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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積分落戶細則「薦讀」
天津積分落戶,是天津市政府依據中央關于推進外來人口落戶要求和精神,結合本地實際狀況,安排外地人的落戶指標。每年兩次,1-4一次,7-10 月一次,按照分數從高到低選取落戶人數。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天津積分落戶細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按照國家分類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完善相關公共服務及社會保障制度的要求,本市研究制定了《天津市居住證管理暫行辦法》,實行“居住證+積分入戶+員額總量”原則,以居住證制度管理外來常住人口,以積分制方式遴選外來擬落戶人員,鼓勵年輕、有文化、高技能和有貢獻人才在津創業就業落戶。
按照《天津市居住證管理暫行辦法》,外來人口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7日內申報居住登記,擬居住半年以上者申領居住證,居住證持有人在津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和居所,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或投資辦企業,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者,就可申請積分入戶。積分指標包括基本分、導向分、附加分和違法失信的負積分。積分入戶分值將透明公示發布,供查閱核實監督。
根據《天津市居住證管理暫行辦法》,居住證持有人將享受如下的公共服務:隨遷子女可在津接受義務教育、申請報考中職學校、報名參加春季高考和高職院校自主招生;積分排名達到入戶標準分值并列入入戶人員名單者,隨遷子女可申請在津參加普通高中和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免費就業信息咨詢、求職登記、職業介紹、職業指導等。申請承租公共租賃住房、購買限價商品房、購買所在單位自建的經濟適用住房。參加天津職工的各項社保,并有相關待遇。本人及子女的傳染病防治、預防接種、孕產婦和兒童保健等衛生服務。
兩類人可申請居住證 須在津居住半年以上
居住證的申領人員主要包括在本市已居住半年以上且擬繼續居住的境內來津人員,也包括未滿16周歲或在津就學的境內來津人員。
據《天津市居住證管理辦法》規定,外來人口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7日內應申報居住登記;已居住半年以上,且擬繼續居住者應申領居住證;居住證持有人符合在津具有合法職業和穩定居所、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或在津投資辦企業,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條件者,可以申請積分入戶。
天津居住證管理暫行辦法解讀 積分包括四類12項指標
鼓勵有文化/高技能人才落戶 選擇中心城區周邊增加導向分
居住證制度和《天津市居住證積分指標及分值表》規定,積分指標包括4類共12項。第一類基本分根據年齡、受教育程度劃分不同分值,鼓勵有文化、高技能人才落戶;第二類導向分則對職業以及選擇落戶地區有所規定,為緩解中心城區的人口壓力,對申請落戶濱海新區、武清區、寶坻區、靜海縣、寧河縣、薊縣和環城四區的人員賦予相應導向分值。
具體情況是:
第一類為基本分。包括年齡、受教育程度、專業技術職業技能水平、社保、住房等5項指標,體現了鼓勵年輕適用、穩定就業、穩定居所、較高文化程度和職業技能水平的外來人員落戶的原則。比如對35歲以下人員設置了20分,是35歲以上人員分數的一倍;將受教育程度和專業技術職業技能水平從高至低分別劃分了三檔、八檔分值,鼓勵有文化、高技能人才落戶;對具有穩定居所、長期參加社會保險的人員也賦予了相應分值。
第二類是導向分。包括職業(工種)、落戶地區2項指標,主要目的是鼓勵緊缺職業人員落戶,發揮在中心城區周邊地區落戶的導向作用。為了滿足本市有關行業對緊缺人才的需求,鼓勵人力資源對緊缺行業的優先滿足,對外來從業人員的職業工種,依據《天津市緊缺人才目錄》和《天津市職業培訓成本及市場需求程度目錄》評定的緊缺程度,給予相應的導向分值。同時,為了緩解中心城區的人口壓力,對申請落戶濱海新區、武清區、寶坻區、靜海縣、寧河縣、薊縣和環城四區的人員賦予相應導向分值。
第三類是附加分。包括投資納稅、婚姻狀況、獎項和榮譽稱號、工作年限等4項指標,主要目的是對在本市投資辦企業、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或者獲得國家級獎項和榮譽稱號,為天津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設置一定的附加分值。同時,為照顧在一個單位工作穩定6年以上或者夫妻均在本市工作多年,對天津發展默默奉獻的人員,特別設置了附加分值予以政策傾斜。
第四類是負積分。包括違法失信1項減分指標。其中,對違反國家和本市計劃生育政策的、積分期間犯罪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實行一票否決,取消積分落戶資格。
落戶后隨遷子女可在津高考 具備購買保障房資格
居住證持有人可享受教育、就業、社會保險、住房保障、公共衛生、計劃生育、證照辦理、社區事務、科技申報、職業資格評定、評選表彰等11個方面的公共服務。
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在本市報考中等職業學校、報名參加春季高考和高等職業院校自主招生。
此外,通過積分方式取得本市常住戶口后,其投靠落戶的隨遷子女可申請在本市參加普通高中和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試。
在購房方面,居住證持有人可以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在本市繳存和使用住房公積金,可以申請承租公共租賃住房、購買限價商品房、購買所在單位自建的經濟適用住房。
積分落戶或對藍印戶口造成沖擊
此前,買房落戶一直是外來人員留在天津的最常用方式,2014年執行居住證可通過積分方式取得本市常住戶口后,對于非本市外籍人員來說,獲得天津戶口的方式不僅僅只有“藍印”這一途徑,居住證制度的執行意味著落戶的門檻降低,這一政策的執行或將對天津的藍印房造成巨大沖擊。
天津積分落戶社保必須繳納五險嗎?三險行嗎?
