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實用的實施方案4篇
為了確保我們的努力取得實效,時常需要預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的內容和形式都要圍繞著主題來展開,最終達到預期的效果和意義。那么我們該怎么去寫方案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實施方案4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實施方案 篇1
緊密結合本單位和本部門實際履行職責,圍繞本單位和本部門科學發展規劃、思路、舉措,采編部自覺地以創先爭優的實際行動來努力完成各項任務,爭創“服務學習型”部門,促進本部門和本單位的`和諧、科學、健康地發展,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1.組織本部門同志學習CALIS編目細則。
2.組織本部門同志申報各類科研課題。
3.加強圖書采購工作。包括:采購人員勤到各院系進行走訪,制訂讀者采書意見調查表,以了解廣大師生讀書需求;義務為教師同學代購圖書;積極尋購教師推薦用書;帶領各院系教師現場采書。
4.義務為應屆博士畢業生論文進行中圖法和UDC分類。
5.本部門繼續做好博碩士學位論文題錄工作。為各院系研究生撰寫、檢索和了解掌握我校博碩士學位論文提供便利。
6.積極主動熱情地做好贈書的接待、接收工作,并做好登記和實時發布及證書回執工作。
7.積極主動熱情地做好圖書固定資產的接待工作,并進行編目和加工工作。
8.繼續參加、支持館里組織的新生培訓工作。
9.積極參加中午黨員義務開館奉獻工作。
實施方案 篇2
校屬各分工會:
為提高教職工身體素質,促進全校教職工身心健康,學校將于4月18日舉辦20xx年教職工春季田徑運動會(與校春運會同步)。具體比賽規程如下:
一、參加人員
全體在編在崗職工、全日制外聘用工人員
二、比賽時間、地點
時間:20xx年4月18日—4月19日地點:學校田徑場
三、比賽分組
1.男子甲組、女子甲組40歲(含40歲)以上
2.男子乙組、女子乙組40歲以下
四、比賽項目
1.男子甲組:100米800米跳遠鉛球
2.男子乙組:100米1500米跳遠鉛球
3.女子甲組:100米800米立定跳遠鉛球
4.女子乙組:100米800米立定跳遠鉛球
5. 4×100米接力以分會為單位,2男2女
五、報名與參賽辦法
1.以分工會為單位組織報名并組成代表隊,每個代表隊報領隊1人,男女運動員人數不限。
2.集體項目以分工會為單位組隊。
3.個人項目每人限報2項,每個隊每個單項不能超過3人。
六、錄取與計分辦法
1.個人名次、各組每個單項均取前六名,按7、5、4、3、2、1計分,集體項目加倍計分,報名不足6人的項目,減一錄取,不足3人的項目,不予比賽。
2.以分工會為單位,記團體總分,取前六名發獎。團體總分按得分(男、女各組總分之和)多少排序,如兩隊或兩隊以上總分相等,以單項第一名多者列前。
七、紀律要求
1.各分工會要圍繞運動會競賽項目,廣泛發動,積極動員,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組隊工作,做好參賽選手賽前訓練,注意安全。
2.田徑運動會期間上班紀律要求以校辦通知為準。
3.競賽過程中,禁止冒名頂替,一旦被舉報或發現,取消運動員比賽資格,該項比賽按零分計,該代表隊不得參與總分排名。
4.分工會組織委員于20xx年3月30日前,將報名表紙制版加蓋公章后報工會辦公室周厚齊,電子版發CRP周厚齊郵箱。
學院工會辦公室
20xx年3月21日
實施方案 篇3
一、主題:構建和諧語言生活,營造共有精神家園
二、比賽目的:通過比賽,使學生更好更規范地書寫漢字,深入開展第十一屆全國推普通周宣傳活動。
三、比賽內容:(推普口號)
正確使用祖國的語言文字,大力推廣普通話。愛國旗,唱國歌,說普通話。樹立語言規范意識,提高民族文化素質。大力推廣普通話,增強中華民族凝聚力。普通話是校園語言。青少年要做推廣普通話的積極分子。說普通話,從我做起。說好普通話,方便你我他。我是中國娃,愛說普通話。說好普通話,朋友遍天下。
四、比賽時間:20xx年9月18日(周四)11:40至12:10
五、比賽方法:
1、將上述推普口號,寫在統一的'米字格紙上,標點符號也要認真書寫,并占獨立一格。
2、米字格紙第一行要求空白,不寫任何字跡。(因裝訂需要)
3、學生班級,姓名統一寫在米字格上方空白處。(不寫在米字格里。)
4、采用黑色或藍色鋼筆或水筆書寫,不得使用紅筆,圓珠筆及鉛筆。
5、要求在30分鐘內完成書寫。
實施方案 篇4
為貫徹落實《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課程改革方案》和《浙江省普通高中實施完全學分制和彈性學制的意見》的精神,推動我校課程改革,保證學分認定的真實性、嚴肅性,結合我校從20xx年開始在高中試行學分制管理所取的一些經驗,初步構想我校學分制和彈性學制實施方案。
一、學分結構
(一)學分分為必修學分和選修學分,原則上完成18學時(1學時為40分鐘)課程內容的學習可獲得1學分。
(二)必修學分為96學分,學生必須通過修習八個學習領域所有科目的必修課程,獲得必修學分。
(三)選修學分為48學分,學生可在知識拓展類、職業技能類、興趣特長類和社會實踐類等四類選修課程中自主選擇修習,其中知識拓展類選修課程學分不超過24學分,社會實踐類選修課程學分不超過8學分。學生可以在校內跨班、跨年級選修課課程,也可以到其他普通高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高等(職業)院校或社會培訓機構選修課程。
二、學分認定
(一)學分認定是對學生可否獲得學分的判定。學分認定的意見分“同意認定”、 “不予認定”兩種。學生學完一定的課程并通過考核或獲得相關證書,可獲得相應的學分。
