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起訴狀常用的范例
導語:日常糾紛是我們時有發生的,一旦要將糾紛付諸于法庭的話,我們就需要運用到起訴狀,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準備的起訴狀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歡迎閱讀,僅供參考,更多相關的知識,請關注文書幫
起訴狀常用的范文【方案一】:
原告:鐘某,男,漢族, 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北京市XX區XXXXXXXXXXX,電話 XXXXXXXXXX
被告:鐵道部XX局,地址:北京市XX區XXXXXXXXXXX,電話:X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
案由: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合同糾紛
訴訟請求:
1. 請求貴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賠償金XXXXX元;
2. 本案的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原告住北京市海淀區XX路XX號,200X年XX月XX日,被告要對原告住地實施土地開發與房屋改造,遂與原告簽訂了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協議(合同編號:XXXXXXXXX),協議約定拆遷補償方式為產權調換。
2008年XX月XX日,被告與原告聯系,說置換房屋已竣工,要求原告回遷。但原告到已建樓盤實地觀察才發現,原協議簽訂時被告說只蓋16層,但實際上被告卻蓋了18層。 根據《合同法》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被告的加層行為致使原告在簽訂協議時所預期的房屋狀況與被告交付房屋的狀況出現差異,被告的行為已構成實質上的違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被告的設計規劃由當初的16層變更為18層,首先要經過北京市規劃委的許可,其次要通知原告,以便原告重新行使對回遷房屋的選擇權。但時至今日,被告在未履行任何相關告知義務的情況下,就冒然強使原告回遷,并告知如果不及時回遷,到期就收回周轉房。 原告本想就上述問題與被告友好協商,達到一個雙贏效果,無奈被告一直態度強硬,拒絕原告的合理提議,從而給原告帶來了精神和經濟上的雙重壓力。
綜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特向貴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保護原告之合法權益。
此致
海淀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鐘XX
2009年1月20日
以上訴狀有兩點請您注意:
一,賠償的數額認定。
如果安置補償協議沒有相關約定,那么就要根據其他證據來證明訴求中的具體數額,換句話說,如果要求的賠償數額沒有合理、合法的依據,人民法院是不會支持的。
律師的初步建議是,可以根據實際所加的兩層,將其折合成商品房價值,然后除以原規劃中的所有戶數。
打個比方說,所加兩層經評估為100萬元,原規劃一共有100戶,則所要求的賠償為100萬元/100戶=1萬元/戶,即您可以要求賠償金1萬元。
起訴狀常用的范文【方案二】:
原告: 男 歲 籍貫: 工作單位: 地址:蘇州工業園區
被告: 男 歲 籍貫: 工作單位: 地址:蘇州工業園區
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人支付逾期。
2、判令被告人支付逾期
5、判令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及理由:
原告于2007年11月30日與被告協商約定,由被告租賃原告位于蘇州工業園區唯亭鎮約計2000M2,并簽訂了房租合同。租賃范圍為原告房產證名下的大酒店內的所有設備及設施。租賃期限為8年(從)。租賃價格為前五年為人民幣49.8萬元,后三年每年租金為人民幣56萬元。支付方式為每半年的前一個月支付全年租金的一半。
被告于2009年 月 日支付租金10萬元后,至今未支付剩余的租金39.8萬元及2011年上半年租金24.9萬元。經原告多次催繳,被告依然沒有支付上述款項。
原告認為:被告于原告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房屋租賃協議,對租金的數額達成了共識,原告依據協議的內容將房屋完好的交付被告使用,被告負有支付租金的義務,被告的上述行為不僅違背了雙方合同的約定,構成了法律上的違約行為,而且嚴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給原告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綜上,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原告依據我國《民法通則》、《合同法》及《民事訴訟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特向貴院提起訴訟,懇請依法判決
此致
蘇州市工業園區法院
附:
合同副本 壹 份。
本訴狀副本 壹 份。
原告人:2011年 日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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