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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論代課教師現存狀況及存因剖析
論文摘要 自2006教育部明確表示“全部清退”代課教師以來,清退工作在全國展開,作為代課教師大省的廣東省,為此傾注了極大的努力和嘗試。本文依據2010年于廣東省梅州市五華縣的實地調查,對實施清退政策以后的農村代課教師的基本狀況做一系統描述和分析,并研究代課教師仍然存在的原因,以便尋找有效的政策導向。
論文關鍵詞 代課教師 清退 職業困境 政府利益
一、代課教師概況
代課教師這一角色是我國1985年停止招收民辦教師時的產物。當時一些偏遠落后地區由于公辦教師缺編,加上分級管理的教育體制和地方財政困難,導致的基礎教育經費投入不足,師資嚴重缺乏。因此,政府開始在這些地區的學校中大量聘用沒有事業編制的臨時教師,即代課教師。
代課教師群體由此出現,數量大幅增加,在1997年達到100多萬。隨著形勢變化,為保證基礎教育質量,國家出臺了相關政策,規定代課教師應該逐年被清退出教師崗位,即“清退”政策。2006年,教育部發言人稱要在短期內清退所有代課教師。但到2008年底,全國仍然還有44.8萬代課教師,目前主要分布在偏遠落后地區的中小學校,并在這些地區充當基礎教育主力軍。
二、調研概述
本項目組于2010年8月赴廣東梅州五華縣做實地調研,鑒于資料收集能力有限,本項目在查詢相關資料及電話了解當地情況基礎上,確定調研地點選在具有代表性的五華縣。
本研究以學校為單位,采取整群抽樣。首先在五華縣16個鄉鎮隨機抽取了華城鎮(42所小學,136名代課教師)、橫陂鎮(24所小學,92名代課教師)、雙華鎮(19所小學,59名代課教師)、轉水鎮(17所小學,40名代課教師)4個鎮,入選4個鎮在地理位置上較為放散,在經濟發展水平、地理條件、氣候等方面異質性較強。之后項目組在華城鎮42所小學,隨機抽取10所小學,10所小學共59名代課教師;在橫陂鎮24所小學,隨機抽取5所小學,5所小學共26名代課教師;在雙華鎮19所小學,隨機抽取6所小學,6所小學共27名代課教師;在轉水鎮17所小學,隨機抽取5所小學,5所小學共16名代課教師。最終通過整群抽樣,在五華縣16個鄉鎮,1848名代課教師中,確定調查代課教師129名,即129個樣本。
本項目組于2010年8月在廣東省梅州市五華縣進行了為期15天的實地調研,由于很多代課教師被清退后,外出打工或者是不在家,導致很多被訪者暫時無法調查,只留下了聯系方式。同時,由于代課教師問題在當地比較敏感,以致很多受訪者拒絕接受調查,這樣我們調查的對象數量就大打折扣。預計調查129名代課教師,結果在很多因素的限制下,無法進行純粹的問卷調查。為了解決資料收集的限制因素,本項目組采取了問卷和深度訪談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調查。在59份問卷的基礎上,著重做了16位代課教師(根據掌握的材料,選取的較有代表性的16名代課教師)的深度訪談。同時本項目組于當地政府處獲取了五華縣截止2010年全部代課教師(共1848名)的信息,從而對五華縣代課教師的基本情況有了初步掌握。
三、代課教師的基本情況
根據調查資料,五華縣代課教師總數為1848人,人均工資為507元(算入1500人,248人數據缺失)。代課教師平均代課9.293年;男性代課教師205名,占11.09%,女性代課教師1643名,占88.91%;1848名代課教師中,1141名代課教師沒有繳納五險,即沒有基本社會保障,607名代課教師這一信息缺失,即在掌握的資料中,沒有代課教師享受五險;在全部代課教師中,年齡集中在30-40歲,這一年齡檔,占全部代課教師71.4%。
