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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賠償案件答辯狀
行政賠償案件答辯狀,以下的公安行政答辯狀范文,歡迎閱讀借鑒。
行政賠償案件答辯狀【1】
龔、龍訴我單位行政賠償一案的答辯狀
答辯人:張家界市永定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法定代表人:黃,系局長
因原告龔、龍訴我單位行政賠償一案,現提出答辯如下:
一、答辯方對原告方房屋進行的強硬拆除行為是完全合法的;
(一)本案中答辯方的行政行為是根據湖南省人民 湘政函(20xx)40號文件作出的,因此其主體是合法的。
(二)答辯方的行政行為在程序上也是完全合法的。答辯方在實施行政行為時完全根據法律法規和城管部門對違法建設的辦案流程進行操作。
二、本案所涉房屋確屬違法建筑,根據張家界市規劃管理局對輝下達的責令停止建設通知書,可證明此建筑為違法建筑。因此,原告方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解決房屋宅基地問題沒有法律依據。
綜上所述,原告龔、龍向貴院提起訴訟,與事實、法律不符,請貴院依法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 致
張家界市中級人民法院
答辯人:張家界市永定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法定代表人:黃
201x年3月31日
行政賠償案件答辯狀【2】
因江秀云訴我局行政賠償一案,答辯如下:
20xx年5月26日,對江秀云提出的行政賠償要求,我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三條第(一)款,第二十五條之規定,并根據國家統計局“20xx年全國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29229元,日平均工資為111.99元”,的公告,決定對江秀云違法行政拘留五日支付賠償金五百五十九元九角五分(559.95元)。
同年5月27日,我局向江秀云送達【行政賠償決定書】,但賠償請求人對賠償數額有異議,遂向貴院提起行政賠償訴訟。
一,原告要求“律師費三千元,一審,二審法院訴訟費壹佰元,應給予賠償".
答辯人認為:對一審,二審法院訴訟費壹佰元將按照(20xx)蕪中行終字第6號行政判決書的判決承擔,但對律師費不應承擔,理由是律師費不屬于行政行為造成的直接損失,不屬于國家賠償范圍。
二,原告要求因精神傷害和治療高血壓,冠心病及后續醫療費賠償五萬三千八百九十三元。
答辯人認為:(一)對精神損害,不屬于國家賠償范圍,國家不予賠償;(二)對高血壓,冠心病的治療及后續醫療費不予賠償,理由是上述疾病的形成與行政拘留處罰無關。
(三)原告要求我局公開賠禮道歉。
答辯人認為:可以在侵權行為影響的范圍內,為其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此致
蕪湖市鏡湖區人民法院
法定代表人: 項豐年
行政賠償案件答辯狀【3】
答辯人:
名稱: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 性別:____ 年齡:______
民族:___ 職務: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
因______________訴我單位______一案,茲答辯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 致
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簽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答辯書副本___份。
其它文件____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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