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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延長產假的議案
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產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產假。2011年11月21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全文公布《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條例(征求意見稿)》,擬將產假由90天增至14周,生育流產醫療費用由單位支付。2012年4月1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草案)》。草案將女職工生育享受的產假由90天延長至98天,并規范了相關待遇。
最近,全國政協委員、重慶師范大學音樂學院院長張禮慧提議,產假應延長至3年。張禮慧說,延長產假,對孩子的教育、心理等方面都有好處。這樣一來,就可與女性延遲退休政策形成互補。
此言一出,立刻引起了公眾的關注,并引發媒體熱議和探討。3月3日,360新聞搜索提供的數據顯示,“產假應延長至3年”一度躍居2015年兩會熱搜提案議案前三位。
多家媒體發表評論表示此提案“看上去很美”,質疑聲四起。《華聲在線》表示:“產假延長3年,誰還會招聘女性?即使是招聘也恐怕會提出苛刻的條件。”《21世紀經濟報道》則表示,“盡管提案的可操作性不強,但它拋磚引玉提出的問題卻是需要正視的。”
對于普通公眾來說,延長產假并不像期待中的那樣讓大家舉雙手贊成。加重女性就業難度,是網友擔憂的關鍵。網友“我是真的沒辦法了”指出,“女性就業已經很困難了,能不能別坑她們了!”網友“甜果哥”質問道,“過3年還能跟上上班的節奏嗎?”也有部分網友認為,這是女性和孩子的福音。
延長女性產假雖是好事,但目前中國絕大多數用人單位負荷過重,就業歧視現象仍存在,而且勞動者自我壓力過大,延長產假至3年,有些不合時宜。不過與其糾結于是否要延長產假,不如通過發展托兒所、整合保育資源,將育兒支援放在保育服務的基礎建設上,或許更能行之有效地緩解家庭的壓力。當然,在經濟增長允許的條件下,適當地延長產假也未必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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