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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海財經大學研究生招生簡章
導語:上海財經大學(Shangha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簡稱“上海財大”,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的一所以經濟管理學科為主,經、管、法、文、理協調發展的多科性重點大學。下面是小編收集的2017年上海財經大學研究生招生簡章,歡迎參考。
一、培養目標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
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
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招生類型和學習年限
我校碩士研究生按培養類型分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生和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生兩種類型;按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兩種類型;按
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和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兩種類型,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業,考生錄取后,人事關系與人事檔案不轉入學校,在讀
期間不參加上海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學校不安排住宿,畢業時不納入就業計劃;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
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就業方式均為定向就業,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報考類別須選擇“定向就業” 。2017 年我校招收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專業和研究方向為:
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金融碩士 05 方向、國際商務碩士 04 方向、法律碩士(非法學)03 方向、會計碩士 02 方向、工商管理碩士 02-05 方向,其余專業或
研究方向的`學習方式為全日制。
我校碩士研究生的學習年限一般為 2-3 年。其中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金融碩士 05 方向、國際商務碩士 04 方向、法律碩士(非法學)03 方向、會計碩
士 02 方向、工商管理碩士 02-05 方向等專業或研究方向學習年限為 2.5 年,法學理論、法律史、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刑法學、民商法學、訴訟法學、經濟法學、環境
與資源保護法學、國際法學、法律碩士(非法學) 、應用數學、運籌學與控制論、應用概率、西方經濟學 04 方向、數量經濟學 02 方向、金融碩士 06 方向等專業或研
究方向學習年限為 3 年,其他專業或研究方向學習年限均為 2 年。
三、招生專業和招生名額
2017 年我校學術學位有 7 個學科門類的 78 個學科專業,專業學位有 13 個專業或領域對外招生,擬招收碩士研究生 2100 名左右(含推薦免試生) 。因教育部尚未
下達我校 2017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錄取時將視教育部實際下達計劃數、生源狀況和學校發展需要,對學校招生總數及各專業招生數進行適當調整。
四、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必須符合下列學業水平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2017 年 9 月 1 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
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的本科生) ;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 2 年(從畢業后到 2017 年 9 月 1 日)或 2 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以下各項具體要求的人員,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①修過相關專業大學本科課程,至少通過八門本科課程的考試;
②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達到及格水平或具有相當水平;
③公開發表過相當于學士學位論文水平的.本專業學術論文;
同等學力考生須于 2016 年 9 月 25 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出申請,附上相關材料的證明,經審查同意后,才能辦理報名手續。同等學力考生在復試過程
中須加試兩門所報考專業大學本科主干課程;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報名階段如實填寫,不需提前向我辦提出申請;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5.報考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除符合上述條件外,還須符合下列條件:
(1)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的人員,之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 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
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
(2)報考法律碩士(法學)的人員,之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 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
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
(3)報考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或工程管理碩士的人員,須具有大學本科畢業后 3 年以上工作經驗;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有 5 年以上
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 2 年以上工作經驗;不接受推免生報考;
(4)報考金融碩士全球金融碩士雙學位項目方向的人員,須在上海財經大學研究生招生復試之前達到項目外方合作院校的最低錄取條件,主要包括:①本科期間
GPA 達到 3.0 及以上(滿分 4.0) ;②GMAT 或 GRE 成績(成績須有效) :GMAT600 分以上或 GRE 成績優秀,均須數學部分達到總分的 85%及以上;③雅思或托福成績(成
績須有效) :雅思 6.5 分及以上或網考托福 83 分及以上或機考托福 220 分及以上或紙考托福 550 分及以上;④項目申請其他支撐材料,具體參見上海財經大學 2017
年金融碩士全球金融碩士雙學位項目招生簡章。如未達到上述要求將取消復試資格。
6.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
(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考生報名時
應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學、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五、報名與考試
1.報名
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1) 網上報名:時間為 2016 年 9 月 24 日至 27 日(每天 9:00-22:00,預報名階段,報名數據同樣有效,正式報名階段無需再次報名)和 2016 年 10 月 10 日至
31 日 (每天 9:00-22:00) , 逾期不再補報, 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報名網站: 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公網網址: http://yz.chsi.com.cn, 教育網址: http://yz.chsi.cn。
報名期間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
