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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單項資產轉讓項目資產評估報告
一、本次評估對應的經濟行為
天津XX集團有限公司擬進行單項資產轉讓。
二、評估目的
本次資產評估目的系為天津XX集團有限公司擬進行單項資產轉讓事宜,所涉及的坐落在西青區上島西路 1 號的房地產 (天洲園(梅江南零號島住宅項目)含土地使用權) 單項資產價值提供參考依據。
三、評估對象和評估范圍
本項目評估對象為天津XX集團有限公司截至到 2014 年 6 月 30 日坐落于西青區上島西路 1 號的房地產(天洲園(梅江南零號島住宅項目)含土地使用權)。
本項目的評估范圍為坐落于西青區上島西路 1 號的房地產 (天洲園(梅江南零號島住宅項目)含土地使用權)。土地面積 93,285.9m2,地上建筑面積39,438.54 m2,地下建筑面積 9,940.93 m2,賬面原值: 474,337,902.44 元,
上述資產業經中審華寅五洲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進行了專項審計,并出具了 CHW 津專字[2014]1518 號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
評估對象和評估范圍與經濟行為涉及的評估對象和評估范圍一致。
四、價值類型
根據本項目的評估目的和評估對象的具體情況,本次評估采用的價值類型為市場價值。天津XX集團有限公司*擬進行單項資產轉讓*資產評估報告
五、評估基準日
2014 年 6 月 30 日
六、評估方法
本次評估依據委估資產的不同情況分別采用市場法、重置成本法進行評估。
七、評估結論
經市場法及重置成本法評估,天津XX集團有限公司的房地產(天洲園(梅江南零號島住宅項目)含土地使用權)評估基準日 2014 年 6 月 30 日公司賬面資產總額計人民幣 47,112.00 萬元,評估后資產總額計人民幣 132,558.76 萬元,評估值比原賬面值增 85,446.76 萬元,增值率為 181.37 %。
八、對評估結論產生影響的特別事項
1、評估人員對該房產進行了現場勘查,但未對土地使用面積及房屋建筑面積進行全面勘丈。評估人員通過核對該房產《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房地產權證》(房地證編號:津字第 111051400014 號)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以企業按以上權屬申報的證載面積進行評估。
2、本次評估對評估目的實現后委估資產轉讓過程中可能發生的相關稅費未作考慮。
九、評估報告使用有效期
本評估報告評估結論使用有效期限為一年,自 2014 年 6 月 30 日至 2015年 6 月 29 日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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