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安全法來了 對個人和企業有哪些影響?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以下稱網絡安全法)最近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將于明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部備受關注的網絡安全基礎性法律的出臺,將會對個人、企業等相關主體產生哪些影響?
對個人:
個人信息受保護更加明確
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第38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截至2016年6月底,中國網民規模達7.1億,互聯網普及率達51.7%,其中手機網民達6.56億,網絡安全問題不可掉以輕心。
網絡安全法對保護個人信息有了明確規定,如“網絡運營者不得泄露、篡改、毀損其收集的個人信息”“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個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等。
中國信息安全研究院副院長左曉棟指出,保護個人信息是當前網絡工作中的重要方面,雖然相關部門此前有一些政策法規,但總體比較分散、不成體系,正需要這樣一部上位法。
中國互聯網協會“互聯網+”研究咨詢中心副主任李易表示,未來網上聊天記錄、郵件往來等,都可以作為證據進行留存取證,網絡糾紛和安全問題更便于追溯。這對網民網上消費生活信心的極大提升。
他打了個比方,如果個人用戶在手機上下載并使用某個APP而導致個人信息泄露,過去沒法投訴提供服務的應用商,但網絡安全法提供了明確的法律依據,“這意味著以后涉及互聯網領域的官司可能會越來越好打了。”
另一方面,網絡安全法提出的“網絡運營者為用戶辦理網絡接入、域名注冊服務,辦理固定電話、移動電話等入網手續,或者為用戶提供信息發布、即時通訊等服務,應當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等規定,也以法律形式明確了“網絡實名制”。這給遏制如今網絡謠言肆意傳播、網絡暴力泛濫等亂象,提供了法治基礎。
左曉棟認為,從打擊犯罪、維護國家安全等角度看,這次提出的網絡實名制比以往的電話實名制范圍更廣,且其“前臺匿名、后臺實名”的原則也充分保護個人隱私,如個人上網發帖子可以匿名,但在涉及執法時后臺能追蹤調查到個人。
對企業:
提高了準入門檻和安全能力要求
在業內專家看來,互聯網發展到現階段,需要設置門檻,不能再“野蠻生長”;這個門檻就是安全,而網絡安全法正是“安全保障之門”。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指出,網絡安全法對企業的安全資質、內部技術、制度等有了具體規定,這將作為互聯網企業發展的一個衡量標準。
同時,網絡安全法也對互聯網公司提出了更高要求。特別是,大型互聯網公司現在已被視為基礎信息平臺,如阿里、百度、騰訊等擁有數億用戶,這些企業應承擔起相應的義務。
李易認為,互聯網企業必須有與其基礎信息平臺相匹配的技術能力,如應對黑客攻擊、避免用戶損失等。同時,也要有相關的法律條款,對大企業的“霸王條款”進行規制。
總的來說,網絡安全法將提高互聯網企業的市場準入門檻,對發展運行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具備安全技術能力的中小企業,未來可能更容易被淘汰。
專家建議:
具體規定仍待細化
在不少專家看來,不少具體規定要“落地”,還有一些配套措施需要完善。
朱巍說,網絡實名制問題,到現在還沒有徹底落實。另外,網站的主體責任問題目前仍未落實;對于網站創建網民協議、搜集用戶信息、用戶知情權等的具體規定,也較缺乏。而且,現在很多互聯網企業并不保存點對點的信息記錄,一旦出現問題還是很難溯源。
朱巍認為,網絡安全法“落地”,需要實施細則、個人數據保護法等其他法規的“配合”,網民協議制度、行業自律規范、技術能力等也都要跟上。
李易說,可以考慮推行評級系統,互聯網企業要正常運營,網絡安全評級或可信度需要達到一定的等級。
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教授、亞太網絡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劉德良表示,未來要處理好網絡安全法與一些相關法律法規的關系,如民事侵權責任、個人信息保護、軟硬件市場準入等相關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