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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東莞積分入戶制度
大家了解過2017東莞積分入戶制度嗎?如果要申請東莞積分入戶的朋友可以閱讀:以下小編整理的最新東莞積分入戶制度,歡迎閱讀!
東莞2017積分入學申請時間,請別錯過了【1】
最近有很多家長問2017年積分入學的申請時間在什么時間
下面小編為你整理了往年的申請和公示時間以供參考
年份 | 申請起始日 | 申請截止日 | 錄取公示日 | 最后公示日 |
2013年 | 3月4日 | 5月31日 | 7月1日 | 7月7日 |
2014年 | 4月21日 | 6月20日 | 6月30日 | 7月5日 |
2015年 | 3月23日 | 6月5日 | 6月23日 | 6月29日 |
2016年 | 4月29日 | 6月12日 | 6月29日 |
7月5日 |
很多家長或許還覺得:2017年積分入學還還早著呢,現在準備是不是太早了。事實不是你想象的那樣:時間還早,可以慢慢來。
1、首先,居住證制度改革,你若還沒有東莞的居住證,現在去登記,等你拿證較快也是7個月后的事情,你可知道,今年積分入學,有多少家長因為沒有居住證、現辦來不及、居住證過期,而撲街的,好多好多……
2、按照2016年的積分入學政策,多項加分的統計時間是截止到上年度的12月31日,比如個稅、企業納稅、契稅,等等,現在距離2016年結束還有5個月時間,你難道沒想過,這5個月可以真正為自己增加些分數,提升下優勢嗎?
3、未雨綢繆是積分入學的主流,臨陣抱佛腳不靈了、真的不靈了。時間越充裕,準備就更加充分,就越加安全,這是不爭的事實。
2017年的東莞積分入學申請,將在3月份開始,5月底或6月初結束,想拿公立學位的家長早就該開始準備了:對于條件不占優勢的家長,應該更加想方設法做好充足的準備,而不是無助的等待:
1、 暫住證確定居住時間問題,在《操作指引》里有詳盡的描述,作為家長只要您之前有辦過暫住證,還找得到原件,不管幾本、不管是否連得上、連同您的居住證一起提交,由公安部門對累計的居住時間予以確認;
2、 營業執照確定服務年限問題,有些家長之前有實際經營,或已注銷,只要還找得到原來營業執照的復印件或者注銷通知書,不管你經營過幾間公司,或許都已經注銷掉了,但是憑如上資料也可以由工商部門對服務年限予以確認;
3、 超生以外的違規加分問題,超生是直接沒有分數加的,那么未婚生育第一胎的,未經批準生育第二胎的呢,《方案》、《指引》里沒有詳盡描述,但是《計生申報表》對于以上兩種情形且夫妻已經接受處理完畢的,憑《戶籍地計生證明》、《罰款收據》也是有分數加的;
4、 《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等“搭車收資料”問題,有部分鎮街,需要家長提交材料時,提供《流動人口婚育證明》,且說明不提供此件拒收材料,這也屬于明顯的“搭車收資料”,放在平時,家長同志們甚至都不知道此為何物?這個本本是有戶籍地計生辦開具的;
5、 學歷驗證的問題,2016年報考高中、中專學歷均需要報告,而高中、中專學歷做時,還需要一個學校證明,所以,廣大家長要規劃好時間,分分分、我們的命根,分分必爭!
