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民事起訴狀15篇
民事起訴狀1
原告: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_
訴訟請求:
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決:
1、解除原、被告簽訂的《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
2、被告退還原告已付裝修款__________元人民幣,被告的經營者以個人財產對_____萬元承擔責任;
3、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
事實及理由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原、被告簽訂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約定被告對原告__________房屋進行室內裝修,工程日期為_____月_____日至_____月_____日,簽訂合同當日原告支付了_____元裝修款。
__________年_____月中旬,被告停工,導致房屋裝修無進展。原告多次催被告動工,被告承諾開始裝修,并與原告在_____月_____日簽訂《關于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的補充協議》,約定_____月_____日還未完工交付的`,被告應無條件全額退還合同價款并將房屋鑰匙交給原告。
被告在簽訂補充協議之后,一直也沒有開始裝修,經多次催促,被告均是停工狀態,現原告根據雙方的約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支持原告訴訟請求。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月
民事起訴狀2
原告:
何x,男,漢族,20xx年11月19日出生,身份證號:4305x91113,地址:x229號3單元602號;
范x,男,漢族,20xx年02月03日出生,身份證號:432x4570,地址:xx村6組17號;
彭x,男,漢族,20xx年04月02日出生,身份證號:43x217,地址:x開發區45號。
被告:x實業投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某某,地址:x工業廠區。
訴訟請求:
1、依法判定xx市xx實業投資有限公司雙倍返還原告押金及賠償原告投資損失合計人民幣500萬元;
2、本案訴訟費用全由被告自行承擔。
事實與理由:
原告(原告三人之間的關系為自然合伙人,合伙人略有變動,有相關合法變更手續證明)于20xx年06月10日與被告簽訂了《**客運站租賃合同》。截至今日這段時期內,原告屢次強烈要求被告嚴格按合約履行自身的職責和義務,被告卻充耳不聞、視而不見,完全視合約為一紙空文,嚴重違反了合同的各項約定,亦嚴重損害了原告的經濟利益,被告的行為已屬嚴重違約。原告不得不向人民法院陳述事實,主張自身的合法權益,其中,被告嚴重違約事實主要體現在如下幾方面:
1、交付的建筑物及附屬物問題重重 根據合同法誠實信用、等價有償的原則,被告交付給原告經營使用的建筑物應該是合法合規合標的。時至今日,被告交付原告使用的建筑物主體工程及附屬物都未合格驗收,主體工程合格驗收證仍遲遲未見下達。車站在原告連續經營長達一年后,被告的施工人員依然駐守在車站,還隔三差五地進行相關項目的施工和整修,就連消防許可證亦是不久前才審批下來。與此同時,被告擁有車站物業相關的資料和手續只有部分與原告溝通或移交過。截至目前,原告全然不知車站的建筑物及附屬物究竟還有多少手續仍未辦理完畢或合格驗收。
2、協助辦理的營業執照與合同約定大相徑庭 “**汽車客運站”與事實上由被告協助辦理的“xx市**汽車客運站有限公司”完全是兩碼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廣東省交通廳實施〈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辦法》相關規定,等級、簡易站的站名為“地名+標志名+(汽車)客運站”,如“廣州××汽車客運站”,配客點的站名為“地名+配客點名稱+(汽車)客運配客點”,如“xx××汽車客運配客點”,而以范才云為法人注冊的“xx市**汽車客運站有限公司”營業執照,其經營范圍為客運站(配客點),而合約上所簽約的“**汽車客運站”,只有等級和簡易站才能配有該名,而目前經營范圍上明確規定為(配客點)的**客運站,按照法律規定只能配用“xx市**汽車客運配客點”這一名稱,而不是現注冊的“xx市**汽車客運站有限公司”這一名稱。顯現,合約上所簽署的“**汽車客運站”跟實際營運的“xx市**汽車客運站有限公司”在法律規定和實際經營范圍方面完全是南轅北轍、極不吻合。
3、核心經營租賃物遲遲未實際履行 《**客運站租賃合同》明確提出:“乙方承包甲方出資成立的**客運站及xx市**鎮公共汽車有限公司、xx市**客運有限公司”。而事實上,原告現經營的“xx市**汽車客運站有限公司”是由原告出資成立(法人代表為范才云)的,被告只是充當一個協助辦理的角色。可想而知,就連原告租賃的核心經營標的物,被告從一開始就未交付,也未交付任何由其出資成立的公司給原告實際經營使用,難道不是蓄意欺詐和有意違約嗎?同時租賃期間,合同約定由被告出資成立的xx市**客運有限公司,雖未明確什么時間成立、如何成立等問題,但原告經營車站長達一年之久后,被告對xx市**客運有限公司的成立沒有任何反應和作為,甚至避口不談或虛與委蛇。而**客運站實際經營的需要,客運有限公司的`成立便顯得迫在眉睫、弦在箭上。如果客運有限公司成立不了,原告根本就無法以客運公司的名義向政府部門申請相關營運線路的經營權,也就是說在客運有限公司未成立之前,原告根本無法正常開展自身的線路業務,致使原告進駐車站長達一年之久依然連續巨額虧損、債臺高筑,蒙受了巨大的經營壓力和經濟損失。被告的不作為和違約行徑,嚴重有悖原告承包車站經營的初衷,原告就連一個核心業務的客運有限公司都沒有,拿什么去談車站實際性的經營和潤利呢?
