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責任協議書
安全管理責任協議書是怎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安全管理責任協議書范本,歡迎大家參考!
安全管理責任協議書
甲方:
乙方:
根據《北京市消防安全責任監督管理辦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和雙方《全面委托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規定,XXX就位于安全管理責任事宜,簽訂本協議書。以完善安全管理責任,明確管理職責,確保的安全。
一、甲方責任
1、確定本單位明確的安全管理責任人,負責與乙方人員聯絡,并對乙方工作進行監督。
2、為符合消防設計要求的建筑物,并經消防驗收取得消防驗收合格證。
3、按時的將的大樓本體,內部的大型設備、設施等進行保險。
4、甲方在乙方按照租戶規約進行管理服務時,甲方需明確的公開的支持乙方正當合法的管理,不得以任何借口回避。
5、支持乙方開展合法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乙方責任
1、作為負責安全管理的單位,直接負責并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并承擔包括消防安全在內的各項安全責任。
2、乙方派駐該項目的總經理是本購物中心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安全責任的管理。
3、乙方應當履行下列全面的安全管理和監督工作。
(1)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監督工作;
(2)日常治安管理和監督工作;
(3)食品衛生和公共環境衛生安全管理和監督工作;
(4)紅線區域內交通安全管理及監督工作;
(5)建筑及設施設備(含運行)安全管理和監督工作;
4、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應做到:
(1)制定并落實各類安全管理措施、各項應急預案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或程序。
(2)設立安全管理委員會,成立義務消防隊伍,落實安全管理組織架構,按政府相關規定認真開展各項安全管理和監督工作。
(3)建立并執行安全責任日常檢查、考核和獎懲制度。
(4)開展消防、治安、食品衛生(公共環境衛生安全)、交通安全、房屋及設施設備運行安全的宣傳教育和知識培訓,定期進行技術訓練。
(5)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及時制止、糾正違法違章行為,及早發現并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5、針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應做到:
(1)按國家及消防主管部門的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器材并指定專人負責日常的維護管理,保證正常有效使用。
(2)按國家及消防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置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
(3)保證疏散通道暢通,不得在營業和工作期間以任何形式封閉、堵塞安全出口。
(4)消防值班人員、巡邏人員堅守崗位、忠于職守,不得擅離職守。
(5)火災發生后,按規定及時報警,按照預案采取措施,迅速組織撲救和疏散。不得不報、遲報、謊報、瞞報火警火災。
(6)火災撲滅后,保護現場,接受調查。
(7)對工作人員,至少每季度培訓一次消防知識和技能。
(8)嚴格執行動用明火的管理制度。營業期間禁止動用明火施工。非營業期間使用明火施工時,要做登記,檢查施工人員的相關證件。將施工區和使用區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用明火區域內易燃物,配置滅火器,保證消防安全。
6、在治安管理中,要做到:
(1)在主要出入口全天24小時派駐專人值守。
(2)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處所之外適當位置設置明顯的警示、提示標志,并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
(3)24小時對重點部位和樓內、外通道進行巡邏及治安檢查,做到有計劃、有記錄。
(4)發生治安案件應及時采取措施防范事態的擴大,及時報警,并保護好現場配合公安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5)治安案件發生率低于投標文件規定。
(6)對進出的物品及進出人員進行管理,如存在可疑物品及人員,應即刻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置。
7、交通及停車管理中,應做到:
(1)在紅線區域范圍內有完善的機動車行駛和存車管理制度和方案,并有效執行該制度和方案。
(2)對進入車庫的車輛進行登記、發放憑證,憑證放行。
(3)對長期存放的車輛應簽訂存車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8、對食品衛生(環境衛生安全)管理中,
(1)應按衛生防疫部門的相關規定對餐飲行業進行證照資質檢查。
(2)定期查驗從業人員健康證。
(3)定期檢查餐飲區內衛生及蟲害情況。對不符合衛生規定的現象按規約進行查處。
(4)制定并執行各項公共衛生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5)按規定對公共區域內進行蟲害消殺防疫。
(6)定期督促租戶查驗廚房排煙機和煙道的衛生和油煙情況,防止火災發生,并要求租戶提供有消防部門審批專業資質的公司清洗煙機等記錄。
9,在相應設備,設施的免費維保期限內,非乙方責任造成的設備設施故障,乙方應及時通知維保單位進行維保。如維保單位未準時處理,則乙方應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三、法律責任
1、由甲方原因導致安全責任事故的,由甲方承擔相關責任
2、由乙方原因導致安全責任事故的,由乙方在責任范圍內承擔行政、民事責任。同時,甲方有權依據雙方簽署的物業服務合同,可按下列方法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直至解除物業服務合同:
第一次書面警告,限期整改;
第二次收取違約金————元;
第三次收取違約金————元;
第四次解除物業服務合同。
3、由于乙方管理、監督不善,導致安全責任事故的,情況較輕時按物業合同條款由甲方收取乙方違約金;
情況嚴重或導致政府管理部門處罰的,給甲方在安全方面造成不良記錄和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終止物業服務合同。
乙方在本協議生效后30日內須完成并向甲方提交本協議第二條中所規定的管理制度、措施、應急預案、安全操作規程或程序等文件(需加蓋乙方印章),并配置相應器材;否則,甲方有權收取乙方違約金。
4、如乙方未履行或未盡到本協議第二條之責任及未按照依據本協議第二條所制訂的各項管理制度、措施、應急預案、安全操作規程或程序等文件執行,導致發生安全事故,則由乙方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行政、刑事、民事責任。
5、甲乙方所簽署的物業服務合同終止的,則本協議在乙方實際退出之日終止。
6、乙方應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每個月就本協議確定內容的實施情況向甲方提交書面報告,供甲方審查。
7、甲方有權對乙方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書面質詢、改進意見及書面匯報工作情況,乙方應在甲方所要求的時限內給予改進并予以書面回復;否則,甲方有權收取乙方違約金。
8、若因雙方履行本合同的行為/違約造成對方與其他任何第三方發生訴訟,或/及對其他第三方承擔債務或賠償,則應承擔對方與其他任何第三方發生訴訟的費用(含受理費、律師費、鑒定費等)及對第三方承擔的債務或賠償。
