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珠海市保障房嗎?具體情況怎樣?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珠海市保障房最新消息,供大家閱讀參考。
珠海市保障房【1】
為確保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市國土資源局將采取措施落實我市房地產調控政策,加大住宅用地供應力度,加強土地出讓監管。
國土資源局相關負責人明確,珠海將加大住宅用地供應力度,積極推進土地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目前該局正在開展2017-2019年經營性用地出讓計劃的編制工作,將根據各區提供經營性用地出讓計劃進行匯總并報市政府審定。
統籌全市經營性用地出讓工作,合理調控全市經營性用地出讓規模和出讓時序,防止區域分化拉大或出現局部區域過熱,保障住房供應量,平衡市場供給。
同時,將強化土地購置資金的監管,提高競買土地保證金的比例,企業和個人競買土地保證金不得低于出讓底價的50%。
進一步加大用地批后監管力度。
對重點監督的房地產大企業和大地塊的土地出讓合同履行情況進行全程監管,督促其按期開工建設,防止用地單位出現“囤地、囤房”現象,及早發現土地閑置的苗頭,及時處理,保障住房正常供應。
珠海保障房政策包含些什么內容?【2】
保障房解決了一些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無力通過市場租賃或購買住房的問題,體現了政府以人為本的民生情懷。
從市住規建局采訪獲悉,《珠海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創新實施方案》已正式通過并開始實施,該方案明確,到“十二五”期末,全市保障性住房覆蓋面要達到20%左右,并規定公租房面積以40平方米左右為主。
據統計數據顯示,2011-2013年,珠海已基本建成各類保障性安居工程10675套,竣工7148套,入住6528套。
其中提供廉租住房761套。
那么,對購房者來說,是否有資格申請保障房?該如何申請?珠海在建保障房有哪些?下面對珠海保障性住房工程進行分析,解讀。
珠海保障性房主要分類有:經濟適用房,廉租房介紹,公共租賃房,墾區危房改造
珠海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
1、必須以家庭的名義申請;2、申請家庭成員必須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請家庭成員之間的關系必須是夫妻或父母子女關系; 3、所有申請家庭成員都具有本市戶口,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
4、家庭年收入低于“3人戶及以下5萬元、4-5人戶6萬元、5人戶以上7萬元”的中低收入家庭標準; 5、家庭資產在中低收入家庭標準的6倍以下,家庭資產包括房產、汽車、有價證券、投資(含股份)、存款(含現金和借出款); 6、家庭無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12平方米以下。
有下列幾種情況的,不能申請或參與申請購買社會保障性商品房: 1、申請之日前五年內有購買或出售房產的; 2、通過購買商品房或作為商品房代理人落戶珠海的; 3、以投靠子女方式落戶珠海的; 4、離婚前已享受過**住房優惠政策; 5、離婚時間不足2年的。
申請社會保障性商品房的程序:
1、領表:憑戶口簿、身份證向社區居委會領取《社會保障性商品房申請表》。
2、填表:按要求如實填寫。
3、申請:向戶籍所在地居委會提交申請表和相關資料。
4、初審:居委會組織對申請人的戶籍、收入、資產、住房等情況進行初步審查,并在社區公示后報街道辦審核。
5、審核:街道辦組織對居委會報送的申請人的家庭情況進一步核實,簽署審核意見,將申請表及相關材料提交住宅辦。
6、打分:市住宅辦按本辦法規定對申請人進行打分,將申請人的分數及其他相關情況進行公示。
7、批準:市住宅辦進行復核后,報市建設與管理局批準。
8、輪候:市住宅辦對取得購房的申請人進行公告并進入輪候系統。
9、配售:市住宅辦按得分等情況,組織進行抽房號、配房及辦理相關購房手續。
10、交房:根據合同約定的交房時間,辦法交房手續,遷移戶口。
以上是對珠海保障房政策的一個解讀,在申請之前先確定自己是否在申請的條件范圍之內。
珠海保障房申請條件是什么?流程怎么走?【3】