《東莞市積分制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細則【2】
為統一和規范全市人才積分制入戶工作,加快人才入戶辦理,根據《東莞
市人才入戶管理辦法》,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申請對象
(一)基本條件。申請入戶我市,須同時符合以下五項條件:
1.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就業、經商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2.無違反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的規定;超生的,夫妻雙方
必須接受處理完畢滿5年;其他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夫妻雙方必須接受處理完
畢。
3.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及其活動,無刑事犯罪記錄。
4.在廣東省內參加社會保險。
5.持我市有效《廣東省居住證》。
(二)積分條件。根據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建立積分指標體系,對申請人
申請入戶的條件進行量化評分,當申請人累計積分達到規定分值100分時,經公
示無異議的,獲得入戶資格。
二、申請積分制入戶所需資料
申請人申請時,應一次性提交所需資料(屬本人持有證件證明的收取復印件
核驗原件,屬專為本次申報出具的證明材料收取原件,下同)。需隨遷人員的,
應在申請時一并提出。
(一)基本資料。申請人提出積分制入戶申請時,應完整提交以下基本資料:
1.申請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申請人及隨遷人員的戶口簿。
2.申請人本人有效《廣東省居住證》。
3.戶籍地鄉鎮(街道)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4.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及其活動、無刑事犯罪記錄的聲明(現場填報)。
5.在莞就業、經商證明材料。(1)就業的,提供以下任一種材料:勞動合同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單位證明;(2)以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等形式在莞
工作的,提供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3)經商的,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副本。
(4)代理制保險營銷員,通過核查其在莞參加社會養老保險情況作為在莞從業的
依據。
6.目前在我市參加社保的,提供姓名和身份證號碼;目前在省內其他城市參
加社保的,提供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證明。
(二)積分材料。申請人應按照《東莞市積分制人才入戶計分標準》,提供
相應積分項的證明資料,不能提供有效證明資料的不得通過審核或加分。《東
莞市積分制人才入戶計分標準》各積分項目提交材料要求如下:
1.文化程度。申請人提供學歷證書。其中,提供大專及以上學歷證書必須
是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畢業證書,且需出具《中國高等教育學歷
認證報告》。在教育部學信網或廣東省人力資源部門技工教育網站上查詢到個
人學歷情況的,可不用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但必須在遞交申
請當日,向受理點提交以上網站有效的驗證查詢碼。
2.職業資格、專業技術職稱或行業注冊執業資格。申請人提供職業資格證
書、專業技術職稱證書或行業注冊執業資格證書。
3.參加社會保險情況。在我市參加社保的,提供姓名和身份證號碼;在省內
其他城市參加社保的,提供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證明。
4.工作時間。選擇以在我市繳納社會保險年限計分的,提供申請人身份證
號碼由社保部門直接核實;選擇以工作年限計分的,提供勞動合同(2008年前的
勞動合同須辦理鑒證),由人力資源部門審核;選擇以在我市經商營業年限計分
的,提供在我市依法登記注冊的個體工商戶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由工商
部門審核(以上三種計分方式三選一)。
5.年齡情況。由積分制入戶信息管理系統自動評分。
6.居住時間。選擇以居(暫)住證核定的,提供歷年流動人口居(暫)住證;選
擇以在莞工作時間核定的,由系統根據在莞工作時間核定結果自動計算;選擇以
新莞人信息服務管理系統核定的,提供身份證(以上三種計分方式三選一)。
7.居所情況。提供自有居所的房地產權證或已辦理合同備案的購房合同(非
住宅類房產、自有居所所在鎮街與申請入戶鎮街不一致的均不加分)。
8.參加我市社區志愿服務、志愿者服務。參加我市志愿者服務的,提供由
鎮街團委、志愿者服務中心開具的其在本鎮街內參與志愿服務的時數證明;參加
我市社區志愿服務的,提交《社區志愿者服務積分入戶審核表》。
9.參加義務獻血。提供東莞市中心血站出具的《無償獻血證》。
10.慈善捐贈。提供慈善組織捐贈證明。