4、其它違約事實 《**客運站租賃合同》中的第十三條“其他約定”中的第四款:“該客運站可先以臨時配合點名義進行營運,并開始報驗,一年后,政府部門方可按客運站的營運情況進行驗收,達到標準后,方授予三級站的資格”。其文字中的‘配合點’按規定應為‘配客點’,不知被告是有意為之,還是故意混淆視聽,以此來逃避法律事實。同時,一年之后,**汽車客運站雖經相關部門驗收后,但因主體工程未合格驗收和消防資料不齊等原由,三級站資質亦遲遲未見授予下來,被告完全對這一約定視而不見、置若罔聞;《**客運站租賃合同》中的第十三條“其他約定”中的第八款:“甲方應負責與**鎮政府溝通,確保所有途徑**、并在**境內經營客運的車輛務必進入**汽車客運站,由乙方統一管理”。合約規定被告必須履行義務,商請**鎮政府及相關部門進行協調等。而事實上,被告對這一約定沒有任何積極作為的表現,直至20xx年07月15日,在原告自身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投訴和上訪政府各主管部門后,才有了目前車輛初步進站的事實。
5、實際損失金額 原告實際投資和經濟損失折合人民幣500萬元(見損失清單)。
綜上所述,被告已嚴重違反合同多項約定、損害了原告的切身利益,致使原告蒙受了巨大的經濟損失。根據《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宗旨原則和相關規定,被告行為已屬嚴重違約,同時,被告的違約事實確鑿清楚,證據充分肯定,原告現依法向xx市人民法院提請民事訴狀,請求xx市人民法院秉公依法辦理和審判。
民事起訴狀3
原告:上海XX實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錢XX,總經理。
聯系方式:代理人曾鏡同律師
被告:南寧XXX紙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劉XX,董事長。
訴訟請求:
一、判決被告支付原告貨款160000元,并按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標準支付原告自20xx年2月1日起至本案判決生效之日止的利息;
二、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20xx年5月15日,原告與被告簽訂了一份合同編號為JDX(NZ)1005046(SB)的`《購銷合同》,約定原告向被告供應合同總價格為360000元的流量開關、液位開關及轉子流量計等設備。
《購銷合同》約定發生糾紛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起訴。
《購銷合同》簽訂后,原告依約履行了合同義務,可是,被告只向原告支付100000元貨款,尚欠原告貨款260000元。
經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討, 20xx年10月23日,被告及廣西XXX紙業有限公司向原告作出《付款計劃》,內容為“經過三方詳細核對,由南寧XXX紙業有限公司及廣西XXX紙業有限公司欠你公司的貨款分別為260000元及137902.76元,經三方友好協商,現計劃如下的還款計劃,所有貨款397902.76元于20xx年1月31日前全部付清,分別為兩月每月還款15萬元,最后一個月還款97902.76元”,可是,在《付款計劃》作出后,被告僅向原告支付了100000元貨款,到現在為止,被告仍欠原告貨款160000元,而廣西XXX紙業有限公司并沒有向原告支付過貨款。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等法律之規定,原告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人民法院公正審理,依法判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此致
橫縣人民法院
原告:上海XX實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民事起訴狀4
原告:______,性別:______,______族,生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職業: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系死者______母親。
被告:______,性別:______,______族,生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職業: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訴訟請求:
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_____之(子/女)______在_____段_____道路建設施工中受傷導致死亡的死亡賠償金:__________元、喪葬費:_____元、醫療費:_____元、護理費:_____元、伙食補助_____元、營養費:_____元、誤工費:_____元、簽定費:_____元、被扶養人生活費:_____元、被贍養人生活費:_____元、精神撫慰金_____元等各項費用,共計__________元;
2、判令被告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及其他費用。
事實及理由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上午_____時許,原告之(子/女)______在________________施工時被巨石砸傷,被____________用________車送____________醫院急救搶救,后被轉____________醫院治療。經____________人民醫院診斷:原告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故發生后,原告之子_____與被告______在________司法所的主持下,經雙方平等友好協商,簽定了《調解協議書》。協議約定由______一次性補償________各種費用________元。但協議簽定后,被告朱______只支付了人民幣____元后,拒不履行協議并下落不明。原告找________要求解決此事,但因被告推諉責任也不履行給付補償余款的義務,導致原告之(子/女)______未得到應賠償金額,無力支付醫藥費,病情惡化,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不治身亡。
