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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海低保補助標準
2017年上海低保補助標準是多少?下面是小編帶來的2017年上海低保補助標準最新消息,僅供參考!
2017年上海低保補助標準【1】
2016年上海低保標準(最新)市民政局說,4月1日起本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從每人每月790元提高到880元;農村五保供養標準從每人每月不低于1030元調整為不低于1150元;低收入困難家庭申請專項救助收入標準調整為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760元。
特殊救濟對象定期定量補助標準和申請救助家庭中就業人員收入豁免標準相應調整提高。
參考條件
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確定,應當綜合參考下列因素:
(一)社會人均實際生活水平;
(二)維持最低生活水平所必需的費用;
(三)物價指數;
(四)經濟發展水平和財政狀況。
低保標準
2016年4月1日起調整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本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從每人每月790元調整提高到每人每月880元,每人每月增加90元,增幅11.39%。
調整提高特殊救濟對象定期定量補助標準
1、重殘無業人員、社會孤老殘幼、三胞胎和司法老殘等4類對象,從每人每月1030元調整提高到每人每月1150元,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2、散居歸僑、歷史老案糾錯平反人員等8類對象,在原標準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增加150元-370元不等。
調整提高農村五保供養標準
本市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的日常生活費標準從每人每月不低于103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不低于1150元。
調整提高低收入困難家庭申請專項救助收入標準
本市低收入困難家庭申請專項救助經濟狀況認定標準中,收入標準調整為:城鄉居民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760元。
其他標準仍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調整提高申請救助家庭中就業人員收入豁免標準
申請救助家庭中就業人員收入豁免標準,從每人每月83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70元。
在經濟狀況認定時,對申請社會救助家庭中就業人員的收入,按照該標準予以豁免,進一步鼓勵申請社會救助家庭中有勞動能力的人員通過勞動實現自我解困。
低保戶價格臨時補貼改為“按月發放”
日前,省發展改革委、民政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國家統計局廣東調查總隊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完善我省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的通知》。
與以前相比,此次價格臨時補貼由“按季發放”縮短為“按月發放”,并要求在相關指數公布20個工作日內發放到位。
按照國家部署要求,這次主要對聯動機制的補貼對象、啟動條件、補貼時效和資金保障等方面作了進一步修改完善。
與舊的機制相比,本次修改錨定的“CPI”和“食品”兩個指標,代表性更強,糧食、肉類、鮮菜等商品價格變化情況均可得到體現。
CPI單月同比漲幅達到3.5%和CPI中的食品價格單月同比漲幅達到6%,達到其中任一條件即啟動聯動機制。
同時,原來“連續3個月達到臨界值”方可啟動聯動機制也修改為“單月達到臨界值”,考量周期從“連續3個月”縮短為“單月”,使機制的靈敏度明顯增強。
而且要求在相關指數公布后的20個工作日之內發放到位,時效性大幅提高。
此次修改還將“農村五保供養對象”修改為“特困人員”,“享受國家撫恤補助的困難優撫對象”修改為“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保障范圍比原機制保障的范圍更廣。
自2011年聯動機制建立以來,各地根據物價上漲情況及時啟動機制和發放價格臨時補貼。
據統計,全省已累計向城鄉低保對象、享受國家撫恤補助的困難優撫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和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等近300萬困難群眾發放價格臨時補貼25億元。
2017年上海低保補助標準【2】
記者近日從全省民政工作會議獲悉,作為今年省委省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今年省定農村低保最低標準將從2300元提高到2650元。
“十三五”期間,每年都將提高350元,到2020年農村低保家庭年人均收入達4050元以上。
省民政廳表示,在財力允許的前提下,鼓勵各地提前完成上述目標,加快城鄉低保標準一體化進程。
各設區市要盡快研究公布今年所轄縣(市、區)的農村低保標準。
新標準公布后,各縣(市、區)要安排好提標擴面和提高補助水平的工作,切實做到“按標施保、應保盡保”。
此外,今年我省將著力推進精準低保,充分發揮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信息平臺作用,新增對象在入戶核定其家庭人均收入后,須進行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原有對象在定期核查的基礎上,今年內要分期分批全部進行核對,把該保的對象保住,不該保的及時退出,切實做到有進有出、精準救助。
京將出臺低保新細則 5年內買過房者不能享用
有車或者常開車者不可享低保
[現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擁有、使用各種機動車輛、大型農具、農機具(殘疾人用于功能性補償代步且未用于客貨運營的機動車輛除外)的家庭。
[擬修訂]改為:擁有或長期使用各種機動車輛……
解讀:南京曾有一個女低保戶被曝開私家車,被人舉報后,她說車是外地朋友借她名字辦的手續。
去年南京查出一些有車的低保戶,他們振振有辭說是朋友借自己開的。
今后,這個問題很明確,有車或者常開車,就不能享低保。
對房產超標界定更科學
[現規定] 無特殊情況,城鎮居民1人戶住房建筑面積超過50平方米、2人戶超過70平方米、3人及3人以上戶人均建筑面積超過房產部門公布的當地人均住房建筑面積的家庭,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擬修訂]對于房產超標問題,界定更科學:擁有2處(含)以上房產且人均住房面積超過住建部門公布的當地人均住房建筑面積的家庭,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解讀:過去細則比較籠統,把只有一套住房(面積大)的困難家庭給排除在外,也許這套大房子是遺產所得,或者當年買房時家庭還比較富裕,但后來家庭突遭變故,生活陷入困境了。
今后,只有一處房產的困難家庭,即使人均住房面積超標,也能申請低保。
5年內買過房不能吃低保
[現規定] 無特殊情況,申請前2年之內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間購買商品房,或以商品房價格購買超過標準面積的經濟適用房的家庭,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擬修訂]無特殊情況,申請前5年之內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間購買商品房或經濟適用房(因征地拆遷安置經濟適用房的除外)的家庭, 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解讀:將“申請前2年之內”改為“申請前5年之內”,要求嚴格了。
想想,能在南京買一套房子,起碼要大幾十萬,有能力買房子,是真窮還是裝窮呢?
此外還新增加一條“戶籍由外地遷入南京市在5年以內(含5年)的家庭,也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外地人要在南京落戶,起碼得買60平方米的房子,剛落戶沒多久就吵著要進低保,一個戶頭里掛上好幾個人,家庭人均收入一算就低了,這很難讓人信服。
給“懶漢吃低保”設期限
擬增加一條:在法定就業年齡段內有勞動能力但未就業的人員,連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不得超過6個月,無特殊情況,累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不得超過36個月。
解讀:低保的主要保障對象是老弱病殘和喪失勞動能力,靠自身努力難以改變生活狀況的低保家庭,政府對低保對象實施無固定期限保障的方式。
但現實中,卻有一些懶漢有勞動能力,就是不肯出去工作,賴在家里吃低保,甚至把低保當成了“鐵飯碗”。
這個問題一直困擾著民政部門,這次修改時,民政局吸納了多方建議,決定給一些有勞動能力的低保對象實施有固定期限的保障方式,即連續吃低保不超半年,累計最多拿3年。
這也是參照了現行《失業保險條例》中“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的規定,并本著人性化的原則,在此基礎上順延一年。
在這36個月當中,街道和社區為他們提供就業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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