11.表彰獎勵。提供榮譽證書。
12.個人投資。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副本。
13.納稅情況。填報《納稅情況登記表》,并根據具體情況提供繳稅憑證。
14.科技方面。提供發明專利或優秀科技成果相關證書。
15.技能競賽。提供參加國家、廣東省及我市人力資源部門(或原勞動部門)
主辦或與部門、行業組織聯合舉辦的職業技能競賽獲得獎項相關證書。
16.納入我市計劃生育屬地管理。由本人申報《東莞市積分制人才入戶計劃
生育證明》,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已上環的,提交上環證明或現居住地計生
服務所出具的半年內的查環查孕證明;已結扎的,提交結扎證明。
17.地區引導。由積分制入戶信息管理系統自動評分。
18.企業引導。由受理部門在受理時根據申請人提供的勞動合同或者工作證
明在系統上勾選企業名稱及機構代碼;由社保部門核實繳納社會養老保險的單位
與工作單位一致及繳納時限。
19.對口幫扶。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
20.選拔考試。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由鎮街人力資源部門根據市委組織部
、市人力資源局提供的詳細名單核實評分。
三、積分制入戶申請辦理程序
申請積分制入戶的,按照“一口受理、并聯審核”的要求,由各鎮街新莞
人服務管理部門負責受理,相關職能部門和機構負責審核、評分。
(一)申請受理。申請人原則上向自有居所所在鎮街的新莞人服務管理中心
申請入戶;無自有居所的,向工作單位所在鎮街的新莞人服務管理中心申請入戶
。申請方式有兩種:一是直接到鎮街新莞人服務管理中心受理窗口申請;二是登
錄新莞人服務管理局網站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成功后,須到鎮街新莞人服
務管理中心確認報名。申請人提交申請資料后,窗口工作人員應將申請人基本
信息錄入積分制信息管理系統,建立積分檔案,現場打印受理回執,同時對申
請人提交的各類紙質資料歸檔處理。各鎮街新莞人服務管理中心應于受理之日
起2個工作日內將資料移交相應職能部門或機構審核。
(二)資料初審。在收到鎮街新莞人服務管理中心移交的資料后,初審職能
部門和機構應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并登錄積分制信息管理系統對審查資料
所涉及的指標內容進行評分。申請人可登陸東莞市新莞人服務管理局網站查詢
審核進度。
(三)資料復審。資料初審完成后,各鎮街新莞人服務管理中心于當天確定
入戶候選人員名單(積分達到100分),并提交轄區計生部門、公安部門核查是否
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是否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及其活動、是否有刑事犯罪記錄
,核查工作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
(四)查詢公示。申請人可在提交申請資料10個工作日之后,登陸東莞市新
莞人服務管理局網站查詢復審結果和最終積分。鎮街新莞人服務管理中心根據
申請人資料審核情況,將符合入戶基本條件且積分達到100分的申請人列為入戶
候選人員,在新莞人服務管理局網站動態實時公示7天。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受
理鎮街新莞人服務管理中心于當天發放《東莞市人才入戶卡》,加蓋新莞人服
務管理中心公章有效。
(五)復核核查。申請人對入戶資格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在受理部門告知
審核結果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核;受理部門應當自收到復核申請之日起5
個工作日內完成核查,并將復核結果書面告知申請人。
(六)檔案激活。對于未獲得入戶資格的申請人,納入積分制檔案管理。積
分情況如有調整并達到入戶規定分數的,可向鎮街新莞人服務管理中心重新提
出入戶申請,補交相關證明材料,激活積分管理檔案,避免反復提交資料的現
象出現。
四、戶口遷移
(一)申請入戶。申請人可在6個月內,持《東莞市人才入戶卡》到擬入戶地
公安分局填寫《東莞市入戶人員信息表》(公安部門根據人口信息采集要求制訂
)和《入戶申請審批表》,辦理入戶手續。逾期未辦理入戶手續的,視為放棄入
戶資格。
(二)入戶資料。申請人辦理入戶手續時,除提交《東莞市人才入戶卡》外
,還需根據自身實際按如下情況提交相應證件、證明材料:
1.申請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廣東省居住證。
2.已婚、再婚申請人需提供結婚證,離異、再婚人員須收取歷次離婚證、
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調解)書。非婚生育的未婚申請人需收取未婚證明;申請
人喪偶的,另收取配偶死亡證明或戶口注銷證明材料;因喪偶再婚的,除收取前
配偶死亡證明文書外,如戶口簿不能反映與前配偶夫妻關系,還應收取與前配
偶結婚證或當地公安、民政部門出具的夫妻關系證明等相關材料。
3.隨遷人員居民身份證(16周歲以下可不用提供)、戶口簿、廣東省居住證
(16周歲以下可不用提供)。入戶人屬未成年人的,需提供《出生證》或《出生
醫學證明》。隨遷子女屬收養的,以《收養登記證》代替《出生證》或《出生