我們可以看出,代課教師基本情況如下:
1.收入低,待遇差缺乏基本社會保障。在我們的訪談中了解到,普通公辦教師工資一般在1500元以上,這一數字是代課教師平均收入的三倍多。同時作為較為龐大的代課教師群體,基本沒有任何社會保障項目,代課教師的僅有收入依賴于微薄的工資收入。因此收入低,待遇差是代課教師的基本現狀之一。
2.女性代課教師據多。據調查資料顯示,88.9%的代課教師為女性,代課教師群體基本可以等同女性代課教師。女性作為社會弱勢群體,在代課教師這一特殊崗位,其弱勢地位被強化。
3.代課教師年齡集中于中老年,據調查資料現實,36歲以上代課教師占代課教師總數76.4%。
從上述分析可以看到,代課教師是一個準弱勢群體。在收入低、待遇差的基礎上,女性本來的弱勢地位及中老年人的弱勢更建構了這一群體的弱勢。
四、代課教師群體的新變化
當然,代課教師群體在保留傳統代課教師基本現狀基礎上,其內部也發生著新變化。在我們的實地訪談和資料查詢中就發現,代課教師這一群體在近幾年又產生了很多新的特點。
在接受訪談的代課教師中,通過觀察,絕大部分家庭經濟條件在當地處于中等層次,這和以往所描述的代課教師家庭收入低下等有所不同。一般代課教師家配偶具有一定的經濟收入,能夠維持家庭生活處于一定水準,有些代課教師家庭甚至在村里屬于富裕家庭。對于部分代課教師家庭的富裕化這一現象,是值得探究的。
代課教師年齡發生新變化。根據代課教師資料顯示,代課教師年齡集中在30-40歲之間,不同于以往研究中所描述的代課教師40歲以上的較多。同時值得注意的是,代課教師年齡在25歲以下的已經占據一定比例。代課教師清退政策從2006年即開始提出,截止調查日,清退政策已經有4年。這一變化說明,在清退政策提出后,仍有大批人進入代課教師群體。
代課教師群體內部分化。根據傳統代課教師界定,代課教師集中在偏遠落后地區,但是在調查中,我們發現一類高級代課教師。此類代課教師以高收入著稱,主要集中在一些發達地區。在發達地區,高收入代課教師的出現也是耐人尋味的。
五、代課教師存在的原因分析
在了解代課教師基本情況,發現代課教師群體新變化基礎上,就需要對代課教師當前存在的原因進行探究。以往的關于代課教師的研究和解釋,基本上是從客觀需要的角度分析的:邊遠貧窮地區難以招募到正式教師,地方經費有限,難以保證安置足夠的教師,少數民族地區語言不通,代課教師這一職業相比農民收入穩定且稍具優勢等等。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社會經濟的發展和國家政策的變動,代課教師群體也隨之發生了巨大的改變,這就需要重新對代課教師的存在原因做新的、進一步的探索。只有在弄清新世紀代課教師存在的原因,才能妥善解決代課教師問題。
隨著經濟的發展,全國各地尤其農村交通狀況已經有很大改善,尤其是隨著“村村通”的實現,目前所謂的邊遠地區已經大大減少。而國家財政收入的提高,對教育的投資也有明顯的增加,與此同時學生數量銳減,在農村學校安置足夠的公辦教師難度并不算大。同時隨著整個社會經濟的發展,代課教師收入在農村已經嚴重偏低。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整個社會經濟水平大幅提升,農民收入增加明顯,尤其國家農業補貼政策,以及農民工外出務工,農民收入大幅提高。而代課教師總體收入并沒有出現太多變動,以五華縣為例,當前代課教師人均收入僅有500多元,這一收入在農村已經屬于較低收入。那么,在這種情況下,為何代課教師依然數量龐大且居高不下?