保障性住房是與商品性住房相對應的一個概念,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為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標準、限定價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賃住房構成。
我國大力加強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進一步改善人民群眾的居住條件,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那么申請一套珠海保障性房需要什么條件及申請的程序怎么走,應該準備些什么資料呢?小編為大家詳細解讀如下:
珠海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
1、必須以家庭的名義申請; 2、申請家庭成員必須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請家庭成員之間的關系必須是夫妻或父母子女關系; 3、所有申請家庭成員都具有本市戶口,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
4、家庭年收入低于“3人戶及以下5萬元、4-5人戶6萬元、5人戶以上7萬元”的中低收入家庭標準; 5、家庭資產在中低收入家庭標準的6倍以下,家庭資產包括房產、汽車、有價證券、投資(含股份)、存款(含現金和借出款); 6、家庭無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12平方米以下。
有下列幾種情況的,不能申請或參與申請購買社會保障性商品房:
1、申請之日前五年內有購買或出售房產的; 2、通過購買商品房或作為商品房代理人落戶珠海的; 3、以投靠子女方式落戶珠海的; 4、離婚前已享受過**住房優惠政策; 5、離婚時間不足2年的。
申請社會保障性商品房的程序:
1、領表:憑戶口簿、身份證向社區居委會領取《社會保障性商品房申請表》。
2、填表:按要求如實填寫。
3、申請:向戶籍所在地居委會提交申請表和相關證明資料。
4、初審:居委會組織對申請人的戶籍、收入、資產、住房等情況進行初步審查,并在社區公示后報街道辦審核。
5、審核:街道辦組織對居委會報送的申請人的家庭情況進一步核實,簽署審核意見,將申請表及相關材料提交住宅辦。
6、打分:市住宅辦按本辦法規定對申請人進行打分,將申請人的分數及其他相關情況進行公示。
7、批準:市住宅辦進行復核后,報市建設與管理局批準。
8、輪候:市住宅辦對取得購房的申請人進行公告并進入輪候系統。
9、配售:市住宅辦按得分等情況,組織進行抽房號、配房及辦理相關購房手續。
10、交房:根據合同約定的交房時間,辦法交房手續,遷移戶口。
申購社會保障性商品房需提供的材料:
1、按要求填寫的《社會保障性商品房申請表》。
2、提供每個申請家庭成員的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離婚的提供離婚證、未成年子女撫養證明,喪偶的提供相關證明。
3、戶籍所在地、現居住地房產的證明資料,申請家庭成員所擁有的其他房產產權資料(上述房產,私房提供產權證或購房合同,租住公房提供租賃合同)。
4、有工作單位的提供單位住房分配情況證明。
5、申請家庭成員上一年度收入證明(工資收入含獎金、各類補貼、加班費或其他收入)及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
6、個體工商戶或投資辦企業的,提供經營執照及上年度個人所得稅的繳交憑證或其他相關繳稅證明。
7、未就業的提供失業證或其他相關證明。
8、已享受過**住房優惠政策的,提供與相關部門簽訂的原住房騰退協議等證明材料。
9、住僑房的,提供法院的判退法律文書或僑務部門出具的符合落實華僑政策的證明。
10、因就學(不含出國留學人員)、服兵役等原因遷出戶籍的,提供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證明。
11、現役軍人提供經市民政局(雙擁辦)確認的符合轉業安置珠海條件的證明材料。
12、因支援內地建設、上山下鄉等原因遷出戶籍,現已返回本市定居且戶籍回遷的,提供相關證明。
13、因在本市大中專院校讀書取得本市戶籍,且畢業后直接在本市落戶的,提供畢業證書。
14、申請家庭成員有殘疾的,提供殘疾證明。
15、優撫對象、軍烈屬家庭的,提供相關證明。
上述材料涉及各類證件或合同的,應提交經申請人簽字確認的復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