現經查證該建設工程中標單位為_______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承建單位為______________。
基于上述事實,_________公路第______合同段中標施工單位無視安全生產責任,忽視民工權益。事故發生后,被告至今對事故隱瞞不報并互相推諉責任。致使受害者家人遭受極大的精神痛苦和蒙受極大的'經濟損失。
綜上所述,根據我國《民法通則》、《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等相關法律規定,被告應當對原告之子(子/女)______的死亡承擔____________賠償責任。原告作為死者之____________,特具文起訴,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判決,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此致
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民事起訴狀5
原告: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年_____月出生;
住址:
聯系電話:
被告: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年_____月出生;
住址:
聯系電話:
訴訟請求:
1、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被告償還原告欠款本金及利息_____元;
2、判決被告向原告支付違約金_____元;
3、原告為實現債權而委托律師的委托費用_____由被告承擔;
4、本案所產生的一切其他相關費用均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原、被告雙方系同村村民。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被告因需資金周轉,向原告提出借款。原告出于幫忙之心,拿出自己全部的積蓄______萬元和向他人借的______萬元共______萬元整一起借給被告,被告出具了借條一張。借條載明:借現金______萬元,借期___個月,月利息一分五,逾期利息八分。后被告共支付給了原告___個月的利息。
截止同年___月份,被告分三次償還了原告借款本金______萬元。此后被告既未向原告支付利息,也未償還借款本金。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清償借款本金及利息,但均未果,被告現在還躲避原告。
原告認為,合法的`借貸關系應受法律保護,債務應當清償。被告躲避原告、拒不償還借款的行為不僅違背誠信、構成違約,也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權益。
綜上,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特具狀訴至貴院,誠望判如所請。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民事起訴狀6
民事起訴狀
原告:郭X,女,1984年出生,漢族,無業,
地址:北京市xx區電話:
法定代理人:鄭薇職務:北京市袁向何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興隆商貿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xx區
法定代表人:薛×職務:總經理
電話:
訴訟請求:
1、撤銷與興隆公司之間的手機買賣合同關系
2、興隆公司返還購機款2525元
3、按其承諾向郭×賠償手機價款的十倍25250元
4、訴訟費由興隆公司負擔
事實與理由:
20xx年5月22日,原告到北京市XX區購買手機,在某移動電話地下超市人口處看到一張告示"鄭重承諾:手機三包,七天包退,假一罰十。"于是郭×花費2525元從在該處經營的興隆商貿有限公司購買了一部摩托羅拉A388手機,隨后送給朋友祝X。
20xx年5月26日,祝×發現該手機充電后電池竟然鼓起了一塊。經摩托羅拉公司鑒定,該機井非摩托羅拉公司原裝手機,電池也是假冒產品。
于是祝×帶著鑒定結論找到興隆公司,要求該公司十倍賠償。但興隆公司說他們"假→罰十"的告示是5月30日貼出的,在郭X5月22日購買手機時還沒有此項活動,因此該告示的內容對郭×沒有效力;此次產品出現問題是他們公司工作人員的工作疏忽所致,從手機的外觀看不出真假,只有到技術監督部門才能查出真假,手機是供貨商提供的,他們公司并不是有意向郭×提供假貨,沒有欺詐行為。所以興隆公司不同意按"假一罰十"賠償,只同意按雙倍賠償。因此,原告郭x以興隆公司為被告,將其告上法庭。
興隆公司的這種做法完全屬于欺詐行為,以假充真,欺騙消費者,給原告造成了經濟上的損失,而被告所作的行為在法律上又無不屬于違法行為。被告承諾的“假一罰十”也不予兌現。
被告興隆公司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條"禁止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等質量標志;禁止偽造產品的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禁止在生產、銷售的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三條"銷售者應當建立井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驗明產品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四條,"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愿、公平、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四條,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請求法院判處撤銷原告與被告的買賣合同,并返還購機款2525元。因被告承諾消費者“假一罰十”,因此請求法院判處被告賠償原告手機價款的十倍賠償。請法院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敬禮!
