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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篇基本藥物制度實施方案
【篇一:衛生室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實施方案】
為加快推進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切實減輕基層群眾醫藥費用負擔,在全縣村衛生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根據衛生部等九部委《關于印發〈關于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衛藥政發[2009]78號)、《貴州省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實施方案》(黔衛發[2010]19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意見》(國辦發[xx]31號)和《畢節地區行政公署辦公室關于印發畢節地區村衛生室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畢署辦通[xx]154號),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在全縣所有行政村衛生室(以下簡稱村衛生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切實減輕農村居民醫藥費用負擔,確保把黨的惠民政策落到實處,著力推進村衛生室管理和運行機制改革,不斷鞏固農村三級衛生“網絡”。
二、工作內容
(一)實施時間及范圍
xx年12月31日前,全縣所有村衛生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
(二)藥品使用范圍
村衛生室全部配備使用國家基本藥物和省級增補藥品,禁止使用其他基本藥物。
(三)藥品采購配送
村衛生室定期向鄉(鎮)衛生院報送藥品采購計劃,通過鄉(鎮)衛生院采購藥品,嚴禁村衛生室從其他渠道采購藥品。配送企業將藥品配送到鄉(鎮)衛生院。鄉(鎮)衛生院通過省醫藥集中采購平臺統一采購村衛生室所需藥品,不得向村衛生室收取任何服務費用。
(四)藥品的價格管理
村衛生室配備使用的全部藥品要嚴格執行零差率銷售,并對藥品價格進行公示。
(五)補助辦法
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財政廳、省衛生廳關于提高村醫補助的意見的通知》(黔府辦發[xx]75號)要求,通過政府定額補助、政府年終考核獎勵、政府購買服務補助、一般診療費補償、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補助等對村醫進行補助。
(六)執行基本藥物醫療保險政策
基本藥物全部納入新農合報銷范圍,報銷比例提高10%。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村衛生室全部納入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
三、工作步驟
(一)準備階段:各鄉(鎮)對村衛生室情況進行摸底,按照《貴州省衛生廳關于印發〈貴州省衛生廳關于大力推進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的實施方案〉的通知》(黔衛發[xx]120號)要求,大力推進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在村衛生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各鄉(鎮)在xx年11月30日前出臺本鄉(鎮)衛生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實施方案。
(二)實施階段:xx年12月31日前,所有村衛生室全部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各項政策,實施基本藥物集中采購、配備使用和零差率銷售。在村衛生室執業的鄉村醫生要全部使用基本藥物,基本藥物由鄉(鎮)衛生院負責供應。村衛生室庫存非基本藥物原則上允許從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之日起三個月內按零差率銷售。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部門職責。縣醫改領導小組負責統一領導全縣村衛生室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工作;縣醫改辦負責牽頭實施有關具體工作;各鄉(鎮)醫改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開展本鄉(鎮)村衛生室基本藥物制度工作;縣財政部門負責落實補助經費;縣人事勞動部門負責逐步將鄉村醫生的養老保險納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覆蓋范圍;縣衛生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把村衛生室納入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負責村衛生室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加強業務指導和管理;并負責加強基本藥物質量監管,保證群眾用藥安全。
(二)落實補償責任,強化績效考核。各鄉(鎮)要保證必要的工作經費;縣、鄉兩級醫改領導小組要科學核定村衛生室的工作任務、工作數量和工作質量,制定實施村衛生室績效考核辦法,將考核結果與財政補助資金掛鉤。
(三)上下密切配合,保證全面落實。各鄉(鎮)衛生院要上級有關要求,全面實施鄉村一體化管理,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充分發揮業務指導和管理職能。在做好村衛生室藥品代購、儲存、發放、統計等管理工作的同時,加大對村衛生室藥品采購、儲運、銷售、建賬等環節的指導和監管,規范開展績效考核工作。要加強對鄉村醫生合理用藥的培訓,提高村衛生室安全用藥水平。村衛生室要切實履行職責,自覺接受監督,全面實現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
(四)強化監督檢查,確保規范運行。各鄉(鎮)和政府有關工作部門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密切配合,強化監管,加大宣傳,確保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在村衛生室積極、穩妥、有序地開展。
【篇二:基本藥物制度實施方案】
