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山東省省長郭樹清在“兩會”《政府工作報告》中關于落實2016年全省主要預期目標中提出:“加快基礎教育綜合改革,全面推開中小學校長職級制和去行政化。” 山東將在7個設區市先行探索、試點的基礎上,2016年在全省17市全面推行中小學校長職級制改革,全面推進教育家辦學。
4月12日至15日,全省基礎教育綜合改革專題研討班在省行政學院舉行。日照市市長劉星泰做中小學校長職級制改革探索的專題講座,省編辦主任劉維寅主持專題研討,并就全省全面推開中小學校長職級制作出部署。

山東將校長職級制改革作為學校等事業單位去行政化的“破冰之舉”,作為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實現教育家辦學的重要舉措。
取消學校和校長行政級別,列入改革范圍的中小學和校長一律取消行政級別,實行職級制管理,實現校長隊伍專業化、職業化。
建立校長選聘機制和后備人才選拔培養機制,包括校長后備人才、遴選、職級評定、績效薪酬、任職交流、延長退職年齡、退出等一整套制度體系。
建立校長職級薪酬制度,設置一定數量和層級的校長職級,并配套建立薪酬制度,所需資金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建立績效考核制度,考核結果作為職級評定與晉升、崗位聘用、表彰獎勵、績效工資發放、誡勉降職、解聘及任期屆滿考核的重要依據。
擴大中小學辦學自主權,推進政校分開、管辦分離,賦予校長在副校長提名、中層干部聘任、教師聘任等方面的用人權,擴大學校在職稱評聘、評先樹優等方面的評價權,在績效工資、優秀教師激勵等方面的分配權,在內部機構設置、課程開發、教育質量評價等方面的管理權。
完善學校內部治理結構。建立健全校務委員會制度、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和家長委員會制度,形成決策、執行、監督相對分離、相互制約的運行機制。
建立“底線管理+特色發展”中小學辦學評價體系,建立學生、家長及第三方評價學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