北京市xx法院
具狀人:郭x
20xx年6月1日
民事起訴狀7
原告:____銀行股份有限公司____區支行(原____市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____區支行)
負責人: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首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
被告:____,男,漢族,__________年4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住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被告:____,女,漢族,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住__市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系唐偉之妻。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糾紛
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____ ____首飾有限公司償還借款本金1096.88萬元,并按合同約定支付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罰息(截止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下欠利息、罰息共計973700元);
2、判令被告________首飾有限公司支付本案實現債權的律師代理費5萬元;
3、判令被告唐____、吳____對上述款項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4、判令原告對被告______首飾有限公司提供的質押物(即:各類規格蜜蠟原料共計6715.9千克,具體明細附后)享有優先受償權;
5、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方承擔。
事實及理由: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原告與被告________首飾有限公司簽訂《流動資金借款合同》,合同約定:
1、原告給被告________有限公司發放貸款1100萬元。
2、貸款期限12個月,自實際提款日起算。
3、貸款年利率8.439%。
4、逾期罰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礎上加收50%。
5、被告________首飾有限公司承擔實現債權而發生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等。合同簽訂后,原告按照合同約定給被告________首飾有限公司發放了1100萬元貸款。
同日,原告與被告________首飾有限公司簽訂《動產質押合同》,被告________首飾有限公司自愿以各類規格蜜蠟原料357袋(共計6715.9千克)提供抵押擔保,雙方委托四川______倉儲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監管,并將質押物實際交付。
同日,原告與被告唐____、吳____簽訂《保證合同》,被告唐偉、吳仁青為被告________首飾有限公司上述貸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擔保范圍為借款本金、利息、罰息、訴訟費、律師費等。
貸款到期后,經原告多次催促,被告________首飾有限公司未按約定償還貸款本息,被告唐偉、吳仁青也未承擔擔保責任。綜上,原、被告簽訂的.《流動資金借款合同》、《動產質押合同》、《保證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照約定向被告________首飾有限公司發放貸款,被告________首飾有限公司未按照合同約定償還貸款本息。為維護原告合法權益,依據《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特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貴院支持原告訴訟請求。
__________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事起訴狀8
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以下簡稱原告):關XX,男,1984年5月2日生,漢族,住四川省德昌縣XX村15號。身份證號:513424XXXXX,聯系電話XXXXXXXXXX.
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以下簡稱被告):王XX,男,1982年6月24日生,云南省劍川縣人,聯系電話138872XXXXX.