天津積分落戶申請人必須在同一個單位社保繳存滿一年,期間不能斷交,不能補繳。
天津積分落戶申請人社保原則上應為五險,個別行業可以為三險,個人繳存不被認可。
天津積分落戶申請人補繳社保的不計算積分;但是天津積分落戶申請人年齡不超過35周歲,并且具有本科以上學歷或者中級以上職稱、技師以上職業技能等級的除外。分數計算到申報期前一個月,如:上半年申報,前一年12月及以前繳納社保算分;下半年申報,6月及以前繳納社保算分。
天津積分落戶申請人配偶在本市繳納社保的,可為申請人加10分,但必須為五險,可累計。
在辦理天津積分落戶和人才引進過程中您遇到的任何疑難問題,均可咨詢天津落戶指南,我們將會全程義務為您答疑、協助辦理!
居住證到哪里辦?
答:天津各級區縣的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包括區縣人口服務管理中心,街道、鄉鎮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站,社區、村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分站),受公安機關委托負責具體辦理居住證的申領工作。各級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正在建設完善中。
如何申請積分落戶?
答:持有居住證的外來人口中,在津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和穩定居所、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或者在津投資辦企業,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以通過積分申請,辦理天津常住戶口。
居住證持有人所在單位集中向設在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的專門的積分窗口進行申請申報。然后要經過材料審核、打分、加總、排名等程序,再根據每年的額定總量,每年分兩批確定入戶名單。積分和入戶人員的名單將在天津政務網和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網站進行公布,申請人還可以查閱。
哪些情況積高分?
答:分指標共有4大類、12項指標,鼓勵年輕適用、穩定就業、穩定居所、較高文化程度和職業技能水平,以及對天津做出多年貢獻的人到天津落戶。另外,緊缺職業、周邊地區落戶也有“加分”。同樣,違法失信是要減分的。違反國家和天津計劃生育政策、積分期間因犯罪獲刑或提供虛假信息的,實行一票否決。
申請多久可以公布?
答:市政府每年3月31日前向社會公布積分入戶人口指標總量。
符合申請條件的居住證持有人,由用人單位收集匯總其申請材料,于每年的1至4月和7至10月,到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提出積分入戶申請。于每年6月、12月公布積分入戶人員名單,并出具辦理天津市常住戶口的證明。用人單位持市人力社保部門出具的辦理天津市常住戶口的證明,在6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部門申請辦理入戶手續。
積分設置如何操作?
答:如果積分申請人五項社會保險全部參保繳費,每滿一年可積12分。其中: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滿一年積4分,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滿一年各積2分。
對于積分申請人參加社會保險繳費不足一年的,積分可按不同險種的分值計算到月后再累加。如參加積分的參保人員提供了只有3個月養老保險的繳費記錄,按照分值表的規定,參加養老保險滿一年積4分,滿一月應當計算為0.33分,參保3個月則計算為0.99分。這樣規定,既保護了職工的社會保險權益,同時計算方法簡便,操作性強。
每年多少人落戶?
答:這次,天津實施的居住證制度,實行“居住證+積分入戶+員額總量”原則,以居住證制度管理外來常住人口。依據天津人口總量、用工需求及公共資源承載能力,每年3月31日前由市發展改革委向社會公布積分入戶人口指標總量。初步測算2014年有2萬人的指標,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別為1萬人。
積多少分有落戶希望?
答:這需要看積分排名情況,這個數值每年會有不同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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