醫學證明》。申請人屬離婚或再婚,隨遷與前配偶所生未成年子女(或屬非婚生
育的),需提供子女撫養歸屬法律文書。
4.遷入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地產權證》或已辦理合同備案的購房合同。
(三)入戶辦理
公安部門自受理戶籍遷入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人的人口信
息、戶籍資料審核,并通知申請人領取戶口準遷證明。申請人持戶口準遷證明
及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回原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戶口遷移證,再憑兩證及
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到遷入地公安分局戶政辦證窗口(莞城、石龍、虎門公安分
局轄下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任何鎮街、部門、社區不得增設額外的入戶條件
和程序,任何組織、機構及社區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或延誤具有入戶資格的申
請人入戶,不能向入戶人員收取工本費之外的任何費用。
(四)入戶通報。公安部門要及時將戶籍遷入人員情況通報轄區社區居委會
,并每月定期將人才積分制入戶辦理情況匯總報至新莞人服務管理部門。
五、本實施細則自2014年4月2日起實施,實施機關需要對本實施細則內容進行修訂的,應當根據《東莞市人才入戶管理辦法》和細則實施情況報市政府
批準。
六、本實施細則由市新莞人服務管理局、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注:①二級指標中沒有標明年限的,無年限限制。②申請人凡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經查實的,受理單位5年內不得接受其入戶申請。③新莞人申請積分制人才入戶時,如系統無居住情況記錄的,需填寫《新莞人信息采集表》建立積分檔案。④正向加分項目中,不能提供有效的相應資料者不得分。
一級指標 |
二級 指標① |
三級指標 |
指標分值 |
所需資料及有關說明 |
個人素質 個人素質 |
文化 程度 |
本科及以上 |
80分 |
1、由本人提供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若申請人提供大專及以上學歷證書的,必須是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畢業證書,且需出具《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教育部學信網或廣東省人力資源部門技工教育網站上查詢到個人學歷情況的,可不用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但必須在遞交申請當日,向受理點提交以上網站未使用過的網上驗證查詢碼,查詢碼可寫在畢業證復印件的右上角)。 3、高中學歷層次包括:普高、中專、職高、中技。 4、高級技工學校和技師學院畢業生分別參照大專、本科學歷積分。 5、教育部門和人力資源部門根據畢業證書、驗證證明或查詢碼進行文化程度核查和評分。 6、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計分,不累計加分。 |
大專 |
60分 |
|||
高中 |
20分 |
|||
職業資格或專業技術職稱 |
高級職稱、高級技師 |
100分 |
1、由本人提供技能等級或技術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計分,不累計加分。 3、具體目錄見我市公布的《適用于積分制業務的職業資格(專業技術職稱)名錄》、《適用于積分制業務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分類表》。 4、職業資格證書由人力資源部門從“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全國聯網查詢系統”作出查驗。職稱證書由人力資源部門通過“市人力資源局專業技術資格查詢系統”作出查驗,不能在該系統作出查驗的,須先到工作所在地人力資源分局辦理資格確認。 |
|
中級職稱、技師 |
90分 |
|||
高級工 |
80分 |
|||
初級職稱、中級工 |
60分 |
|||
初級工 |
30分 |
|||
執業 資格 |
取得國家行業注冊執業 資格 |
50分 |
1、由本人提供注冊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具體目錄見我市公布的《適用于積分制業務的執業資格名錄》。 |
|
參保情況 |
參加 社會 保險 情況 |
繳納社會保險費年限 |
參加城鎮基本養老保險、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每個險種每累計滿1年積1.5分。 |
1、在我市參加社保的,提供姓名和身份證號碼。 2、在省內其他城市參加社保的,提供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參保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
就業情況 |
工作 時間 |
在莞工作時間 |
在莞工作1-2年的,每累計滿1年積1分;工作3-5年的,每累計滿1年積2分;工作6年及以上的,每累計滿1年積3分。 |