訴訟請求:
一、依法追究被告人王XX故意傷害罪的刑事責任,并從重處罰;
二、判令被告人連帶賠償原告殘疾賠償金、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鑒定費、精神損失費等損失共計42416.82元。
事實與理由:
20xx年7月4日晚,梁XX、李XX等三人到原告合法經營的“夜來香”美容美發店消費。消費后,三人無故拒付費用,并叫來多人在美容美發店門口鬧事。被告人王XX被叫到現場后,不問事情緣由,不聽原告解釋,即對原告關XX拳打腳踢,進行毆打。原告被打后,被送往劍川縣人民醫院治療,后轉院至麗江市人民醫院治療,住院十八天,休息至今。
被告的故意傷害行為導致原告受傷,被診斷為:1、 鼻骨骨折,斷端稍塌陷;2、 右側第十根骨背段骨折、折骨錯位0﹒5米。
經昆明醫學院司法鑒定中心鑒定為輕傷,并經四川鼎誠司法鑒定所鑒定達到九級傷殘等級。
被告的犯罪行為致使原告關XX經濟及精神上均遭受巨大損失,具體損失為:殘疾賠償金13476.00元、醫療費3090﹒82元、誤工費2250.00元、護理費500.00元、住院伙食補助費500.00元、營養費500.00元、交通費1000.00元、鑒定費 1100.00元、精神撫慰金20000.00元等,共計 42416.82元。這些損失因被告的故意傷害行為產生,依法應由被告王XX負責賠償。
綜上所述,被告人沈劍馗故意傷害他人,導致他人輕傷,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之規定,構成故意傷害罪,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并從重處罰。另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之規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因此,被告人王XX的犯罪行為給原告關XX造成的所有損失應由被告人承擔賠償責任。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特依法提起訴訟,請給予公正裁決,判如訴請。
此致
XX縣人民法院
具狀人:關XX
二Oxx年八月十九日
民事起訴狀9
原 告:廣西XX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法人代表:李##,系該公司總經理
地 址:桂林市##路##號
電話:
開戶銀行:
賬 號 :
被 告:海口XX醫藥公司
主要負責人:王##
地址: 海口市##路##號
電話:
開戶銀行 :
賬 號 :
被 告:海口XX醫藥公司經營部
法人代表:
地址:
訴訟請求:
1、請求判令二被告支付拖欠的貨款人民幣XX元整及利息(利息從XXXX年XX月XX日至還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利率計算);
2、請求判令二被告承擔本案的一切訴訟費用。
事實及理由:
XXXX年XX月,廣西XX藥業有限責任公司海口辦事處XXX受公司委托,與海口XX醫藥公司經營部簽訂一份銷售代理合同(書證一),隨后雙方都很好地履行了合同,經結算尚欠廣西XX藥業有限責任公司貨款人民幣XXXX元整。同年XX月XX日,雙方又簽訂一份銷售代理合同(書證二),合同規定:廣西XX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為海口XX醫藥公司經營部提供“XXX”(3粒×1.2g)XX盒×XX件,每盒單價為XX元,計人民幣XXXX元整;“XXXX”(6粒×1.2g)300盒×10件,每盒單價為XX元,計人民幣XXX元整,總計貨款人民幣XXXX元整,付款方式為收貨后四個月內結算全部貨款。以上兩次代理合同,總計貨款人民幣XXXX元整。
合同生效后,原告按合同全面履行了自己的義務,但海口XX醫藥公司經營部卻未按合同規定,在XXXX年XX月XX日前付清全部貨款,直至今日分文未付。原告曾多次派人催收貨款,但海口XX醫藥公司經營部卻以種種借口推辭,避而不見以致原告追償未果。
原告認為,欠款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事,而海口XX醫藥公司經營部卻故意拖欠貨款不還,導致原告資金周轉困難,影響了原告的正常經營,造成原告的經濟損失。海口XX醫藥公司經營部屬于海口XX醫藥公司的`直屬分支機構,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根據我國《民法通則》及有關法律規定,海口XX醫藥公司對其直屬分支機構承擔連帶民事責任。為此,原告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懇請法院根據事實,判令二被告償還貨款人民幣XXXX元整及利息。
此致
海口市XX區人民法院
具狀 人:廣西XX藥業有限責任公司(蓋公章)
法人代表:XXX
XXXX年XX月XX日
附:1.本訴狀副本2份;
2.法人代表身份證明書1份;
3.書證復印件3份。
民事起訴狀10
原告名稱:________公司
所在地址: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街________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名稱:________省________廠
所在地址: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________廠、償付________金人民幣________元;
2、判令被告承擔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_______年___月被告應付原告的到期應收貨款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從_______年___月份起,原告業務員先是電話催收,后來多次派員前去催收,對方卻一拖再拖,遲遲不肯付款;再后來,發展為對原告工作人員打去的電話不接(含手機、座機)、信件不回(含短信、郵件),原告工作人員前去催款也避而不見。_______年___月___日,原告法務部、財務部共同發出催款函,被告仍不予理睬。為保障誠實信用、和諧文明的社會經濟秩序,保護原告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請求人民法院支持原告的全部訴求。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1、原告與被告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訂的________合同;
2、原告與被告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簽訂的________委托書及原告與________公司、________公司________年________月簽訂的________合同。
此致
____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
起訴人:________公司(公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本起訴狀副本2份
民事起訴狀11
原告: ,男, 年 月 日出生,漢族,現住 市 縣 鄉(鎮)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
被告: ,男, 年 月 日出生,漢族,現住 市 縣 鄉(鎮)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
訴訟請求:
一、判決原告與被告離婚;
二、婚生兒子/女兒 由原告撫養,被告一次性支付撫養費 元給原告【或者表述為:被告每月支付撫養費 元至兒子/女兒年滿18周歲止;
三、 市 區 路 號房所有權歸原告所有,車牌為 號 型號的小型汽車歸原告所有,其他 .
