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積分入戶填報系統
廣州市2016年積分制入戶11月1日~11月30日接受申請
2016年申請積分制入戶人員,請于11月1日0時至11月30日12時點擊進入“廣州市積分制入戶網上申請系統”填報申請資料。
申請人網上填報操作示范教程
本教程主要介紹申請人網絡填報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項,請申請人仔細閱讀。
一、指標總量
根據廣州市政府有關要求, 2016年積分制入戶指標按6000人總量控制執行。
二、申請對象
申請入戶本市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年齡不超過45周歲。
2、在本市有合法穩定住所。
3、持本市有效《廣東省居住證》。
4、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或創業并繳納社會保險滿4年。
5、符合計劃生育政策。
6、無違法犯罪記錄。
備注:
1、年齡:不超過45周歲,是指1970年10月31日(含當天)后出生。
2、合法穩定住所:本人或夫妻共同擁有房地產權的固定住所;政府、用人單位安排的供其居住的住所;直系親屬擁有房地產權的供其居住的本市房屋;合法承租且依法辦理租賃期一年及以上租賃備案手續的住所。申請人借住在親戚朋友家的,提供以下材料之一:①業主房產證和允許借住書面;②本市實際居住地所在的居(村)委出具的證明;③物業服務企業出具的證明。
3、合法穩定就業或創業:是指與用人單位簽訂了一年期及以上勞動合同且已辦理就業登記的勞動者,或者辦理了工商登記的企業出資人和個體工商戶經營者。4.申請人員的勞動合同簽訂單位、繳納社會保險單位和就業登記單位三方單位名稱必須一致(總公司下屬的分公司,集團公司屬下子公司視為同一單位),不一致的不具申請資格。
4、申請人員的勞動合同簽訂單位、繳納社會保險單位和就業登記單位三方單位名稱必須一致(總公司下屬的分公司,集團公司屬下子公司視為同一單位),不一致的不具申請資格。
5、社會保險:在廣州地區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社會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每個險種繳費累計均滿4年是申請基本條件。外地轉入社保、補繳社保不計算年限,重復參保期間不重復計算年限。已領取了失業待遇的申請人,其原失業保險參保年限納入累計繳費時間。以往參加了非廣州市城鎮戶籍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的申請人,其繳納非廣州市城鎮戶籍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時間納入累計繳納時間。凡繳納社會保險時限計算至申請截止日的上月底。
三、申請條件
申請人總積分滿60分就可以提出入戶申請。
四、排名規則
根據申請人在本市繳納社會醫療保險、辦理居住證時間排名和年度積分制入戶指標總量,確定擬給予入戶人員名單。在本市繳納社會醫療保險時間排名相同的情況下,按照在我市連續辦理《廣東省居住證》的時間排名。凡經兩輪排名后排序相同的,作并列排名處理。凡并列排名者具有同等積分制入戶資格。
五、申報時間
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網上填報申請資料截止時間為11月30日12時,遞交紙質材料截止時間為11月30日17時)。
六、申請地點
居住地所在區積分制入戶受理窗口。
七、申請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