筆者通過訪談以及觀察分析,對這些情況有著以下認識:
(一)社會地位優勢
中國歷來是一個崇尚文化的國家,從事教育工作尤其是擔任教師具有較高的聲望。因此代課教師的“待遇低下”并沒有阻礙人們選擇代課教師為職。這也正契合了韋伯關于社會等級劃分的標準,即代表政治地位的權力、代表經濟地位的財富和代表社會地位的聲望——正是由于代課教師聲望上的優勢,彌補了收入和權力上的弱勢。目前不少代課教師家庭較為富裕,在沒有太多經濟壓力情況下,一些人選擇這一職業,也是為謀求一種高聲望。
(二)對教育事業的偏好
教書育人在某種程度上被人們視為一項偉大和光榮的事業,成為一名教師是很多人的理想。在代課教師隊伍中,不乏有人出于理想信念和社會責任感而堅持做代課教師,尤其在一些偏遠地區,由于教育投資不足、公辦教師不愿前往任教等,導致大批學齡兒童教育問題凸顯。于是一些有社會責任感的人,就甘愿犧牲,選擇低待遇的代課教師,從事教書育人工作。
(三)職業困境
通過資料可以看出,代課教師年齡絕大部分集中在30-40歲,尤以女性居多,這一部分人由于較早選擇代課教師職業,當達到一定年齡后,轉業存在一定困難,而代課教師這一職業雖然待遇低,但也擁有著不少優勢,如社會地位較高、相對穩定、地域上方便等,因此許多人在難以找到其它出路后,便選擇繼續擔任代課教師。另外,一些人在“代轉公”、“轉崗安置”等政策出臺后,更傾向于留在代課教師崗位,以期將來轉正或轉崗。
(四)政策的負效應
為了解決代課教師問題,當前采取的最主要的措施是通過統一考試,實現代轉公,這一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大大減少了代課教師的數量。但是與此同時,這也給了一些人可乘之機。在我們的調查中了解到很多年輕畢業生,在通過正當途徑無法成為公辦教師,就想盡辦法成為代課教師,然后通過代轉公考試進入正式教師系統。相比之下,代課教師轉公辦教師考試難度小,操作難度小,而剛剛畢業的學生在考試中占據優勢,更容易通過考試。因此,代轉公考試一定程度上產生了促進代課教師數量增加的負面作用。
正因為如此,原代課教師一方面在減少,另一方面又有許多新人進入代課教師群體。這也就解釋了為何在調查資料中年輕代課教師群體占據了相當的比例。
(五)地方政府利益
一方面,代課教師相對于公辦教師,教育部門不需要太多的工資福利投入,臨時合同關系也使地方政府不用背上包袱,這就減輕了地方政府的財政壓力,尤其是對于財政緊張,教育投入有限的落后地區更是如此。雖然教育部明確表示清退代課教師,但是地方政府能從聘請代課教師這一方式中減少財政支出或獲取利益,因此清退政策在基層的實施力度大打折扣。
另一方面,當前實施的清退政策,需要地方政府較大的資金投入,而代課教師較多的地區本來就多為邊遠貧困地區,這就造成政策的嚴重不平衡,缺乏地區間的統籌,從而使那些代課教師較多的地區,短時間內難以有效解決解決代課教師問題。
六、總結
代課教師這一身份從1985年以后出現的,至今已歷經27年。代課教師問題的存在,是制約農村教育質量提高的重要因素,也是違背教育公平的事實,而作為一批為中國基礎教育,尤其是為邊遠貧窮地區基礎教育做出巨大犧牲的代課教師群體,也理應得到公正合理的安置。努力解決代課教師問題,是當前政府的職責。
如今代課教師這一群體,在數量和結構上都不斷變化,代課教師存在的基本因素也隨時代變遷而變化。要妥善解決代課教師問題,就必須對代課教師群體有比較清楚地理解和認識,以務實的態度,正確的價值導向,采取合理合情的政策,逐步推進代課教師清退工作,才能妥善解決這一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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