四、本案訴訟費由被告負擔。
事實和理由:
原告于 年 月 (自由戀愛/經人介紹)與被告相識,于 年 月 日領取結婚證。 年 月 日生下 。
由于婚前雙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礎薄弱,雙方生活習慣不同,被告性格暴躁,對原告經常惡言惡語。婚后不到 年,被告 (感情破裂原因)。結婚至今,彼此積怨,沒有溝XX,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被告在外與他人有不正當的男女關系,沒有盡到夫妻之間應有的忠實義務。
經實踐證明,夫妻雙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間 的義務且 ,繼續共同生活下去已沒有意義,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無和好可能,理當結束這段婚姻。
婚生兒子/女兒 歲,一直與原告生活,從小一直由原告照顧,而被告從未關心和照顧兒子的生活,為有利于 (兒子/女兒)的健康成長,應保持現狀,繼續由原告撫養為宜。原告收入不多和不穩定,為維護原告和兒童的'合法權益,原告現 財產應判歸原告所有。至此,夫妻感情已徹底破裂,再無和好可能,為此,根據《民法典》和《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具狀前來,懇請人民法院準予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 致
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 月 日
民事起訴狀12
原告:xxx,性別xxx,20xx年xx月xx日生,xxx族,xxx市xxx區(縣)人,現住xxx市xxx區(縣)xxx街道(鄉)xxx小區(村)xxx號。
訴訟代理人:xxx,本市xxx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xxx,性別xxx,20xx年xx月xx日生,xxx族,xxx市xxx區(縣)人,現住xxx市xxx區(縣)xxx街道(鄉)xxx小區(村)xxx號。
請求事項:
1.xxx;
2.xxx;
3.xxx。
事實和理由:
綜上所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特訴至貴院,請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此致
xxx人民法院
具狀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民事起訴狀13
一、明確起訴原因
起訴的原因,從法律上說,就是當事人因何種民事權益被侵害或因何種事實發生民事爭議而向法院起訴。比如:是因為感情不合準備離婚,還是向債務人討要欠款等。起訴的原因直接決定了案件的類型,明確為什么要起訴,才能明確起訴的目的和所要達到的訴訟結果。
二、掌握相關法律規定
我國《民事訴訟法》關于起訴、受理的主要規定是:
第108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110條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第111條人民法院對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條的起訴,必須受理;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
(一)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
(二)依照法律規定,雙方當事人對合同糾紛自愿達成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三)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由其他機關處理的爭議,告知原告向有關機關申請解決;
(四)對不屬于本院管轄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對判決、裁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訴處理,但人民法院準許撤訴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規定,在一定期限內不得起訴的案件,在不得起訴的期限內起訴的,不予受理;
(七)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以上是《民事訴訟法》關于起訴、受理的三條主要規定,掌握和領會這三條法律規定,對于如何寫好民事起訴狀是十分重要的。
三、巧妙地提出訴訟請求
不同類型的案件,案由不同,訴訟請求自然不同,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規定》將案件分為幾百種類型,即使同一類型的案件,因客觀事實和當事人的狀況不同,也導致了訴訟請求的不同。所謂“巧妙”,就是說,提出訴訟請求時的用詞一定要嚴謹、精練、準確,既要把請求表達清楚;又要“惜墨如金”。請求的內容要有具體事實和法律規定的支持。訴訟請求是分析研究案件事實和法律規定的基礎上高度概括提出的。