9、雙方應當對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知悉的對方商業秘密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披露或傳播。否則,應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確定的月包干物業費金額的3%支付違約金給對方,并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同時應按照對方的要求限期消除影響。
四、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可向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并執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由于乙方管理、監督不善,導致安全責任事故的,情況較輕時按物業合同條款由甲方收取乙方違約金;
情況嚴重或導致政府管理部門處罰的,給甲方在安全方面造成不良記錄和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終止物業服務合同。
乙方在本協議生效后30日內須完成并向甲方提交本協議第二條中所規定的管理制度、措施、應急預案、安全操作規程或程序等文件(需加蓋乙方印章),并配置相應器材;否則,甲方有權收取乙方違約金。
4、如乙方未履行或未盡到本協議第二條之責任及未按照依據本協議第二條所制訂的各項管理制度、措施、應急預案、安全操作規程或程序等文件執行,導致發生安全事故,則由乙方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行政、刑事、民事責任。
5、甲乙方所簽署的物業服務合同終止的,則本協議在乙方實際退出之日終止。
6、乙方應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每個月就本協議確定內容的實施情況向甲方提交書面報告,供甲方審查。
7、甲方有權對乙方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書面質詢、改進意見及書面匯報工作情況,乙方應在甲方所要求的時限內給予改進并予以書面回復;否則,甲方有權收取乙方違約金。
8、若因雙方履行本合同的行為/違約造成對方與其他任何第三方發生訴訟,或/及對其他第三方承擔債務或賠償,則應承擔對方與其他任何第三方發生訴訟的費用(含受理費、律師費、鑒定費等)及對第三方承擔的債務或賠償。
9、雙方應當對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知悉的對方商業秘密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披露或傳播。否則,應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確定的月包干物業費金額的3%支付違約金給對方,并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同時應按照對方的要求限期消除影響。
四、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可向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并執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由于乙方管理、監督不善,導致安全責任事故的,情況較輕時按物業合同條款由甲方收取乙方違約金;
情況嚴重或導致政府管理部門處罰的,給甲方在安全方面造成不良記錄和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終止物業服務合同。
乙方在本協議生效后30日內須完成并向甲方提交本協議第二條中所規定的管理制度、措施、應急預案、安全操作規程或程序等文件(需加蓋乙方印章),并配置相應器材;否則,甲方有權收取乙方違約金。
4、如乙方未履行或未盡到本協議第二條之責任及未按照依據本協議第二條所制訂的各項管理制度、措施、應急預案、安全操作規程或程序等文件執行,導致發生安全事故,則由乙方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行政、刑事、民事責任。
5、甲乙方所簽署的物業服務合同終止的,則本協議在乙方實際退出之日終止。
6、乙方應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每個月就本協議確定內容的實施情況向甲方提交書面報告,供甲方審查。
7、甲方有權對乙方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書面質詢、改進意見及書面匯報工作情況,乙方應在甲方所要求的時限內給予改進并予以書面回復;否則,甲方有權收取乙方違約金。
8、若因雙方履行本合同的行為/違約造成對方與其他任何第三方發生訴訟,或/及對其他第三方承擔債務或賠償,則應承擔對方與其他任何第三方發生訴訟的費用(含受理費、律師費、鑒定費等)及對第三方承擔的債務或賠償。
9、雙方應當對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知悉的對方商業秘密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披露或傳播。否則,應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確定的月包干物業費金額的3%支付違約金給對方,并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同時應按照對方的要求限期消除影響。
四、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可向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并執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由于乙方管理、監督不善,導致安全責任事故的,情況較輕時按物業合同條款由甲方收取乙方違約金;
情況嚴重或導致政府管理部門處罰的,給甲方在安全方面造成不良記錄和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終止物業服務合同。
乙方在本協議生效后30日內須完成并向甲方提交本協議第二條中所規定的管理制度、措施、應急預案、安全操作規程或程序等文件(需加蓋乙方印章),并配置相應器材;否則,甲方有權收取乙方違約金。
4、如乙方未履行或未盡到本協議第二條之責任及未按照依據本協議第二條所制訂的各項管理制度、措施、應急預案、安全操作規程或程序等文件執行,導致發生安全事故,則由乙方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行政、刑事、民事責任。
5、甲乙方所簽署的物業服務合同終止的,則本協議在乙方實際退出之日終止。
6、乙方應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每個月就本協議確定內容的實施情況向甲方提交書面報告,供甲方審查。
7、甲方有權對乙方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書面質詢、改進意見及書面匯報工作情況,乙方應在甲方所要求的時限內給予改進并予以書面回復;否則,甲方有權收取乙方違約金。
8、若因雙方履行本合同的行為/違約造成對方與其他任何第三方發生訴訟,或/及對其他第三方承擔債務或賠償,則應承擔對方與其他任何第三方發生訴訟的費用(含受理費、律師費、鑒定費等)及對第三方承擔的債務或賠償。
9、雙方應當對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知悉的對方商業秘密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披露或傳播。否則,應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確定的月包干物業費金額的3%支付違約金給對方,并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同時應按照對方的要求限期消除影響。
四、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可向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并執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年 月 乙方: 代表人: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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