(二)學校成立學分認定委員會,校長擔任主任,委員由學校領導和學科骨干教師組成。學校教務處具體負責學分的認定工作。
(三)學分認定的條件和形式。根據普通高中課程的性質,學分認定的條件和形式主要有三種:
1、學業認定。主要適用于必修課程和知識拓展類、職業技能類、興趣特長類便于學業測試的選修課程。學生課程修習時間不少于規定課時的2/3(18學時為1學分)、學習過程表現良好、參加學校(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或考查)并合格,即可取得學分。
2、證書認證。主要適用于學生獲得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資格或等級證書、比賽獲獎等情況。學生取得相關的中、高級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專業等級證書的,可按高級6學分,中級2學分認定。學生在參加社區市級以上組織的各種知識、技能、文藝和體育等比賽中受到表彰和獲得獎勵的,可按全國性大賽一、二等獎6學分,全國性大賽三等獎、省級大賽一等獎4學分,省級大賽二等獎、市級一等獎2學分,市級二等獎1學分認定學分,記錄成為相應類型選修課程的學分。上述學分計該項目的最高學分,相同項目的學分不予累計認定。
3、過程記錄。主要適用于社會實踐類選修課程。學生參加社會調查、社團活動、社會實踐等活動,有活動計劃、活動記錄和總結,有學校或相關單位提供的證明材料、有反饋評價,可按30學時1學分認定學分。
(四)學分認定的基本程序是:
1、學生修習完一門課程并通過學校(或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考核)、獲得某項資格或等級證書以及比賽獲獎,由學生或任課教師向學校學分認定委員會提出學分認定申請,并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
2、學科任課教師或實踐活動指導教師根據學分認定條件進行對照,提出對學生學分認定的初步意見。
3、學校學分認定委員會對學生申請和任課教師提出的初步意見進行審核,做出認定結論,并由學分認定委員會主任簽署意見。
4.“同意認定”學生學分的,在校園網公示。“不予認定”的,書面通知學生并告之原因。
(五)學生對學校作出的學分認定意見如有異議,可在公示或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學校學分認定委員會提出復議要求。學分認定委員會自接到學生復議要求之日起15日內進行復議,及時給學生書面回復,并做好思想工作。對學分“不予認定”的`學生,應根據原因指導學生補足學時、重考、重修或改修其他課程。
(六)學分認定工作一般在每個學段結束時進行,教務處應及時將學分認定情況分別記入學生學分檔案。認定的學分要分別記入學校學籍管理檔案(包括紙質檔案和電子檔案)和普通高中學生發展性評價記錄。學生學分認定檔案內容應包括學生在該課程(模塊)修習過程中所用課時、考試考查考核成績、學分認定時間等。
(七)符合《浙江省全日制普通高級中學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在省內學校之間轉學的,或由外省(市、自治區)轉入本省的,只要提供必要的學分證明材料,轉入學校應當同意認定學生在原學校所獲得的學分。由本省轉學到外省(市、自治區)學生的學分認定,依據轉入省(市、自治區)的規定執行。
(八)學生因考試成績不合格而不能獲得學分的,可以申請重考或參加其他教學班相同學習模塊的考試。重考時間由學校安排,重考合格后方可獲得學分。所獲學分仍可記錄在學籍管理卡的相應欄目內。重考仍不合格者,允許重修或另選修其他模塊(必修課程不能放棄)。重修要在接到學分不被認定通知后1年內完成。
(九)不予認定學分的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認定學分:
1、學生參加學習課時數少于該模塊規定的三分之一的;
2、未參加學科模塊考核、或者模塊考核不合格的;
3、未參加綜合實踐活動,或者缺少必要的活動記錄等的;
4、考核過程中弄虛作假的。
三、普通高中的彈性學制和畢業要求
(一)學生可在2-4年內完成普通高中學業,在達到普通高中畢業條件時,即可在學年結束前向所在學校提出畢業申請,學校審查認定符合普通高中畢業條件的,應予以畢業。
(二)我省學生取得普通高中畢業資格,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我省普通高中學籍;
2.品行端正,遵守《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
3.高中學習期間在每個學習領域都獲得一定學分,且總學分達到144以上(其中,必修不少于96學分、知識拓展類選修課程學分不超過24學分,社會實踐類選修課程學分不超過8學分);
4.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所有必考科目的考試,且不合格科目不超過一門;
5.綜合素質評價中的四個測評項目中,不合格的項目不超過一項。
(三)普通高中畢業證書由省教育廳監制,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驗印。普通高中畢業證書的編號應與學籍輔號(即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準考證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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