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同性婚姻合法了嗎?臺灣媒體24日報道昨日下午4時,臺灣司法機構“大法官”“釋憲”宣布禁止同性結婚是違反“憲法”,所以亞洲首個,臺灣同性婚姻合法了!!!
臺灣司法院宣布,臺灣現行《民法》不允許同性婚姻的部分違憲,立法院將在兩年內進行修正。
換句話說,最晚在2019年5月24日,臺灣的同性愛侶,就可以結婚了。
臺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地區。
24日下午4時,大法官公布“釋憲”結果,認為現行法律未允許同性兩人結婚,違反“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條人民平等權的保障,“法務部”應在兩年內研擬修法,保障同性婚姻。
“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稱,如果兩年內沒有完成修法,就可依“民法”的婚姻相關規定,直接去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
當有記者問到其他地區的人可否來臺灣辦理同性結婚時,呂太郎未正面回答,僅表示須依“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的規定處理。
聯合新聞網稱,本屆大法官包括“司法院長”許宗力等15人,要做出“合憲”或“違憲”解釋,都需要拿到10張票。
挺同團體“婚姻平權大平臺”在“立法院”旁舉辦“點亮臺灣亞洲燈塔”活動。
下午4時起,舞臺屏幕同步播放“釋憲”,現場響起一片歡呼聲。
不少人或感動流下眼淚,或相互擁抱。
另一邊,反同團體“幸福盟”等表示不能接受結果,怒撕標語丟入“司法大廈”。
他們表示將持續抗爭,不排除申請再度“釋憲”或發動“公投”。
臺司法主管機構官員在當天下午召開的發布會上表示,臺灣現行婚姻管理規定違反臺灣地區憲制性規定中保障婚姻自由及人民平等意旨,應在兩年內完成相關規定的修正或制定。
如果相關規定修訂逾期未完成,同性伴侶可依照現行婚姻登記規定到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消息傳出后,臺灣數百名等候在司法主管機構前的挺同婚團體人士大聲歡呼,認為這是同性團體的一大勝利。
不過,臺灣“幸福盟”“安定力量”等反同團體則對此反應激烈。
約百名反同人士聚集抗議,高舉布條并高喊“臺灣不歡迎同性婚姻”“捍衛正統婚姻才是主流”等口號表達不滿。
針對同性婚姻能否合法化議題,臺灣司法主管機構24日作出說明,認為臺灣現行相關規定未保障同性婚姻,要求主管機關在兩年內修改相關規定,推動同性伴侶婚姻合法化。
這一說明再次引發爭議。
臺司法主管機構官員在當天下午召開的發布會上表示,臺灣現行婚姻管理規定違反臺灣地區憲制性規定中保障婚姻自由及人民平等意旨,應在兩年內完成相關規定的修正或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