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社部、財政部共同印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2017 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我們知道2017年各地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將上調!以下是具體信息,歡迎大家閱讀!
2017年各地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1】
經國務院批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日前共同印發《關于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決定從2017年1月1日起,為2016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
據悉,這是我國連續第13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
在經濟增速持續放緩、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壓力增大、人口老齡化加速的形勢下,國家繼續堅持提高退休人員養老金,將使8900多萬企業退休人員和1700多萬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從中受益。
我國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標準在經歷了11年連續以10%左右的幅度上漲以來,從2016年起漲幅下降至6.5%,且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與企業退休職工并軌上調。
對于養老金增幅降低的原因,人社部相關負責人解釋稱,今年按5.5%左右調整退休人員待遇,是國務院綜合考慮我國經濟發展新常態和人口老齡化新形勢,慎重做出的決策。
調整基本養老金,不僅要考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上漲和職工工資增長情況,還要考慮基金支付能力和財政承受能力;不僅要考慮廣大退休人員當前切身利益,也要考慮養老保險制度長期可持續發展和廣大退休人員的長遠權益保障。
通知提出,各地區要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合理確定調整水平和調整辦法,對調整養老金工作的組織領導、工作進度、資金保障等作出周密安排。
各地上調養老金的方案要在2017年5月31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后組織實施。
人社部有關負責人介紹說,今年在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面將繼續實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
江蘇養老金上調5.5% 涉730萬退休人員【2】
4 月14 日,人社部消息,近日,人社部、財政部共同印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2017 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決定從2017 年1 月1 日起,為2016 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6 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 左右。
記者了解到,此次調整,將惠及江蘇近730 萬名退休人員。
據了解,江蘇已連續11 年以10% 左右的幅度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2016 年又提高7% 以上,全省平均養老金水平達到2620 元,是2010 年的1.79 倍。
值得關注的是,去年江蘇首次統籌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這向建立覆蓋全體參保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合理調整機制邁出了重要一步,也在消除基本養老保險“ 雙軌制” 征程上邁出了重要一步。
全省近730 萬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得到提高,其中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增幅達到7.1%,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增幅達到5.6%。
這個調整方案既鼓勵多繳多得、長繳多得,又合理拉高抬低、防止差距過大,較好體現了公平與效率相結合的原則。
此次國家明確了上調比例后,具體到領取養老金的人,什么時候才能拿到增加的這筆錢呢? 現代快報記者注意到,人社部在通知中明確,各地區要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合理確定調整水平和調整辦法,對調整養老金工作的組織領導、工作進度、資金保障等作出周密安排,于5 月31 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后組織實施。
記者從江蘇省人社廳了解到,全省養老保險工作會議日前召開,今年江蘇將繼續合理適度調整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按照國家統一部署,今年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統籌調整工作即將啟動,各地已提前做好相關準備,確保江蘇省實施方案出臺后迅速平穩落實到位。
今年1 月1 日起增加的養老金,將盡快補發到位。
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約5.5% 各地自行提高將問責【3】
自行提高調整水平將問責
人社部數據顯示,去年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總收入是2.84萬億元,總支出是2.58萬億元,當期結余是2600多億元,累計結余是3.67萬億元,可以確保17個月的支付。
但是,我國基本養老保險是以省級統籌為主的現收現付制度,不同省份之間的養老金運行狀況存在較大差異:高的省份,能夠保障50個月的支付;特別困難的省份,當期收不抵支,累計結余也基本上用完,且當期收不抵支的省份數量在增加。
很顯然,養老金的運行壓力較大,也必然給養老金持續大幅上調帶來影響。
2016年,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養老保險制度“并軌”后進行首次調整,根據調整要求,總體調整水平為2015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
然而記者發現,仍有一些省份的調增幅度高于6.5%的標準。
對此房連泉表示,養老金一旦出現收不抵支的情況,將需要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兜底,在一些經濟欠發達的地區,養老金收支狀況不好,但是,老百姓對養老金的期望值反而比較高,希望增長幅度多,也進一步增加當地養老金的收支壓力。
《通知》強調,各地區要嚴格按照兩部門批準的實施方案執行,把各項調整政策落實到位,不得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
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的地區,將予以批評問責,并相應扣減中央財政補助資金。
房連泉認為,此前十幾年我國養老金增長幅度都是10%的高增長,隨著近年來人口老齡化,經濟增速放緩,企業降費減負等影響,養老金收入增幅在縮小,部分地方甚至出現入不敷出,必須要對基金支出端進行控制。
尤其是一些養老金當期收不抵支的地方,需要依靠財政補貼維持發放,如果不嚴格控制增長幅度,將面臨更大的資金運行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