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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物業管理收費難問題
探究物業管理收費難問題,是小編準備的物業管理論文,歡迎各位寫作者參考!
【摘 要】物業管理對推動房地產行業發展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不僅促進了商品房的消費,而且對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發展起到推動作用,目前物業管理的平均收費率為60%-70%,低收費使得物業公司出現難以為繼的連年虧損,甚至走向破產的邊緣。為了解決物業管理費收繳的問題,本文將通過對物業管理收費難的問題展開論述,探討問題的解決思路,以促進物業行業的健康穩定發展。
【關鍵詞】物業管理;收費困難;房地產行業
1.物業管理收費難的原因
1.1 業主方面的原因
作為小區的業主,經常出現拖欠、不交物業管理費的現象,主要原因是大多數業主對物業服務消費的觀念薄弱,認為物業公司屬于服務企業,而不理解物業管理是有償服務,看到小區其他業主拖欠和拒繳物業費,有些業主出于跟風心理,也不愿意繳納。另外也有業主不滿意物業公司提供物業管理內容,認為物業公司的服務水平和所要求繳納的物業管理費用“名不副實”,譬如物業公司小區設施維修不及時,與物業公司產生矛盾,從而成為不繳納或者拒繳納物業費的主要原因。
1.2 開發商和物業公司方面的問題
業主在購買樓房的時候,開發商往往會對業主夸大其詞宣傳物業管理水平,譬如低標準的物業管理費、物業費在一定時間內不漲價等等。而在業主入住之后,發現開發商所承諾的物業管理優惠根本沒有兌現,從而拒繳物業管理費。開發商留下的工程隱患,物業管理公司往往要代為受過,當業主發現房屋出現質量問題,第一時間會找到物業管理公司,如果物業公司不能夠為其解決,有些業主會拒繳物業管理費。而物業服務方面,某些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意識差,不能及時解決業主的問題,使得物業管理在業主心目中的形象大打折扣,尤其是近幾年來屢屢發生的小區物業管理與業主發生的沖突,足以體現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的矛盾,再加上物業管理公司的工作不規范,在物業管理方面缺乏專業性,在與業主產生糾紛之后,采用停電、停水等不正當手段,侵犯了業主的消費權益。
1.3 物業管理法規有待完善
目前我國的物業管理法規主要以《物業管理條例》為基準,但該條例缺乏實際的操行,并沒有對物業管理服務的項目和服務標準作出統一規定,造成開發商、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對物業管理的認識都存在很大的偏差。另外對惡意拒繳物業管理費的業主,物業管理公司沒有權益保障的具體機制,使得物業管理公司反而成為“弱勢群體”。
2.解決物業管理收費難問題的建議
2.1 提高業主的物業消費意識
從上文業主方面的問題可以看出,除了小區物業管理水平問題讓業主不愿意繳納物業管理費之外,業主的物業消費意識也是令人擔憂的一個重要方面。業主物業消費意識的提高,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物業管理公司應該以《物業管理條例》為依據,在小區內部加強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本身物業管理規定的宣傳:(1)利用小區的宣傳欄、公告欄,加強物業管理知識的宣傳,宣傳的內容包括圖文并茂的物業知識、物業管理方法、物業公司的管理水平、物業公司的管理效果等,提高業主對物業公司的印象分;(2)發放小區物業宣傳手冊,發放意見調查表,增強彼此之間的溝通和信任,同時讓業主了解物業管理的重要性和繳納物業管理費的必要性,清楚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培養起物業消費意識。(3)定時設點擺攤,為他們提供投訴、建議和釋疑的渠道,一方面讓物業管理公司更加了解業主的想法,為物業管理收費難的問題提供解決依據,另一方面是讓業主了解不繳、少繳和欠繳物業管理費,與小區物業維護、養護、運行和管理的關系。
2.2 提高物業管理公司的運營水平
2.2.1 與開發商簽訂物業管理協議
開發商對業主空口承諾物業管理水平,但當物業管理公司介入之后,業主發現開發商所承諾的物業管理水平都沒有實現。因此,物業公司在與開發商簽訂物業管理協議的時候,物業管理公司要明確所能提供的物業管理內容,并直接以開發商的名義將物業管理協議在小區中公示。另外在業主辦理入住手續之后,要提供相應的服務和幫助,及早與業主溝通,使得業主認同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水平和工作質量。
2.2.2 審核物業管理成本,適當調整收費標準
物業公司結合小區的居民消費水平,制定合理的物業收費標準,并將物業收費標準在小區中公示,提高物業收費的透明度,物業公司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要求,明碼標價收費項目,當小區居民對物業管理費用提出異議后,應該通過聽取居民的意見和建議,再另行確定是否調整收費標準,使得收費項目達到物業公司和小區業主所能承受的折中水平。
2.2.3 提高物業管理的水平
在服務態度方面,物業管理公司應該提出“陽光物業服務”的口號,一切工作以業主的基本權益為核心,實行物業管理的人性化管理,譬如為小區業主開拓方便繳費的渠道,可開設小區的內部網站,為業主提供網絡繳費的平臺,也可通過網站或者QQ群渠道,處理小區業主提出的問題、意見和建議。在規劃方面,要科學管理,提高物業管理效率,在充分考慮物業管理規劃問題的基礎上,明確物業管理的使用性質,合理布局便民生活設施。在服務品質方面,物業管理公司從和諧社會發展的高度,重視服務品質的提升,接受小區業主的評價和監督,使得小區業主感到物業管理是物有所值,從而解“收費難”的問題。
2.3 進一步完善物業管理法規
政府需要進一步完善《物業管理條例》,使得業主、物業管理公司都有法可依;加強對開發商的監管,保證開發商所開發項目的質量,以及開發商對業主承諾的物業管理水平需要在合同條款中羅列出來,作為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依據;實行對物業管理公司公共服務費用的補貼,對物業管理公司實行低稅、免稅和其他優惠,降低其物業管理的成本;政府要確認業主委員會的法律地位,引導其維護廣大業主的利益,并制裁那些惡意不繳納物業管理費的業主。
3.結束語
綜上所述,物業管理公司面臨物業管理費用收取的困境,致使物業管理公司運營資金缺乏,難以可持續為小區提供完善的物業服務,小區業主對物業管理的知識薄弱,存在不繳、少繳和拒繳物業管理費的現象,再加上相關的法律法規對這種物業管理問題的解決渠道不通暢,致使物業管理的收費問題始終突出,成為物業管理企業與小區業主難以協調的現實矛盾,也是物業管理糾紛爆發的癥結點所在,為了解決物業管理收費難的問題,筆者認為,一是物業管理公司要通過各個渠道提高小區業主的物業管理知識,加強與小區業主的溝通,二是物業管理公司要審核物業管理成本,適當調整收費標準,并不斷提高自身的物業管理水平,提高業主繳納物業管理費的積極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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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汪江巖. 淺論物業管理對構建和諧社區的作用和影響[J].江東論壇,2010年1期:3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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