訴訟請求是否適當,直接關系到案件的勝敗和結果,很多案件都是因為訴訟請求不當導致敗訴,或者即便勝訴,也沒能更大程度地實現自己的訴訟目的。
四、訴狀各部分的寫法
1、首部
(1)標題:居中寫明:“民事起訴狀”(或“民事起訴書”、“民事訴狀”等)。字號較內容要大,以二號字為宜。
(2)當事人的基本情況:(首行縮兩字),分別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職業、工作單位和職務、具體住址、聯系方式等。如果同案原告為二人以上,應當分別寫明。如果被告是法人、其他組織的,應寫明其名稱和住所,以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和職務。
(3)訴訟請求:(首行縮兩字)寫明原告請求人民法院依法解決的有關民事權益爭議的問題。依確認之訴、給付之訴和變更之訴的不同請求,具體寫出。
2、正文:事實和理由
(1)事實部分:(首行縮兩字)應寫明原告、被告民事法律關系存在的事實,以及雙方發生民事權益爭議的'時間、地點、原因、經過、情節和后果。一般應以時間順序,既要如實地寫明案情,又要重點敘述被告侵權、違約等行為的后果。
(2)理由部分:(首行縮兩字)要根據案情和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闡明原告對本案的性質、被告的責任以及如何解決糾紛的看法,說明自己訴訟請求在法律上的依據。
(3)證據:(首行縮兩字)寫明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能夠證明案情的證據的名稱、件數或證據線索,及證據來源。證據部分在正文當中也可以不體現,或者僅舉出重要的證據,或者附證據目錄。
3、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稱:“此致”空兩格、“某某人民法院”另起一行居左頂格。
(2)具狀人(起訴人)原告(本人)簽名;如果是法人應加蓋公章。
(3)起訴時間:某年某月某日。
4、附項(首行縮兩格)
本訴狀副本份數,訴狀副本份數應按被告(含第三人)的人數提交。
其他有關證據證明材料的份數。
五、常見問題說明和誤區糾正
1、紙張、筆、墨要求。訴狀用紙型號,現在普遍要求的是A4紙,同時,因為法院審理的案件材料最后需要裝卷歸檔,并長期保存,所以,訴狀最好是用黑色字打印。
2、“當事人”欄,均應寫明姓名(包括曾用名)。現用名與身份證上的名字不一樣的,以身份證上的姓名為準;因某些案件與當事人具體年齡有關,所以最好寫明具體的出生年月日、對被告或第三人的出生年月日確實不知的,可寫明其年齡或大致年齡;要寫明具體單位及住址或辦公地址,以便于人民法院送達相關法律文書;盡量寫明電話等具體聯系方式,便于人民法院電話通知開庭等相關訴訟事宜。
3、未成年人訴訟問題。原告是未成人本人,法律規定“無訴訟行為能力人由他的監護人作為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這種情況下,父母不是原告,是以法定代理人身份參加訴訟,所以,寫起訴狀時不要把父母寫成原告。同理,如果侵權人是未成年的案件,也只以侵權的未成年人為被告,并寫明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
4、“訴訟請求”欄,應寫明具體的訴訟請求。充分體現法律規定的“具體”要求,否則起訴立案時,法院會要求重新制作起訴狀。如:只寫“要求被告賠償損失”,而沒有寫明具體請求數額等,法院是不會立案的。如果有多項訴訟請求,也應分別具體寫明。
5、案由問題。案由是人民法院在立案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規定》結合訴訟請求決定適用,不屬當事人起訴確定的內容。
6、事實與理由。該部分是訴狀的主要內容,應緊緊圍繞訴訟請求來闡述,一般包括時間、地點、人物、事件、原因、結果和證據等。因為該部分的每一句話,都是為了證明原告訴訟請求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或者證明對方行為的違法性或違約性質,書寫時應以陳述事實和理由為主,詳略得當,切不可長篇
7、證據問題。有保留地向法院提交證據是千萬使不得的。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等一般不具體寫在訴狀里,只是在訴狀后“附:起訴狀副本份”,最好另行按一定順序制作證據清單(表格),并簡要說明每份證據說明的主要問題,做到條理清楚,一目了然。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向法院提交的證據最好是復印件(但同時帶原件去立案審查),如果有的法院要求提交原件,要注意要求法院出具收到具體證據的“收條”,以防萬一主客觀原因的“丟失”。