為推進村衛生室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降低群眾就醫負擔,根據縣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廣饒縣推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廣政辦發〔2010〕51號)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精神,以滿足群眾基本醫療用藥需求、促進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為目標,積極探索,穩妥推進,完善政策,創新機制,提高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能力,不斷提高人民群眾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標。
1、保證基本藥物的足額供應和合理使用,從制度上實現基本藥物的公平可及,滿足廣大群眾的基本用藥需求。
2、確保基本藥物價格合理下降,提高群眾受益水平,減輕群眾藥費負擔。
3、規范醫療機構用藥行為,引導群眾形成良好的用藥習慣,保障群眾用藥安全和身體健康,維護群眾的基本醫療衛生權益。
4、建立科學的政府補償和人事分配制度,轉變“以藥養醫”運行機制,明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職能,提高基本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能力。
5、加強基本藥物質量監管,保障基本藥物安全、有效。
二、實施范圍和內容
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是一項體制機制的重大創新,要根據國家和省、市、縣部署要求,初步建立起配套銜接、有效運轉的基本藥物配備使用、供應保障和醫保報銷制度體系;改革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經費補償機制,完善政府投入補助政策。
(一)實施范圍:村集體衛生室。
(二)實施內容。
1、按照規定配備使用基本藥物。國家公布的307種基本藥物、《山東省增補藥物目錄(2010年版農村基層部分和社區部分)》確定的216種增補藥物及我市增補的60種非基本藥物,為現階段我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使用的藥物,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相關政策規定。鎮政府負責轄區內村衛生室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工作,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村衛生室,要按照衛生部《處方管理辦法》,嚴格執行基本藥物臨床應用指南、基本藥物處方集,合理規范使用基本藥物。
2、實行基本藥物統一招標采購及配送。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村衛生室從鎮衛生院購進藥品,不得私自從外購進藥品,其庫存藥物全部按原進價銷售,取消藥品加成。
3、提高基本藥物的醫保報銷比例。國家、省確定的基本藥物全部納入新農合藥品報銷目錄,報銷比例提高10%。
4、完善以政府為主的多渠道補償機制。一體化管理村衛生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工作后,運行成本通過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等方式進行補償,縣財政給予專項補助,鎮財政給予適當補助。政府補助按照“核定任務、核定收支、績效考核補助”的辦法核定。
5、制定村衛生室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績效考核辦法,加強村衛生室和鄉村醫生的績效考核,充分調動鄉村醫生的工作積極性。
三、實施時間
2011年3月1日,全鎮所有一體化村衛生室全部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四、資金補助標準
村衛生室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后,鄉村醫生補助標準為:縣財政每人補助1、56萬元/年,鎮財政每人補助5000元/年。
五、保障措施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鎮政府成立推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領導小組,負責對村衛生室推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工作的組織領導。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高度重視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工作,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切實承擔起推進實施的責任。各有關部門、單位要根據各自的職責和工作分工落實責任,進一步細化工作安排和具體實施方案,把各項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真正落到實處。
(二)確保政府補助資金及時足額到位。鎮財政所要切實保證實施基本藥物制度政府補助資金的及時足額到位。要強化資金管理,建立健全村衛生室財務公開制度,確保政府補助資金分配使用的規范、安全、有效。
(三)積極探索創新。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要切實加強對有關政策規定落實及改革進展情況的調查研究和工作指導,及時發現和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推動制度逐步完善。
(四)強化督查考核。鎮督查考核辦公室、衛生院要切實加大對推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落實情況和工作進展的監督檢查力度,建立有效的監督檢查機制,重點檢查基本藥物制度執行情況、藥品采購配送情況和政府補助落實情況。要創新考核評價方式,建立多方參與、協調高效、公開透明、公平公正的考核評價體系。對制度執行不到位、工作落實不得力的,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五)加強宣傳培訓。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通過各種方式加強宣傳,使廣大人民群眾了解改革和惠民政策帶來的好處,爭取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持和參與。鎮衛生院要制定分類培訓計劃,開展對各級各類人員的業務培訓,為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順利實施創造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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