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國內學歷應及時到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進行學歷(學籍)認證,國外學歷應及時到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2)現場確認:時間為 2016 年 11 月 9 日至 12 日,逾期不再補辦。在規定的時間內考生須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到指定報考點辦理現場確認手續,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其中選擇上海財經大學考點(報考點代碼:3109)的'考生須于 2016 年 11 月 1 日 8:00 至 6 日 8:00 通過網銀支付報考費,支付詳細說明將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http://gs.shufe.edu.cn/)公布)。
在 2017 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 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未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的,原則上不予現場確認、不準考。所有考生
均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2.考試
(1)初試:時間為 2016 年 12 月 24 日至 25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除全國統考和聯考科目外,其他科目由我校命題。各科考試時間均為 3
小時。初試地點為各省(市、自治區)高校招生辦公室指定的考場或上海財經大學。全國統考和聯考科目的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編寫,我校命題科目考試
大綱由相關專業學位指導委員會或我校編寫,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公布。
(2)復試:約在 2017 年的 4 月上旬進行,實行差額復試。復試內容一般為專業知識、外語及綜合能力,復試方式為面試與筆試相結合或面試。各專業復試的方
式和科目將在上海財經大學研究生院網站公布并在復試通知中注明,復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以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除法律碩士(非法學) 、工商管理碩士、公共
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外) ,須加試(筆試)兩門所報考專業的本科主干課程。
六、資格審查與體檢
我校將在復試時對考生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
考生復試時應按我校規定進行體格檢查,具體要求見我校復試通知。
七、錄取
根據“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保證質量”的原則, 綜合考察考生的整體素質進行錄取,錄取名單須經學校審議,上海市高等教育招生辦公
室審核,國家教育部批準。
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八、學費和獎助學金
按照教育部規定,自 2014 年起研究生教育開始實行收費制度。我校學術型碩士除哲學、馬克思主義理論、中國語言文學和中國史四個一級學科學制內每學年學費
為 7000 元外,其他學科在學制內每學年學費為 8000 元,各專業學位碩士學費標準如下 :
專業領域名稱
)學費總額(元) 學制(年) 專業領域名稱 ) 學費總額 (元) ) 學制(年)
金融碩士 108000 2 (非全日制)法律碩士(非法學) 60000 3
金融碩士(財富管理方向) 168000 2 漢語國際教育碩士 25000 2
金融碩士 (上財-伯克利全球財富管理方向) 168000 2.5 (全日制)工商管理碩士 178000 2
金融碩士(全球金融碩士方向)* 108000 2+1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碩士 208000 2.5
應用統計碩士 68000 2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碩士(全球方向) 238000 2.5
稅務碩士 98000 2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碩士(金融投資方向) 238000 2.5
國際商務碩士 60000 2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碩士(高級管理人員
工商管理碩士方向)
328000 2
國際商務碩士(上財-伯克利自貿區與國際
投融資方向)
98000 2.5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碩士 58000 2.5
保險碩士 108000 2 (全日制)會計碩士(會計理論與實務方向) 108000 2
資產評估碩士 98000 2 會計碩士(會計與財務精英方向) 188000 2.5
法律碩士(非法學) 69000 3 工程管理碩士 88000 2.5
法律碩士(法學) 60000 2
注*:該方向為國際合作雙學位項目,其中 2 年在我校學習, 1 年在國外合作高校學習,學費標準為人民幣 108000 元+外方學費,外方學費根據學分互認原則,
在學生修滿國內相應課程學分后,外方學校給予相應學費減免后的學費
獎助體系可登陸研究生院網站(http://gs.shufe.edu.cn/Detail.aspx?ID=1057&TypeID=96)查詢。研究生還可參加學校、學院設立的各類獎學金評選,并通過
申請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的“三助”崗位工作獲得資助。
九、其他
1. 國家留學基金委員會每年資助我校一流學生赴國外一流大學、師從一流導師攻讀學位或者聯合培養(限我校在讀博士) ,我校碩士研究生在讀期間可申請獲得
其中攻讀博士學位的留學資助。
2. 學校在研究生培養中強調多學科交叉融合,利用各大學院的優秀師資力量,培養復合型人才。如:2017 年我校繼續在入校的國際商務碩士、金融碩士和法律
碩士研究生中選拔組建自貿區專門化碩士研究生項目(Intercollegiate Graduate Programme for FTZ)——“自由貿易·金融·法律”特班,由國際工商管理學院、金融
學院、法學院選派教學能力突出、實踐經驗豐富的.教師共同開設自貿區相關專業課程,并聘請實務界導師參與課程的設計和講授。特班學生將有機會參加中國(上海)
自由貿易試驗區協同創新中心的各類研究項目, 借助協同中心的合作機制, 參與自貿區的相關政策改革試驗; 上海市金融信息技術研究重點實驗室圍繞上海市建設 “國
際金融中心”的發展戰略需求和金融發展中的前沿、重大問題,與行業領先的企業合作,通過金融學、經濟學、信息科學等多學科交叉融合,由上海財經大學金融學
7
院、信息管理與工程學院聯合培養研究生;上海發展研究院、自貿區研究院與城市與區域科學學院(財經研究所)聯合培養城市經濟與管理專業研究生;金融學院信
用管理專業為應用經濟學、工商管理和理論經濟學的交叉學科,授經濟學學位。
3.金融碩士專業上財-伯克利全球財富管理方向,由金融學院、上海財經大學青島財富管理研究院聯合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哈斯商學院舉辦,授課地點在山東省青
島市,詳見項目招生簡章。
4. 國際商務碩士專業上財-伯克利自貿區與國際投融資方向由國際工商管理學院、上海財經大學青島財富管理研究院聯合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哈斯商學院舉辦,
授課地點在山東省青島市,詳見項目招生簡章。
5. 金融碩士專業全球金融碩士雙學位方向由金融學院聯合新加坡管理大學李光前商學院、 美國北卡羅來納大學夏洛特分校貝克商學院、 美國辛辛那提大學林德爾
商學院等自 2017 年起舉辦,項目的學制為三年,實行“1+1+1”聯合培養模式,由上海財經大學和國外合作院校共同負責日常教學管理和服務,詳見項目招生簡章。
6. 體育經營管理專業“健康經濟與管理”方向,由上海財經大學研究生教學基地(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設立,入學后部分教學(專業課程和實習教學)課程
將在研究生教學基地進行。
7. 2017 年我校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招收若干名“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專項計劃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碩士研究生,所有專業均可兩個專項
計劃的考生報考。
8.我校初試科目中的自命題科目,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不再公布參考書目,請查閱我校研究生院網站上公布的考試大綱。
9.部分學院 2017 年繼續實行招生培養改革措施,詳見各學院招生專業目錄。
10.本簡章內容如與教育主管部門日后下達文件不符的,以教育主管部門下達的文件為準。
11.有關招生信息請留意上海財經大學研究生院網站,如有變動,以報名期間網頁公布的信息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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