8、確定管轄法院(遞交的法院),屬于仲裁(包括勞動爭議仲裁)、行政復議、刑事自訴的,不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即使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起訴狀也應該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遞交,一般以被告所在地、侵權行為地、侵權結果發生地、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不動產所在地等確定管轄法院。
9、具體人(起訴人)部分,自然人起訴的,應該由本人親筆簽名;法人或其他組織起訴的,應蓋單位的公章,不可蓋財務章或合同章。
10、所附訴狀副本份數,副本的份數應該與訴訟中雙方當事人的人數一致,立案時按被告及第三人的人數提交,需要強調的是起訴人自己別忘了保留一份。
民事起訴狀14
原告:
性別:
民族: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被告:
性別:
民族: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返還剩余房屋租賃費用人民幣壹萬元整,設施保證金人民幣壹仟元整;
2.判令被告返還上述款項的利息所得;
3.判令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原告與被告于20xx年8月10日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租賃被告位于xxxxx的整體院落,用于開辦幼兒園。租賃期為:20xx年8月10日至20xx年8月10日止。(附《房屋租賃合同》)
20xx年5月3日xxx村拆遷辦入住,動員租賃戶開始拆遷工作。20xx年5月20日,周邊租賃戶全部搬完。為積極配合市城中村改造的拆遷工作,加上周邊環境污染、幼兒安全難以保障,幼兒園不能繼續開辦,我園于5月底正式放假。(附:幼兒園當時的放假通知)
20xx年6月1日,幼兒園正式開始搬遷,搬空后根據合同讓被告驗房,并解除原《房屋租賃合同》(合同條款規定:合同期間如因國家政策性變動所造成的合同終止,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并無條件退還給乙方剩余時間的租賃費用)。被告以各種理由推逶逃避,拒不按合同執行,退還剩余房費壹萬元整,以及設施保證金壹千元整,合計人民幣壹萬壹仟元整。直至20xx年6月11日,在原告多次找被告協商無果的'情況下,因飽受身心疲憊,原告無奈只得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請法院幫助討回2月房費壹萬整以及房屋保證金壹仟元整,以及上述款項的利息所得。
此致
敬禮!
xxxxx區人民法院
附:合同副本壹份。
本訴狀副本壹份。其它證明文件叁份。
原告人:_______(蓋章)
20xx年6月13日
民事起訴狀15
訴訟請求是否得到支持直接關乎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實現,也體現了整個訴訟過程的成與敗,因此,它是整個民事起訴狀的“心臟”,是整個民事起訴狀的主導,是整個訴訟的最終目的所在。總的來說,書寫訴訟請求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訴訟請求完整。民事訴訟實行“不告不理”的原則,法院也只能在原告訴訟請求的范圍之內對原告的權益予以保護。因此,在民事訴狀中將訴訟請求寫完整是極為重要的,這避免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的喪失。
其次,訴訟請求明確。民事訴狀中的請求事項必須寫得明確、具體,不能寫得含糊其詞、抽象籠統。所謂“有具體的訴訟請求”,是指原告所提出的實體權利的主張,在內容和所涉及的范圍上,必須具體化,能夠界定,否則便無實際意義,且人民法院也無法對案件進行審理和作出裁判。為使訴訟請求明確具體、一目了然,如果民事案件中的原告對同一被告提出了兩個以上的.訴訟請求,建議分項列出,切忌將多項請求混在一堆,以免法院漏審漏判。
最后,訴訟請求適度。在提出訴訟請求時不可多多益善,要提出比較切合實際的請求數額,不僅可以減少訴訟成本,降低訴訟風險,而且有利于法院的調解和雙方當事人的和解,減少訟累。根據《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的規定,案件受理費是以訴訟標的額為基數按比例收取的,如果訴訟請求中的標的數額過大,與判決數額之間的差額風險只能由自己承擔,這無形中會增加訴訟成本。一般情況下,在確定訴訟標的額時有如下參考因素:法律、法規、條例、規定、辦法的具體標準,當地的社會經濟生活水平,對方當事人經濟承受能力,類似案例的判決等。例如:在處理交通事故案件或人身損害賠償案件時,為了取悅當事人,很多律師會將賠償數額盡可能的拉大,結果往往是造成法官調解難、當事人對判決結果有怨言的局面,同時還無形中增加了當事人的訴訟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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