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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保障房購買條件
大家了解南京市保障房政策嗎?如果要申請保障房的朋友一定要先了解相關政策!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南京保障房購買條件,歡迎閱讀!
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
1、保障性住房申請人具有5 年以上當地城市常住戶口;
2、保障性住房申請人必須是當地民政部門認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保障性住房申請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筑面積在50 平方米以下;
4、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撫養關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保障性住房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經當地房管部門確認他處沒有住房的。
有以下情況的不得進行保障性住房申請:
(一)單身(含離異)申請人未滿35周歲的不得進行保障性住房申請。
但經民政部門認定的社會救濟、社會救助的孤兒除外;
(二)離婚不足2年的不得進行保障性住房申請;
(三)在5年之內有住房轉讓行為且轉讓住房的建筑面積超過保障性住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的,不納入保障范圍。
但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成員中直系親屬因患重大疾病轉讓住房并提供有關證明的除外;
(四)領取城鎮居民社會保障金的被拆遷人,在拆遷補償中已按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實施辦法規定政策獲得補償安置的不得進行保障性住房申請;
(五)掛靠戶口所掛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不得進行保障性住房申請;
(六)擁有轎車或經營性機動車的不得進行保障性住房申請;
(七)興建、購買商業用房或高標準裝修現有住房的不得進行保障性住房申請;
(八)出資安排子女出國留學或就讀高收費學校的不得進行保障性住房申請;
(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不得申報的情況。
保障性住房申請流程:
1、申請登記:
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應當由戶主(或持證人)向戶籍所在地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保障性住房書面申請,填寫審批表并提供相關資料。
2、審核公示:
(1)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就保障性住房申請人的家庭收入、財產、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進行審核,提出審核意見并公示(公示期限為10日),公示期間無人提出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將審核意見連同申請材料一并報送至區房地產管理部門。
(2)區房地產管理部門自收到保障性住房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對保障性住房申請人家庭的住房狀況進行核查,并提出審核意見,連同保障性住房申請材料一并報送至區民政局。
(3)區民政局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對申請人家庭的收入、財產狀況進行核查,并提出審核意見,連同申請材料一并報送至區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4)經區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審核,對家庭收入、財產、住房狀況符合規定條件的申請家庭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15日,公示期間無人提出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予以核準登記,書面通知申請人,公開登記結果并報區建設局備案。
3、審批執行:
(1)街道組織在保障性住房申請人戶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單位初審公示(10日),街道鄉鎮提初審意見、配售方案(2個工作日)。
(2)區縣復審保障性住房申請資料、確定配售方案(5個工作日),公示(5日)。
(3)市住房保障部門備案(2個工作日)。
(4)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的,進行搖號配租配售。
(5)搖中,進行配租保障性住房,對符合條件的保障性住房申請人,由區建設局發放租金補貼,對承租國家直管公有住房的由區房產管理部門給與租金減免;對符合要求配租住房的保障性住房申請人,由區建設局按登記順序安排配租住房;未搖中,繼續輪候或取消資格。
南京保障房可以買賣嗎?
須滿5年后才能上市交易,上市前必須要去南京市房產保障辦公室(房改辦)辦理經濟適用房上市確認書,之后的手續就和商品房一樣了。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賣方自己和配偶,子女沒有合法的第二居所(有產權證的),唯一一套經濟適用房是不可以上市交易的。
對于買方來說,沒有什么要求,而且房子一旦過戶后,經濟適用房性質會變成商品房。
申請住房保障三個基本條件:
(一)具有南京市市區城鎮常住戶口滿5年;
(二)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17平方米以下。
符合上述規定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城市低保家庭可以申請實物配租:
(一)連續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2年以上,且無住房;
(二)年滿60歲的孤老;
(三)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一級殘疾人。
城市低收入家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實物配租:
(一)特困企業中無房且持有市總工會核發的《特困職工證》的特困職工家庭;
(二)市級以上勞動模范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17平方米以下的;
(三)經市政府認定的其他住房困難家庭。
符合以上條件者可到戶籍所在地提出廉租房實物配租申請。
已經申請了住房保障,領取全額補貼滿兩年的家庭可向區房改辦提出申請實物配租,但前提是區房改辦有房源來安置。
符合以上條件的,可到戶籍所在地的街道提出廉租房實物配租的申請。
南京保障房申請條件
(一)本市戶籍家庭或個人
1.持有《南京市購房證明(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住房)》或《南京市購房證明(本市戶籍單身無住房)》;
2.未在南京市享受過產權型住房保障。
其中,35周歲以下個人還需提供在南京累計繳納12個月的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證明。
(二)非本市戶籍家庭或個人
1.持有《南京市購房證明(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或《南京市購房證明(非本市戶籍單身)》;
2.在南京市無自有住房登記信息和交易記錄;
3.提供自開具購房證明之日起前3年內在南京累計繳納24個月的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證明。
(三)各類人才家庭或個人
1.持有《南京市人才購房證明》;
2.未在南京市享受過產權型住房保障;
3.在南京市無自有住房。
報名方式:
申購人可通過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微信公眾號“南京房產微政務(房幫寧)”提出申請,按要求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并上傳相應材料;線下可至觀泓雅苑接待中心(秦淮區觀前里1號,石楊路御水灣花園東側約200米)提出申請,并按要求如實提供相應材料。申購人須對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溫馨提示:微信搜索公眾號南京本地寶,關注后在對話框回復【產權房】查看南京共有產權最新消息、以及項目地址、戶型圖等線上查詢入口。
什么是保障房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為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標準、限定價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政策性租賃住房、定向安置房等構成。保障房是要錢的,符合條件的困難家庭是可以申請享受保障性住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障住房法》
第十一條 保障住房的人員是本省及直轄市戶口的,外省及直轄市戶口不予辦理。本省及直轄市的常駐人口可以在本省內的任意地方可以申請保障性住房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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