以下三種方式,申請人任選一種計分: 1、選擇以在我市繳納社會保險年限計分的,提供申請人身份證號碼由社保部門直接核實。 2、選擇以工作年限計分的,提供勞動合同(2008年前的勞動合同須辦理鑒證)原件及復印件。 3、選擇以在我市經商營業年限計分的,提供在我市依法登記注冊的個體工商戶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
年齡情況 |
實際年齡情況 |
18-35周歲 |
5分 |
由積分制入戶信息管理系統自動評分,以申請時實際年齡為準。 |
36-45周歲 |
1分 |
|||
46周歲及以上 |
每增長1歲減3分 |
|||
居住 情況 |
居住 時間 |
在莞居住時間 |
在莞居住1-2年的,每滿1年積1分;居住3-5年的,每滿1年積2分;居住6年及以上的,每滿1年積3分。 |
以下三種方式,申請人任選一種計分: 1、選擇以居(暫)住證核定的,提供歷年流動人口居(暫)住證原件及復印件。 2、選擇以在莞工作時間核定的,由系統根據在莞工作時間核定結果自動計算。 3、選擇以新莞人信息服務管理系統核定的,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
居所 情況 |
在我市擁有自有居所并且產權清晰,申請人家庭人均(含隨遷人員)住房面積不能低于我市家庭人均保障面積,即18平方米。 |
設有抵押權的20分;未設抵押權的30分。 |
1、提供自有居所的房地產權證或已辦理合同備案的購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2、以下兩種情況不加分:申請人自有居所所在鎮街與申請入戶的鎮街不一致的;非住宅類房產。 |
|
社會貢獻 |
社會服務(近五年內) |
參加我市社區志愿服務、志愿者服務 |
服務每滿50小時積2分,最高不超過10分。 |
1、參加我市志愿者服務的,提供鎮街團委、婦聯、志愿者服務中心開具的其在本鎮街內參與志愿服務的時數證明。 2、參加我市社區志愿服務的,提交《社區志愿者服務積分入戶審核表》。 |
參加義務獻血 |
每次2分,最高不超過10分。 |
由本人提供東莞市中心血站開具的《無償獻血證》原件及復印件。 |
||
慈善捐贈,接受捐贈的單位必須是政府認定的慈善組織 |
每千元積2分,最高不超過10分。 |
由本人提供捐贈證明。 |
||
表彰獎勵 |
近5年獲得東莞市委、市政府或廣東省廳級部門表彰、嘉獎或授予榮譽稱號 |
每次積50分,最高不超過100分。 |
由本人提供榮譽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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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分指標 |
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
不符合政策生育 |
違反政策生育子女的、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生育第二胎及以上子女的、有配偶又與他人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子女扣60分。 |
1、由本人提供戶籍地鄉鎮(街道)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2、對原已提交戶籍地計生證明的,則無需重新辦理戶籍地計生證明,需提交現居住地計生服務所出具的查環查孕證明(從戶籍地計生證明辦理之日起,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3、超生的,夫妻雙方必須接受處理完畢滿5年;其他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夫妻雙方必須接受處理完畢。 |
違法(非刑事犯罪)行為 |
經公安部門核實的違法(非刑事犯罪)行為 |
每條扣80分 |
由公安部門通過部門聯網系統核查。現場填報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及其活動,無刑事犯罪記錄的聲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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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莞投資納稅情況 在莞投資納稅情況 |
個人投資 |
個人投資 |
個人投資(以工商登記注冊資本和實收資本為依據)滿10萬元積4分,可累計,最高不超過100分。 |
由本人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
納稅情況 納稅情況 |
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 |
工資、薪金繳納個人所得稅款達6000元以上(含6000元),積60分,不累計加分。 |
1、最近連續三個納稅年度內累積繳納; 2、由本人填報《納稅情況登記表》。 |
|
除工資薪金外的其他個人所得稅 |
每滿1千元積1分,可累計,最高不超過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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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市依法登記注冊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者納稅 |
