作的樞紐,它在促進和影響著國民經濟各個領域時,也反過來受到國民經濟的影響。
因此表現在金融方面的風險,除了部分來自金融業本身,如結構不合理、管理不完善、制度不健全等之外,其大部分的風險在很大程度上是整個社會經濟運行中各類風險集中和綜合的反映。
比如經濟發展中的大起大落、法制環境的不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滯后、誠信的缺失,這些都會制約著金融行業的發展空間,甚至引發金融風險。
由此可見,在分析金融風險成因過程中,一種更為系統、更能科學闡明金融風險實質的概念——金融生態和金融生態環境就應時而生了。
(二)金融生態環境的內涵
金融行業也是一個具有很多生態特征的生態系統,也需要一個和諧協調的生態環境。
金融生態環境是指金融組織為了生存和發展,與其周邊環境之間及其內部組織相互之間所形成的一個彼此關聯、相互作用的整個環境體系。
它包括了經濟環境、信用環境、法治環境、市場環境、制度環境等,還包括金融體系內部各要素,如金融市場、金融機構、金融工具、金融產品等一整個相互影響、相互作用的生態系統。
一個和諧、可持續發展的金融生態環境不僅有利于金融業的可持續發展,而且也有利于整個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它是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基本實現現代化的有力保證,也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
我國金融生態環境現狀
(一)我國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取得的成績
1.金融業內部生態環境日益改善。
主要是區域貨幣市場融資和投資功能不斷增強,銀行間同業拆借模式不斷創新,引導和規范了銀行與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拆借,支持和引導債券結算代理業務,推廣和使用場外融資電子備案系統等,有力地促進了區域貨幣市場的發展;資本市場的功能與結構不斷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逐步建立,高科技企業融資方式不斷創新,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發行公司債券籌集資金,改變了債券融資相對滯后的狀況,促進了資本市場的協調發展。
2.金融機構的外部生態環境不斷改善。
隨著社會誠信體系的建立與健全,有關金融法律法規的制定與執法力度的加強,金融法律環境不斷優化,銀企合作日益增強,銀行體系的信貸不良率和損失率逐年下降。
據銀監會統計,2000年我國信貸資產不良率為13.21%,到2010年則降到1.14%。
這一數字充分說明我國金融資產的運行是安全的,金融生態環境良好。
3.金融業對實體經濟的支撐和促進作用日益顯現。
我國金融業以資金流向變化和信貸結構調整推動著我國經濟的發展與結構的調整。
金融業在將資金集中流向重點行業和領域的優質項目的同時,盤活存量,調整新增貸款中的短期貸款與中長期貸款的比例。
減少對國家宏觀調控政策限制的行業貸款;增加對國家調控政策中鼓勵當地具有優勢的行業的貸款,有力地支持了整個國民經濟平穩快速地發展,對中央保增長、調結構、促和諧的戰略目標的實現提供保障。
據銀監會有關資料統計,近十年來,銀行發放貸款增量與GDP總額增量呈完全正相關的關系,銀行業對GDP增長的貢獻率也在穩步上升,金融對整個國民經濟發展的支撐和促進作用日益顯現。
(二)我國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存在的問題
金融生態環境改善的同時,我國金融生態環境建設還存在不少問題,具體為:
1.地方政府的某些行為對金融資源配置的不利影響。
由于政治體制改革滯后、社會誠信環境不健全等一系列原因,地方政府掌握了土地、礦產等基本要素資源的控制權以及對各種活動幾近絕對的市場準入權。
在這樣的體制環境下,金融體系必然會屈從于行政權力,金融資源的配置必然會服從于行政權力的意志。
這種體制性的弊端使得地方政府在很大程度上掌握了對金融資源的事實上的配置權。
現有的研究表明,當前經濟運行中存在的一個突出問題是對土地、礦產、水資源等一系列自然資源的管理體制滯后。
它與官員行政考核制度中存在的一些弊端相結合,助長了地方政府行為的市場化、短期化傾向,對經濟發展路徑與宏觀調控政策產生了不利的影響,并削弱了以貨幣政策為主的市場化調控政策的效力。
盡管目前已經在相關領域進行了一些嘗試性的探索,比如土地流轉制度的改革,但是迄今為止還不是很完善。
根據央行的一項調查,在轉軌時期,由于政府部門的行政干預導致的不良貸款占到了70%-80%。
一些地方政府為支持本地企業發展,暗中為逃廢銀行債務的企業撐腰,甚至慫恿或幫助企業逃廢銀行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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