每滿1千元積1分,可累計,最高不超過100分。 |
|||
我市依法登記注冊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其所在企業納稅 |
每滿10萬元積10分,可累計,最高不超過100分。 |
1、最近連續三個納稅年度內累積繳納; 2、由本人填報《納稅情況登記表》根據具體情況提供繳稅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3、投資份額占該企業實收資本比例以工商登記為準; 4、該兩種方式只能任選其中一種進行積分,不疊加計分。 |
||
我市依法登記注冊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的出資(合伙)人以其投資份額占該企業實收資本比例而分攤企業已繳納稅額。 |
每滿3萬元積10分,可累計,最高不超過100分。 |
|||
激勵條件 激勵條件 |
科技 方面 |
發明專利的發明人,或作為優秀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 |
60分 |
1、由本人提供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發明專利、獲得國家或省部級獎勵的優秀科技成果可累計加分;其他優秀科技成果不累計加分。 |
技能競賽 |
近5年由市人力資源局(原勞動部門)推薦參加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主辦或聯合部門、行業舉辦的職業技能競賽獲得獎項。 |
100分 |
1、由本人提供職業技能競賽獲獎證書。 2、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計分,不累計加分。 |
|
近5年由市人力資源局(原勞動部門)推薦參加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主辦或聯合部門、行業舉辦的職業技能競賽獲得獎項。 |
90分 |
|||
近5年參加市人力資源局(原勞動部門)主辦或聯合部門、行業舉辦的職業技能競賽獲得獎項。 |
70分 |
|||
計劃 生育 |
已納入東莞市計劃生育屬地管理 |
1、在東莞現居住地所在村(社區)計生辦申報計生信息的加5分。 2、按規定落實“一孩上環、二孩結扎”長效避孕節育措施及接受查環查孕服務的加5分。 |
1、由本人申報《東莞市積分制人才入戶計劃生育證明》,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2、已上環的,提交上環證明或現居住地計生服務所出具的半年內的查環查孕證明;已結扎的,提交結扎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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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 引導 |
在乙類、丙類鎮街提出積分制入戶申請 |
在乙類鎮街提出積分制入戶申請的,加10分;在丙類鎮街提出積分制入戶申請的,加20分。 |
1、積分制入戶信息管理系統自動評分。 2、乙類鎮街包括石龍、石碣、寮步、大嶺山、大朗、黃江、樟木頭、清溪、鳳崗、橋頭;丙類鎮街包括中堂、望牛墩、麻涌、高埗、道滘、洪梅、沙田、謝崗、橫瀝、東坑、企石、石排、茶山;其他為甲類鎮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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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 引導 |
我市“中國馳名商標”企業;我市近5年獲得市委市政府通報表彰的外資企業、民營企業納稅各前10名。 |
10分 |
1、申請人在該企業累計工作滿3年且目前在崗,多項不累加。 2、受理部門在受理時根據申請人提供的勞動合同或者工作證明在系統上勾選企業名稱及機構代碼;由社保部門核實繳納社會養老保險的單位與工作單位一致及繳納時限。 |
|
對口 幫扶 |
屬我市對口幫扶地區安排在我市就讀的中職、技校畢業生。 |
30分 |
本人提供身份證、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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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拔 考試 |
參加我市從優秀工人、農民中選拔基層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員等選拔性考試,所考職位(組)成績在規定名次內。 |
30分 |
1、本人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由鎮街人力資源部門根據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局提供的詳細名單核實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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